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欣赏的人小学作文
第1篇:我最欣赏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欣赏的东西,也许是人,也许是物。有的人欣赏一本书,但与其欣赏一本书,还不如去欣赏他的作者;有的人欣赏诗,但与其欣赏诗,还不如去欣赏诗人;有的人欣赏曲子,但与其欣赏曲子,还不如去欣赏作曲家,但同时去欣赏创造者,还不如欣赏自己,因为自己给了他们的欣赏。
而我最欣赏伯乐,一个懂得识千里马的伯乐。
也许会有人问:“谁是伯乐?”而我的回答是:“伯乐是所有的人。”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欣赏,只是不去认真的欣赏,也许诺贝尔在文学上没有成就,但他在物理学上确实先驱者;也许林依轮在当厨师时没有建树,但他的歌却风靡一时;也许郭焱在相貌上不是倾城倾国,但她的乒乓球技却是世界的一霸。要知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只有真正的.伯乐,才能挑出好马。
其实人不光是伯乐,同时也是千里马。也许你语文不好,但化学非常不错,也许没被人欣赏过,但别人曾因你的欣赏而成就了事业。
因此我欣赏伯乐,欣赏懂得欣赏的伯乐。
是伯乐的存在,使得平凡之人成就事业,是的失足之人走回正道,使得垂丧之人找回自我,是的愧疚之人重新抬头。
伯乐是伟大的,懂得欣赏的人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存在,使这个世界变得多姿多彩。
第2篇: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欣赏的人,欣赏他们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品德,可我最欣赏的人,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姑娘。
一天,我偶尔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八岁女孩的遗书》,令我心灵震撼,看完能有几个人不哭?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余艳,她是一个孤儿,由于得了白血病,所以她只活了8年,她有一颗善良的童心。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让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介绍,化疗期间胃肠道反应强烈,佘艳刚开始时,一吐就是大半盆,可她连吭都不吭一声。刚住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肋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流,动都不动一下。可以看出她的坚强。她留在世界上最后一句话是“我来过,我很乖”。她自愿放弃治疗,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捐给她的钱分成七份,把生命当成蛋糕分给了与她一样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7个小朋友。把死的.希望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她死后,来自各社会各界的花圈堆得似小山,都在默默祈福着她。她的墓碑上有一张笑吟吟的照片,碑文正面上方写着:我来过,我很乖。我想,她在天堂肯定会告诉我们:别哭,我只是和你们暂时的离别,下辈子我还会来的,而且很乖……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很长很长,情不自禁地滑过脸庞。
我欣赏的是她的坚强,一个小姑娘刚生来就被父母抛弃,在八岁就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她不是像其他人一样接受那些善良人的捐款,而是把他们的捐款让给了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人。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她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余艳。
第3篇:我最欣赏我自己
我最欣赏我自己。有人会觉得,这很自恋。那么请问,除得了自卑症的可怜孩子外,还有人不欣赏自己么?
我很善于整理心情。我小时候很调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爸爸说我是找打,连好脾气的他有时都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妈妈是基本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过年过节加班打。但我也不会笨到心甘情愿让她打啊,所以每次我都躲开,实在躲不开后,我就避开最疼的'部位。每次被打之后,我就安慰我自己:嗯,躲闪的速度又变快了;或是想,今天被打得这么惨,妈妈明天就不会对我下狠手了吧。
我很喜欢小动物。但介于母亲大人的压力,一直不敢养。她说:“养你一个已经累得半死了,还养什么猫猫狗狗的,不得累死我啊?等你自己买了房子,再去养吧。”于是乎,我活了十二年了,连一只小小的乌龟我都不敢养。
我很胆大。每当大家聚到一块儿说鬼故事时,我一点儿都不怕。当别人害怕得缩成一团时,我便在一旁没心没肺地笑她们那胆小如鼠的滑稽模样。我不怕虫子,每当其他女生被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吓得半死不活时,我就一脸正义的挺身而出,淡定的一摆手,便把那只虫子赶跑了。
我很善于察言观色,所以我能够在适当的情况下装萌卖傻,及时的承认错误,这倒使我少挨了不少“批斗”。有一次,老师喊我去办公室。我以为老师要表扬我上次考试考得很好,美滋滋的去了。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那张像要喷火的脸,办公室你弥漫着的火药味,我顿时明白了,原来我昨天的作业还有一面忘记写了。我的大脑在0.1秒下做出反应,先讨好老师,在说明原因,最后向老师保证再也不会了。叽里咕噜一大堆,连我自己都认为我是唐僧转世。最后,老师之要我补上来就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人,一般都是抄三遍。
喏,我这不叫自恋了吧。
第4篇:我最欣赏母爱
这是我在《意林》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片浩瀚无垠的沙漠中,有一支驼队艰难地跋涉者,终于,有一只小骆驼忍受不了风吹日晒,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骆驼妈妈泪水盈眶,发出阵阵哀鸣。赶骆人取来一个大布袋,将小骆驼的尸体放入袋中,驮在骆驼妈妈的背上。然而,酷热的天气很快使小骆驼的尸体腐烂了,一阵又一阵尸臭散发开来,使同路的人和骆驼都难以忍受,而骆驼妈妈似乎一无所闻,它背着自己的孩子,依旧迈着沉稳的步子前行。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到了目的'地。在掩埋下小骆驼后,骆驼妈妈守了整整一夜。以后,每当经过这里,它总要走到这座“坟墓”边,哀鸣着站一会,舔舔坟上的青草,然后才肯离开。
这篇文章叫做《驼背上的母爱》,虽然文章的作者我不知道是谁,这篇文章的真实性我也无从考证,但母亲对我们的付出,我们是有目共睹的。
我们在母亲的肚子里“隐居”十月,伴随着母亲的万分痛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这时的母亲无怨无悔,满脸的笑容立马取代了分娩时痛得扭曲的脸。小时候,大脑还没有成熟的我们,总有可能在不经意间地在裤子里撒了泡尿或拉了泡屎,她最多也只会有点烦,但绝不生气。随着我们一天天地长大,我们越来越能体会到那份浓浓的母爱。在生病是,最着急的总会是她,为了我们的健康,她宁可一夜不眠。在外出时,最担心我们的总会是她,为了了解我们的行踪,她可以一遍一遍地打电话询问我们。一个人在家时,最操心的总会是她。为了让我们能睡得舒坦,宁可牺牲自己的时间,也要在电话里一项又一项、不厌其烦叮嘱我们……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母爱。一份真正愿意舍己为人的母爱,一份值得我们每个人都欣赏、尊重和珍惜的母爱。
第5篇:我最欣赏向日葵
每当看到一片片绿叶,它似乎能带给我们生机;每当看到一朵朵鲜花,它似乎能带给我们活力。而在这众多,繁杂,五彩缤纷的植物世界中,我最欣赏的是那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向日葵。
每次见到向日葵,最先瞧见的准是那又大又圆的“脸”,外面是深深的老黄,往里面一圈颜色又渐渐变深,到中央已变得全黑了,有的却恰恰相反,越往里越鲜艳。向日葵有着粗粗的杆,上面布满了纤细的,毛茸茸的小刺儿,用手一摸,痒痒的,还有点扎手。它那翠绿的“托盘”——叶子均匀的立在笔直的杆上。往上,则是那花盘,周围是被太阳晒得金黄的叶子,条理清晰,恐怕天下没有哪把犀利的斧子能把它分割得那么均匀!说它与世无争吧,却偏偏有着一米一上的身高,好一副傲骨!
向日葵还有很多其他美丽动听的名字:向阳花,葵花子,望日莲,太阳花等。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它总是对着太阳:清新的早晨,展开着笑脸迎接太阳;热情的正午,坦然的对着炽热的太阳;凉爽的晚上,又怜惜的目送太阳回家;然后,满怀期望的度过漫长的黑夜,欢迎新一轮太阳升上天空……
向日葵是乐观的!即使是雨天,阴天,它也会像个孩子一样左顾右盼,寻找哪怕是一丝阳光。
向日葵是沉默低调的!它不与莲花比清高,不与牡丹比高贵,不与芍药比实用,它只在它那个夏天里,永远追随太阳。
向日葵是坚强的!当火辣辣的太阳暴晒大地时,娇艳的玫瑰低下了头,淡雅的茉莉折弯了腰,唯有向日葵,阳光越毒,它反而更有活力。
向日葵是无私的`!它把它的爱都给了太阳神。到了秋天,夏天的成果便是一粒粒葵花籽,算是“夏华秋实”吧!
我想做人就是这样,既要乐观,低调,又要坚强而无私。因为它叫向日葵,所以太阳是它唯一的信仰。人不是一样吗?心中只要一个信仰,便会有奇迹。
我欣赏向日葵,我欣赏它的性格。我欣赏向日葵,我欣赏它大无畏的精神。它是阳光的忠实粉丝;它是草丛中的拔尖者;它是我的最爱——向日葵。
第6篇:我最欣赏的
“啪……”这一声惊得一个在读书的同学们纷纷转过头来,吃惊得看着钟建立。墨水洒在地上像一朵朵墨菊,在地上显得十分显眼。建立就像是一根木头呆在那里不动。先是梅昊二话没说就去拿拖把。这时同学们才拍了拍脑袋,去拿拖把。不一会儿,墨水就扫干净了。
我爱欣赏有时我欣赏风光,有时我会欣赏一个人。我欣赏的就是我们的班长。记得有一次大扫除,其他地方已经扫好了,就剩下一条阴沟没有扫,可是却始终没有人肯扫扫,是因为我们懒惰?不是的,那是因为这条阴沟已经好几天没有清洗,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和一些小虫子的尸体,光看上一眼就会让人作呕,谁愿意来扫呢?可是不扫老师会说我们的,怎么办呢?正当同学们左右为难她出现了,她全然不顾自己的手,立马动手挖起来,全班同学受到了她的鼓舞,一起挖起来。过了十几分钟,阴沟就被挖通了。同学们都干得热火朝天,就在这时不免有人捣蛋,铁凯把撒破的纸扔在地上边扔边喊“天女散花了,天女散花了”这时她不去骂她,而是,一声不吭得将纸捡起来,铁凯说:“班长扔纸,班长扔纸了。”可是她并没有说她而是对着她微微一笑。这个家伙好像当头一棒,醒了。
在学习上她也会帮助别人。当一个同学不会做题时,她总会耐心的给同学们讲解题目的含义。有时她会变得十分严格,当老师不在时,她的耳朵顿时变成了“顺风耳”如果她发现有同学在一起窃窃私语,她就会一丝不苟地把同学签在小本子里。在交给老师。被签下来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所以我和同学们在私下里叫她“顺风耳”或是“小严师。”
她就是我们的班长,我欣赏她那一种一丝不苟,全心全意为我们班干实事的性格。
第7篇:一个我最欣赏的人——卡拉扬
与过去相比,我更喜欢未来的梦想? 卡拉扬他就是卡拉扬,拥有狂热的音乐才能、却又不失优雅的奥地利人的风格,对与他来说音乐是他的全部, 他就是卡拉扬,音乐帝王,一个我最欣赏的人。 欣赏之一;坎坷的人生道路 卡拉扬是著名音乐家,他在乌尔姆生活九年,出色的卡拉扬在4岁半时就在舞台上演奏,但战争打碎他成就音乐的梦想,而因为一点误差,被院长解雇了,卡拉扬被推向了外面的世界,未来的'路就靠他自己创造。 欣赏二;从失败中奋起 当然,卡拉扬并没有因为这些挫折而放弃音乐,而是更狂热,更投入的演奏音乐,修改音乐,面对战争的侵害, 卡拉扬没有因此一厥不振,而是在维也纳乐团指挥。 卡拉扬噌说“:成功属于坚持不懈的人”卡拉扬征服了重重的困难,从失败崛起,而在他的全身焕发出了“没有挫折,怎能成功”。 欣赏之三:音乐,无处不在卡拉扬在生活体验到了,人们可以非常不同的方式来演奏音乐,所以说音乐——无处不在。人们常说:“音乐是人类最好的声音,没有它生活变的平淡,因为有音乐的存在,才使我们感到丰富多彩。 这就是我欣赏的人,我欣赏他坚持不懈,奋起直追的勇气,虽然人无完人,但这些足以让卡拉扬变的完美,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想起卡拉扬,默念:“成功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第8篇:我最欣赏的人——叶志成
一、二年级时,我记得叶志成是我们班的底等生,他常常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常常作业做的一塌糊涂,被老师罚。 有一次,老师在投入地上课,同学也认真地听课,只有叶志成手忙脚乱的在做着小动作。可叶志成实在是太忙了,连老师停下来一直盯着他也不知道,自经地做着自己的小动作。老师大发雷庭,立刻晴转了多云,在再转到阴。把叶志成拉到了后面,用手指着叶志成,用河东狮吼般的声音大吼:“再做小动作滚出去!”老师走回了讲台,继续投入地讲课。同学们更认真了,因为怕自己的下场跟叶志成一样。 可三、四年级时,叶志成不停地冲刺,成为了班里的尖子生。上课时积极发言,得到了老师的赞赏;考试成绩优异,赢得了老师的表扬。 有一次,早上我们很早到校,大家在讨论提高班。大家都被一道题缠住了,着道题是:为( )做伥。我们问叶志成:“叶志成为( )作伥啊?”叶志成脱口而出:“为虎作伥。”同学们都十分佩服叶志成有丰富的知识。要知道,叶志成的知识不是天生的.,而是看书看来的,一大堆字典,他都快全装在脑袋里了,难怪怎么难的题目他也做得出。 唉,叶志成这么爱看书,。可我呢?做好了作业也不知道看书,只知道玩,我以后一定要勤看书,让自己走进知识的海洋。
实验二小 四(3)班 应思懿
第9篇:我最欣赏的节目主持人——陈雷
星期五的《家庭演播室》准点开播了,因为看到了节目预告,知道这期《家庭演播室》的嘉宾是久违了的陈雷哥哥,所以我抓紧时间做完作业,挤出时间看这期节目,看看久别了的陈雷哥哥。
从我记事起,我经常看陈雷哥哥主持的节目,突然间他从荧屏上消失了,没有了他的消息,我感到有些遗憾。
陈雷哥哥出身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他父母亲既不是从事新闻传媒工作的,也不是从事演艺工作的,无法为他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节目主持人提供有效的帮助。那么,他是怎样成为一个知名的节目主持人的呢?这是与陈雷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分不开的。他在中学时期就当上了上海电视台中学生节目主持人,以后经过戏院苦读,成为上海电视台娱乐节目主持人。我喜欢他,我欣赏他坚持不懈的努力精神。
陈雷哥哥所主持的节目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电视台的台柱,不仅得到电视台的器重,也身受观众的青睐。其实陈雷长的很普通,小小的眼睛,黝黑的肤色,是一个及其普通的人,在这个方面他并没有什么优势。功底坚实是他成功的法宝,陈雷哥哥是一个非常用功的主持人,在业余时间抓紧时间学习不断充实知识,他博览群书,知识面广为他成为娱乐节目主持人奠定了基础。贴近公众是他成功的又一个法宝,了解陈雷的人都知道,他非常热爱观众。为了了解观众的'需求,他非常注意体验生活,与观众近距离接触,亲近观众,在与观众的交往中进行生活的积累。在节目中他平等对待参加节目的观众,注意积极的引导,及时排解尴尬局面,使节目风趣而不庸俗体现出主持人的机灵。因为陈雷哥哥着眼于平民,为平民服务,得到公众的喜爱,我就是喜爱他的观众之一。我欣赏他亲近观众的工作作风和风趣的语言。
自从我知道陈雷哥哥是因为健康原因暂时告别荧屏后,我就默默地为他祈祷,希望他能早日康复,重返荧屏,继续他的主持人生涯。在知道他将重返荧屏后,我非常高兴,同时我也希望他爱惜自己的身体,还希望他能不负众望,坚持平民化风格,继续得到观众的支持,依然是我心目中最欣赏的节目主持人。他那风趣,亲近的话语常常在我耳畔回荡。
第10篇:我最欣赏的经典作品
我最欣赏的经典作品我最欣赏的经典作品中国的历史,悠长趣多。最闻名的,要数那顶呱呱的四大名著了。————《红楼梦》,红楼遗梦,记录了一个家族的兴衰。————《西游记》,西天取经,孙行者、猪悟能、沙悟净。————《水浒传》,一百零八,一百零八将的悲剧结局。————《三国演义》,三国之间,那宏伟的战争......可是,我不喜欢,不喜欢黛玉的多愁善感;不喜欢取经路上频频出现的妖精;不喜欢水浒的惨重的悲剧结局;更不喜欢三国之中乱乱的斗争。我喜欢的,是英子。我喜欢《城南旧事》,那是一段多么纯真的岁月啊!只有淳朴的人才能写出纯朴的`事。
这一点,我一直深信不疑。《城南旧事》是那么美,就像贪财的人抚着金子做的房子那样满足。我的心头总会漾起一丝丝涟漪,刚刚还浮躁的心,一下子就平静下来。合上书,紧紧地闭上眼睛,仿佛躺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享受那一缕缕晚风轻轻地拂起头发,那该多么美好啊!每次,当我读到了“秀贞”一段时,我的眼角总是那样,红红的,饱含着泪水,那是一种怎样伟大的爱呢?而英子却是用如此平凡的语言述说了这种爱。
我可以坦诚地说:“英子是全世界最最最了解孩子的作家。”“英子,我们交个朋友吧!”我真想回到那个属于英子的时代。与英子交个朋友……我宁愿当妞儿、当小桂子、当秀贞、甚至当“小偷”!英子,走吧!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看那金黄的太阳,从海的一边高高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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