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动辄打骂。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温和,他和简·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一本本书就像一颗颗种子,撒播在希望的田野上,带给我们满满的收获。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数学西游记》情有独钟。
打开这本书,就如同进入了一个神奇的数学森林王国,而我就如同一只小鸟,在森林王国中自由的翱翔。书中,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的勇敢与智慧,每次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沉着冷静,运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妖魔鬼怪,把唐僧和弟兄们成功解救出来。而在唐僧一次次充满惊险而又有趣的经历背后,都隐藏着许多深奥的数学知识。因此,在不知不觉中,我感受到了数学无穷的力量。书中灵活多变的数学题训练了我的逻辑思维,拓展了我的解题思路,提升了我的解题能力,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回想之前做数学题时,我内心总是感到莫名的紧张,但自从读了《数学西游记》后,我常常将自己联想成那只聪明的数学猴,不管遇到多难的题目,都能迎刃而解,同时,我也从中体会到了解题的乐趣。
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的数学知识,还明白了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要沉着冷静,用智慧战胜困难的道理。
同学们,书籍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让我们在书的王国中遨游,让我们遇见多彩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书是人生的向导,是一味良药,也是智慧的源泉。
我在学校时,老师总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看书,看书,看书。”书是人生的智慧之门,我爱看书,同时这个“书”字也是我在生活中最喜欢的字。读书用处很多,有句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向导
书是旅行的向导,可以带我们去领略世界各个角落,甚至能观赏到它们过去的样子。同时,书可以让我们知道不一样的名胜古迹。就算你不出门,看一看书的话,同样能知道或想象出那幅模样。你可以用书中知识在自己心里构建一副世界地图,并标上你想要去的远方。
书是良药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书就是像是一味良药,你如果多多去读的话,就可以医治人的愚蠢的思想。现在社会人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感染了一些“病症”:迷茫、浮躁、懒惰、固执……在我看来,读书恰恰是一剂对症良方。
书是老师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不说话的老师。这位老师不像是学校的老师,早上上课,下午上课,下班回家。她是二十四小时任何时间都欢迎你来学习,如果你有什么不会,你都能去翻一翻,并获取相应的.知识。书是一位不会说话也可以让我们变聪明的老师。
古今中外,关于书的名言很多。高尔基很喜欢读书,他曾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此外还比如: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字——书,它的作用很大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飞机一起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面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面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面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己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己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己,所以绝对不要放弃希望!现在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助,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己帮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为自己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我非常喜欢读书,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说:“两种呗,一种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还有橙色的、红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手”,姥姥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
优爸点评:小作者文章语言纯朴真挚,语句通顺,叙述自然,用和爸爸一问一答的方式来描述事件,简单明了,简明扼要,对于要表达的主题能用最直接的形式呈现,让读者在问答之间找到答案,同时,又能增强文章的节奏性和衔接性。总体来说是一篇简短精炼的文章。
优爸有一个小建议,可以把开头“我非常喜欢读书,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单独作为一段,作为文章开头,直接总领全文,让中心思想更突出,层次更明确,你看这样文章是不是读起来更有层次感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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