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兔子坡》,是纽伯瑞儿童金奖的作品,作者叫罗伯特·罗素。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大家好!我是四年级二班的贺树葳,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草房子》。其实,提起这本书,还是先应该说说它的作者——曹文轩,就在今年,他在新西兰领取了国际安徒生奖,这是中国作家首次获此殊荣,就是因为这个新闻,我才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我要看看,他的作品到底好在哪里,于是,就捡起了这本《草房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它的文字深深吸引了。
“草房子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的。那些生长在海滩上的茅草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掩的阳光的曝晒,一根一根的都长得很有韧性。”“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是这个校园里原本就有的,原本就是这个样子。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油麻地的草房子美得精致、美得纯粹。”作家的文字也是如此精致优美,把我带到这令人沉醉的诗画之中。
书中讲述了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喜欢异想天开,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来。他为了让自己养的的鸽子有个像样的的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一个鸽子舍;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炎热的夏天里他看到卖冷饮的将冰棍裹在棉被里,就突发奇想将自己裹起来……《草房子》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桑桑,和他的朋友们、老师们之间展开的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幻想我就是桑桑,幻想我正在经历他的小学生活和一切,令我感到激动不已,我常常想象自己也象桑桑那样:去田垄上蹦蹦跳跳欢歌笑语,到河里自由自在嬉戏打闹,或躺在沉甸甸的麦堆上仰望蓝天,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大自然的美好。《草房子》用它神奇的文字,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遐想。
怎么样?你也想感受这份快乐吗?让我们一起走进《草房子》的世界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籍是什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什么?是一只令人垂涎三尺的面包。书籍是什么?是一杯能医治愚笨的良药。
我爱书,可以用嗜书如命来形容。倘若我一日未读书,心里总好似缺了什么,不大舒服。家中三排高大的书架,都有我手中的笔留下的痕迹。书,可谓是我默默无声的朋友,它陪伴我多少春秋,陪伴我成长,让我尽情畅游知识的海洋。我读过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手中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经掩卷,但,我的眼前仍然浮现出海伦?凯勒的艰苦童年生活的画面。
海伦?凯勒出生于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她在满19个月时,不幸患上胃充血与脑充血。严重的疾病无情地夺去了她的视觉、听觉与语言能力。但,她的父亲与母亲从未放弃对她的教育,给她骋请了一位盲校的老师,她就是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总是十分耐心地教会海伦知识,默默无闻地用毕生的心血浇灌海伦。海伦也十分的`争气,学习非常地努力。她在家庭与老师的帮助下,考上了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克里斯夫学院。
海伦是多么身残志坚啊!虽然自己又盲、又哑、又聋,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她畅游知识的海洋。她勇于拼搏、奋发向上、从不畏惧困难,在“人生”这张纸上画了个壮美的蓝图。这鲜花与掌声背后,难道不是努力与奋斗吗?
比起海伦?凯勒,我深感自责。记得是三年级临近期末考试的一天,我发了低烧,面对着厚厚的作业,我对妈妈说:“今天我病了!作业不做,休息一下,明天跟老师解释一下就行了。”那个晚上,我就一直在看电视。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才明白,比起海伦?凯勒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我可是差远了。
同学们,一位残疾人,都有这么大的抱负,作为健全人的我们,也一定要奋发向上才行啊!我希望大家都能把海伦?凯勒视为自己的榜样,不断进步,最后取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们都知道,高尔基有一句话说:“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 多读书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多读书也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想必你们都 有一本最熟悉的书吧。我也有一本,名叫《西游记》。 我先是从电视上了解到《西游记》。后来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 我以前只觉得从电视上看到的会比较好看。但是,自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我觉得从书中了解到东西,会比从电视上看到的更有趣。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孙悟空, 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斩妖除魔更不在话下。我还知道了猪八戒,他在平时看起来有些懒,但在关键时刻,他也会来保护唐僧。沙僧对唐僧那是忠心耿耿,遇到什么好事都想着唐僧。唐僧师徒取到真经总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中,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但丝毫没有气馁,而是等待唐僧等了500年:那时,孙悟空上天宫做弼马温。刚开始孙悟空以为那是一个很大的官。但是,等他知道弼马温是一个什么职位的时候,他非常生气,结果,他闹到玉帝的面前去,把天宫搅了个鸡犬不宁。然后又回到花果山。花果山的猴子们说让孙悟空在花果山做齐天大圣。孙悟空觉得不错,便同意了。玉帝三番五次派天兵天将下凡去捉拿孙悟空。但是都被孙悟空给打败了。最后,如来出面,把孙悟空给压在了五指山下。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压了500年。但是他丝毫没有气馁。他发誓,等从五指山下出来时,一定要向如来报仇。
他那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山高路远,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精神使我非常敬佩,取经路上虽然困难很多,但是他们不怕困难,他们没有放弃,所以他们取得了真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多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草房子》这本书是陈宝贵老师推荐的,既然是老师推荐的书,那肯定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便把书装进书包里。
放学之后,我写完作业,便捧着书看了起来。确实很好看。里面的小女孩儿----纸月,还有她的外婆。外婆想让纸月到油麻地小学上学,声称纸月不想在板仓小学上学了,桑校长有些为难,上头说了本地的孩子只能在本地上学,纸月的外婆见桑校长不肯做决定,纸月的外婆正要在桑校长面前跪下来,桑校长连忙把纸月的外婆扶起来,答应了纸月在油麻地小学上学的事。桑乔觉得纸月一定是在板仓小学被欺负了,所以不肯在板仓上学。纸月入学后成绩一直很好,书法也写得比常人好,老师蒋一轮看见了纸月的.书法和作文,便上报给了桑乔。桑乔看了说:“纸月的书法和作文这么好,肯定有人教。”桑乔询问了板仓小学的老师,老师们都连连摇头称自己不知道。桑乔心里倒是暗暗高兴:觉得油麻地小学收了一个不错的孩子。有一次作文课上桑桑的作文写得很好,便让他站起来念一下。可是桑桑突然找不到作文本了,急得满头大汗,蒋一轮说:“别急,慢慢找,大家也帮忙找找。”纸月把作文本拿起来,看见了桑桑的作文本,原来是纸月的作业本把桑桑的作文本压住了,纸月红着脸站了起来说:“报告桑桑的作文本在我这里。”纸月把本子递给桑桑,桑桑便站起来读作文。桑桑读的磕磕巴巴,仿佛不是自己写的一般,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了,终于读完了,蒋一轮让桑桑坐下。
后两个星期纸月都没有来上学,因为她病了。蒋一轮让桑桑去给纸月送作业,桑桑刚到,看见了有几个坏孩子欺负纸月,桑桑便和他们打了起来,让纸月赶紧上船,看到这儿,我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桑桑不会被他们打出个好歹来吧?我又接着看下去,纸月已经上船了,桑桑见打不过,便拿地上的砖吓唬他们,他们也确实被吓到了,桑桑跟纸月逃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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