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下面是语文迷网为大家提供的金秋助学活动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一】
为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圆梦大学,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十八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以下是具体的方案:
一、资助对象
县总工会今年开展助学的主要对象是2015年考上大学(三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残疾、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活动时间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5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活动分为四个阶段:7月15日至8月6日为调查摸底阶段;8月6日至20日为申报、审核阶段;8月21日至30日为资助实施阶段。
三、材料申报
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审核,于8月2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县总工会二楼)。上报材料包括:①职工个人申请救助书面报告(须以困难职工名义申请);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申报表;③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件1);④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⑤分数条复印件;⑥建档家长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⑦困难佐证材料。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
四、活动要求
1、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考取三本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搞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各级工会组织必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纸质电子档案同步),规范档案管理。
3、严把申报对象条件关。在调查摸底申报中,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把握申报对象条件,对符合助学条件的要如实申报资助,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于急需资助的困难职工对象。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非现金支付形式打卡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银行帐号。
5、及时宣传总结。各系统、基层工会要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务必于8月31日前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联系电话:2187151。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二】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下面是具体的活动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15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15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278668836@qq.com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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