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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狗的作文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狗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狗的作文 篇1
我们小区有一条小狗,它身穿白色底子带棕色花纹的外套,乌黑的眼睛和尖锐的牙齿,非常可爱!
它的名字叫花花,上个星期已经生小狗做了妈妈。它有一个特别的嗜好:爱吃虾条。我的朋友很了解它的这个喜好,经常买虾条让我和他一起去喂食它。每次虾条享用尽后,花花常常抱着我们的腿,巴巴地望着我们,似乎请示我们再奖赏点给它。
花花的主人是个善良的老婆婆,她常把花花带出去散步,有一次,她同意了我们单独和花花一起玩耍的要求,我们牵着花花四处奔跑!但跑了一会,他却突然停下来了,好像是觉得跑不过我们自动取消比赛了吧!
它若要是高兴,会像人那样抬起前脚站立起来,然后还原,再站起来,再还原……
有一次,我们又来到花花家喂它虾条,结果他把包装纸咬住,又吐出来,似乎在说:“呸!难吃!”逗得我们和婆婆哈哈大笑。
它那灵敏的'鼻子闻到虾条味,就会发狂,馋得要命!
这就是那条狗,小区里最特殊的狗,它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它就是——可爱的花花!
狗的作文 篇2
狗是一种聪明伶俐,人见人爱,还尽职的动物。我家有一只母狗,眼睛黑溜溜的,发出闪闪的亮光,四肢有力。鼻子圆溜溜的,毛有黑有花,它长度约是60cm,重量60斤。狗被称为人类的保镖。
有一次我去找朋友玩,大花狗跟着我,它马上奔跑着,一眨眼便没了影。他跑到草丛里趴着,我估计它想给我一个惊喜,我装没看见,继续从哪走,突然它蹦了出来,欢快地跑着,用舌头舔我的手。你看它多么聪明伶俐。
它长得很漂亮,谁见了它都忍不住要摸一下。要是陌生人摸他一下,它就要咬那个人,相反,它认识的还要舔一下。
它看门忠于职守,一旦有人进家就凶猛如虎的叫,那叫声吓得人们魂飞魄散。如果它发现这是它认识的人,就高高兴兴的扑上去。
这只狗有时很可笑,当一些在天上飞的小虫子出现的.时候,就敏捷扑上去。有时候就是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吃掉它。它睡觉的成一个大圆盘。
这真是一只既聪明又乖巧的动物!
狗的作文 篇3
我一直想要一只小花狗,可是妈妈不同意,他说小狗太不干净了,不可以要。我虽然说是答应了,可是我却每天这儿好,那儿好。爸爸知道我喜欢狗。于是他在我生日时送了我一只小花狗,我看见了,迫不及待地将箱子打开,把小花狗抱了出来,然后抱着爸爸说他真好!
第二天早上,我拿了根绳子把肉绑住,拿到小花狗的面前,说:“小花狗,你想不想吃啊?想吃就快快过来吧!”小花狗似乎听懂了我的话,跑过来“汪汪”的叫着。然后开始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吃不到,于是便停下来看着我愁眉苦脸地看着我,我快招架不住了,才把肉扔给小花狗。
下午,小花狗没事做,于是咬着个线团玩。它咬着其中的一条线,然后往后跑,线团很快就散了,我看见了,连忙跑上去,说:“小花狗放下吧,这可是妈妈绕了一上午的'呀!”小花狗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立刻停了下来,我坐在床上将线团重新绕好,小花狗还向我摇摇尾巴,好像在对我道歉,我说:“好了下次不许这样做了!”小花狗听了,跳上来舔舔我的脸,我笑呵呵的继续跟它玩。
我爱我的小花狗!虽然它很调皮,但我还是很喜欢它!
狗的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小狗很可爱,毛白白的,耳朵小小的`,嘴巴小小的。
有一次,我拿了一个苹果,把它套在一根绳子上。我拿着一个苹果在小狗面前摇来摇去,小狗也跟着跳来跳去的。我把苹果往上提,小狗就跳了上去,一口就把苹果咬住了。我夸它是好孩子。它一会儿就跳到我的身上,用舌头舔我的小白脸,像帮我挠痒痒呢!
一次,我们一起吃饭,小狗三下两下就把饭吃完了。爸爸叫我夸夸它,又让我向小狗学习。我说:“好的。”小狗摇摇头,好像在说:“不用不用呢。”
小狗既聪明,又很有趣呢!
一天,我带着小狗去公园玩。小狗一下子跑到滑梯上,迅速地滑了下来。小狗咬着我的裤子跑到滑梯上,让我和它一起玩呢!
我家的小狗很有趣吧?
狗的作文 篇5
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送给我了一只品种为西伯利亚雪橇犬的哈士奇,那是一只刚刚生下来不久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一个英文名字叫“Lucky”,中文名字叫“好彩”。
我们来看看这只可爱的小狗吧:它小小的身体,有两只竖得直直的小耳朵,像两个对称的三角形;它的鼻子是黑色的,椭圆形状,摸上去有一点儿湿湿的,鼻子的两个小孔在下面;它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圆圆的蓝色宝石,当黑夜来临的时候,看着它的眼睛是那样的明亮,熠熠生辉。狗狗身上的颜色是黑白相间的,四只白白的爪子下面长着黑色的肉垫儿;小小的`尾巴藏在身后,像一把小刷子。因为出生才不久,所以个头不高,大概到我小腿的位置。活泼好动、温顺的个性,十分的讨人喜爱。我真得是很喜欢它!
你别看它样子小,个头低,可是它的胃口还是挺不错的,刚开始时,一顿饭能吃很多很多的狗粮。慢慢大了点以后,它最爱吃的还是肉了。有的时候我会让妈妈给它特别制作一些鸡肝和鸭肝,它一次能吃一大碗。每次我笑着看它津津有味地吃完后,打趣地说道:“将来你可别长成小肥猪了。”
“lucky”在我的眼皮底下一天一天的长大。时间过得可真快,它现在已经到我的膝盖那里了。长久以来的相处,我们已经成为了“好伙伴”。我学习的时候,它会乖乖得趴在一边,静静的不出声音,好像怕打扰到我似的。我休息的时候,它会陪我一起玩耍。有时候我放学回家,早早的把作业写完后,吃完了饭,我就带它到楼下的空地上玩半个小时。拿着我的塑料大圆盘飞碟,往天空中一扔,大叫一声:“Lucky,去!”它就会立刻跟着我投出的飞碟奔跑,只见它纵身一跃,动作很是优美,牢牢地把在空中的飞碟叼在嘴里了,送到我的面前来。这时,我总是会轻轻拍拍它的身体,夸奖它好样的。或者,我在前面跑,它在后面追。一前一后玩得不亦乐乎。多数情况是我都累得吐舌头了,它还意犹未尽。所带来的快乐,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像是形成了习惯似的,现在每天晚上吃过晚饭,“Lucky”都会咬着我的裤腿让我去跟它玩。回来的时候都是满头大汗,全身湿透了。
我越来越喜欢“Lucky”了。我想只有养狗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乐趣。它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欢乐。成为我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渐渐成长的同时,它也伴着我不断地长大。跟它的玩耍,能让我抛开很多烦恼和不愉快,让我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狗的作文 篇6
“汪、汪、汪!”“好你这一条丑狗,我告诉你,我今天非打死你不可!”那人一说完,挥起一把菜刀,就要往一条丑黑狗的身上砍去。
那丑黑狗长得实在是不能多看。眉毛向下往内撇成八字,嘴巴往左边下扭,耳朵一边高一边低,眼皮发红。但它最后还有一个美观而粗壮的尾巴,结实,毛一缕一缕的,松松散散,风一吹,倒是还有一丝丝美感,除了这个,皮毛乌黑乌黑,光鲜亮丽的,看着油油的。要是没有这两点,恐怕它就要成为一个确确实实的丑八怪了。它的母亲是条流浪狗。当初,如果不是母亲长得漂亮,它也活不下去。这家人,自打它一出生,除了小主人,谁也没见过,小主人明白,它不可爱,就一直隐瞒着,倒也没什么事。如今,它被发现了,主人粗暴地打着它,还一边打一边骂小主人:“你是不是傻啊?不告诉我们这窝狗仔还有这样一个丑八怪,你还给它取了名字,叫什么‘黑仔’,我看还不如叫‘丑八怪’。今儿,要不是我看见,你是不是还想把它养到大啊?让一边去,别拦着我!”
就这样,黑仔被迫无奈地逃离了原先的家。
流浪的生活实在是苦啊!一个星期左右,就快瘦得皮包骨头了。
现在,黑仔迫切地希望有一家人来领养它。不过,这几天,倒有了希望,一天下午,黑仔在一处别墅区翻垃圾桶找东西吃,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提着一袋垃圾出现了。“一只又小又丑的小黑狗?好可怜啊,算了,把你带回去吧,先给你取个名字,叫‘可怜仔’,不错。”就这样,可怜仔来到了属于它的新家。
其实,男孩的父母并不喜欢”可怜仔”,要不是他的父母很爱自己的儿子,男孩不同意把可怜仔赶出家门,可怜仔又要流浪了。在新家,还有三条母狗。本来是六胞胎:大姐叫“莫丝”`二哥叫“蓝条”,三弟叫“皮皮”,四妹叫“娜娜”,五妹叫“苗苗”,六弟叫“柠檬”。所有都是英俊小公狗、漂亮小母狗,公狗们都被送去了别人家,它们的母亲也是。莫丝和娜娜都像小公主一样,十分高傲,常常处处欺负‘可怜仔’。苗苗倒是有好东西和食物都分给它。
不久,莫丝和苗苗便不再一起玩耍了。
两年后的一天,一只高大威猛的德国牧羊犬整天在家周围瞎溜达,看着头上有一团醒目的白绒毛,就称它白绒吧!白绒终于发起挑衅,它实在是容不下一条丑狗居然伴着漂亮的母狗。苗苗已经有了可怜仔的狗仔。所以可怜仔勇猛地应战,可怜仔肯定处于下风,可它却是不愿服输,非得在白绒的身上增添一道伤口才肯退开。不一会儿,可怜仔身上就血痕满满,白绒身上也有几道伤痕。可怜仔虽然一条腿被咬断了下来,但仍然是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白绒眼见它非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儿,心想就算胜利了,自己也损失不少,马上怂了,逃离这里。
可怜仔想发出胜利的叫声,却吐出一滩血沫,它还想抬头最后看一眼苗苗,但,它死了。眼睛有着泪水。死的时候眼还睁着,它死不瞑目。它的血流尽了。
随后,苗苗带着锥心刺骨之痛,离开了,它没有再看一眼可怜仔。
可怜仔死后三年,苗苗带着五只正年轻的小狗回到那里。其中,有一只和可怜仔长得几乎一样的公狗。
原来,可怜仔没有死!它又回来了!
狗的作文 篇7
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狗了。它特别凶,你瞧!现在,它又冲着我汪汪大叫了,吓得我直冒冷汗。更可恶的是,它竟然凭着力气大,经常追赶那些可怜的小猫。甚至,它如果碰到的是和它一样的狗,竟会和它打起来,任凭谁怎么劝它,它也不肯罢休。 我终于忍不住对它说:“你不能再这样淘气了,要不然,我可要对你不客气了。”说完,我便走开了。
其实,我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了门后面,透过门缝观察它的'一举一动。让我惊喜的是,他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慢慢听话起来,对其他小动物也客气起来。这还不算什么,更厉害的是它竟然会自己睡午觉了。我想:这大概是它渐渐熟悉了这个环境的原因吧。到了这时,我才不再讨厌狗了。 狗吃饭的样子真是好笑。它要先舔一下狗粮,看看这味道是否可口,如果它喜欢这种味道,就会先摆好准备吃饭的架势,这时候啊,它就像一位可爱的少爷,抖一抖脚,然后再开始品尝我为它准备的食物。吃完以后,它就把碗一扔,回头走了。这就更像少爷了。如果它不喜欢,这就麻烦了。它会呆呆地坐在地上,起也不起来,等你把好吃的东西送到它面前时,它这才起来。
狗的变化,让我对它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本来,我最讨厌狗了,现在狗已经是我很喜爱的动物了。我希望,以后,其他的动物也向狗学习,知错就改,成为人类乖巧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