【优秀】阅读的作文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阅读的作文 篇1
书,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修养,谈吐;它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下面就把我的读书经历跟大家分享吧!
当我在我们班的“图书角”搜寻图书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名为《非常女生》的书。我随意地翻了翻,在看到书上印着杨红樱的大名之后,便借了这本书。晚 上,我早早地做完了作业,也早早地上了床。可是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到自己上午刚借的那本书,便把它从书包里抽出来,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刚看了 不一会儿,我已被书中人物的形象,发生的事例所深深吸引了。看着看着,我仿佛也进入了书中人物的世界。不知不觉中,已经快十点了,准备睡觉的妈妈看见我房 间里还亮着灯,就进来催我赶快睡觉。妈妈走后,我也觉得自己应该睡觉了,可是书中的精彩情节令我始终不肯合上这本书。于是,我先关上灯,假装睡觉,顺便让 自己疲劳的眼睛休息一下,等确定爸妈都睡了之后,我拉亮台灯,借着那一点微弱、柔和的灯光,又全神贯注地阅读了起来,我一直沉浸在书香中……不知过了多长 时间,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了,睡意也全涌了上来。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合上了书,进入了甜美的梦香。在梦里,也依然是《非常女生》的 故事,在一幕一幕的上演着……
第二天上午,我在学校里把《非常女生》看光了,又迫不及待地奔向书柜,寻找《非常女生》这一系列的书。没费多大劲就就找到了一本——《非常老师》。 我像找到了宝贝似的,捧着它到“图书管理员”那儿登记去了。登记好之后,我一直魂不守舍地看着这本书,在活动的时候,也都会看到我坐在座位上专心致志地在 阅读。
在短短的'几天中,我已经把“非常”这一系列的书都看光了。到现在想起来,还是回味无穷。
现在,看书已成为原来并不喜欢看书的我的家常便饭,一天不看书就好比一天不吃饭,没有书就“饿得慌”。书就是在黑暗中引导无助的我们的那一盏明亮的灯,你说呢?
阅读的作文 篇2
小时候,我妈天天打我,除了不打头,身体其他部位都是她的打击目标。班里的女同学看到我,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呀!周立波,你妈妈又买新拖鞋啦?”我问:“你们怎么知道?”她们说:“你今天身上这个花纹跟昨天那个花纹是不一样的啊!”
记得在我们那个年龄时,父母都会请木匠到家里打家具,我家就来了一个。木匠带了个小孩,那个小孩吵着要跟我玩,我不跟他玩他就哭。有一天,我把木匠锯下来的木屑、锯末之类的东西放在碗里,用热水一冲,挺厚的一碗,像藕粉似的,然后我就骗他说:“哥哥给你吃藕粉,来,要一下子吃完的哦!”他就真吃了,一口进去,“哇”地一声哭了,因为那种樟木锯末很辣很辣。
他一哭,我妈又是给我一顿打。第二天我就把胡椒粉撒在手背上,跟小孩说:“你想不想要很阴凉的感觉呀?”我给他示范,把胡椒粉放在鼻子跟前:“你一定要用力吸,要使劲儿,知道了吗?”结果,他又哭了。
隔壁的一个阿婆好打小报告,我就想,怎么才能报复她一下呢?那会儿鸡是很稀奇的,人们买回来都要养着,不舍得吃。有一天,我看到阿婆那只浦东三黄鸡用很高傲的眼神看我,我气不打一处来,就把弹弓的橡皮筋卸下来喂它。我喂了它29条橡皮筋,每丢一根,三黄鸡都非常好奇地上来,“啪”一下子吞掉了。“啪啪啪啪”,29根下肚了,打结了。不一会儿,我就发现三黄鸡看我的眼神不对劲儿,先是迷茫,然后它就慢慢倾斜,脚慢慢地撑开,往后仰,整个身子就软掉了。我也吓了一跳,看着一只鲜活的鸡当场就变成一具尸体了。
起初阿婆觉得可能是鸡瘟掉了,想着快点把它杀了。我眼见着阿婆拔完毛,把内脏取出来。等她把鸡的胃拨开看到29根橡皮筋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转过头来用恶狠狠的眼光看着我。哇!我立即被妈妈暴打了一顿,打到那个阿婆都不好意思露面了。
有一次,我坐在马桶上,看见旁边放着爸爸的雨鞋,就用刮胡刀把鞋底割开,然后放回原位。放好以后,我有点害怕了,迟早要被爸爸发现的嘛。还好,两个星期没下雨。等到下雨的时候,我看见爸爸下班回来,两只鞋全进水了。爸爸将我举报给妈妈,妈妈还是打了我——上海男人很少打自己的孩子,都是妈妈打,男人打孩子会被别人认为娘娘腔。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个海绵铅笔盒,那可是非常稀奇的文具。坐我旁边的女同学特别喜欢玩吸铁石和海绵,所以第一天我就把这个崭新的海绵铅笔盒用刀拉开,把吸铁石取出来送给了她。做完这事以后,我知道自己闯祸了,不敢回家,我想到了逃。
下午没上课,我先跑回家拿了5条年糕,插在腰间。我准备沿着北斗星走,去北京。我根本不懂哪是北斗星,就沿着铁路走,结果从市区走到郊区就走不动了。我发现不认识路了,就又回来了。到家以后,我不敢上楼,躲在门口。哇,没想到整栋房子的人都出来找我。我的失踪,让爸爸妈妈真的被吓到了。隔壁邻居一看见我,一把就把我抱上楼。我家当时住三楼,妈妈看到我就抱头痛哭,爸爸也急死了,又是问寒问暖,又做东西给我吃,给我洗澡。所有的邻居都来看我,我也没有挨打。
没过两星期,我又闯祸了。我爸第一次打我,他是体育运动员,“啪”地一巴掌下去,就把我搞到位了。当时正值放暑假,家里面就我一个人,我把一整瓶墨水涂在脸上、身上,再用刀把家里的西红柿酱打开,涂在各处,好像七窍流血。我还把多余的`西红柿酱抹在菜刀上,然后在家正中斜躺着,摆出那种凶杀现场。妈妈一进门,吓得尖叫!
当时考上海滑稽剧团很不容易,报名的有两千八百多人,剧团只录取了16个人,姐姐在第一轮海选的时候就被淘汰了。那时候我也就15岁,没经过正式的表演训练。因为基本上只考原始反应,所以严顺开老师考我“表演一悲一喜”。
考到喜的时候,他说:“你家里面买了个彩色电视机,你开心吗?”我说很开心。他问:“彩色电视机怎么样?”我说:“图像非常清楚!”他说:“怎么清楚?”我说:“哎呀,那真是黑白分明啊!”毕竟小时候知道的形容词有限,所以要我描述什么叫清楚只会用个“黑白分明”。结果,严老师马上反问:“慢!彩色电视机怎么黑白分明?”我说:“今天放黑白电影!”他马上叫停:“就是你了!回家等通知吧。”我们应该考六轮的,结果刚到第三轮,我就被录取了。
我的青春除了顽劣外,开始有了亮色……
阅读的作文 篇3
最近,老师叫我看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里主人公是一个叫朱丽莎的孩子,她是个孤儿,她得到一个好心人的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的腿非常长,于是朱丽莎就叫那个好心人为“长腿叔叔”。
这本书有许多日记,有许多日记是因为“长腿叔叔”叫朱丽莎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一封信,他认为这样可以提升她的写作能力。这本书里也藏着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有一次杰米送给我一面普林斯顿大学的校旗,我觉得挂在墙上不好看,就把校旗当成了浴袍。
我很感激这本书的作者,作者是一名叫珍韦伯斯特的美国著名作者马克吐温的小侄女,也是著名的小说家。
时间过多的好快没过几天,这本书就全都看完了,同样我也很恨这位作者,因为他可以把《长腿叔叔》这本书写好,为什么不能写多一点儿呢?这样我就可以看的时间长一点儿,这样我就不要再因为书看完了没事干了,我想到一个好方法:我看完了可以再看一遍又一遍啊。
《长腿叔叔》这本书能有我的行深有感触,这种感觉如果你不能看完这本书是无法感受到的感觉,看这本书吧!这本书非常有趣,这本书能让你深有感触。
读书吧!书里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和感动的.场面,读书能让读者增加许多的知识。从前有个人是个乞丐。他非常穷常常饿肚子,可是有一个人掠过他的身旁不小心掉了一本书你,被那个乞丐发现了,乞丐把书拿起来准备还给那个人,可那个人已经走很远了。那过乞丐看了看那本书,饥饿的乞丐没有饥饿的感觉。这个故事就是说一个名人的名言,我扑在书上就想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阅读的作文 篇4
时光蹉跎,像一只飞鸟轻轻掠过。转眼间,我已不再是哪个牙牙学语的小女孩了,十几年光阴闪闪而过。爱,最爱是个什么名词?如果爱是滋润心田的甘露,那么最爱就是精神支柱。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最爱的是什么呢?不用猜了,看我这样“夸夸其谈”就知道我非“凡人”。我最爱阅读、
我已忘记我是什么时候认识阅读这个词的含义!但我只知道我已经臣服于它,我的生命离不开它,它是我的最爱。
阅读,让我畅游于文字的'海洋。在阅读中,我认识到了站在时代高峰高呼“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从诗句“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认识到了爱国诗人白居易;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念故乡”传出的阵阵乡愁让我感动。
阅读,让我回味于我们住过悠久的传统美德,“桃园三结义”让我看到了兄友弟恭,兄弟情;“孟母三迁”让我看到了母爱的伟大。
阅读,让我置身于东汉末年三国初期的“赤壁之战”“空城计”;当我看到1840年的鸦战争,我不禁感动心寒:当我了解到中国近代史上曾有一段羞辱,八国联军,每每看到这些,我就想自己穿越到那个时代,当一名红军战士,一起抵抗这些外来侵略,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的民族赢得一份骄傲,为新中华的建设做出一份建设。这段羞辱让我明白,落后就要挨打,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建设好新中国!
我想永远穿梭在浩瀚的书海中,领略文字所传动出来的神韵。
阅读,我的最爱!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完整而又精彩的散文,文章开篇点题引起下文,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运用排比段构思全文,表达了对阅读的喜爱,大胆新颖、有独创性,结尾点题深化中心。
阅读的作文 篇5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趟三味书店,还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呢!
一回到家,我马上拿起《绿野仙踪》跑到书房里去看书了。翻开第一页,看到那干净的字整齐地印在纸上,顿时我的兴趣值上升为100%。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并且越看越入迷
当读到主人公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跟家人失去了联系的时候,我为她感到悲伤,想想自己,生活的那么幸福,爸爸妈妈都陪在我的身边,任何事都惯着我,然而,主人公没有了爸爸妈妈的照顾,自己也能照样好好的生活,也不哭泣,真勇敢。
但读到主人公的房子坠落在了一个小部落把统治着这个部落的坏首领压死了,部落的人欢呼起来,都称主人公是那个部落的神,并把她当作部落的首领的时候,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因为主人公终于不用遭受她自己家里那不知什么时候来,又不知什么时候去的大风的.追击,不用住那破烂的房子了。
我一口气就把那本书读完了,一看时间竟然已经6点了,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地叫了起来。原来,5点半的时候妈妈已经叫过我好几回了,可是我没有听见,他们就先吃了。看罢,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咽了下去,原来读书可以让人忘掉饥饿。
读书是我们成长中的一个小伙伴,如果你不珍惜这个小伙伴,到你老了的时候,你就再也看不清它啦!有一句诗说的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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