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同学作文八篇
【篇一:难忘的小学同学】
我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我那美丽的母校,我那即将分别的母校。坐在凳子上,脑子里不断地回想起我和我的同学呆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走在路上,我更是忘不了我那曾经哺育过我的辛勤的老师。他们就像我身上的一条条脉络,使我永远忘不了他们,就像我身边的一丝丝,使我离不开他们,又像刻在我脑子上,刻在我骨头上的记忆,让我永远记住他们。
当我和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首先就会浮现出那些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他们的团结,他们的友谊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记得有一次,我们全班男生集体受过罚。老师让我们中午不能去正常睡觉,得呆在教室里反思。当时我们并不在乎谁太吵,谁拖我们的后腿,我们并没有一句怨言。我还记得有一个同学对我们说:“不要紧,只不过是一次惩罚而已,大不了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不了我们一起扛着吗。班级里再大的困难除以20也会成为很小的问题的。什么问题一但让我们一起承担就会一下子被我们克服的。”我们当时听了,心里也有了一丝安慰。我为了调解一下气氛,故意说了句:“呦,XXX来视察了是不是?”大家立刻哄堂大笑。
记得还有一次,我们班的有一个同学正在欺负人,我们见了,立刻冲上去:“你想干吗啊?都六年级了还那么幼稚,这样很好嘛?这不是有损我们六(1)班男生的脸吗?用得着这样自相残杀吗?”
我现在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们六(1)班集体,忘不了我的母校。
【篇二:难忘的同学】
有一个人,中等个儿,扎着马尾辫,一对小眼睛,经常帮助老师给同学们听写。说到这儿,大家可能知道是谁了吧!我品学兼优的“死党”——费森垚。说起费森垚,那是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有点儿夸张了,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只与她相处了一年,可我却感受到了她身上特有的朝气和任劳任怨的精神。
费森垚是咱班的中队长,每次班队课她总是把气氛带动得很好,讲起话来幽默有趣,振振有词她总是那么富有朝气,富有激情,这不得不使同学们喜欢她。老师批改作业,忙不过来时,费森垚积极地帮老师的忙;同学们遇到了困难,费森垚总是热情地帮忙;每次老师给同学们听写完后,总是有几个“调皮蛋”不合格,老师就叫费森垚给他们重新听写,她毫无怨言,从不叫苦叫累。当老师表扬她时,她只是微微地一笑,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要做得更好。
费森垚既是老师的小助手,又是同学们的开心果,更是我的“死党”。每天早晨,我们在路上会碰到,就一起上学;每天下课,就一起玩;放学时,偶尔买点儿零食,她尝尝我的,我尝尝她的,可开心了。
虽然小学已经毕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我的“死党”——费森垚。费森垚,你是我在小学碰到的最后一个好朋友,这种难忘的友谊是永远铭记于心的,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记得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费森垚。
【篇三:难忘的同学作文】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里,我遇上了许多令我难忘的同学。其中,有聪颖的向心力,有文静的刘一萱,有活泼的李小倩也有文静的黄静瑜……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泼辣的刁蛮公主——胡斯琪。
说到胡斯琪,她给人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弯弯的眉毛、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樱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宛若《天龙八部》里刁蛮古怪的灵儿,可是,当你接触了她以后,你会发现,她哪是灵儿?简直就是《倚天屠龙记》中的周芷若!要说她是周芷若,那可是名不虚传!不信?请看镜头:
一天,我们正在上体育课,赵老师让大家跑步。大家一边跑,一边聊,不亦乐乎。胡斯琪也正在和刘一萱讨论《查理九世》。突然,蔡报权跑上前来,小声嘀咕了一句:“母老虎。”这句话还没说完,便被胡斯琪听见了。只见她使出了早已绝世的武功——“狮子吼",大喝一声:“菜包子!你找死吧!啊?”说着,胡斯琪还做出一副要打人的动作。“没,没什么……”蔡报权带着颤音说。“算你识相!本小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一般见识!”胡斯琪刚走了三秒钟不到,蔡报权又说上了:“才怪!不是你是谁!”“包子!你今天很欠揍呀!”胡斯琪大喝一声,使出了独门绝学——“九阴白骨爪”!(当然,没人敢为他求情。因为,只要她一发怒,呵呵,我们就要和他同甘共苦了!)“啊——”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在天空中回荡,那场面,那叫个惨不忍睹!
虽然胡斯琪性格暴躁,但是,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永远忘不了她!
【篇四:难忘的同学】
小学六年是让我最难忘的学习生活阶段,就是在这美好的学习生活的学习生活中,有我最难忘的同学。
我个人除了学习,最爱打篮球了,最难忘得当然是那些“篮友”了。
拿着球,带过中场,另一只手指挥这队员拉开,跑位,然后把球传的恰到好处。这就是我得“铁哥们”,组织后卫——姜啸天。我跟他的配合最好。十分默契,所以我们自创“满天”组合,他每次与我的配合恰到好处。我们俩曾被誉为“所向无敌”。
关键老大出场了!每次关键性的罚球都是N准,天生就是当关键先生的料。在进行伍家岗区小学生篮球赛时,就是靠他帮我们决杀了大公桥小学,挺进四强。平时让他投十个球都难进一两个。他太关键了——朱雨生。
篮板王闪亮登场了!只见李果高高跃起,一下子夺过正在空中滑行的篮球,两手一拍,大喝一声。看见这一幕只有两个字“帅。强”他就靠那两块强健的肌肉,在队伍里横冲直撞,没有几个人能够制止他那疯狂的行为。
要说强人当然还是“奥胖”的儿子——刘瑞阳了。他满脸横肉,看起来一身膘,其实肌肉可不少。如果当他把身上的肥肉去掉,就剩下令你目瞪口呆的肌肉了!那才叫“肌肉美男”。他那才叫横冲直撞的正版,一下子可以把你撞飞多远,要知道他那一拳头顶一锤子,上篮时都不敢于他正面相迎。
这就是我小学中最难忘的“篮友”们,我们在一起,冠军不再是梦想。
【篇五:难忘的同学】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
【篇六:难忘的同学】
我还清楚地记得,当爸爸携着我的手,第一次走进这扇大门时,我觉得这里是那么的神秘。如今,我就要走出这校门了,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我再一次深情地望着这扇大门,凝望着老师那深情的目光,这一切的一切我都铭记在心。童年迷人的岁月,让我难以忘怀。
再看一眼田径场上那宽阔的跑道,曾几何时,我们从它身上踏过坚韧有力的步伐,洒过努力的汗水。记得那次校运会,随着“砰”的一声枪声过后,女子4х100米接力决赛开始了。各个运动员都像离弦的箭,脱缰的马一样向终点奔去。跑道两旁的啦啦队喊得一声比一声高。跑道上的运动员听到大家为她们打气,跑得更起劲了。我是班级参赛选手之一,在同学们的助威声中,我和其他三位同学取得了女子4х100米接力赛第一名,为我们班又添了一枚金牌。大家的欢呼声、掌声在校园里久久回荡……
再看一眼那间宽敞明亮的教室。在那里,老师教我们读书写字;在那里,老师教我们唱歌跳舞;在那里,老师教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
再看一眼座落在操场的西边那一小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无论春夏秋冬,那儿都是我们的世外桃源。春天,我们坐在转台上,尽情地舒展四肢,让醉人的花香,沁入心扉;夏天,我们藏在那浓浓的树荫下,动情地读着那奇丽的小诗;秋天,我们攀在轻盈的秋千上,忘情地飘荡;冬天,走在铺满雪花的小路上,留下一串串童年的脚印……
如今这些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美好回忆。
此时此刻,这六年小学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涌上心头,使我感到百般留恋。
再见了,母校!再见了,这永远不能让我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作文
【篇七:难忘的同学】
再过两个月就毕业了,想起同学,想起班级,想起母校,心里总有些依依不舍。
最难忘的是同桌王钲喻。他是一个活泼开朗、敢为朋友帮任何忙的男孩子。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到篮球场上集合,我好高兴,一路飞奔,竟忘了注意脚下突起的岩石,一脚跘到了石子上,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是王钲喻把我扶到了篮球场上。下课了,是他帮我一点点走到教室里,扶我坐下。还不时地关心我几句。这样的同桌,我怎会不难忘呢?
其次是“捣蛋王”郭罗虎。他那时不时的恶作剧,让人防不慎防。我就被他恶搞了好几次不是我的屁股被他当成篮球狠拍一下就是被他当炮弹推出老远;更兼他那幽灵般的奸笑声,想起他就让人觉得不寒而栗。我难忘就难忘在他的这一点,死都忘不了……
女生中也有让我怀念的。她叫黄佳蔚,是我上半年结识的新朋友。他是一个性格外向的姑娘,很喜欢跟人交朋友;而且知识渊厚,爱为朋友排忧解难,我们也很爱和她交朋友。每当我在学习上有什么困难,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她。是我的贴心知己。
怀念啊,同学;怀念啊,603班;怀念啊,母校。我永远记着你们!
【篇八:难忘的一个同学】
如果说家是世界上最温馨的地方,那学校就是第二个家了!
记得上学期期末的时候,第二天就要期末考试了,我却病倒了。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在课桌前捂着头,有气无力地爬在桌子上,这时,老师关切地问我:“王家兴,你怎么了?”我无力地说:“老师,我难受的不行,头痛!”老师又问:“你能受得了吗?要不回宿舍去吧!”“老师明天就要考试了,我能挺的住。”到了下课,老师还是让徐福元同学送我回宿舍。
那天正是冬季,天气很冷,就连不怕冷的老师们也都披上了羽绒服。
在回宿舍的路上,徐福元硬是要把他的衣服给我穿上,我怎么也推辞不掉,最好还是给我披上了他的外套,他挠了挠头,用手揉了一下鼻子笑了。瞬间心头涌上了一股感激与辛酸……别看徐福元平日学习一般,但对别人非常友善,所以人缘一直不错。
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非常难受,正在这时,又是徐福元,他拿着一版药片送到了我的受里,这时又一股感激涌上心头……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等我喝完了药,他就匆匆忙忙的回班里上自习了。我也随之睡着了。
等我晕晕沉沉的醒来,发现床头旁有一个饭盒,饭盒上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饭,我帮你打回来了,小心点,别下床——徐福元。”顿时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看着这个饭盒,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徐福元,他的学习不怎么好,我曾经还看不起他,但是今天,他的举动,使我从新认识了他,他让我很感动,因为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是我终身难忘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