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己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己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大家好!我是四年级二班的贺树葳,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草房子》。其实,提起这本书,还是先应该说说它的作者——曹文轩,就在今年,他在新西兰领取了国际安徒生奖,这是中国作家首次获此殊荣,就是因为这个新闻,我才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我要看看,他的作品到底好在哪里,于是,就捡起了这本《草房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它的文字深深吸引了。
“草房子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的。那些生长在海滩上的茅草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掩的阳光的`曝晒,一根一根的都长得很有韧性。”“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是这个校园里原本就有的,原本就是这个样子。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油麻地的草房子美得精致、美得纯粹。”作家的文字也是如此精致优美,把我带到这令人沉醉的诗画之中。
书中讲述了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喜欢异想天开,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来。他为了让自己养的的鸽子有个像样的的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一个鸽子舍;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炎热的夏天里他看到卖冷饮的将冰棍裹在棉被里,就突发奇想将自己裹起来……《草房子》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桑桑,和他的朋友们、老师们之间展开的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幻想我就是桑桑,幻想我正在经历他的小学生活和一切,令我感到激动不已,我常常想象自己也象桑桑那样:去田垄上蹦蹦跳跳欢歌笑语,到河里自由自在嬉戏打闹,或躺在沉甸甸的麦堆上仰望蓝天,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大自然的美好。《草房子》用它神奇的文字,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遐想。
怎么样?你也想感受这份快乐吗?让我们一起走进《草房子》的世界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体验自我,感悟人生!《爱迪生》这本书是我挖掘出自己。
小时候,外公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的电灯,出谜语让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似瓜似梨的电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书,才知道电灯是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一生只在学校里读过三个月的书。然而,他一生出了发明电灯以外,还发明了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一千三百多种东西......
我合上我心爱的书,心中就像静静的湖面上吹来一阵强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对人类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呢?他成功的奥秘是因为他是天才吗?
一句熟悉的话在我脑中盘旋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我明白了,一切成就的取得在于辛勤的劳动,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于孜孜以求的精神啊!
想想爱迪生,比比自己,我惭愧得很。就拿我的作文来说吧:起先我在老师的辅导下写了上百篇习作,可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灰心了,我放弃了,不想继续练笔了。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同学们的鼓励,我又充满了信心。我不断地写啊写。终于辛勤的耕耘迎来了收获,我的习作发表了很多篇,而且在“增城市首届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小小的成绩面前,我沾沾自喜,学习劲松懈了,我的作文水平也有所下降。老师抚摸我低下的头,并且递给我一本书----《爱迪生》。
“如果爱迪生遇到困难,遇到失败时,灰心了,后退了,他能取得科学成就吗?如果爱迪生取得一点成就就满足了,不再勤奋了,不继续在科学道路上求索了,他还能成为“发明大王”吗?”我想着,我觉得自己的脸像火烧一样。当别人问到当时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退休时,他回答:“在我出殡的前一天!”我仿佛看到了结束生命前还在办公桌前勤奋研究的爱迪生。
《爱迪生》使我最喜爱它是因为它使我明白很多道理,使我懂得做事要坚持、努力和创新......总之,《爱迪生》使我终生受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谈到读书,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书呆子自己的权利,不只是因为我喜欢阅读各类书籍,但我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我可以随时随地阅读。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些书,他们的答案会有所不同。张三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李斯是一个经典的名字;王武祥是一类侦探;陈柳认为这是一个轶事;刘淇觉得这是一个科学的谜团。总之,有很多答案,然而,它们都是错的,我最喜欢的是这部小说的生平。
人们常说这本书是人类的第二任教师,所以我认为这本生命书代表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本书的每一页都让我真正理解了一些东西。
那一年,学校组织了军事训练,我们在基地呆了四天。痛苦教官的鼓动下,与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后,所有的坚持,得到了测试钻探第二,并在拔河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这个页面让我明白如何在不经历风暴的情况下看到彩虹。
六年级是每个人在小学上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经过六年的努力,我看到了毕业考试。我把自己的目标定为优秀,但我的语言是一个。嗯,这让我非常痛苦。为了学习语言,我去辅导课并购买了语言学习任务。我周末只休息一天。最后,我的语言是用优良94.本章,让我知道,只要努力是深,铁撞向针。
今年8月,我想换一部好手机,但我不想让父母付钱。我想我长大后应该赚到自己的钱。所以我来到鱼市,说我有六条鱼,每次我完成它。当他累了,渴了,饿了,痛苦,我不想做了几次,让我同学的劝说下。最后我拿到了743元的工资,我拿了钱买了好手机和剩下的钱。这一点,让我知道钱不容易,坚持就是胜利,并且理解人是自给自足的。
一般来说,我相信生活是我最喜欢的书。即使是开水也是最昂贵,最便宜的`水。这本生命之书是最无忧的书。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如果知识是金字塔的针头,那么生命之书就是塔楼和基地。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它教会了我在课堂和其他书籍中无法学到的所有知识。我教的越多,我就越受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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