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4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5
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书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7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习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平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废墟上的白鸽》。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个家庭:双爱家庭和白鸽家庭。这两个家庭在书中起到了对比的作用,使这两个家庭的特点更为突出。
白鸽和双爱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可生活却大不相同。白鸽和她妈妈每天都在“冷战”,白鸽讨厌她的妈妈。而双爱和她的妈妈每天都开开心心,双爱总会在朋友面前自豪地夸耀妈妈。
然而,非同寻常的一天来临了,地震了。灾难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也把明川镇,以及周边的地区变得面目全非。白鸽妈妈的身体被压在了废墟下面,瘦弱的白鸽想救自己的妈妈,却无能为力。这时凶恶的洪水向她们袭来,白鸽的妈妈一边哀求白鸽能留下来陪自己,一边松开了白鸽的手。在这个时候白鸽选择了游向了生存的彼岸。生还后的白鸽被自责和愧疚笼罩,感觉生不如死。白鸽把她对妈妈的愧疚用在了拯救失去双爱,并对生活失去希望,想要放弃生命的双爱妈妈的身上。白鸽为了使双爱的妈妈活着等到救援机到来,对她说了很多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还唱出了双爱和她妈妈之间的“密码”——小猪儿不哭,快快吃萝卜,啊呜咬一口,酸掉下巴颏儿。这首有趣的童谣承载了双爱和她妈妈的所有记忆,最终使双爱妈妈重拾活下去的勇气。
看着看着,泪已悄然落下。合上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地震的无情而气愤、我为白鸽的真诚而感动、我为人类的力量在灾难面前的微弱而伤心……
故事中的双爱和她的妈妈就是生活中我和我的妈妈的真实写照。虽然我的妈妈不能给我提供最富足的生活,却尽自己所能的给予我最好的生活。我和妈妈互相关爱、互相理解,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被幸福笼罩。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妈妈听,妈妈问我:“如果你是故事中的白鸽,在洪水来临时面对妈妈的哀求,你会作何选择?”我说:“我会留下来陪你。”妈妈却说:“我希望你能和白鸽做一样的选择,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听了妈妈的话,我的眼眶湿润了,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虽然每个孩子都很爱自己的妈妈,但妈妈却更爱自己的孩子。
这本书不仅文字优美、情节感人,而且还配有精美插图。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0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2
“我是一只。既然是鸟,就要会飞。既然会飞,就要飞得快,飞得高,飞得好。”这是海鸥岳纳珊的想法。
一般的海鸥认为:学会飞之后,只要能在海边抓鱼,填饱肚子就够了。但是岳纳珊认为这样太没有志气了。它立志要飞得又快又高。它每天不停地练习,从日出飞到 日落,从今天飞到明天。它忍受着同伴的嘲笑,独自练习,终于打破了海鸥的飞行记录。但是他知道,猎鹰飞得比它更快。它凭着一份坚强的意志,不断的努力,终 于也打破了猎鹰的飞行记录。
记得去年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讲稿是背了又背,照着镜子反复的练习语调及表情,不畏辛苦,就是希望可以获得最后胜利,但事与愿违,多次的晋级之后的最后一次比赛落选了,我好难过,整个人感觉起来是那么的无精打彩。
有一天,老师悄悄把我叫到身边,拿出这一本书送给我,并且对我说:”志在参加,不在得奖,过程胜过一切”,你已经尽了力。好好读它,你一定可以收获很多。”所以我只要看到这本书,就想起老师给我的鼓励。
书中的岳纳珊使我知道:“皇天不负苦心人”。失败了不灰心、不气馁,利用平常一点一滴的努力,累积出一份成果,就可以实现理想,达成目标的。在我学习游泳 蝶式时,同一个动作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也就是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鼓舞我继续练习下去。遇到数学习题不会做的时候,也就是这股力量,让我细心研究,耐心 探讨。今天我参加比赛,更是因为这个道理,而使我更有勇气,迎向更大的挑战。
我喜欢陪妈妈看大爱剧场,印象最深的锄头状元林荣宗医生,小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月考是全班倒数第二名,妈妈自言自语的说:“穷人家的孩子,就是无法读 书。”老师告诉他:读书的时间是自己找出来的,从此他随身带着书,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便赶紧看书,天黑之后,父母又不淮他点油灯看书,他则利用家人睡着之 后,再拿着书到外面的路灯下看书,寒冬也不曾停过。再想到有些人,因为没有自己的理想而整天游手好闲,甚至去当街民。这样的人,他的人生一定很没有乐趣。
一只小小的海鸥,都会自己拟定目标,我们总不能连海鸥都不如吧?天地一沙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给大家。今天你相信我,明天你会相信它。请大家告诉大家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3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4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
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15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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