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可是,安妮是个酷爱幻想、并不断闯些小祸的马虎女孩儿。请好友戴安娜来参加两人茶会,却把葡萄酒当成了紫莓甜酒,稀里糊涂的把戴安娜灌醉;给牧师太太做蛋糕,却把装在香草精瓶子里的止痛药倒了进去;提议与戴安娜比赛谁先跳上床,却不幸的踩到了戴安娜的约瑟芬姑奶奶身上……
虽然安妮不断闯些小祸,但她同时又是个善良的女孩儿。见戴安娜的妹妹生了重病,就连忙跑去营救,挽回了她的生命;以高居榜首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毕业后本可以去英国的`雷德蒙大学就读,并领到一份丰厚的奖学金,却因马修的病逝、马瑞拉的衰老而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是安妮,让我明白了自己做得有多不够,也是安妮,让我明白了感恩,明白了善良,也明白了万物之间的平等……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她乐观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对生命的感激呢?
就如周国平老先生所说的:在今日这个崇拜财富的时代,我们该自问:我们是否丢失了那些最重要的财富,例如对生活的惊奇感。使生活焕发诗意的想象力,源自感激生命的善良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匪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张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华兹华斯以往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完美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欢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仅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应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我而写。之后,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期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所以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当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当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六):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风波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有许多的书,如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鲁迅的《朝花夕拾》……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刘慈欣的《三体》。
《三体》是一本科幻小说,它总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叫,《三体》第二部叫《三体2之黑暗森林》第三部叫《三体3之死神永生》。起初我是因为它的封面好看才买了回来,回家一看就入了迷,接着就买了二、三部。
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时美苏争霸,他们两个国家开始比谁的太空探索技术更发达,中国也不甘示弱搞了一个名为“红岸”计划,红岸计划中的一名叫做“叶文洁”科学家的科学家利用太阳向宇宙的深处发射了一条信息,不久后一个叫做“三体”的文明收到了这条短信,并且要向地球宣战。但是地球的科技与三体比起来就像一只虫子一样微不足道,最后人类团结在一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与三体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中的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把人的`性格、特点十分完美的展现了出来。并且书中的对比手法让我感受到无比的震撼比如人类的星际战队与三体的水滴探测仪的对比,比出了人类的自大和渺小,比出了三体文明的无比强大,这个对比让我为人类与三体同归于尽的结局感到十分的惊讶,同时又让我感到智慧的力量事多么的强大。
书中也有许多的道理。比如那句“宇宙是一片黑暗森林,里面的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与自己一样的猎人时,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就要先下手为强。”不也适用于当今社会吗?
令我百看不厌的片段是太阳系被“二向箔”从三维降为二维的那段文字。刘慈欣用了他百分之百的脑细胞去想象这幅画面,又用百分之二百的脑细胞吧这幅画面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太阳系被降维打击的那段文字简直太震撼了,我无法形容出那无比震撼的画面,不过我倒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把这幅画面呈现出来,那就是让大家看一看梵高的《繁星》。
《三体》这部书给人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它将宇宙的浩瀚用文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我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体》系列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平凡的事但又不平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习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很多人都喜欢读书,但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
我最喜欢的书是《米小圈上学记》。书中,有很多人物。主角儿是米小圈儿,配角是姜小牙、邢铁。可米小圈不会叫他邢铁,而叫他铁头,因为他的头很硬。还有李黎是米小圈儿的死对头。有一次他们语文小测试,米小圈什么都不会。他想看李黎的卷子,可是李丽把卷子挡的严严实实的。米小圈儿的头摆来摆去还是看不到,到了交卷儿的时候,米小圈依然没有动笔。莫老师就给他以打了一个零分。就是那次他们成为了死对头。
故事中还有许多人物,潘美多、郝静、小圈妈、小圈爸、大牛、魏老师、李黎妈等、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米小圈已经四年级了。《米小圈上学记》中,有《我的同桌是卧底》,里面是这样以米小圈的语气写的。
元旦,魏老师给他们放了三天假。放假的这三天。李黎每天都来帮我补习功课。并对我实施了“地狱魔鬼式”学习法。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当我错一个单词,他就会弹我的头;错一道数学题,就会让我做俯卧撑;错一句古诗,就要我倒立。我的房间变成了地狱。而李黎变成了魔鬼老师。三天的'时间终于过去了,今天是期末考试了,我早早的来到考场,可发现李黎没来。魏老师拿着卷子走进来,考的是数学。
魏老师说:“李黎还没有来,再等两分钟。”
两分钟过去了,她还是没来,魏老师就开始发卷子了。
老师给她妈妈打了电话,她妈说她生病了来不了。
我拿到卷子里面都是李黎帮我补习过的,我就开始做了。
考试过去十分钟,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惊讶的发现竟然是李黎,李黎说:“吃点儿药,我已经没事了。”李黎回到座位上,拿起笔开始写了起来。考完我和李黎说:”谢谢你!那些题都是你帮我补习过的,我检查了两遍没有错误。”
但李黎不说话,我就问到:“李黎你怎么不说话?”“阿嚏”——李黎打了一个大喷嚏。鼻涕、喝口水都喷了我一脸。她说道:“米小圈儿,你站在我面前干什么?你看不出来吗?”我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就躲到远远的了。说完我和李黎都笑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
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
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
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草女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草女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草女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
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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