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后感作文500字集合9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作文500字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初次读《花千骨》,不敢对其妄加论断,只是弱弱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读前几章我还以为它是部恐怖小说,后来明白了原来是花千骨命格异数,才会导致以后接二连三的事情发生,于是带着好奇读完了这本书。
花千骨为保全自己和完成爹爹遗愿去茅山百事,误打误撞认识了异朽阁阁主异朽君东方,并且当上茅山派掌门。受前任茅山掌门所托参加群仙宴,遇见长留上仙白子画(千骨未来的师父)。终归长留,拼命练习,只为能拜白子画为师。三生石旁,情愫暗生。一年之后的努力没有白费,终能如愿,就这样她成了白子画唯一的徒儿。千骨与师父同住绝情殿,朝夕相处,简单而快乐,温暖而幸福。真希望时间停止,永远定格在这一瞬间。怎奈天不遂人愿师父为救千骨身中神农鼎剧毒,小骨为了师父偷盗神器,逆天而行,背负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名,至万劫不复。白子画,那个她深爱着的,高不可侵的尊上。
“我对这辈子所做的事从未后悔过。”只要师父好好的,她无怨无悔,十一颗销魂钉,一百零三剑,绝情池水,驱逐蛮荒,面目全非受尽六界之苦,为了爱,为了师父,她心甘情愿,没有半句怨言。
花千骨有着孩子般的纯真清明,有着母亲般的慈爱怜悯。无论是以前还是后来她变成妖神,这一点在糖包和南无月身上淋漓尽致德尔表现出来。虽有五位男子为之倾倒,但她对师父的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真的很羡慕小骨,也很敬仰她小骨,她轰轰烈烈地爱过,为爱付出那么多,又忍了那么多‐‐太多的感动与震撼,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瞬间天地都那么渺小。万籁俱寂,仿佛一切都静止在宇宙中,有太多的话想说
小说牵动着作者与读者的心灵。从这部小说中我懂得了爱的真谛,学会的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取舍得当。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那天,我从妹妹那里借来了一本书――《斑羚飞渡》 。当我打开书,读到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沈石溪笔下来自尕玛尔草原的一只母红崖尕自小道羊的故事。
大家一定知道母羊要给小羊喂奶吧?可是这只红崖羊却给小狼喂奶,因为母狼因产仔失血过多而死了。公狼为了让小狼存活下去,便抓来了一只刚产过死胎、乳房饱满的红崖羊,给小狼喂奶。可是三个星期后,有猎人来了,公狼为了保护小狼仔,献出了生命。原来,不仅是人类,就是凶暴残忍的狼也懂得感情,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有奶便是娘,母羊不忍心离开小狼,便带了小狼一起离开了阴森的狼洞。它为了帮助小狼洗去凶残的狼性,拥有羊的温顺,便教小狼学羊叫,吃青草。可是小狼毕竟是狼的后代,无法改变狼的习性。于是她放弃了小狼,怕它长大了会残害羊群,就把它丢弃在悬崖上。
几年以后,羊群又受到了狼夫妻俩的攻击,母羊被追杀,公狼不让母狼去吃母羊肉,红崖羊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曾经哺育过的狼仔。
母爱的力量是那么伟大!尽管狼是羊的天敌,可是母爱还是那样坚不可摧,更何况是人类。我们这些儿女,又有什么资格去说母亲哪里对你不体谅?公狼宁愿自己被饿一顿,也不让“母亲”去死,更何况是人类?做母亲的又有什么资格因种种原因而丢弃孩子?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感到父母儿子之间互相体谅,才会有一个温馨而完美的家庭!
这篇读后感先是简单介绍了《斑羚飞渡》》的内容,然后将作者从《斑羚飞渡》》中获得的启迪娓娓述之笔端,饱含了对小狼仔知恩图报的敬佩和肯定,表达了作者对伟大母爱力量的赞美。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去年寒假,我阅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打火匣》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个在回家途中的士兵,遇到了一个难看的巫婆。巫婆让士兵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丛,来到了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衣服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就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得到了打火匣和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在这时巫婆目露凶光。士兵发现后就刺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想见一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那三只狗可以做很多事情。一天,士兵让一只狗去把公主背回来,他们就这样相亲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后来,国王发现了这个惊人的秘密决定要杀掉士兵。在死刑时,士兵请求抽一支烟,国王答应了,他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让士兵逃脱了。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大臣。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再度,因为故事中的内容写得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的打火匣和三只狗。现实生活上,虽然没有这样的打火匣,但是我相信会有像那三只狗一样聪明的人。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面对困难,只要不放弃,就会找到好办法成功渡过困难。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中的《懒鬼哈利和胖婆特琳娜》,哈利和特琳娜做什么事都偷懒,最后一无所获。
一、书中的好词有:放牧、成年累月、唉声叹气、片刻、漫无边际、自寻烦恼、疲惫、物以类聚、无所事事、麻木。
二、好句有:蜜蜂每天忙着飞进飞出,一点也不知疲倦,它们在蜂窝里酿满了诱人的蜜,到了秋天,哈利就聚上了满满一罐蜜;你也知道,有只蜗牛曾应邀去参加婚礼,可是等别人生下了小孩,并要举行命名仪式时它才赶到,到了屋前却一下跌下了篱笆,它不是口中还说:‘欲速则不达’嘛;
三、好段有:哈利是个大懒鬼,其实他只要把羊赶出去放牧,也别无它事。不过每天放羊回家后,他总要唉声叹气:“这活实在太累了!成年累月都要去放羊,太乏味了!只是到了秋天才能休闲片刻,要是能躺下来睡上一大觉有多好啊!不过你休想,你得时刻睁着只眼,否则它就会损坏幼树,或穿过篱笆进入人家的花园,或干脆跑掉。人怎样才能坐下来逍遥逍遥呢?他于是坐了下来,绞尽脑汁地想着,希望能卸去肩上的负担。他就是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突然眼皮一眨,大叫道:“有办法了!
胖婆特琳娜不是也有头羊吗?我何不娶她为妻,这样她不是可以照看我的羊吗,我也不用再自寻烦恼了。
四、我的启发:学习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幽默的书,叫《长腿叔叔》。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朱蒂,被一位神密人(长腿叔叔)送去上大学,他要求朱蒂每个月给他写一封信。于是,朱蒂开始把自己在大学生活里的故事都告诉给长腿叔叔;她告诉叔叔“我在课堂上的表现比谁都不差”,她努力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认真考试学习;她很乐观,总是在诉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她还很自主,在自己有了钱,可以削减资助时候,坚决的拒绝了叔叔的帮助,倔强可爱。在看到他人的不幸时选择了帮助其他人。
其中有一封信写了朱蒂生病时,长腿叔叔送了她一朵花,这朵花让她知道长腿叔叔虽然从没回信,但认真看了她的信,而且还非常关心她。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就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快乐。
和她相比,我们拥有的实在是太多了,朱蒂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也没有忘记自己对长腿叔叔的承诺,没有迷失自己,坚守着成为优秀作家的梦想。她曾经在给叔叔写的信中写道:“叔叔,我觉得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想象力。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富有同情心,变得善良而体贴,才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说得多好啊!从今往后,我要细致地生活,享受人生中的每一秒,并且时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正在享受。能够带着感激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不快,应该也是一种成长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此章文本依然很短,但仅从文本内容看似乎和《大学》前几章所讲的内容没有联系。听讼,是审理案子的意思,审理案子与大人的学习又有什么关系?
刚开始读了几遍原文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文本的意思,后来发现是没有联系前文进行读的原因。数次读后才明白要想理清这章内容就必须抓住“本”这个关键字。联系开篇第一章中的这句“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再读本章“大畏民志,此为知本。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就明白了这章的意思了。还要注意“知本”与“知之至”的关系。“知之至”中的之是到达的意思。“大畏民志,此为知本”是这章的思想核心。
任何现象的背后都有本质,现象与本质就是“本与末”的关系。读本章一定要明白大学的内容,即“明德”,再结合小学的内容即“做事”,就会明白这章文本的意义了。简单说格物的实质就是知“本”,知“本”后方能明“末”,“末”就是小学中的“事”,“德”就是大学中讲的“本”。再读“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了,审理案件的目的就是不让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听讼是“末”而必也使无讼才是“本”。
读经典要反复的琢磨,仔细推敲,才能理解文本的内容。每一段话或者说每一个字都要联系全文进行读才能理解此文本的含义,千万不能孤立地看某一段的文字,这样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甚至曲解文本的内容。
不同版本该部分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有的版本有最后一句(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有的版本没有最后一句,我个人认为有最后一句阅读起来可能更为通畅一些。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日记或书傀是向来有些读者的。先前是在看朗章国故,丽句清词,如何抑扬,怎样请托,于是害得名人连写Bt己和信也不敢随随便使。晋人写危已经得声明“匆匆不暇草书”,今人作日记,竞日日要防传钞,来不及出版。王尔德的自述,至今还合一部分米曾公开,罗曼罗兰的日记,约在死后十年才可发表,这在我们中国恐怕办不到。
本过现在的读文人的非文学作品,大约目的已经有些和古之人不同,是比较的欧化了的;远之,在钩稽文坛的故实,近之,在探索作者的生平。而后者似乎要居多数。因为一个人的言行,总有一点愿意别人知道,或者不妨给别人知道,但有。‘部分却不然。然而一个人的卿气,义偏爱知道别人不肯给人知道的一部分,于是尺族就有了山路。这并非等于窥探门缝,意在发人的阴私、实在是因为要知道这人的全肋,就是从小经意处,看出这人——社会的一分子的真实。 就是在《文学概论》上有了名目的创作上,作者本来也俺不住自己,无论写的是什么,这个人总还是这个人,不过加了些藻沛,有了些排场,仿佛穿上了制服。写信固然比较的随便,然而做作惯了的,仍不免带些惯性,别人以为他这回是赤条条的上场了罢,他其实还是穿着肉色紧身小衫裤,甚至于用了平常决不应用的奶罩。话虽如此,比起峨冠博带的时候来,达一网pJ究竟较近于真灾。所以从作家的日记或尺犊上,往往能得到比看他的作品更其明晰的意见,也就是他自己的简洁的注释。不过也不能十分当其。有些作者,是连账簿也用心机的,叔本华记贴就用梵文,不愿意别人明白。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8
最近我看到了一则小故事:唐朝有一位叫狄仁杰的人,从小家庭贫困、勤奋好学,后来做了丞相。他为官清廉,秉政以仁,朝野上下都很尊敬他,他的一个同僚,奉诏出使边疆之际,母亲得了重病,如果就这样离去,便无法亲自在母亲身旁照顾,所以他心中感到非常悲痛。狄仁杰知道他的孝心后,觉得十分感动,就特此奏请皇上改派他人。后来,有一天,狄仁杰出外巡视,途中经过太行山,他登上山顶向下看着云,怔了一会儿,指着白云底下的.秀丽山河,对着他的随从说:“我的亲人就住在那儿啊!”他在那裏徘徊了许久都没有离去,想着、望着,禁不住流下了思亲之泪。后人便作诗歌颂这件事:朝夕思亲伤志神,登山望母泪如频;身居相国由怀笑,不愧奉臣不愧民。
狄仁杰的孝心和仁慈令人感动,他登上山顶后,不是欣赏那秀丽的山水,而是思念着他的亲人,表示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牵挂着他的家人。我觉得现代人都该学学他的精神,尤其是正值青少年时期的年轻人,现在,社会家庭事件日益频繁,孩子对父母没大没小,父母却无能为力,所以我们该学着如何和家人理性沟通、理性接纳家人的意见、适时的和家人分享自己的不愉快。
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时光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能天天和家人相处是很幸福的,仔细想想,未来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只会变少,不会变多,以后父母是否都健在?以后兄弟姐妹是否还会联络?这些是比较客观一点的问题和想法。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时光和孝顺,是现阶段我认为最重要的事。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9
那棵孤独的合欢树站在那里,引起了我的遐思。
人作为一种能思想的动物,真的太麻烦。至少不会像一棵树那样简单。站在那儿,在春露冬霜里,看尽了人世纷飞,走过了一年四季,其实,它只是“局外人”,或许它已超脱,又回归到最初的一棵简简单单的树。
它的视野里有一片花开正盛的白玉兰,把这初春的娇嫩衬托得恰到好处。那白玉兰这枝叶繁盛,我爱极了看这些淡淡的绿,浅浅的白,我就那么贪婪地盯着这初生的白玉兰,看着它的花,它的叶。就连它的梢头已然枯黄的几串果实也不肯从眼前放过。
这棵合欢树许是看惯了这景,它须真的不是凡物?那散开的细碎的枝桠,还是冬日的枯褐色,不见一丝生机。然而,它脚下的草已开始绿了。于这初春,它已这样的姿态,高高地站在土墩上,俯视着,顺从着,等待着,不着急地应着属于自己的季。
想来,人这一世,总在追逐自己的季,就像明明是春种秋收的种子,却妄想在春天的时候,就得到果实。很多东西无法强求。
合欢,为什么叫合欢呢?试问,天下几人能得长聚。自古云:“无筵不散”。只是悟了吧。这世上,太多的不尽人意,看的这树亦有些心灰意冷。如此,不如只给自己的一个安慰。聊表之,亦好,合欢,合欢,只愿一切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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