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15篇【优】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偶像作文1
漫漫取经路
十年,一万里,一个人,一条心。
这,是他,唐僧的真实写照。我所敬佩的唐玄奘,并非文学作品中《西游记》中的唐僧,而是历史上那位真真切切的唐僧。那个凭借自己毅力与坚韧完成取经大业将真经带回中国的唐僧。
从踏上这条路起,他便知道,已再无法回头了。但,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毅然踏上了行程。他将要面对的,是万里长路,是荒无人烟的茫茫大漠,是险象重重的异域领土。
走出中国疆域时,曾有人告诫过他,外面的如何之危险,也告诉过他,取经的成功率接近于零。面对这一切,他也只是会心一笑,平静而又温和地说:“我已经决定了,绝不会放弃。纵使前路漫漫,我亦会鼎力前行。”然后,再次回头看了一眼故乡。便背上行李,向终点迈进。
他,在刚开始时,有过两名随从。可,因旅途实在艰险,他们两个最终都放弃了。在放弃之时,他们曾对唐僧这个老师傅急切地说:“师傅,您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终有一天你会因饥渴而死的。这,可是对唐朝的巨大损失呀!”
“不,你们回去吧。唐僧仍是平静而又温和地说道,但语气却十分坚定,这是我毕生的梦想,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之后,他便与二名随从告别,转身,继续向终点前去。
路程漫漫,沙漠茫茫,唐僧依旧毫后悔的前行。渴了,没有水呀,那就继续忍着;饿了,没有饭吃,那就继续撑着;累了,稍作休息,再就继续日夜兼程
就这样,他,唐僧,终于取得了成功。
但,取到真经后,他又风尘仆仆地赶回。他心中清楚的明白:我取真经,是为了造福中华,让大家能有真实版本的'经念!
这,就是我的偶像,唐玄奘。
但,我所崇拜的,并非他这个人,也并非他所做的事,而是他对梦想执着的追求与不懈的努力。
十年,一个人,一条心。走完一万里。他,也教会了我如何追寻梦想,锲而不舍,走好人生路。
我的偶像作文2
我是一个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个长相英俊,努力且优秀的男孩。他是谁呢?请听我道来。
肖氏有一子,名曰战,重庆人士,虚龄二十有八,甚是聪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风明月。这鲜衣怒马少年郎,我对其甚是喜爱,难以忘怀。他的声音堪比天籁,他的舞姿销魂动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们也笑。他轻轻抿起嘴巴,吹气的时候是他最甜最可爱的时候,一露齿笑就会看到他两颗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时候是他最帅,最A的时候,一扭腰,浑身散发出无穷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这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就觉得他很优秀,他的第一部网剧播出时,我还不认识他,之后古装剧的出现,剧中的王爷北堂墨染,腹黑、可爱,可盐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陈情令》播出后,看到他在剧中的形象,我彻底沦陷。在那之后我便开始深入了解他,知道他28岁,少年感满满多才多艺,多种技能融合一身的宝藏男孩。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做饭,会画画,会设计,会织毛衣,会配音……
肖战每一次都会说:"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战!"他曾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和目标不断的前进。"他也说:"舞台是我的起点,但绝不是我的终点。"他还说:"我一定会努力成为那个当别人问到你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你们可以骄傲的说是肖战啊!"为了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不断努力,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们的骄傲。
他曾为粉丝写了首歌——《满足》,在他过生日时,他唱了这首歌,说:"有时我在想,满足到底是什么,当我看到你们为我熬夜爆肝,为我应援,然后远道而来,我觉得这就是满足!"他以前会为助理和粉丝打伞,他也会告诉保安不要推她们,彼此保护,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个既清新帅气又谦逊努力的男生!
我的偶像作文3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宝藏男孩,他多才多艺,阳光帅气,我的心中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藏男孩。
我心中的宝藏男孩是易烊千玺,也是我的偶像。我是在二零一八年的时候因为一张照片觉得他很帅,就开始在一些社交应用上关注他,在百度上关注他最近的行程,到后来关注的时间长了,发现他多才多艺,成绩很好,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央戏剧学院。演技很好。会唱歌,会跳现代舞、爵士舞、民族舞、蒙古舞、拉丁舞等舞蹈、会自己编排舞蹈。他会很多乐器像吉他、贝斯、快板、钢琴、电子琴、笛子,架子鼓等之类的乐器是说来就来。他的摄影技术非常的好,书法、写字、钓鱼、雕塑、泥塑、B-Box是样样精通。相声、骑马、变脸、播音、攀岩、台球、冰球、棒球等也是他所会的。这可真的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易烊千玺是一位演员、歌手、舞者、TFBOYS中的一员,早期是以组合的形式出道,担任舞蹈担当。出生于湖南怀化,生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刚出道时,他经历了很多不公平,现在的'他光芒万丈,拥有很多的粉丝,也得到很多圈内人士的认可,这些都是他努力的成果,都是他应该得到的回报。他出演过很多电视剧、电影、出过很多单曲、专辑、代言过很多产品、办过演唱会。出演过的电视剧有:《铁梨花》、《青云志》、《超少年密码》、《思美人》、《我们的少年时代》、《长安十二时辰》、《热血同行》等,电影有:《少年的你》、《冷血狂宴》等,参加过的综艺节目有:《新闻当事人》、《甜蜜的任务》、《朋友请听好》、《快乐大本营》、《这就是街舞第二季》等。也出过单曲,专辑。代言的产品,获得的奖项更是数不胜数,也得到圈内很多前辈的认可。
现在的他光芒万丈,有很多人把他当做自己的偶像,把他当做自己的前进目标,得到很多人的认可,这些都是他努力的结果。
易烊千玺未来可期。
我的偶像作文4
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组合,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
其中的队长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其中的一位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
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
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
“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
我的偶像作文5
偶像一词并不陌生,有的是那些舞台上歌声动人的明星;有的是救国,救命的革命先烈;有的则是小书中栩栩如生的动画人物。而在我心中的偶像则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魏国谋士司马懿。俗话说:“成大事者,必有其过人之处”。司马懿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他为我们诠释了尊敬、善待及惊人毅力的力量。
“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与师长。”这句话从司马懿入官那天起,就没有违背过。还是曹司空时,他与杨修便在月旦评上相识,此后杨修随着曹植。而司马懿,却随了曹丕。杨修处处为难他,他却不在意,一直忠心耿耿于做自己的事业。在杨修生死关头,却还替杨修求情。曹丕在位之时,不仅朝中大臣处处排挤他,外界孙权、诸葛亮更视他为强敌。司马懿深知自己的不足,没有任何求胜的'心态,反到以长者之身份来尊敬他们。诸葛亮视他为大敌,在孔明点49盏明亮灯死后,司马懿却行大礼以此尊他为朋友与师长。
善于用人乃是司马懿一生受用的技能。御使中臣司马懿掌管魏国的大权、能文能武,在挑选学生时,也十分用心。一日在尚书房中选拔官员,却意外遇到了邓艾。邓艾心中怀有大志,却因有口吃,大臣们都表示不屑。司马懿却对他的才华极为欣赏,命邓艾为屯田令,让魏国赢得农业优势。
“我挥剑只用了一天,但我磨剑却用了二十年。”无疑他一生中最大的能耐便是忍。(他天生不如诸葛亮的聪明,曹真的兵法,也不如孙权有谋。但他能忍,忍别人才华耗尽,兵权耗尽,人心览尽之时也不忘磨剑练习。待天下英才待尽,他一挥剑,收获大权,建立西晋。正可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司马师继位之时,也不忘提醒:“师儿,直下担当,忍不可忍,方是忍!”
司马懿这一生用惊叹,用赞美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他是我心中了不起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6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7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作文8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9
我的偶像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扬。头发虽然乌黑,却很凌乱,大概是没有时间梳理吧。双眼无神,在阳光下,闪烁着岁月的光芒。她很瘦。一双手臂像两枝竹枝似的,给人感觉风一吹,就会折断似的。身上的骨头清晰可见,让人分不清是皮肤贴着骨头,还是骨头贴顶着皮肤。
我的偶像并不像明星那样高高在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双手卖力地握着扫帚,在地面上舞动着。公路上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干扰。她一直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事业。她与周围环境的不和谐,驱使着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为她生得慈祥吧,给人一种亲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别重逢那样。可我走到她旁边了,又不忍开口。是啊,她那么的认真,又有谁忍心打扰她呢?
太阳大起来了,阳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处,默默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时至正午,纵有千般毅力,难忍肚内饥。我走进附近一家小店,只点了个加了酱的葱油饼就急匆匆地跑出来。而她也停下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透过袋子,两个干瘪的馒头清晰可见。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许就只多了些酱料,对她来说也会是一种享受吧。她坐在绿化隔离带上,一手一个馒头,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两个索然无味的馒头,就着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饭后,她重新拿起倚在墙边的“老伙计”,继续在喧嚣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我怅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车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对工作的专注,还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献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后,我脑海中时常浮现出她的身影。她虽然身处社会低层却又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感染了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的扫路工,一个与世无争、平静质朴的人。不知何时,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样。是啊!人生短短数十年光阴,又何必汲汲于富贵荣华呢?当一个平凡的人,纯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的偶像作文10
少年的肩能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愿花掉一整幅青春去寻他,那个耳机里的男孩。
题记
少年就是少年,他沐春风不喜,听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睹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一心追梦,不惧伤痛。只因为,他是少年。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他眼中闪烁的璀璨星辰照亮我心灵的角落。他瘦得像竹竿,温和的眉下嵌着一双星星眼,眉眼间都是少年专属的干净利落,有着快要溺出来的温柔。花瓣般的嘴唇落在鼻下,精致的五官彰显着他的意气风发。那天,他在台上唱歌,清澈的薄荷音一字一句歌唱曲中事,眼中仿佛有着能够看穿一切的坚定的光。他走进我心房,红了我眼眶,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男孩,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喜欢他。
我喜欢他,陷于才华,他词曲中创作出的美好憧憬,一字一句,缝绣在我心灵的创口。他是《环球人物》的专栏作家,他文中的那一句“待凛冬逝去,雪融草青,定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写进了我的心坎儿。他写作时眉目舒展开,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握着笔,在纸上留下利落的字迹。后来,他将陶渊明的诗唱成歌,他创作的每一句词都令我意难平。他作为零零后艺人,连续三年登上联合国,代表中国青年演讲,又是儿童基金会大使,救助了很多小孩子。这样的他,更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我喜欢他,忠于人品,他对所有人温柔的关心悄悄拨动我的.心弦。记者问他的偶像是谁,他抿了抿嘴,眉毛轻皱,略微思考后又笑起来,眉眼弯弯,“林俊杰!”“为什么不是邓紫棋呢?”他敛起笑意,眼底泛着认真的光,“因为她是女生,应该尊称。”他会在节目中把背女生换成背导演,会扶摔倒的粉丝,会给老奶奶指路他永远用最绅士温柔的方式化解尴尬。
一颗心,只能被一个名字入侵。他惊鸿一瞥,乱我心曲,从此,被我放在心上,干干净净,没有淤泥。他是我堕落时的唯一一束光,我也因他在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浅笑,双眸眯成缝,眼中的万千星辰温柔谨慎地点亮我心中的灯。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正年少。他一举一动鼓励着我,同时,也让我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作文11
外婆,很平凡,她不像传奇人物那样神通广大,不像当红明星那样熠熠生辉,也不像知名科学家那样独领风骚,但她是我的偶像,平生第一个偶像。
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忙,由外婆照料我的生活。记得一个初夏的晚上,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我又冷又害怕,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外婆将我拥进她温暖的怀抱。巨雷乍响,我吓得哇哇大哭,泪如泉涌。外婆赶紧拍拍我的背,安慰我道:“外婆在,宝宝不要怕。”幼小的我坚信外婆是我的保护神。
渐渐长大后,对外婆的了解多了起来。外婆不是个好命的'人,生活在那个吃不饱的年代,嫁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外公。成家以后,她身体一直不好,靠着药物维持生命。病魔使她笔挺的脊梁变得弯曲,使她苗条的身材变得臃肿。可是她乐观开朗,依然爱开玩笑,爱讲故事,爱表演节目。
乐观开朗的外婆,有时候却很念旧。
外婆说起她年轻的模样,总是充满着自豪。有一次,她从抽屉里翻出那张她二十岁时就开始保存的单人照片,乐滋滋地拿给我看。她一边和我一起欣赏,一边得意地说:“我年轻时可漂亮了!”尽管我看到的只是被岁月磨花的薄纸,但我仍夸赞道:“是呀,很漂亮呢!”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外婆脸上,她的笑容是那样灿烂。
外婆不仅保存她的照片,还保存了其它东西。“敝帚自珍”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她的卧室很乱,床的周围堆满了各色各样用过的东西。一天下午,我帮她整理卧室,将旧东西统统扔了出去。晚上回来一看,那些东西竟各蹲原位。我生气了,责怪她道:“外婆,你干什么呀?下午我清理出去的东西,你怎么又拿回来了?”
外婆反问我:“这些衣服为啥要扔掉?”
“破旧,又不干净。”
“破了还能缝,脏了还能洗,扔掉多可惜!”外婆一边低声辩解,一边视若珍宝地摸了摸那些旧衣服。
“不能把生命都耗在旧东西上,人要往前看。”听谁这么说过,我用它来说服外婆。
后来,我仔细琢磨,得出结论:外婆老了,自然念旧。念旧不是坏事,它说明外婆情感丰富。当我有外婆这么大的时候,可能也会念旧。
外婆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永远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2
每个人应该都会有自己的偶像吧!例如,科学家袁隆平,作家老舍,“飞天第一人”王利伟……虽然这些人我也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我的班主任——谢老师。
谢老师是一个尽职尽责的人。为了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每周末他都会布置写作文,虽然只有这一项作业,但是要求很严格,一是字数要达标,二是内容要丰富,语句要通顺,每句话都要反复推敲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作文不合格的,老师会让他们利用空余时间补写。尽管检查很严,但是每周星期一的`时候,总会有几个同学交不出作文本,并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谢老师似乎早已做好了应对——这还不简单,那就重写呗!谢老师不仅让大家坚持练笔,而且办了《虹溪周报》给大家提供发表的机会。每发表一篇文章,就会发给我们一张精美的卡片,积累够一定数量,还可以获得奖状,所以大家都很努力。在谢老师的激励和严格要求下,我也发表了十几篇文章,想起来心里总是美滋滋的。老师为我们班的同学付出了很多很多,他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啊!
谢老师不但尽职尽责,在我的心中还是伟大的作家。因为他在《天府散文》《壹品小筑》里发表了很多自己呕心沥血写出来的诗歌、散文、小说,有时妈妈的朋友圈都被谢老师发表的作品刷屏了。上课时,他经常给我们讲自己的一些写作经历,让我们学到了写文章的方法。更叫人佩服的是,在老师的笔下,司空见惯的一些风景事物都能轻而易举变成一篇篇优美生动的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只蝉停在纱窗上,一句“蝉歇纱窗风中眠”便跃然纸上,韵味悠长。谢老师好厉害呀!
星星让无数人仰望,是因为它有灿烂的光芒;花朵让彩蝶迷恋,因为它盛开着芬芳;老师那样伟大,是因为睿智、坚持和奉献。谢老师,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13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写的书中。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我的偶像作文14
她,短短的头发,白白的皮肤,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蓝紫色的眼镜,还有一张迷人的樱桃小嘴,粉红粉红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涂了口红,她就是黄雨霏。
开学那天看见她时,她正静静地坐在我后面,那副蓝紫色的眼镜和樱桃小嘴最为突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想到的是,在安排位置时,她就坐在我的前面,让我觉得我和她真是有缘呀!
有一次,我英语默写错了很多,好多都不会订正,但黄雨霏默了100分。我想让她教教我,她那粉红的唇微微一抿,爽快的答应了。有时,她给我讲难题,讲了几遍我都听不懂,但她还是耐心地教导我。她的声音很甜,粉唇总是微微上翘,那微笑的样子让人感觉很是亲切。当我终于明白了题目的意思,她总会温柔地向我笑,那粉唇就会绽开一朵美丽的花,我觉得有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头,她真善良、耐心、乐于助人呀!
在语文课上呢,只要老师提出问题,她总是积极思考,第一个举手发言,别看她嘴巴小小的,个子矮矮的,其实能说会道得很,我看,差不多整个课堂气氛都是她激发出来的.,真是一个‘假小子’,活泼开朗,让人佩服。让我不禁想给她点个赞,向她学习!
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排队形,她的眼镜衬托出了她的白皮肤,而白白的皮肤上又衬托出了那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她当仁不让站在了第一排。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化妆,但她的白皮肤和粉唇让许多阿姨都认为她涂过粉和口红了,她尴尬地说:“阿姨,我什么都没有涂呢!”阿姨才回过神来,边涂边说:“你的皮肤好白呀!”说得她很不好意思。最后才谦虚地说了一句:“没有你说的这么白啦!”而我在一旁也十分羡慕,因为我的皮肤比较黑,如果我也有这样的白皮肤该多好!
她,黄雨霏就是我的偶像,不仅成绩好,长得好看,刻苦认真,更重要的是,她有乐于助人、心地善良、自信的品质。
我的偶像作文15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是江湖,人就是江湖。”每每读到这句话时,我都被他的气概所折服。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他一生成就的形象写照。“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肥时方恨多。”这是他诙谐心境的完美概括。他与古龙不同,他是太阳,古龙是明月。他在他巅峰时封笔。他就是我的偶像——金庸。
读他的文章,对我的影响是空前的。他的文笔,美得像一幅画,让我陶醉其中,是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他的书,更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记得那天,天灰蒙蒙的。我天性要强,有时甚至会钻牛角尖。一场原本欢欢喜喜的篮球赛被我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场吵架。刚开始我们球队的优势很明显,可不尽人意的是上半场我们落后了。看着队员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内心的怒火直往上涌,不由脱口骂道:“能不能有点上进心,我们队输了……”
由此为导火索,我们队开始内讧,而我们的对手则在旁边看笑话。正在争吵中的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金庸先生的一句话:“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终于明白,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人应该有进取心,但更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于是,我开始稳定大家的情绪,我们终于反败为胜,赢了比赛。“明白别人容易,明白自己甚难。”金庸先生的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做自己的知己,看清楚真正的自己。
“世上哪有十全十美之事,一个人千辛万苦地去寻求一件物事,等得到了手,也不过如此,而本来拿在手中的物事,却反而抛掉了。”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沉思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在我身上,让我明白,不仅要展望未来,还要珍惜当下。
金庸先生为我们留下许多武侠经典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他走了,但正如臧克家说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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