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6-15 07:24:00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本世界名著。有中国的四大名著,有中国名人的诗歌选集,也有国外名人的著作、诗歌选集。更有趣的是有一些童话书,如《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许多好书都在我的书架上,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便是巴金先生的著作——《家》。

  刚得到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早就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精彩的语句和它的风采,但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这可是我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

  自从得到这本书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读,这本书让我如饥似渴。

  就这么一本书,我几乎读了一个多月才把它读完。

  我读完这本书,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主要讲了:觉新是整个高家的长子,他读书还不到三年就被辍学回家,为了整个高家,觉新付出了许多,但整个高家却没有几个人尊敬他,这全是因为他的懦弱。次子觉民是一个勇敢的人,冯老太祖把女儿许配给他,觉民始终不肯同意,但他的爷爷高太祖因害怕冯家的权威,不得不同意了,于是,觉民决定逃婚。除了他的弟弟觉慧和琴表姐外,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儿。最后,在高太祖临死前,觉民还是回来看望了他的爷爷。高太祖死后,因为觉新的妻子怀孕了,整个高家都非常高兴,但由于种种迷信,觉新的妻子最终还是难产而死。觉新的妻子死后,他才明白,真正让自己妻子死的原因是:自己的懦弱和迷信。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是多么同情觉新,多么敬佩觉民。但我更敬佩作者巴金,文中没有哪一句话直接明写了这些人物的特点,但我从文章的叙述中看出他们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这本书让我感受极深的是高太祖刚死不久后觉新的妻子从怀孕到难产而死的这一片段,他让我明白了解放前人们生活的时代,他们处于封建迷信时代中,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指出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迷信。我真为他们感到痛惜。

  这本巴金的书伴我一生,他给我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是我一辈子也受之不尽的,是我用手中的笔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它也将留给后人这样的感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著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一百单八将会聚梁山,带着他们的英雄气魄、赤胆忠心,接连陆续来此,后又负命而归,撰写出荡气回肠的水浒英雄事。

  初读《水浒传》,两眼盯住字字句句心中却没有产生共鸣,囫囵吞枣似的读着,实则走马观花看热闹罢了。

  只是一天下午,无意中听到哥哥和爸爸聊起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黑脸矮壮的及时雨宋江,才恍然觉得自己虽读过一遍却什么也没有留下,于是重读。原来那字里行间有着一个个或是曲折、或是叹惜、或是令人观止的故事,现在的我再回想起那时,也许是对《水浒传》最开始的喜欢和吸引吧。

  其中有一位英雄令我感慨颇多。宋江是那个昏庸无道的.统治下世人皆知的好汉,不少志同道合的人前来投奔,他不注重来人的无礼蛮横,如鲁智深性情粗鲁,率真;李逵不懂用计,只会以手中的大刀和力气做事,有勇无谋;他也不介意来者的身份和曾经:如林冲被官府关押流放,四处奔波,最后以牙还牙,怒杀陆谦。他只在乎这人是否是一好汉,是否忠心耿耿,是否光明磊落。也许就是这样,宋江才能在梁山前首领小肚鸡肠、忌贤妒才的王伦之后成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好汉首领,也能广收天下义士为朝廷所用,即使结局兄弟伤亡,自身被陷害,却在施耐庵的笔下被后人敬仰,被后人传唱。

  生活中难免遇到低谷。一次心情不好在家中闷闷不乐时,书架上的《水浒传》晃入视线,那么就再次一同走进经典。良久,负面的情绪已经消散,此后的每次不悦都会令我想起在这本喜欢的书中收获的种种,不仅扪心自问:自己是否能像好汉朱贵那样胸怀宽广,不斤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寻志同道合之人;自己是否也应该有像义士柴进那样结识益友,仗义疏财,学得一身高招本领,大门广招天下客;自己是否也应该时刻自省,明确方向,发展自己,提高自己。

  每每静下心来,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豪杰,以及他们永垂不朽的故事。他们不仅仅在纸上,还在我的眼中,我的心底。我在这些故事中不断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的东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俗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对我来说,如同饥饿的人吃上面包,绝望的人重获信心。今天我便来说说,我最爱的《镜花缘》。

  《镜花缘》是自《西游记》外的另一本神话经典小说。堪称是:幻想、历史、讽刺、游记融为一体的举世名著!主要写了:百花仙子入凡,唐敖游历各国,在小莲莱得道成仙。唐小山(也就是百花仙子,后来叫唐闺臣)寻父,得知天机。听父亲之命,改名闺臣。与其它99名才女考试。后去破关,把大周朝改回唐朝。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96~99三回破关了。

  武则天的四个儿子设下了四关。分别是:酉水关;无火关;色刀关;才贝关。也叫:酒关;怒关;色关;财关。要过关可真不容易,要先焚香叩拜对本关戒之人,还要写个灵符:酒关写戒;怒关写忍;色关写狠;财关写拒。接着把灵符火焚咽肚,才能不受邪阵的困扰。每一次破关都会损失大半军士和一些大将,可因唐闺臣有仙缘,所以每次过关都会有仙人相助。

  直到最后,所有参战的人都被封了个一官半职,赏了点东西。去世的,便追封。所有的花仙回天庭时,百花仙子(也叫唐小山或唐闺臣)把自己在小蓬莱泣红亭抄下来的碑记给了白猿让他去找文人墨客写下这个故事,让世人也知道这个故事。

  外加一个李汝珍创作小说是编的小故事:白猿接过了百花仙子手中的碑记,走上寻找文人墨客的道路上。时间流转,在五代晋朝有个叫刘朐的'人文笔很好,白猿把碑记给他并讲明了来意。他却说:“我好不容易才在这兵荒马乱之时创作了本《旧唐书》哪有心思写这东西?”到了宋朝时,有个叫欧阳修和个叫宋祁是那时的才子白猿把碑记递与他们,可是却又得到了一致反对:“我们被《新唐书》闹了17年了,已经没有精力去弄那种东西。”一直这样,到了圣朝太平之世,白猿见到了李汝珍略有文才便把碑记给他,因前访的不耐烦了就自己走了。

  李汝珍认为自己有钱,有才学,有时间,便写下了这本《镜花缘》。这本书虽然有100回,可,其实这件事只写了一半。但100回30年的心血,愿后续能现世。

  好啦,听了我的介绍和这本书有趣的小故事,你是否对这本书有了点兴趣?若有你可一定要看看这一本千古名著——《镜花缘》!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房间的书橱里,摆列的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牧羊神豹》。它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爷爷写的长篇小说。

  一本好的课外书籍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当我全心于书中的世界时,就好比淌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得欣赏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牧羊神豹》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沈石溪爷爷在赶集时,用一双鞋换了一只无价之宝的黑豹,在沈石溪爷爷和老母狗梵娌的细心照顾下,小黑豹长成了一个茁壮的成年黑豹,沈石溪爷爷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母狗梵娌去世了,没有牧羊犬看羊,沈石溪爷爷便想找一条好的牧羊犬,终于找到了一只上好的牧羊犬,但三点金也想像老母狗梵娌一样看羊,便和那只牧羊犬打了起来,沈石溪爷爷看出了三点金想当牧羊犬的心理,变试用三点金,让它当上了牧羊豹,试用了一星期,沈石溪就让三点金当上了牧羊豹。三点金战功累累,把羊群养的膘肥肥体壮,才过了半年的时间,羊群从一百九十多只养到了二百零三只,曾多次救了沈石溪爷爷的生命。但豹子总改不了吃羊的天性,没过多久,羊群变丢失了羊,起初沈石溪爷爷没对三点金起疑心,可到后来不到五天丢一只,到了最后沈石溪才知道了原因。因为豹子的发情期到了,三点金喜欢上了一只母豹,每过五天给那只母豹送一只羊,沈石溪爷爷知道了,就放走了三点金,买了一条新的牧羊犬。一年的某一天,牧羊犬发现了一只赤斑羊,每一天都有只赤斑羊,虽然小赤斑羊们喉咙被咬裂了但都没有生命危险;沈石溪爷爷在第五天发现了三点金的身影,这时才知道:三点金是用五只赤斑羊来弥补一年前吃掉的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三点金为了报答一年前吃掉的羊,还给了沈石溪爷爷五只珍贵的赤斑羊,知恩图报,在临走前也舍不得沈石溪爷爷。

  读完后我想:三点金那样守信用,知恩图报,拿了主人五只羊,又要还给了主人五只珍贵的赤斑羊,我们应学习三点金知恩图报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四大名著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也是文学史上的四座丰碑,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你听到过这句话吗?你知道这句话是出自哪里吗?那现在我告诉你这句话出自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是一代枭雄曹操说的。

  故事起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终于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叙述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政治军事斗争。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蜀吴联手抗曹魏的赤壁之战,吴蜀夷陵之战……每次战役都各有特色。

  这本书里面还描绘了很多英雄人物,如关羽、张飞、诸葛亮、刘备、周瑜等。你们最喜欢关于哪个英雄人物的故事呢?

  下面先听一听我喜欢的英雄故事吧。我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呀,他机智聪明,沉着冷静。“空城计”的故事就充分体现了他的性格特点。司马懿带着大队人马打到城楼底下,而诸葛亮却稳如泰山地坐在城楼上弹琴,弹得悠然自得,毫无慌张之意。这让司马懿感到奇怪,认为诸葛亮城内又有妙计。于是退了兵,这让我很佩服。

  还有一个关于曹操、诸葛亮、周瑜之间的故事更是让我哭笑不得。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干,于是就想设计害死诸葛亮,他让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没想到的是,诸葛亮说只要三天,并立下军令状。周瑜疑惑,便吩咐军匠迟延,并派鲁肃打探。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船只、士兵等,还叫他保密。前两天不见动静,到第三天四更,诸葛亮把鲁肃请到船上,饮酒取乐,命令将船开向曹营,并敲鼓呐喊。由于雾大,曹操派弓箭手放箭,箭像雨点一样射向草船。天快亮了,才让船往回行驶,曹操这才知道中了计,曹军想追过来,可是已经追不上了,诸葛亮最后还说了一句:“谢谢曹丞相赠箭”。可把曹操气坏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船靠了岸,周瑜让人数箭,居然有十万多支。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你想和我一同去看看三国时期发生的事情吗?赶快来读读这本《三国演义》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读书可以教我们怎么做人,读书可以提升我们的素养。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还记得小时候,我经常趴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剧《西游记》,后来,我上一年级了,爸爸便给我买了《西游记》的书籍。从爸爸教读到现在的自主阅读,这本书已经被我看了五六遍,如今,我彻底喜欢上了它。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神魔小说,整部小说记载了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跋山涉水,降妖除魔,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我喜欢西游记,因为我喜欢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作为神话,书中有许多经典情节,写得真叫个曲折入胜,如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大闹天宫……这些都让我百读不厌。

  我喜欢西游记,更因为故事里有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我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令人捧腹的猪八戒,憨厚老实的沙和尚,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平凡的唐僧。

  没错,我喜欢唐僧!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会降龙伏虎的本事,但是平凡的他却有不平凡的精神。唐僧是精神的强者,是取经团队的`核心人物,在别人眼里也许他太唠唠叨叨的了,但是他有一种品质,是别人都很难做到的——意志坚定,坚持执着。唐僧师徒到达女儿国时,其他人都被荣华富贵所诱惑,只有唐僧坚定自己取经的使命,毅然地踏上西行的路。面对危险时,多少次他差点命丧妖怪之口,可没有一次动摇过,把艰难险阻抛在身后,以坚定决心地继续前行……这一切让我深深地震撼。

  《西游记》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一次运动会上,我被老师选去跑200米,起跑时我都慢了一步,跑了半圈就远远落在了后面。本想放弃时,我脑海里想起唐僧被妖魔鬼怪一次次抓,有一次次跋涉在坎坷取经路的镜头。于是,我又树立起了信心,奋起直追,终于在第二圈时,超过了所有对手别人,取得了第一名。

  有信念,方始终。这句话在我遇到困难时一次次浮现在我脑海,让我一次次克服困难,取得成功。这是西游记给我的收获,我一定要向唐僧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灰色天空,满地黄叶,秋风卷起一缕思绪,带来一抹冬的气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萧条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鲁迅先生,或许是与他的文笔有关。记忆深处中的先生总是孤寂的,悲叹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笔触批评这世间种种,感叹着人生百味,有时他又会记起温暖,想起久远前的记忆。亦如《朝花夕拾》一书,恰如这秋天,即便有萧条之景,却也盖不住夕晖中黄叶满地的温情,化作春泥更护花。

  先生的散文细数的话确实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却仍偏爱《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终是那个喜欢用一些嘲讽的笔调去书写人生不公的斗士。他执笔挥洒的总是那颗为国为民的热忱之心。当偶见《朝花夕拾》后我才发现先生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心绪会怀念,会珍重的将旧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撑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过往。先生以他一贯的笔调描述他的书屋,百草园,他的老师,长妈妈,还有那故去的父亲。初读时,只觉得先生在缅怀过去,再读时发现了这原来先生所怀念的'故土人情,社戏,划船,迎神赛会,那些在如今社会烟消云散的东西,仿佛又随先生的描绘浮现于眼前。不论是繁琐的礼节还是封建的观念亦或是先生的处境都已不是我可以体会得出的,先生借着自己的过去写出那代人的悲凉,无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许远没我想象的简单。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时,总有那样一种向往,向往着去先生的故乡看看。但我不会去,臆想是一种停留在脑海里的美好,我不愿美好消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一个如书中描写一样的场景,即便去了我也不会有与先生一样的感触,所以我宁愿不去先生的故乡,只停留在书中美好的认知里。

  秋风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触良多,在不同的时代里,会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却在夕晖中拾起,先生亦如广袤的秋天,我愿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叶,承载我沉甸甸记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世界上的书千千万万,有的似天上的云雾一样难以琢磨,而有的却似山间的清泉一样一眼望穿,世间有这么多书等着我去读,所以,我每天都在坚持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小海蒂》。

  这本书讲述了从小父母双亡,被迪蒂姨妈收养的'主人公小海蒂,因迪蒂姨妈要去工作,就把她带到高山牧场送给她的爷爷奥西姆大叔,所有人都认为,海蒂在高山牧场不会有开心的生活,但海蒂到了高山牧场后,却给爷爷带来很多快乐,爷爷也尽心尽力照顾海蒂,在过了一段时间后,迪蒂姨妈又把海蒂带走了,带去了赛赛曼先生的家,海蒂在那里结识了一位轮椅女孩克拉拉,并与她成为了感情深厚的朋友。后来,海蒂因太过于思念高山牧场那里的生活患上了病,海蒂就又被送回了那里。海蒂走后,克拉拉因孤独,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最终,海蒂与爷爷的帮助使克拉拉站了起来。

  这本书在描写高山牧场时,写的景象很美,令我陶醉,令我感受到那些事物的美好,令我向往。如,书中写到“所有的花朵也都光彩熠熠地仰着小脸朝向太阳灿烂地微笑,散发出更迷人的香气。傍晚时候,绛红色和粉色的晚霞映照着高高的岩石和耀眼的雪峰,让它们看起来更加绚丽多姿。”读到这句话时,我仿佛真得看到了花儿在微笑,看到了天边那美丽的晚霞,闻到了花儿那种甜甜的香味。

  书中不仅语言优美,人物的心灵美也时时感动感染着我。当克拉拉来到高山牧场后,爷爷每天都花费很多心思去照顾克拉拉,去给她补充营养,而小海蒂呢,每天推着轮椅带克拉拉去看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就这样,克拉拉在爷爷与小海蒂的热心帮助下,最终站了起来。他们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就是被他们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要帮助身边的人。这本书就像爱的使者,将爱传递给我,使我心中充满了爱,也想去传递爱。

  这本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例如:赛赛曼家的闹鬼事件、海蒂带回几只小猫这些事情很有趣,让我读过之后,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再读细细品味其中的趣味。

  就是这本书告诉了我:只要心中有爱,处处都有奇迹的发生。我喜欢这本充满爱、传递爱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在日常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书籍陪伴着我们。可能是惊悚刺激的冒险故事;或是激励人心的励志小说;又或者是教人精打细算的理财秘笈。这些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丰富了我们的人生。

  在我的生活里,也有不少书籍充实了我的知识宝库。其中,有一本书最使我百看不腻。这是由韩国作家:辛相雄老师,所写出的作品。书名是《别哭,星星会升起》,内容主要是描述一个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小女孩,因为母亲忙于工作,所以家里许多大小事都由她这个长女来做。下课回家后也会赶紧回家照顾两个年幼弟弟,就算学校有什么活动,也都会留在家中帮忙母亲到市场摆摊。甚至连在学校被同学耻笑是没有爸爸的小孩,她依旧一个人默默的承受这种痛苦,即使再累、再辛苦,就是不想让母亲为这种事而担心。让人不禁边看边拭去眼角的泪水。这真是一本动人心弦的书啊!

  在我读了辛相雄老师的这本书后,我深刻的能体会在学校不停的被同学耻笑、覇凌,而感到身心受创的感觉。因为读了这本书,我不停的警惕自己,在说出一句或许会刺伤别人的话前,应该先经大脑思考后,在选择该不该说。不过,这本书最要使我好好效法的,就是─要有一颗乐观、上进的心。书中的主角即使身处困境,依旧不会轻易放弃,而是去寻求解决之道。而且在这么困苦的环境里,主角的成绩还能维持在一定的水准,真的`非常的不简单、也非常的孝顺。当然,也要经历了这些辛苦的磨练,才能使心智更上一层楼。就如同古人所说的:“不经一番寒彻骨,焉知梅花扑鼻香。”这道理一样。

  书,不只使我们增加文学气质,也使我们增广见闻。看书,除了能打发时间之外,也能充实我们的内涵,真是一举两得啊!看完了这些后,你是否也想去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又或者是你回忆起以前也曾有过一本令自己爱不释手的好书。现在,就拿起最喜爱的那一本书,找一个你最适性的场所,在那里用最轻松的姿势,细细的去品味这道独一无二的美食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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