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偶像作文1
邵伊璠诸葛亮,三国时期政治家、军事家。字孔明,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人。早年避乱于荆州,隐居陇亩,时称“卧龙”。
而他就是我的偶像!
以前,我并没有太过于接触《三国演义》这本书,认为它是将战争,不适合女生看,便没再注意。
一次,作业上有关于“三国歇后语”,我彻底傻眼了,除了语文书上的,其余的我都不会写。在上网察时,“诸葛亮”引起了我的注意。
点开网页,一大排关于他的`资料便显现出来,这些资料让我忘记自己还要写作业,我沉醉其中。
那些资料引起了我读《三国演义》的浓厚兴趣。他神通广大,常年呆在家中却已知天下三分。才使刘备三次到他家中拜访,希望能与他一起统一天下。后来也有了“三顾茅庐”这个成语。
他是三国时期著名的书法家、政治家、军事家、发明家。他也是散文家,主要著作有:《出师表》、《诫子书》、《草庐对》等。“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这是他著作的《诫子书》,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道理,让我们
认真对待学习。
在他发明的东西里,最为著名的是诸葛连弩。这诸葛连弩一次能发射十支箭,火力
很强。可它不适合单兵,只能用于防守连营。
他一次次助刘备打败敌军,写下了一篇篇诗文,发明了一件件事物······诸
葛亮真不愧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2
我的偶像,大家都应该不识,但有的人认识,她可以说是普通,但又普通,她就是我的学霸。她聪明又漂亮。
她的成绩一直比我好,我有不时会羡慕。但她从不会骄傲,我一直把她当成我学习的榜样。老师每次都会说我和她总是粗大意,我便在心里说:我可不能输给她,下次绝对不可以粗心。后来我做到,但她还是有点,我便时刻提醒她不要犯错了。
有一次老师把我调到了。她旁边,我便和她成来了同桌。英语课上,我突然发现我没带笔,便向她借。这时候英语老师走过来一把夺走了笔,还把她的桌子拉开来了。下课后,我帮她把桌子转过来,她走过来对我说:“谢谢”我说:“不用谢,我还没向你说对不起呢,要不是我向你借笔,老师就不会把你的桌子移开,对不起。”她笑了笑说:“没关系,下次我们可不以在这样了。”
她是我的偶然,也是我共同进步的`伙伴。如果我成绩好了,我是一定会帮助她的。
后来,六年级的时候分班了,我和她被分开了。我听她班的人说她成绩变得比之前更好。这时我心里甜滋滋的。有一次的期中你三门各多少分?她笑了笑说:“这次的语文90分,数学65分,英语94分。”我一脸惊叹,她看看我问“你呢?”我说“我可就比你差多了,我语文才85分,数学96分,英语才88分。”“呀!”你数学这么厉害。“这没什么,我只不过数学比你多而意。你的数学一定要加油呦”她笑说:“一定,一定,还有你的语文和英语也要加油呦。”我皱着眉说:“语文和英语那么难,我一定是不可能提高的,之前的语文老师都换了一位还有英语老师,我都有点不惯呢!”她摸了摸我的头说:“那我不也一样呀,那为什么,我没退呢,反而数学还进步了”听了的话我充满了信心,相信了我一定可以。
这就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3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我的偶像作文4
别人家的偶像会唱歌跳舞,我的偶像会飞;别人家的偶像会打篮球,我的偶像会骑光轮;别人家的偶像长得英俊,我的偶像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罗林真是一个最会写魔法界的大师,在她的笔下,魔界如此真实,哈利波特成为拯救世界的.勇敢少年。
这个少年戴着一副圆圆镜片的眼镜,有一双像大海般蓝色的眼睛。但最显眼的不是这张帅气的脸,而是隐藏在头发下那一道闪电状的印记。那是小时候,父母被那个秃头没五官满脸铁青的黑巫师伏地魔-阿瓦达索命,他的妈妈帮哈利波特挡了一下,在头上留下了爱的印记。长大后,他被邓布利多老人家送到姑母家。那一家子都不喜欢哈利波特,甚至被姑母的儿子天天欺负,以至于魔法学院的邀请都没有及时收到。不幸的是哈里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地成长。
这个勇敢的男孩从不认输。他乘上魔法列车去的学校,有了很好的朋友;他一直努力学习咒语,见义勇为,打败好几次伏地魔想要复活的阴谋。最让我向往的片段是,他被选上飞人队的那片段:死对头马尔福也在赛场上,金色贼在飞来飞去,他们俩经过了多次的斗争。最后一千钧一发,飞得极快的飞贼就被哈利波特抓到了。格兰芬多赢了,全场一片欢呼,我又一次佩服他的勇气。小魔法师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地学习和艰苦地磨练,在和恶魔斗智斗勇的战斗中,慢慢成长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
感谢妈妈为我买的这部书《哈利波特》。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中,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动。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
将来,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将来,我可能会有很多偶像,但是心中也永远有一个哈利波特。
我的偶像作文5
有没有这样一个人,虽从未谋面,但你却对他心生敬仰?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哪怕他已离世千年,你却愿拂去岁月的尘埃,讲述有关他的故事?
在我心中,便有这样一个人,无论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我都念念不忘。我想,他便是我心中的偶像吧!
有人这样评价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他天生随性,不受拘束;他爱喝美酒,还因此惹出些许麻烦。当然,他也写出了“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这样的千苦佳句。他对月情有独钟,除了老少皆知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他还有“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的情怀;有“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的牵挂;更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浪漫……他把唐朝那一轮明月,当成无话不说的知己。喜欢一样东西,会随时挂在嘴边,铭记心间,或许,这便是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吧。
好友杜甫曾如此评价他:“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一袭白衣,一身傲骨,不愿与黑暗社会中的官僚们同流合污。于是,便有了壮志难酬的感慨,有了“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愤懑。他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傲骨,又有谁能与之相比?他有才华,更有挺立的脊梁,我以他为标榜,他是我心中当仁不让的偶像。
李荣浩在《李白》这首歌中唱道:“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我不需要重来,我只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我喜欢他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自信,更欣赏他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洒脱。他总是那么潇洒、乐观,又总是那么不屈——不愿向困难低头,不愿向命运低头,更不愿向权贵低头。我想,这便是我的偶像能名扬千古的原因吧!
这就是我的'偶像——李白。他如谪仙一般进入我的生活,留下了独具意韵的诗句,然后,慢慢融进了我的血液,我的灵魂,乃至我的生命…
我的偶像作文6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偶像,或是养育自己的父母;或是教育自己的老师;或是在地里辛勤劳作的农民伯伯。而我的偶像是那在舞台上散发万丈光芒的他——易烊千玺。
这个白衣少年多才多艺,书法,架子鼓,街舞……在别人玩的时候,他在舞蹈室内一遍又一遍的练舞;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还在音乐室里练习着自己的solo;别人在家吹空调看电视的时候,他在舞台上挥洒汗水,放飞梦想。
这个梨涡少年善良诚实。康子写错了会抄写一百遍放在微博上;机场粉丝摔倒会扶起并耐心询问;在机场遇到前辈会微笑问好;弟弟被欺负时会挺身而出;签售会遇到粉丝挽留会和粉丝拥抱。
易烊千玺三次上《快乐大本营》,一次上《加油向未来》,两次《科学向未来》一次上《夏日甜心》两次上《偶像万万碎》一次《偶像来了》,加冕央视春晚,央视中秋,湖南春晚,湖南中秋,湖南双十一晚会,并且有自己的网剧《超少年密码》,《我是你的`tfphone》,参演《诛仙青云志》,《思美人》,《小别离》。为电影《小王子》配音。我们千玺不愧是全能综艺王!
其他前辈们对千玺也是赞不绝口。贾乃亮说:“易烊千玺品德高尚,是我人生的导师!”大张伟说:“开始见到易烊千玺时,我就觉得,他是值得我尊敬的人。”张馨予说:“易烊千玺是个守信用的孩子,他说了会复活我就真的把我复活了。”
大家看到的都是烊烊成功的一面,可谁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他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每一天晚上都要去学习舞蹈,周末还有架子鼓,萨克斯,钢琴,书法等课程。他的时间就好比干海绵里的“水”,怎么挤也挤不出来。偶尔有空闲还要去参加各种比赛。一开始刚做为组合成员再次出道的他,被凯源粉辱骂、演出时被轰下台……他的成名路布满荆棘。他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把千纸鹤画得很胖,就是怕肥鹤们离开。
我们小王子也是个实打实的学霸,从小到大,得过的奖杯奖状可以摆满一个房间。考试年级第一,在学校因为成绩出色把手印放在校园花园里供大家膜拜。
易烊千玺,休息吧!别太累,肥鹤永远与你同在!
我的偶像作文7
想到足球,同学们肯定不禁会从脑海里迸发出C罗、梅西等著名足球运动员的名字。
5岁时梅西就十分喜爱踢足球,教练就是他的父亲,7岁的时候他被纽维尔老男孩队称赞,但是在他11岁时被医生诊断荷尔蒙缺乏,这样会影响他的骨骼发育,13岁的他身高只有1米4。
在11岁的时候,梅西被一位教练决定带他去巴赛罗训练,梅西的.父亲看到了希望
在巴赛罗,梅西更加刻苦训练。他凌晨4点开始训练,直到早上8点才休息。他早上起来先做一系列的拉伸骨骼的运动,然后进行球性训练。
写到这里我不禁感慨道:我们平时6点起床还经常抱怨,而梅西一个患侏儒症的人,每天4点起,辛苦训练,不放弃,专心致志做着一件事情。遇见困难,我们应该迎难而上,不应该退缩或放弃。
俗话说的好:功夫不负有心人,梅西的身高渐渐跟正常人一样,获得了很多奖杯,成为了欧冠的明星。
这就是梅西,一个不放弃,充满自信,坚持不懈的足球运动员,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的偶像作文8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作文9
少年的肩能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愿花掉一整幅青春去寻他,那个耳机里的男孩。
题记
少年就是少年,他沐春风不喜,听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睹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一心追梦,不惧伤痛。只因为,他是少年。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他眼中闪烁的璀璨星辰照亮我心灵的角落。他瘦得像竹竿,温和的眉下嵌着一双星星眼,眉眼间都是少年专属的干净利落,有着快要溺出来的温柔。花瓣般的嘴唇落在鼻下,精致的五官彰显着他的意气风发。那天,他在台上唱歌,清澈的薄荷音一字一句歌唱曲中事,眼中仿佛有着能够看穿一切的坚定的光。他走进我心房,红了我眼眶,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男孩,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喜欢他。
我喜欢他,陷于才华,他词曲中创作出的美好憧憬,一字一句,缝绣在我心灵的创口。他是《环球人物》的专栏作家,他文中的那一句“待凛冬逝去,雪融草青,定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写进了我的心坎儿。他写作时眉目舒展开,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握着笔,在纸上留下利落的字迹。后来,他将陶渊明的诗唱成歌,他创作的每一句词都令我意难平。他作为零零后艺人,连续三年登上联合国,代表中国青年演讲,又是儿童基金会大使,救助了很多小孩子。这样的他,更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我喜欢他,忠于人品,他对所有人温柔的关心悄悄拨动我的心弦。记者问他的偶像是谁,他抿了抿嘴,眉毛轻皱,略微思考后又笑起来,眉眼弯弯,“林俊杰!”“为什么不是邓紫棋呢?”他敛起笑意,眼底泛着认真的光,“因为她是女生,应该尊称。”他会在节目中把背女生换成背导演,会扶摔倒的粉丝,会给老奶奶指路他永远用最绅士温柔的方式化解尴尬。
一颗心,只能被一个名字入侵。他惊鸿一瞥,乱我心曲,从此,被我放在心上,干干净净,没有淤泥。他是我堕落时的唯一一束光,我也因他在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浅笑,双眸眯成缝,眼中的万千星辰温柔谨慎地点亮我心中的灯。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正年少。他一举一动鼓励着我,同时,也让我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作文10
我的偶像是我的老师,赵老师,在教过我的老师当中,就属她最风趣,最认真负责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同桌转学了,我一个人占了一张大桌子,别提有多开心了。可是没过几天,我来到班里后,发现了赵老师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我顿时忐忑不安起来、小心翼翼地坐在班主任旁,说“老师,您不回办公室了吗?”“不回了,这里以后就是我的专属位置。”赵老师温柔地说。后来因为老师坐在我的身旁,我的字有了逐渐的提高,我非常地感谢赵老师。
赵老师还有专属的.绝招“粉笔功”。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有好几个同学走神,赵老师不动声色,悄悄地掰了几支粉笔,把手中的粉笔段用力地扔了出去,“砰、砰、砰”。三连击,次次都击中那几个同学的脑门。我们都非常地惊讶:“天呀!赵老师是神射手吧!”
赵老师的绝招二:顺风耳。有一次,我跟同学在上课的时候说话,虽然声音压的低低的,可是赵老师仍然听见了,她转过身子,质问道:“是谁在说话了。”我们被赵老师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心里都在嘀咕:“赵老师的耳朵可真灵,以后上课再也不敢说话了。”
风趣幽默、认真负责的赵老师,她就是我的偶像,我长大后一定要做和赵老师一样的人。
我的偶像作文11
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太阳,照耀着我们不断前进;偶像,是一颗美丽的火种;燃起了我们青春的火焰;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我也有一个偶像——苏武。
面对匈奴的利剑,他巍然不动;面对诱人的利益,他痛斥叛臣。苏武,在死亡面前毫无畏惧,在地窖中艰难生存。在北风呼啸的北海持节牧羊,与苦难同行,有谁能忍饥挨饿数十载?有谁能忍受孤独寂寞十多年?只有他:苏武。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爱国信念,与匈奴战斗到底。
悠悠十九年,苏武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诠释的彻彻底底。终于有了回国的.那一刻,苏武高抬头颅,留下了激动的泪水。苏武,没有司马相如文章写得华美,也没有李广驰骋沙场的英勇,但他却默默地信守对祖国的诺言,坚守气节,这足以使他万古流芳……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苏武用他的英雄气节谱写成一曲正气之歌。苏武的故事催我泪下,苏武的气节催我奋进!
我的偶像作文12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作文13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榜样,有一个楷模,有一个偶像,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很喜欢,很欣赏,很骄傲的榜样,那边是易烊千玺。易烊千玺对我来说并不仅仅是一个偶像那么简单,那么肤浅,相反,他是我心中的一个坚定信仰,一个笔直标杆,一个指路明灯,一个美好追求。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让自己失望,不要让喜欢自己的人失望。”我从未想过,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一个还未成熟的孩子,居然会说出这样历尽沧桑的话,这样感人肺腑的话,这样令人惭愧的`话,这样叫人深思的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能说出百炼成钢这样的话来,可想而知,在成长的道路上,这个孩子一定遭遇了很多,遭受了很多,承担了很多,承受了很多,投入了很多,付出了很多。
如果你问我什么叫百炼成钢,那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易烊千玺本身就代表着百炼成钢,因为从这个小孩身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敢,什么叫坚持,什么叫努力。
众所周知,易烊千玺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而且,就算粉丝说他是一个才子,这也并也不为过,要知道易烊千玺的能力是得到很多大师肯定的。易烊千玺,虽然只有17岁,他是他的心理状态,他的能力才干,已经完全超越17岁这个年龄的限度了。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弹贝斯,会打架子鼓,会雕刻,会书法,会变脸,会魔术,总之,他年纪虽小,却出乎意料的学的多,懂得多,见识的多,经历的多。尤其是在街舞这一领域,他已经光荣的上升为“大佬”了,尤其是在最近的综艺节目《这就是街舞》里面,他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魄力,越来越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列举易烊千玺的这一连串才艺,这一系列成就,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偶像,也不是为了消费自己的偶像,我只是想要通过肯定易烊千玺的能力,通过借用易烊千玺的事例来激励自己,来鼓励大家罢了。我也并不是要强制大家去喜欢易烊千玺,去迷恋易烊千玺,去探讨易烊千玺,更不想要大家去肤浅的效仿易烊千玺,相反,我只是想要呼吁大家去向易烊千玺学习,学习他的坚持不懈,学习他的自强不息,学习他的顽强拼搏,学习他的沉稳大度,学习他的百炼成钢。
我的偶像作文14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5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存在着一位偶像。这位偶像或许其貌不扬、或许没没无闻,但在某人心中,却被崇拜着,有些人认为不应崇拜偶像,但我却认为在心中有个人能做为自身待人处事的准绳是件极棒的事。如秋瑾女士以花木兰、梁红玉等巾帼英雄为偶像,但若我们所崇敬的偶像本身便品德不佳,将会使我们堕落,成为素质不良的小人。如政府官员们若不将包拯视为偶像,反而将李林甫、秦桧等佞臣的`所作所为奉为圭臬,国家必置身于水深火热中,民不聊生,到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地步,最终走向败亡之途。
我的偶像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团长——邰丽华。她虽后天失聪,却乐观的面对自己的缺陷,认为“残疾不是缺陷,不是不幸,只是不便。”在无声的世界中,用心体会音乐的律动,靠着坚强的毅力舞出自己的一片天,著名的“千手观音”即是代表作。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她的境遇比我苦上数百倍,都能如此乐观的克服,若我无法突破这难关,岂不是太难堪?”这一想,便使我有勇气克服眼前的瓶颈,更进一步,继续自己的人生。
有了偶像,便有了行为的典范;有了偶像,便有了心灵的依从;有了偶像,人生便有了目标。由此可知,有偶像是件多么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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