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4-03-02 08:22:08 我要投稿

(合集)我喜欢的书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合集)我喜欢的书作文

我喜欢的书作文1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我喜欢的书作文2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我喜欢的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 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 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 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 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 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 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 《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4

  在冬日里,暖炉边,我阅读过一本寓意深厚的书——《鸟奴》。现在,正值绿树成荫的夏天,我把这本《鸟奴》分享与你,希望你能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生物都遵循着一条定律——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也是达尔文《进化论》里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是生活在繁华都市里的人类还是生存在密林深处的动物,都如此。在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这本《鸟奴》中,我对这条定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此书讲了一对鹩哥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不被天敌——蛇吞食,冒着生命危险“安居”在大青树下的一对蛇雕周围,为蛇雕甘愿当奴,清扫蛇雕的窝巢,却一次又一次遭受蛇雕的百般欺凌。到最后,非但自己的孩子没保住,还失去了蛇雕的信任,被主子驱逐……

  其中,有个章节令我印象深刻。大蛇雕外出捕猎,做奴仆的鹩哥尽职尽责地照顾着小蛇雕。两只小蛇雕开心地在自己的窝里打闹,突然小蛇雕掉进了茂密的灌木丛,生死不明。心急如焚的鹩哥没有办法救助两只幼小的蛇雕。

  而后,捕猎而归的大蛇雕回来见小蛇雕不在窝里,气急败坏,一怒之下让三只同样年幼的小鹩哥死于非命。而两只掉在灌木丛里的小蛇雕却安然无恙。身为弱者的鹩哥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命丧黄泉,却无能为力。难道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剧吗?

  这个故事,没有给我赏心悦目,愉快轻松的感觉,反而危机重重,险象环生的森林,给我更多的是紧张、是惊险,是残酷。这就更容易引起我深入的思考和遐想……

  鹩哥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想想,蛇雕因强大得到了自然界绝对的优势。在我们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里,是不是能力强的人可以在强大的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在生活中享受着最优等的待遇呢?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而如今我们刻苦学习,奋力奔跑,不就是为了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吗?

  你想知道为什么鹩哥甘愿为奴,任雕欺凌吗?

  你想知道在丛林深处还有多少暗藏的杀机吗?

  你想知道那棵大青树下还有多少危险重重的经历吗?

  那么,这本《鸟奴》推荐给你,祝你拥有一段快乐的阅读时光。

我喜欢的书作文5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6

  古语有云:“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法国思想家歌德也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古今中外,书籍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而在我这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眼里,书籍是我的启蒙师,是我的垫脚石,是我成长道路上一颗璀璨而珍贵的珍珠。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作家徐玲的《我的狼妈妈》点燃了我对书籍的激情,引领我走向黄金屋。

  依旧记得,我对它,是一见钟情的。

  书中主要讲的是白歌的母亲为了救白歌而死于车祸,却因为割舍不下孩子,而化作一只白狼来到白歌身边。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狼妈妈,不惜冒着被人类发现,用来做实验和射杀的.危险和白歌团聚;当白歌心脏病复发时,狼妈妈又不顾自身危险,将能够隐藏自己的小甜珠放入白歌嘴中,令她病情减轻;而白歌也为和狼妈妈团聚与外界抵抗着。这对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爱牵动着我的心。

  读完这本书,深受启发,想到妈妈,想到母爱,湿润了我的眼眶。“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当我还以为自己还小,不懂事的时候,妈妈的白头发已经偷偷爬上了鬓角。我不懂得珍惜这份爱,有时和妈妈哭闹,生妈妈的气。我知道妈妈都是为了我好,却认为理所当然。现在想想,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得不到,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即将成为一名中学生,我不能再等,即使是让妈妈每天开心,也是我自己所要改变的。

  这本书教会了我爱,让我带着启发付诸于行动。不要再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悲剧再现,把握现在,在生活中多理解父母,把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蕴含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让父母每天都能快快乐乐的。

  “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读书使人明智,使人善辩,使人深刻。书将会陪伴我一生,教育我一生,使我受益终身。

  书伴我行,我爱读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7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书作文8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我喜欢的书作文9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废墟上的白鸽》。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个家庭:双爱家庭和白鸽家庭。这两个家庭在书中起到了对比的作用,使这两个家庭的特点更为突出。

  白鸽和双爱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可生活却大不相同。白鸽和她妈妈每天都在“冷战”,白鸽讨厌她的妈妈。而双爱和她的妈妈每天都开开心心,双爱总会在朋友面前自豪地夸耀妈妈。

  然而,非同寻常的一天来临了,地震了。灾难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也把明川镇,以及周边的地区变得面目全非。白鸽妈妈的身体被压在了废墟下面,瘦弱的白鸽想救自己的妈妈,却无能为力。这时凶恶的洪水向她们袭来,白鸽的妈妈一边哀求白鸽能留下来陪自己,一边松开了白鸽的手。在这个时候白鸽选择了游向了生存的彼岸。生还后的白鸽被自责和愧疚笼罩,感觉生不如死。白鸽把她对妈妈的愧疚用在了拯救失去双爱,并对生活失去希望,想要放弃生命的双爱妈妈的身上。白鸽为了使双爱的妈妈活着等到救援机到来,对她说了很多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还唱出了双爱和她妈妈之间的“密码”——小猪儿不哭,快快吃萝卜,啊呜咬一口,酸掉下巴颏儿。这首有趣的童谣承载了双爱和她妈妈的所有记忆,最终使双爱妈妈重拾活下去的勇气。

  看着看着,泪已悄然落下。合上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地震的无情而气愤、我为白鸽的真诚而感动、我为人类的力量在灾难面前的微弱而伤心……

  故事中的双爱和她的妈妈就是生活中我和我的妈妈的真实写照。虽然我的妈妈不能给我提供最富足的生活,却尽自己所能的给予我最好的生活。我和妈妈互相关爱、互相理解,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被幸福笼罩。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妈妈听,妈妈问我:“如果你是故事中的白鸽,在洪水来临时面对妈妈的哀求,你会作何选择?”我说:“我会留下来陪你。”妈妈却说:“我希望你能和白鸽做一样的选择,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听了妈妈的话,我的眼眶湿润了,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虽然每个孩子都很爱自己的妈妈,但妈妈却更爱自己的孩子。

  这本书不仅文字优美、情节感人,而且还配有精美插图。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我喜欢的书作文10

  “咔哒”,一本古书掉在了地上,书脊朝下,书页向上绽开,像一朵盛开的睡莲。顷刻间,独特的芳香溢满整个书房。我极享受地沉浸其间,像醉汉泡在酒缸里,又好似陶醉在一幅迷人的画中。我喜欢闻书,特别是在雨天,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寂静和潮湿,书的味道也因此更加浓烈。

  我喜欢古典诗词,闻着它,就进入了别具风姿的意境之中。闭上眼,我嗅到了李清照的“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那满含相思的菊花之香,闻到了苏轼那“簌簌衣襟落枣花”的醉人茶香,惊讶于柳永笔下“三秋桂子”的馥郁芳香,还有那“十里荷花”的淡雅清香。深呼吸,李后主那“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绵绵忧愁,还有那“醉里挑灯看剑”的辛弃疾之爱国情怀扑面而来。闻着古典诗词,就像闻着一脉优美的文化传统,那淡淡的墨香中蕴涵着一种古典之美,书中的诗情画意,长存我心。

  我还不能自抑地喜爱历史书籍,尤其对爸爸珍藏多年的《三国演义》更是爱不释手。一翻开,历史的尘埃从泛黄的书页中陡然升起。这本书还是爸爸小时候,他大伯送给他的,我抚摸着柔软的有些破损的书页,想着它经历的岁月沧桑,竟闻到诸葛孔明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的智慧和周瑜发出的“既生瑜何生亮”的`幽怨之气。这历史的文化意味无法读出来,只要看看,翻翻,闻闻,就能感受到。

  最令我神往的是描写思乡之情的散文、诗歌。在这些文字中,我闻到了琦君笔下对故乡刻骨的思念,那桂花雨带来的香味浓郁悠长,真是身在台湾,心系江南。我闻到了余光中笔下那无法化解的浅浅的海峡之隔的乡愁;还有席慕容笔下的,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的故乡的歌,清远的笛。这类书籍,最适合在微雨的黄昏,撑一把油纸伞,独自走在巷弄中,寻寻觅觅,那丁香般的气味便如约而至。闻着他们,我仿佛踏上布满青苔的石阶,身边,静静的母亲河上,微波泛起,炊烟袅袅,一股稻香钻入鼻腔。在这里,时间停止流转,窄窄的乌篷船轻轻飘过,顺着风的方向渐行渐远……远处的河流与青天融为一体,河是清的,天是清的……书籍的气味儿是醉人的。

  世界上所有的香味都在书里,世界上没有的香味,书里也有。

  我喜欢闻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喜欢的书作文12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喜欢的书作文13

  许多书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我喜欢的书作文14

  书,是一盏明灯,为你照亮前行之路;书,是一把金钥匙,为你打开成功之门;书,是一叶扁舟,带你驶向梦想的彼岸;书,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愁苦的尘埃

  打开记忆的匣门,轻轻抹去记忆中的点点灰尘,找到埋在心里的书——《鲁滨孙漂流记》

  那是炎炎夏日的一个傍晚,晚风抚着脸颊,那一丝丝书墨香扑入鼻腔,让我顿时停下了步伐,扭头望去,一家书店在近处向我微笑着。我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飞快窜入书店,一下跃入书籍的汪洋大海中。游来游去,忽见一个贝壳金光闪闪,十分诱人,拿来一看——《鲁滨孙漂流记》

  我轻轻摸了摸精致的书皮,缓缓打开书,那一串串优雅的.文字如同调皮的精灵般跃然纸上,仿佛在我心中舞动着,编制着陶醉的歌,让我如一位被醇香美酒熏陶了的醉人,一发不可收拾。

  一幅幅精彩的图片在我眼前展开,鲁滨孙仿佛来到了我的面前:他身穿残破的烂衣裳,手里握着自己打磨的工具种田猎禽,不怕风吹雨打,毅然在恶劣之岛上艰难存活下来,他那坚定不移的信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如一粒弱小的种子,飘到了这荒岛之上,而又如一棵参天大树扎根于此,成功生存下来!

  在这本书中遨游,我得到了许多的感触。我伤,我为鲁滨孙孤独一人漂流荒岛,恶劣环境不断摧残他而伤心;我喜,我为鲁滨孙偶遇星期五,相依为命,互相帮助,最终回归大陆而喜悦;我感,我感受到了鲁滨孙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的品质;我悟,我领悟到了团结力量的伟大,坚持意志的重要以及要积极探索,不断努力,在逆境中充满希望也能绝处逢生的生命真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不错,这本书是我人生路上一块坚实的阶梯,亦是人生路上的明灯,成功之门的钥匙,驶向梦想的扁舟,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15

  是谁?把我们带进了知识的殿堂?是谁?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是谁?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使我们畅翔在知识的天地?是书!是书!还是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小故事,大智慧》里面生动地描写了众多生动形象的人物,如:机智勇敢的小绵羊、聪明可爱的小白兔白白……。但我却出奇地喜欢这本书里的一个故事:金斧子与银斧子。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诚实的樵夫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自己唯一的一把铁斧头丢进了河里。一位好心的河神第一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金斧头,第二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银斧头,但樵夫都摇头说斧头不是他的。河神被他的诚实所感动了,便把金斧头与银斧头都送给了樵夫。

  当我读完了这篇故事时,我不仅对那位城市的樵夫产生了敬佩之情,也对自己曾经的`撒谎而感到深深的惭愧。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社会上一些没有诚信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一些欺骗客户的事情,如:往牛奶里掺水、往肉里加瘦肉精……大家想想:连一个诚实的樵夫都比他们有诚信。再让我们反省一下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当我们犯了个错误时,我们总会圆一个谎过去。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我们是在什么时候,都要诚实、做一个守信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故事,大智慧》这本书使我获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美德。这本书让我喜欢还因为书中描写了许多有声有色的精彩片段。如:小白兔巧斗大灰狼、瞒天过海……这些精彩片段使我百读不厌,就像一杯咖啡,让我品尝后回味无穷。

  《小故事,大智慧》就像我们的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人生的路途;它就像一个指南针,在我们迷失方向的时候为我们指引方向;它就像一位良师,赐予我们丰富的知识与道理。《小故事,大智慧》永远是我成长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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