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01 14:28:15 我要投稿

【精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从小就爱看书,是个十足的书迷,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角是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马小跳非常淘气,但是很诚实。唐飞有点喜欢占便宜,但是该大方的时候就会大方,他最爱说:“我们是好朋友,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毛超喜欢说废话,十筐的话九筐都是废话。张达喜欢跑步,经常和跑车赛跑,你可别以为每次都是他输,其实每次都是跑车输。

  马小跳是个“淘气包”,他经常会欺负女生。有一回,他把口香糖吐到路曼曼的.凳子上。路曼曼坐下来的时候,口香糖就粘到了她的裙子上,惹得路曼曼哇哇大哭。不过,马小跳也有很多优点。一次,欧阳校长的汽车没油了,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帮着把欧阳校长的汽车推到加油站。当同学遇到困难了,他也会二话不说地帮忙,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每次翻阅都让我笑得合不拢嘴。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厂长,他的脚特别臭。有一次,他去日本吃饭,一脱鞋就把房子的主人熏得跑走了,逗得我哈哈大笑。

  这本书就像我的良师益友,给我带来欢乐,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空去看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海伦·凯勒被一场大病无情的夺取了听力和势力,使本来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孤独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激动,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师的来到改变了这个可伶小女孩的命运。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下,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这过程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终于,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是多么幸福,海伦·凯勒所希望的不过是三天光明,而对于她来说这种希望不过是一种奢侈。而我们从生下来那天就一直拥有这份非常宝贵的礼物。可我们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今以后我们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在灯光暗淡的地方看书,永远不把各种矫正眼睛的东西戴到脸上,让它们如出生之日一样健康明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驻,那么每个人都会变的绚丽多彩夺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习!

  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让人有一种深刻的记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别的小朋友喜欢的书一般都是漫画书或者就是故事书,而我喜欢的书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的书是《新华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图书店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那时我还不懂这是什么书先,而我爸爸对我说这本书用处大了,它包含了。中国的大部分的汉字,并且对我说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认识完这本书的字就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答应了爸爸这个约定。回到家,我就开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仅仅翻过了十几页,并且还有几个字我还不会先,这时心里确实有一点点的沮丧,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约定,就莫名有了一种坚持到底的动力。就这样一直翻,翻到现在也没看完。其实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认识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来是被爸爸算计了,虽然说爸爸和我的约定,可能是我输了,但是,因为这个约定我反而喜欢上了《新华字典》,《新华字典》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字的读音,而且还生动解释了每一个词的'由来或者演变的过程,其实这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认为这可比那些漫画书、故事书有用的多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新华字典》。这个是学习汉字的好方法,你也来试试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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