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申请书(集合15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索赔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索赔申请书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有我院住院患者李全三,男,45岁。因右小腿砸伤,当时诊断:右胫骨下1/3粉碎性骨折。于20xx年11月6日在我院做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一年拆除内固定钢板,患者行走后出现右小腿骨折处疼痛、肿胀,经x线检查发现右胫骨发生二次骨折。于20xx年12月7日再次住院行右小腿夹板外固定,右小腿免负重,应用促进骨折愈合药物及改善局部血液循环类药物等治疗,于20xx年5月31骨折愈合出院。用人单位凌源钢达集团公司认为二次骨折与内固定钢板拆除过早有关,属医院方医疗失误。要求负担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5月31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194.22元)。凌源钢城中心医院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特此申请索赔,索赔金额壹万伍仟壹百玖拾肆元贰角贰分整。¥:15194.2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2
一、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如何填写
申请人: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住址: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在______路段发生的______交通肇事一案已经贵队做出事故认定,被申请人______负全部责任。我作为被害人受到了医疗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申请贵队责令其向我赔偿______元,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交通事故索赔流程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索赔申请书3
尊敬的x领导:
我公司车辆陕Axx(使用人xx)、陕Axx(使用人xx)、陕Axx(使用人xx)该三部车辆的`商业险和交强险即将到期,为了车辆的正常行驶,人事行政部现申请对该三部车辆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保险费用见附表。
妥否,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索赔申请书4
一、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于年月日时在 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
调解涉及交通事故的所有赔偿费用
申请人(代理人):
年月日
二、车祸后索赔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各种情况的索赔方法技巧,包括1、己方全责2、对方全责3、责任对等或“肇事方”逃逸等几种情况。
1、己方全责
并线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造成事故,你应负全责。这时找交警开责任认定书,有可能被扣分罚款,所以300元以下的小剐小碰强烈建议私了。如果你实在不想再掏钱修车,可以按照单方事故索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当然只能请交警同志了,然后扣分罚款开事故单报案,双方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如果是自己手潮倒车撞在了树上,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的单方事故了,立刻报案。几天之内定损员出现场时,会通过电话让你把车开到事故现场,然后将车的损伤部位和树凑在一起拍张照片,后面就是正常的定损理赔程序。
2、对方全责
正常行驶突然被从胡同中拐出来的`车撞到,对方又自认全责,第一选择是和肇事方私了,由对方现场掏修车钱然后一拍两散,以后抽个时间自己把车修好,这也是最理想的解决途径。有些人拿了修车钱后还去保险公司走单方事故,反而利用事故赚了钱,这种做法反正我们不提倡。如果刚好碰上损失比较大交警同志过来后,要积极指认对方的违章行为,然后和肇事车一起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索赔申请书5
一、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系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房地产损害的分类
(1)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划分
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物损害(又可分为实体损害和功能损害);
②权益损害;
③区位损害(也称为环境损害)。
(2)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
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不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可行,因而不能修复的损害。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按照暂时性的`损害和永久性的损害划分。
二、房屋所有权的类型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3、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三、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一)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不管是那一方都好,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错,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找质检部门来做一个技术鉴定。从而做为仲裁。但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并不能有效解决争端。
(二)通过法院裁决解决
双方最终都不欢而散的情况下,那只有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双方都得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而且绝大部分的结果都是决裂的。所以,这一招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当然,我们得承认这是最有决定效力的行为,因为任何人都得遵守法院的裁决。
有的房主要求装修公司返工或维修;有的房主已对原装修公司失去信心,不想再让它返工或维修,只要求它赔偿损失。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也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首先看双方是否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也有相同的规定。据此,签订装修合同时,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所用材料不合格,则此项施工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费应从总价款中扣除,已付款的,应由装修公司退回。也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因施工不规范造成部分工程不合格,如部分墙砖脱落或部分墙面起泡等,则应按不合格部分占此项目的比例,扣除此项目的价款。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则可以根据这些条款确定损失赔偿额。
如果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和《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房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实际损失如何确定,双方可能仍会有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由装修公司按评估的价值与合同约定价款的差值进行赔偿。
(三)通过消费者交涉投诉解决
1、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
2、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何谓取证,即握有交涉投诉的证据、合同文本、有关材质的物证、维持工程施工的现场等。
索赔申请书6
申请人:某某
性别:×
年龄:××岁
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789
住址:某某某市某某某社区某组某某号
电话:123456789
被申请人:某某公司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某某系某某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现经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索赔申请书7
安省由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汽车保险规例,不涉及个人受伤的轻微交通意外,如果双方私下和解而保险公司没支付任何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提高保险费。资深保险经纪盛子扬表示,汽车保险费将调降,但比率因人而异。新规定更人性化,保费的地域差异也大幅缩窄。
资深保险经纪盛子扬说,新规定主要是医疗护理的调整,由于理赔金额减少,车主如需增额外保障,可选提高投保项目。最主要的变更是非严重伤害或终生残障的赔偿,现时的`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共86,000元,新例减至65,000元;严重伤害的医疗和康复及护理服务,目前分别各有100万元,也降至合计100万元。车主可额外投保13万元的非严重伤害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或100万元严重伤害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
申请人:
20xx年10月25日
索赔申请书8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被申请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车辆损失保险金209509.13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间接损失7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3日,申请人就公司的混凝土泵车(使用性质:其他非营业车辆)向被申请人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损失保险。保险单号分别为:PDZA20xxXXXXXXX047245和PDAA20xxXXXX0612。承保险种为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D11))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K1)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K2)、不计免赔覆盖A/B/D11.保险期间均为20xx年X月XX日零时起至20xx年X月XX日二十四时止。
20xx年10月06日23时11分许,申请人的司机XXX驾驶的赣XXXXX的重型专项作业车,由XXX镇往XX村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地时,撞在了道路旁边的石墩上,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XXX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申请人公司的司机XXX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时,申请人公司的负责人一直联系被申请人公司,但是被申请人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来到事故现场,后申请人公司无奈,投诉被申请人公司员工,两个小时后,才陆续来了两个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态度相当恶劣,即不积极理解现场情况,也不积极要求申请人公司出具相关的材料。丢下一句:你们公司的车辆属于自燃引起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的赔偿”就走了。后申请人公司积极的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配合进行车辆事故原因的鉴定,被保险人公司一直没有任何人出面。申请人公司无奈,只能自己联系汽车4S店,将发生事故的XXXXX的混凝土泵车送去检测。
20xx年XX月XX日经江西XXXXXXXXX服务中心的.故障检测分析报告,赣XXXX的混凝土泵车故障现象现象是线路短路导致驾驶室右侧烧毁严重,故障的原因分析为:因左侧中部保险杠碰撞断裂,导致上装线束拉扯断裂,引起短路燃烧。解决的方案:对烧毁线束及模块等进行更换维修,维修费用共209509.13元。 根据机动车损失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即符合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申请人公司驾驶员XXX驾驶证准驾车型是B2,符合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
机动车损失险中第七条,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该条款对自燃的定义是指保险车辆在没有外界火源,也没有发生碰撞、倾覆的情况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等系统发生故障或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引起的火灾。 自燃强调的是在无任何外力情况下,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起火燃烧。而导致申请人公司车辆的损坏,虽说是存在短路燃烧的现象,但是这不是导致
车损事故的前提条件,根据检测报告,主要原因的前提是因为司机在行驶中,先是发生了碰撞,由于碰撞石墩,才导致左侧中部保险杆断裂,从而导致上装线束拉扯断裂,引起短路燃烧。申请人在投保中除机动车损失险,还购买了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该条款明确指出: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机动车上固定的设备、仪器因超负荷、超电压或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自身损失。申请人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完全符合被申请人公司应承担的范围。
根据《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条款》中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申请人公司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通知了被申请人公司的工作人员,但被保险人公司消极怠慢,以致后期申请人公司自行联系汽车4S维修服务中心进行车辆事故原因的检测。被申请人公司根据《中国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的第十五条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故被申请人公司应该以申请人委托的江西华策经贸有限公司鉴定的维修费用作为赔偿依据。
申请人公司的车辆赣XXXXX的混凝土泵车,属于重型作业用车,申请人公司已和和赣州十几家签订了的《XX市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履行签订的合同都需要用该车进行作业。由于被申请人公司未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受理,也未积极的进行勘察,导致申请人未能及时的在第一时间进行车损鉴定,车辆维修,已造成现在工程的中止。XX市
预拌商品混凝土协会价格表明确的表示,混凝土泵车一天营运价格是3000元。于发生事故的10月16日至今赣XXXX停用已达24天之久,故申请人公司应当承担申请人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共72000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一是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以及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费损失。故被申请人公司应承担申请人支付车辆损失保险金209509.13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间接损失72000元,共计人民币281509.13元。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9
工程名称:
新建古恰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索赔单位:
大庆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肇源县教育局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我公司承建的,新建古恰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停工,具体造成损失工程量如下: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细目如下。
1、工人窝工费:从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30日生活区入住等待工作的人数为25人,管理人员5人。
工人:25人xx15天xx100元/天=37500元
管理人员:5人xx15天xx150元/天=11250元
2、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4000元。
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3、停工初期现场清理费:3000元,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种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4、钢管、扣件租金增加费:2500元
5、塔吊的闲置费:2500元
6、工地留守看护人员管理费:1500元
7、临时设施的闲置费用:500元,工地食堂,宿舍、水电等临时设施的闲置费按每月1000元计算现对以上事项提出索赔。索赔合计:63750元。
索赔单位负责人(签字):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于xx年xx月xx日收到
项目管理机构签收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索赔申请书10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当事方 当事人姓名 驾驶证号码 车辆号牌 品牌车型 联系电话 保险承保公司 报案号 是否承保交强险
甲
乙
丙
甲 乙 丙
碰撞部位
事故成因
责任裁定
当 事 人
签字确认 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此案无人伤,无争议,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索赔定损确认书 当事方 险别 被保险人名称 定损金额 是否拆解 是否留修 定损员签字 当事人签字
甲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乙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丙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注:1、协议书中,甲栏为全责方信息,乙、丙栏为无责方信息;如为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各持一份。(当事人是指事故车辆驾驶人。);2、定损明细详见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明细表。
前台受理盖章:
前台复核盖章:
快处中心盖章:
索赔申请书11
申请人:程**,女,19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事项:
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款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17日上午9时许,申请人经XX车主XXX许可,在自家家门口驾驶该车倒车过程中,不慎撞伤XXX(农村户口,在城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经XX医院抢救无效死亡。XX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请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该案。事后申请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XXX的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XXX的`父母各项费用合计XXX元。根据XXX车主XX与贵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合同》约定,贵公司对申请人赔偿XXX父母以上费用,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申请人现依法依约书面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此致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申请人:
年 月 日
索赔申请书12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xx,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xxx年6月22日作出了(xxx)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x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32917.19元、滞纳金 22082.81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xx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xx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38759822.84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345585.00元为 38414237.84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271143.31 元,xxx年度应提为112999.07元,实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调整54670.94元,实际少提 13250.01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99749.06元,决定书所写的70612.78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65834.38 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32917.19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22082.81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税务总局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xxx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xx年十二月五日
索赔申请书13
申请人:朱晓伟,男,1977年4月3日生,汉族,住广州市越秀区广善街1号403房。
申请事项:请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按照机动车辆保险单的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18时10分,申请人朱晓伟驾驶粤A4K473号小客车沿着107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107线2289KM+800M时,碰刮同向行驶由右侧主车道变线至中间主车道由梁炬清驾驶的粤AA9636号大货车,随即造成车辆及花基损坏,大货车上的乘车人梁汝宏,梁金华受伤的交通事故。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支察队作出责任认定:一、申请人朱晓伟驾车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一)项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二、梁炬清驾车变更车道时未注意安全及让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一款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三、乘车人梁汝宏,梁金华不负事故责任。事后,申请人向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支察队提出重新认定责任的申请,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维持了首次认定的结果。申请人为此支出的.事故修理费等相关费用近九万元,为伤者垫付了十二万元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贵司提出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理赔请求,贵司受理并且作出了车辆零部件询
报价单,贵司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该首先处理与伤者的医疗赔偿纠纷,申请人取得申请人与伤者的调解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后,贵司会一并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
贵司的工作人员并强调:一起交通事故针对一张保单的多项理赔事项只进行一次理赔,多个理赔项目一并处理。
伤者梁汝宏,梁金华直到20xx年10月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分别判决申请人承担梁汝宏285726元,并对总额为41960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梁金华8498元,并对总额为12127元承担连带责任。随后申请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2月13日作出如下判决,申请人承担梁汝宏254212元,并对总额为374588元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梁金华8128元,并对总额为11611元承担连带责任。
在诉讼期间,申请人还到了贵司位于德政路的营业场所进行理赔,贵司的工作人员再次告知申请人等待此案审结后再对车辆损失与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申请人认为目前此案已经结案,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贵司要求的理赔条件,烦请贵司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附件,尽快对申请人作出理赔。
申请人:
二OXX年三月九日
索赔申请书14
赔偿请求人:李**
赔偿义务机关: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潘**
请求事项:
一 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二 晋州市法院潘友海的代理人张宏生,在庭审中,已对本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确认无异,石家庄市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在(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中作出“赔偿请求人李振刚提出名誉精神损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交通费、误工费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赔偿。”的结论,是对下级院超越职权侵害他人名誉行为的极端袒护,是对自身利益适用法律的严重倾斜,是特别严重的司法错误。请求贵院公开听证审理,依法作出晋州市法院,对造成赔偿请求人李振刚的各项损害后果,折合人民币共计523320.99元,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事实根据与理由:
石家庄市法院,20xx年12月28日立案审理,20xx年3月19日,送达(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开庭审理,是在钱仁冬的办公室(东楼302)进行,并由他一人主持,基于晋州市法院(赵永定主办)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赔偿请求人李振刚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之情节:
钱仁冬问:赔偿义务机关,对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的事实,有无异议?
赔偿义务机关代理人张宏生答:无异议;
钱问:对诉求的赔偿数额,有无异议?
张答:电视台的宣传后果,与法院无关,赔偿数额,他要50万,您全判给他,我没异议。您不判给他,我也没意见。我还是坚持,我们法院对他实使拘留,没错(庭审笔录未准许复制)。
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以李振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作出(20xx)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并实使执行。
经石家庄市法院复议,20xx年11月5日,向李振刚送达(20xx)石立民终字第00339号复议决定书,结论为:撤销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20xx)晋法字第1号拘留决定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1996年5月6日 法释(1996)15号】第二条“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一)错误实施拘留、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第二十条第四款“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侵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
一 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xx)石法委赔字第00001号决定书;
二 对晋州市人民法院侵害李振刚人身权、名誉权、及由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各项损害后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出给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一)事实拘留
(1)拘留15天X111.99元/08年国家职工平均日工资=1679.85元
(2)拘留期间,拘留所伙食费300元
(二)晋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7日,由赵永定负责主办,带有法警、采访人到本市拘留所,进行讯问李振刚,及采访后,主动向本市电视台提供新闻材料,致使李振刚被电视台,在《晋州新闻》栏目中,以其三个儿子李X(未成年)、李X(未成年)、李XX被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不服,在晋州市法院闹事儿,被法院依法实施拘留为题,向社会滚动播出。经石市中院复议,对晋州市院的职权行为和法律文书,作出公开纠正。而晋州市法院,拒不向电视台提出播放被纠正的法律文书和更正其报道失实的行为,电视台又不向赔偿请求人作出播放证明造成的:
(1)李振刚个人名誉侵害300000元
(2)家庭名誉侵害150000元
(3)李振刚及家庭成员精神损失500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26号】
六问: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的公开的文书和职权行为引起的名誉纠纷,是否认定为构成侵权?
答: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误,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七问: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一下两种情况:(一)主动提供新闻线索,致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三)申请复议及申请国家赔偿期间,晋州市院又造成:
(1)20xx年3月13日,王占世代表晋州市法院,吴英正代表晋州市检察院,()牛伟代表晋州市公安局,纪朝强代表晋州镇,参与四机关联合在晋州镇政府院内,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天X111.99元=783.93元
(2)20xx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73天X111.99元=8175.27元
(3)20xx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因涉及法院上访,又在晋州镇院内实使限制李振刚人身自由的后果51天X111.99元=5711.49元
(4)交通费 以车票为证共511元
(5)误工费 天数以车票+提起复议、国家赔偿、取生效结论共55天X11199元=6159。45元
共计523320.99元 大写伍拾贰万叁仟叁佰贰拾元零玖角玖分整
附:车票复印件4页,晋州镇全天24小时严盯死守证据1页,晋州市委矛盾隐患包案领导及主管责任人分工证据1页,晋州市法院2008年信访隐患一览表1页。
此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请求人:李振刚
**年**月**日笔迹鉴定申请书调薪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15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条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以批准。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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