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实用)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读书,我看过《伊索寓言》、《101个经典童话》、《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是《阅读年选》。
书中有一则这样的故事:有一对父子俩,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难得见面。一次,父亲回家,给儿子带了瓶饮料。儿子问父亲有没有喝过?父亲扬眉吐气地说:“我当然喝过。”若干年后,儿子把父亲接到城里来。可惜,父亲得了胃癌。后来,父亲想喝当年给儿子带的矿泉水。儿子很意外,买了一箱回来。但父亲喝了以后却说:“儿子,你买到假货,这饮料掺水了!”
“舍不得尝一口,父母把眼中最美好的`一切,都留给了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还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一群人因飞机失事坠落沙漠,他们是军人、商人、企业家,还有一个傻子。在沙漠中,他们到处找水源,但他们只能看见海市蜃楼,可傻子相信会有水源。于是,他费力爬过了一个沙丘,终于找到了水。他喊别人,但他们都不相信傻子。第二天,救援人员来了,他们非常不解其他人怎么会死在湖边,傻子回答:“我叫了他们,但他们不相信我会找到水源。”他们因为不相信,没有坚持而放弃了生命!
“生命在坚持中!”其实,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该如此呀!
这本书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做人之道,处事之理。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多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的书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没有一个车能像书一样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没有一滴水像书一样让你感受知识的甘甜;没有书就没有生命对我来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他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五遍,因为他实在太有魅力了,吸引着我。每当我重新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都充满了激动和迫不及待,就当做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样。
里面的主人公是夏洛,他有一个叫威尔伯的朋友,是一只小猪,夏洛对待他的朋友真的是真诚无私,为了他还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记得那一页,小猪威尔伯差点儿死去,幸好有夏洛为他织起的`大伞。每当读到这一页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会不由的从眼眶里跳出来。
我最欣赏他身上这种宁愿自己受苦也不会让别人受苦的精神,对待朋友真诚无私,最后他虽然死了但他身上这种精神永存。我对这本书的见解是:不要自私,好的东西要学会分享给别人,不要独吞。这样你的朋友才会更多。如果你不具备这些,那么身边的朋友都会离你远去,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向夏洛这样的好人该多好啊!
那一次老师让我买这本书,我开始不想买,后来人家都买了我也无奈买了看了几页,还挺好看的。有一次我的书忘学校了,那天狂风暴雨,我非要去学校拿书,妈妈就是不让我去,我差点儿给妈妈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去了。一路上我把书放在怀里,尽量不让他湿。回到家时我全身都淋湿了,但我的心里还是无比温暖。
这本书中蕴藏着许多值得去一生感悟的哲理,其中最令我感慨万千的是友谊二字,友谊是用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财富。正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珍惜友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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