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知青”史料征稿启事
为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根据省市政协有关要求,新乡县政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征集《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有关史料。征集我县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20余年间, “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的重大事件、典型人物资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稿,汇编出版纪念文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专题史料征集内容
1、各级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干部、基层知青场(队)带队干部的回忆;
2、知识青年在新乡县工作生活的回忆;
3、新乡县籍支边知青的回忆;
4、新乡县知青农场、知青队、知青集体的回忆;
5、在新乡县插队知识青年的回忆;
6、新乡地区以外户籍的知青在新乡县的回忆;
7、接受插队知青的农村房东家庭、大小队干部及有关人士的回忆;
8、新乡县知青运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史料具体要求
1、“三亲”原则。必须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相关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多种视角反映上山下乡运动的事件和人物,从多种视角展现历史面貌,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4、文字稿主要为记述体,以第一人称撰稿,如实记述“我”的“亲历、亲见、亲闻”。文字应生动朴实,可读性强,文字可长可短,原则上3千字以上,最多控制在1万字以内,最好配有相关图片。忌写成工作总结或资料汇编。照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有完整文字说明。
5、所有各种载体的史料均应以文字形式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
6、除重要实物史料外,其余各种载体史料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上报。
7、 征稿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1月底。
8 、上报文稿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邮编:453000
联系人:范子全 电话:0373-5589078 13937374736
邮箱:fanziquan123@126.com
新乡县政协学习和文史委资料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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