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1
明亮的大眼睛镶嵌在黝黑的皮肤中间,微厚的嘴巴静静地挨在鼻子下面,一副亲切的脸庞透露着不尽的智慧。今年开学,我认识了许多的新同学,而他,却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记得第一次上台自我介绍。唯有他,别具一格,来自内蒙古。那时,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个个粗犷的蒙古人,而台上的他却文质彬彬,不腼腆也不豪迈。但他的懂礼识仪并未压住同学们的议论纷纷:“内蒙古的?贫团补助生?”偏僻地方来的,智商会高吗?”看他那粗壮的样子,一看就只会跑跑跳跳……”而台上的他,并未恼怒,而是慢慢向大家解释。光是他那从容淡定、不慌不忙的表现,就让我在心底暗暗佩服。
没过多久,他就以惊人的智商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别人考不到优是很正常,而对于他来说,考不到满分就是不正常;别人考到90分是喜讯,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失败。一个个令人以触摸的高分,他都轻而易举地拿下,何况他语数外皆是如此!
如果你以为他是典型的学习机器,那么你错了,运动方面他同样拔尖。记得那次运动会开幕式上,我班加上了男生的舞蹈表演。平时成绩不错的男生纷纷躲了起来,生怕老师喊到自己。而他,毫不畏惧,自告奋勇地报了名。练习期间,他努力模仿视频中的样子,细细揣磨动作力度并努力做到最好。回家后,他不断练习,坚持每晚跳五遍,点点滴滴无不体现了他的毅力,不出所料,他被分配到了C位。
开幕式那天,他带着淡淡的微笑,自信地上了场。在万众瞩目之下,他却一点儿也不害羞。那一个个伸张有力的动作,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的耀眼;那一个个活力四射的弹跳,绽放出了青春的风采。那一次,我们班获得了特等奖。
日常生活中的他,谦逊有礼,不摆架子。下课时,他主动清理黑板、讲台,帮老师捧本子;大扫除时,他从不命令同学干活,而是以身作则,包下大多任务;遇到难题时,他召集大家一起讨论。老师表扬时,他不骄傲;同学误会时,他不生气;别人冲动时,他很冷静……宽恕他人,严于律己,这不是又做到了儒学的最高境界吗?想到这儿,我那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没错,他就是姜皓博,人如其名,博学多才。他那努力谦逊的品质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2
我所在的班级名曰“飞翔一班”,一班一班,非同一般,在这个大家庭中,同学们性格各异,在成熟稳重一派,有搞笑无厘头一派,当然,还有不少隐姓埋名一派……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平时与我接触较多的好兄弟:——“丁君”。
丁君是一个真正的“大老爷们”,走起来昂首挺胸,呼呼带风,把地蹬得“咚咚”直响。在一次运动会开幕式上,丁君要表演跳操,有一个动作是把脚伸出去再收回来,丁君伸脚时头往后仰去,收脚时头尽力向前伸去,双手很有节奏摇摆,他那滑稽的样子,令我们纷纷捧腹大笑,从此,他便有了:“大河向东流”的雅号。
丁君的眼睛特别能引人注目,他的眼睛特别有神,眼睛里总闪烁着别样的光芒,像探照灯一样,特犀利。丁君的个子不算太高,脸像一块饼一样,圆圆的,嘴唇上已悄悄长出了一层淡淡的绒毛,可爱的大饼脸配上平添英气的胡须,造就了奇妙的对撞。
丁君身上的闪光点很多,如成熟稳重,乐于助人……这几点从我上的社团课上就能体现。
我和丁君同上了“C++编程社团”,丁君以前学习过,有过一定基础。而社团中有一位同学也曾学过,且称他为FZ先生(PS:FZ先生=浮躁先生),他仗着自己学过,不但上课不认真听讲,还到处耀武扬威,炫耀自已的本事,鄙视别人的不足,经常影响别的同学学习,最终引起了众怒,在课堂上被驱逐了事。相比之下,丁君同学和FZ先生简直是天壤之别,他就像一个知心大哥哥,耐心协助我完成编程,并能及时纠正我的错误。他从不会像FZ先生一样骂人,总是耐心教导我,直到我弄懂为止。他还借给我编程书,教我许多新算法,还告诉我编程技巧……在他虚心指导下,我逐步能看懂程序,并能简单自主编绎了,当然,这一切都亏了丁君同学。
丁君的数学有些欠缺,我也经常帮助他,我们经常互相讨论,共同探讨难题,虽在一起时间不长,但我们俨然成了一对互帮互助的好兄弟!
丁君的性格使我很乐意和他交往,从他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希望我们的友谊永不消散!
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3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拥有了新的同学、老师和生活。而这些美妙的事物中,总有那么些让人十分烦闷。
这位薛钧阳同学,对事物的思考很深刻啊,我觉得大家可以去读一下他的文章。这位名叫薛钧阳的人又一次出现在了优秀日记的名录当中,还被老师大加赞赏。名落孙山的我只能在一旁唏吁了。世间还有写文章如此之好的人!
无独有偶,第二次的优秀也有他的名字,而我还是没有上榜,且他又一次被老师表扬,说喜欢他的文风,这直让我的内心微凉初上。
一向自诩作文不错的我倍受打击,转头看去,那还真是个帅气的人:白皙的皮肤还有均匀的身材,加上标致的五官,应是女生们都喜欢的那种。头发虽蓬乱,看起来是睡成什么样就成什么样,乍一看就像一堆乱草,但仔细观察,有几分乱中有序的样子。目光下移,见了他的一双眼睛,正低着头,可还是能从眼神里透出一丝机警。忽然,他抬起了头,向四周望去。羚羊在草原上观察捕食者的样子也就如此吧。现在我看清了,那有些血丝的双眼好似时刻都在观察四周。他慢慢把头摆正,与我的目光相对。把我吓得猛把头摆回来。
又是军训。休息时,站在我后面的他竟主动与我说话了。我想都没想就接他的话,当时的我就是饿狼撞见羊,欣喜溢于言表。我们玩他自创的.游戏。从他的话中我听出了不同寻常的思维———他所说的是我想象不到的,就如同奇花异草般,清新馥郁又让人耳目一新。他的声音极其养耳,听着就是种享受。于是在他的养耳声音中,我又度过了一天。
转眼就开学了,我和薛钧阳可能是朋友了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很愿意听他说话,而且我俩对话比较投机,很久没遇见这样的人了。就在今天,数学一向不好的我有点犯难了,那题真让我抓狂。我说着“我想静静”,跑到了他的桌边,好像他能让我冷静似的。如我所料,思维方式奇特的数学果真好。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题仿佛就没有那么枯燥困难了。把石像一般的我点化成了生机勃勃的活物。他真的像凛冬能让我冷静。
幸甚至哉,遇见这样的同学。我想薛钧阳会是我的竞争对手,而我也愿意将他当成陪伴我初中三年的伙伴,他会同意的。
不是么?
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4
我在班里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雷卓轩,他的爱好很与众不同。
他喜欢虫子,什么虫子都知道。他经常告诉我,什么颜色的有哪几种虫子,什么虫子生活在地方,什么季节有什么虫子,这是啥虫那是啥虫等。听他讲话就像在听课一样,讲的一般都是我不知道的虫子,与他交流让我熟悉了有关虫子的信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想我也会成为虫子的发烧友,也会知晓更多昆虫的名字和习性。
雷卓轩不但喜欢了解关于昆虫的知识,他也很擅长捕捉各种虫子。有一次,只听见一声“老陈快来呀!”把我“呼唤”了过去。原来是雷卓轩发现了虫子,他手舞足蹈。对他来说,发现虫子好像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开心。他平时都在走廊附近的墙体上找昆虫,可这次却在厕所对面的墙上,可真是罕见啊!
原来雷卓轩口中的虫子是一只蜘蛛。你看,他又开课堂了:“这只蜘蛛是一只跳蛛。”
“为什么你认为是跳蛛呢?”我不解的问道。
“这还用说?”他回答道,“因为我看到这个小家伙是从地上蹦到墙上的。”
“原来如此,长知识了。”我喃喃地说道。
他轻轻地往前走了一小步,小蜘蛛看到有人走近,有点不知所措。雷卓轩蹲下身子,慢慢张开双手,手掌慢慢向小蜘蛛那边靠拢。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用最快的速度合拢了双手,“哈!”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慢慢张开手掌——难道抓住了吗?我兴奋地朝着他的手看去,啊!并没有抓住。原来小蜘蛛从雷卓轩手的缝隙中溜走了,来了次死里逃生。
“不!”雷卓轩尖叫起来,“今天我一定把你抓到才罢休!”看样子他要和蜘蛛干到底。我有些着急了,快上课了,我连忙劝道:“跟蜘蛛较什么劲呀!要上课了!”可他死活不听。我明显发现小蜘蛛经历了前面的事件,开始警惕了起来。这时,雷卓轩看准时机,伸出双手,一个虎扑,动作一气呵成。这次小蜘蛛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了,被我这个伙伴生擒,我们俩都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打打闹闹高兴地跑回了教室。
捉虫子已成为雷卓轩的习惯,虫子已变成他的“另一半”。我想以后我这个伙伴会成为传说中的——“虫人”。
学生初一写我的同学作文5
在班上我认为最有特点的一个人是徐添量。因为他在我们班最著名,无人不知的特点就是他的那双三寸不烂之舌。据我估计,全班任何一个人跟他玩单人辩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说起话来那可是滔滔不绝信口开河唾沫星子飞溅,他的招牌动作就是每当和人家展开辩论的时候,越说越激动,身子越来越向前倾,直到最后旁边不明就里的人一看,还以为徐添量打算压死那个跟他说话的人。有一次我和他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游戏里一把枪的好坏,然后我们就展开了一场长达十分钟的终极对决。我跟他吵着吵着,就没词儿了,但他依然还是滔滔不绝的说着,似乎永远说不完。他说话的时候那唾沫星子都溅到我脸上了,害得我还得冒着上课迟到的危险跑到厕所洗一下脸。
他也和我一样爱打乒乓球,他最喜欢穿一件蓝色和白色格子相间的外套。每天都是如此,总是穿这件外套。他虽然这么爱和别人吵架,但他好像有股传说中的“人格魅力”,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和他玩,他也是我的好朋友,而且我们下军棋的时候他还被军棋的那两个拥有者“封”为“师长”,而我则只弄到了一个旅长。他说话的时候总是带进一些新鲜的词儿,他最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就是:“这不是废话吗。”而且总是在说话中带进无数个形容词,而且一下就念完,让人感到不自觉的想学一学。
他同样和我一起打乒乓球,但好像他有一种奇异的威慑力一样,说的话好像我不得不听从一样。我说的话那些球队的队友们不怎么听,但他的话总是让人信服,而且他总是能拿出一大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对的。他说话有个奇异的癖好,就是说话时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基本不停顿,据他私下里跟我说,是因为这样令人更容易信服。
还有个奇特的地方就是他在说话时眼睛一直凝视着对方,我估计是想给对手无形的压力。更奇怪的是我对上这种奇特的眼神时好像提不起反抗的精神。大概是因为他打球花费了很多时间,又一直很担心他的妈妈,他的学习不是很好,在中等的位置。这个位置的人尤其容易被人遗忘,因为太多的人是中等的了。
这就是我最有特点的一个朋友,你说他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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