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10-10 11:04:09 我要投稿

(实用)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喜欢阅读课外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

  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

  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样被这本书吸引上的呢?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韩秋艺玩,在她的家里,我看到了这本书,她让我看了看,当时我看得十分入迷,连她叫我下去玩都没有听到。

  我自己拿了这本书后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馆这一情节,这一章是这么写的,在本书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条胡同口,有一个叫惠安馆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王秀真的“疯子”。英子呢,有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妞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经常打骂她,逼她吊嗓子,挣钱给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原来秀真有一位恋人,那人去别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说考完就买几亩田,回来接她,可谁知那人一去十几年都没回来。这还不是最可悲的,这个疯子怀了那人的孩子,生下来后脖子上面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生下来没几天就被扔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给吃掉了。最后英子让秀真和妞儿见了一面,秀真见妞儿的脖子上真有一块胎记,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秀真连夜带着妞儿想去找妞儿的爸爸,英子不知该干什么,一会儿就晕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来宋妈和妈就告诉她秀真和妞儿已经被火车撞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对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后终于团聚了,可上帝还是没让她们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妈妈让我看的一个章节。当时我正在睡觉,妈妈读着我的《城南旧事》,我发现她的脸红了,眼泪也流了下来,便问她怎么回事,妈妈告诉我:“我看到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动。”第二天,由于好奇,我也读了一遍,果然感动极了。

  在这时候,英子已经已经十二三岁了,是家里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经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几年前,英子的爸爸带着英子去看过英子所就读的这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典礼,学校会选一个学生代表上去演讲,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选上台去演讲,可是英子的爸爸却病了,没法去看自己女儿的演讲,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女儿站在台上光荣的演讲,可是自己却看不到了。英子演讲完,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却永远的倒下了。

  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小小年级的英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我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书是一种伟大的东西,书在绝境中帮你寻找出路的方向,书是心灵上的安慰,一本好书可能会成为你人生的导师。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即使没有了光明,但他还是不放弃希望,不放弃那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微弱的光明。

  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给我读书听,可我还是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暴风雨的`过后总会有彩虹。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会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坚持不懈的尝试,才会见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个自卑胆小的女孩子,记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条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娱自乐,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急了,我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这时慌了,可是我心里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是一个看不到光明,他都没有放弃,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绝对不能放弃,这次,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度过了这个肌瘤区,可是自己的身体已经虚脱了之后,我就用平稳的速度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支撑不住了,可是前面还有一个大的肌瘤区,我不小心撞到旁边的岩石上,渐渐没了知觉,这时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这回是哪里呢?我用尽全身力气,用一点点力量睁开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伦凯勒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双眼睛,少了一辈子的光明,可他都没有放弃,而我就这么放弃了,我不甘心,我绝对不能放弃。一睁开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表,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一定不能放弃,我要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没有光明,还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海伦凯勒虽然改变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变自己,我就想像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样子。我喜欢的一本书光明,海伦凯勒就是我的人生灯塔。

  我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迎着风去与它抗衡,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精神,我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出自己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我那好的不像话的生命体验”,力克·胡哲在他书写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的封面上留下了这句话。

  假如你不了解力克·胡哲,你难以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一出生便罹患海豹肢症,天生没有四肢的人对待生命的乐观态度。

  这本书讲述了力克·胡哲虽然没有健康的四肢,却超出了一般人的毅力,通过自已后天的拼搏和努力,活出了不设限的生命奇迹。力克没有对自己天生的疾病所屈服,而是充满信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从失败的泥潭中爬出。“人要为自己的快乐负责”是他在奋斗中领悟的真理,就是这样他才在人生的道路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跌倒七次,要爬起八次”这是力克的座右铭,我很喜欢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会跌倒、会失败,但我们要正确对待挫折和失败,因为失败也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既然有失败,就有无数个重来的机会,哪怕遇到不可阻挡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每一次跌倒都忍住痛疼含着眼泪勇敢地站起来,继续学骑,无数个跌倒和爬起,慢慢的我变得成熟和坚强了,也不怕疼了。当再次爬起跨上自行车的时候我感觉轻松自如了,其中的乐趣只有体验过才真正明白。摔倒又如何呢,我进步了,我学会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成功。

  在力克10岁时,他想到过轻生,那个时候的他对自己的处境也感到过绝望,觉得自己的身体跟同学们不一样,在努力尝试各种别人做来稀松平常的活动,例如游泳、滑板后,他都失败了,有些孩子叫他“怪物”和“外星人”,这些更让他沮丧和痛苦。

  但是,力克很坚强,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而是尝试着去尝试、去改变。他抛开自尊心大胆的走出角落与朋友们接触,他用别人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学习,克服自己的弱点,寻找自已可以利用的所有特长,多年一日的努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乐观,越来越自信。

  终于,他成功了,他去了夏威夷与海龟游泳,他在哥伦比亚潜水,他踢足球、溜滑板、打高尔夫球样样都行,他创设了“没有四肢的人生”非营利组织,他帮助身处困境的人,他四处散播希望与爱,他赢得了世人的赞誉。

  我想说,在悲伤的另一边,有一条不同的出路,会让你更坚强、更坚定,让你找到自已想要的人生。

  “人生不设限”,我们要像力克·胡哲那样有追求梦想的勇气,即使没有手和脚,人生也一样精彩。《人生不设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人生在世,怎会一帆风顺和十全十美,一路走来,坎坷必定很多,如果像书中主人公力克·胡哲一样乐观向上、敢于追求和改变现状,那么当我们遇到任何困难时,都能坚强的走出去,拥抱属于自己的美好明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有一个问题?美味的食物和书,有趣的玩具和书,带你去环游世界和书?你会选择什么?如果让我选,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书!

  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圣神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天上的宝座……我喜欢读书,找原伴着我钟情的书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总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别林斯基,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文化生活的源泉——库法耶夫,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从数千篇佳作文中精心选录,千里挑一;内容全面,包括小学阶段各种常见作文类型:写人、记事、描景、状物……应有尽有。让你尽情享受一顿精美而丰盛的“作文大餐。”不同于拼凑的“写作大全”,示例范文篇篇皆是精品;不同于陈旧迂腐的“作文妙招,”写作指导章章实用易学,内容详尽技法使用,绝对让你物超所值,卷卷有益!

  《好词好句好段》它让你掌握写作方法,学会素材积累,激发写作兴趣,从此爱上作文,

  这一本书使我学会了作文应该多用好词好句,这样作文才可以写的好,这一本书不但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还增加了我人生记忆的知识,就像小鸟不能没有翅膀,不然小鸟将永远不会飞;也像世界不能失去色彩,不然世界不会变得如此美丽;小动物也不能没有食物,不然小动物们会渐渐消失;植物也不能失去水之源,不然将永远不会健康;我们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们将永远不会到达知识的彼岸。

  我喜欢的这本书虽然不是最好的.,最贵的,最有用的,但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帮助了我很多,在我思路断了的时候,在我作文不知该怎么写的时候,就是它帮助了我!

  我喜欢书,我喜欢有趣的书,我喜欢幽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我学习提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人开心的书,我喜欢看书,我喜欢读书!

  人生虽然短暂,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开心心,书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有趣。

  是呀!只要多读书,多学知识,隐藏的真理就会“一咕噜”从书中跳出来,跑进大脑,帮助你克服困难,认真做人,真诚待人,将你变成一个佼佼者。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之所以需要它,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她永远不会背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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