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当我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时,我还是个孩子,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本漫画书《三打顾靖》。一张张地看着精美的照片,我不禁看到孙武空与白顾靖作战的场景:吴武空从前面进攻,猪从后面进攻,沙僧又从侧面过来,围住白顾靖,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读完画册后,我还告诉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并且着迷了。我真的很开心!
随着我的成长,我对《西游记》了解得越来越多。所以我开始看《西游记》的短片。虽然它是用大片写的,但它就像看卡通一样。我经常称赞启蒙运动的智慧和勇气空并且对猪的暴食和贪欲感到害羞。仿佛我和四个朝圣者走在他们身边。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享受和知识启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读另一本书,西游记,这是最初的版本,也是最精彩的版本。虽然里面充满了文言文和白话,但意思并不容易理解,有些词没有被辨认出来,也很难读懂。但正是这种困难让我更能品尝到它美味的食物。当我遇到不熟悉的单词时,我会在字典里查找。一个接一个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阅读的快乐。
任何时候,我都会记得拥有强大魔力,能够降魔除魔的孙武空,懒惰,喜欢悠闲懒散的猪八戒,以及一心扑向佛教的金蝉子唐僧和憨厚沙僧。这些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特点和个性,这使我学会了如何区分世界上的真、善、美、恶、丑。这是他带给我的最大幸福,也是我的祝福。
《西游记》是一部经典名著,也是一部永远流传的名著。有些人喜欢看电视剧《西游记》。最好拿起《西游记》一书,品尝它带给人们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我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朋友。一个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书,就好像没有水的游泳池,没有树的森林。我也看过不少的书,其中最喜欢的非《海蒂》莫属了。
主人公小海蒂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女孩。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将海蒂托给了迪蒂阿姨照顾,后来阿姨有事就又把海蒂托给从来不跟人来往,一个人住在高山牧场旁边深山里的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自从海蒂来了以后,奥西姆的脸上也时不时地出现甜蜜的微笑。小海蒂还在高山牧场认识了牧羊人彼得和他的奶奶,海蒂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奶奶。奶奶眼睛看不见,家里又穷,在海蒂的陪伴下,奶奶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有一天,迪蒂阿姨将小海蒂带到了法兰克福的赛赛曼先生家陪患病的.克拉拉小姐,在赛赛曼先生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小海蒂也和克拉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有了强烈地想回家的念头,她想念高山上的爷爷、奶奶、彼得、羊群,还有美丽的高山牧场。所以,海蒂每天闷闷不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甚至患上了夜游症。善良的赛赛曼先生知道后,迅速将海蒂送回到高山牧场。回到家乡的海蒂兴奋极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好像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洋溢着海蒂的欢声笑语。海蒂的夜游症也不治而愈。之后,在海蒂的邀请下,克拉拉一家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游玩,在奥西姆大叔的细心照料下,克拉拉恢复了走路的能力,后来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去阅读、去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在生活中,人们用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当然书是有种类的,不同阶段的人喜欢不同的书,但是,所有人小时候的启蒙读物背定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书,有人喜欢安徒生、有人喜欢鲁滨孙,然而,却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郝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路,其中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但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工地上的磨练。都没能使她刷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 上时,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种种困难,拿起笔,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他生命的誓言。可以说,在他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人到底该怎样度过一生?这部小说中的保尔,柯察金给了我们一个响亮的回答。同时,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它写人物叙事和描写为主,同时穿插内心独白,书信和日记,格言警句等,使人物形象有血有肉。书中的景物,心理,环境描写也都相当出色,语言简洁优美,富有表现力。这便是我喜欢这本书的道理,同时,本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要有为理想的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初三年级 龙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别的小朋友喜欢的书一般都是漫画书或者就是故事书,而我喜欢的书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的书是《新华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图书店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那时我还不懂这是什么书先,而我爸爸对我说这本书用处大了,它包含了。中国的大部分的汉字,并且对我说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认识完这本书的字就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答应了爸爸这个约定。回到家,我就开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仅仅翻过了十几页,并且还有几个字我还不会先,这时心里确实有一点点的沮丧,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约定,就莫名有了一种坚持到底的动力。就这样一直翻,翻到现在也没看完。其实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认识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来是被爸爸算计了,虽然说爸爸和我的约定,可能是我输了,但是,因为这个约定我反而喜欢上了《新华字典》,《新华字典》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字的读音,而且还生动解释了每一个词的由来或者演变的过程,其实这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认为这可比那些漫画书、故事书有用的多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新华字典》。这个是学习汉字的好方法,你也来试试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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