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600字

时间:2022-05-04 17:51:51 读书 我要投稿

精选读书作文600字集锦8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作文600字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读书作文600字集锦8篇

读书作文600字 篇1

  酸甜苦辣都是营养,成功失败都是经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让我们告别了平庸;书,增长了我的见识;书,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大门。

  酸酸酸爽爽

  有一天,我写作业的时候看到旁边放了本福尔摩斯的书,于是就拿起来看了,我还会随着书中的故事跌宕起伏。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手里的书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妈妈过来一把把书抢走了,还质问我原本是要做什么?把一件事情做好后,书可以随便看。但是我哪听得进妈妈的话,整个人还沉浸在精彩的片段里。

  甜甜蜜蜜

  上文学素养课时,老师提到了三国,还问了同学们好几个知识点,我非常积极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老师狠狠地表扬我一番,这时的我心里美滋滋的。还有一次,有同学问我关于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我个个问题都对答如流,同学们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苦苦口婆心

  我看书的时候,都用到“三上之功”了,即马上、枕上、厕上,有时还偷偷地借着走廊灯的余光看到半夜十二点。每次妈妈发现我在厕所看书,都会反复地说:“上厕所看什么书?赶快别看了”。还有晚上看书的事儿,妈妈每天苦口婆心地劝我,晚上十点得上床睡觉,不能借着余光看书,不然对眼睛不好,还可能会造成近视。

  辣火辣辣

  如果是我非常喜欢看的书,每天我都会翻看一遍,直到把书翻烂为止。妈妈还说我看个书都那么费劲,能把书捯饬的没法要。每当我翻烂一本书,妈妈总是用她那火辣辣地眼睛使劲地盯着我看,看得我毛骨悚然。

  我喜欢读书,而且每天都会读书,读书使我心情愉悦,读书让我变得踏实,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让我们一起走入书的海洋世界吧。

读书作文600字 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作文600字 篇3

  只有好学的人才能有成就,只有渴求知识的欲望,才有坚强的意志,任何恶劣的外部环境都不能阻挠我们前进的脚步。

  三国时期,有个人叫阔泽,他年轻的时候家里很穷,为了读书,他去给有钱的人家当抄书匠,他一边抄一边读,校对时再读几遍,一本书抄完以后还要接着读。他还用这种方法阅读了很多书,最后成为了三国时著名的大学者。

  古往今来成大事者无不重视读书且勤于读书,读书不仅可以修身养性,亦可以使人明事理,成大业。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

  散文家余秋雨说过,“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读书需要方法,读书就如同交朋友一样,交一个高尚的朋友,自己也变得高尚起来,读书也是如此,阅读高层次的书,提升的速度也就非常快。读书不能过死,要把书中所学与自己的所感所悟结合,发表自己的见解,活学活用。

  爱因斯坦有“总、分、合”三步读书法。所谓总,就是先对全书形成总体印象。在浏览前言、后记、编后等总述性东西的基础上,认真地阅读目录,概括了解全书的结构、体系、线索内容和要点等。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逐页却不是逐字地掠读全文。在掠读中,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

  所谓合,就是在掠读全书后,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经过认真思考、综合,弄清全书的内在联系,以达到总结、深化、提高的目的。

  书是知识的载体,是灵魂的老师。刻苦学习是通向成功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刻苦钻研,勤学苦读,最终能成大事!

读书作文600字 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我十分肯定。我爱读书,胜过鲜花爱雨露,胜过小鸟爱天空,胜过鱼儿爱大海……我的成长离不开书。

  小时候,我不识字,那又黑又小的文字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个陌生而奇妙的世界。我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故事,它们像磁石般吸引着我,并从中知道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八岁的我已经认识不少的字,可以自由地遨游在书海中,慢慢地,我和书结下不解之缘。每当我看到书时,都会情不自禁地放下手中的事情,贪婪地读起来,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奥,无一不吸引着我。

  有一次,历史老师在课堂上问了许多课外问题:开国皇帝是谁?马三保因什么而被赐姓“郑”……同学们听了都目瞪口呆,而我就不假思索地回答出来,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看法与答案,得到老师的好评,得到同学的敬佩。那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心想:多亏了那些课外书啊。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我的知识,还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六年级时,学校举行作文比赛。比赛前,我做好充分的准备,立志要打个漂亮仗。比赛时,平时积累的优美词句,如灵泉般涌出来,汇于笔端,如有神助般完成了那篇临场作文,真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上了初中,更有幸成为了文学社的一员。在书的芳香中,我成长着。

  书是街灯,读多了,心中的路也就宽阔明亮起来;书是路牌,在你迷茫时指引方向,为你采摘一路的芳香;书是驿站,任你放松心情,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足迹。书不会说话,却无时无刻与你的心灵对话;书不会行走,却时时刻刻催促着你去思索,去追思。

  在充盈墨香的文字里,我行走着,我成长着。

读书作文600字 篇5

  小时候,最爱春雨。一半是因为“春雨贵如油”,另一半则是因为喜爱春雨的细小,他总会使我觉得很温馨:她清新而不妩媚,纤小而不豪迈,它总是细细的诉说,诉说春的幽远、和煦。

  而今,在一次面对春雨淅沥地落下,心头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孤独之感。

  向左转身,随手拿起人在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紫色菩提》。离开书桌,手捧书,靠在床背上,静静的阅读。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林清玄的作品,总觉得他的文字都被清水煮沸过一般,不带任何杂质,是那样地清新,自然。

  读书中的《清欢》,我知晓了:“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读《茶香一叶》,我知道了:原来就是一片茶叶,她的来历也是不凡的,就如同它的香气一样是不可估量的”;读《惜福》,我懂得了:“惜福乃不是少福,而是惜福得福,这就是为什么平淡之人常享高寿的原因了”……

  乏了,就放下书,闭上眼,聆听自己的呼吸声。休息够了,又随手拿起一本书,是安意如着、李少白摄的《再见故宫》。跟随安意如的笔端,我开始游览故宫,只是,这一次重点不在它雄伟富丽的建筑、豪华珍稀的摆设,而着重于每一座宫中的故事。

  我看到了建文帝朱允文的无奈,见识到了雍正帝胤禛的秉政,亦瞧见了崇祯帝朱由校的悲凉。我可怜那些后宫嫔妃,纵然是孝贤皇后富察氏这样公认的幸福皇后,我仍旧可怜她。“最是无情帝王家”,我无法想象她们是如何尝尽了天下最清冷透骨的寂寞的。

  “一座紫禁城,诉尽了历史的往复和人世的悲喜”,我能于《再见故宫》中寻访历史、反思现世,真是无比幸运。

  这一雨夜,我以书为伴。这书香好似美景,让人陶醉;这书香好似音乐,让人回味;这书香好似天空,开拓了我的视野。

  打开窗,清新的泥土芳香夹着淅沥的雨声飘然而入。因为有你,书,漫漫长路,也并不孤独。

读书作文600字 篇6

  有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你感到快乐,对我来说就是读书,我最喜欢的爱好就是看书了。从小时候爷爷给我买了第一本童话书,我就迷上了读书。我喜欢读书时的感觉,是那么的有趣生动。

  我看过许多的书籍,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还有格林童话、爱丽丝梦游仙境、《绿野仙踪》等故事。我非常喜欢书籍里的世界,我可以想象生活中没有的事情。我能看见比房子还大的鸟,比蚂蚁小的小人。我感觉我能进入他们的世界,和她们一起玩耍,和她们交流。

  今天爸爸带我去书店买书,我高兴了好久,我最喜欢的爱好就是看书了。一大早就起床等着爸爸带我去书店。而且去书店之前,我还做好了我的购书名单,有《十万个为什么》、《小王子》、《匹诺曹》、《安徒生童话》等,这些都是我想要看的。

  我一到书店就跑到了阅读区域开始我的读书之旅,我找到了我想要看的书籍《匹诺曹》,我看着书籍里的匹诺曹,就像是一个可怜的小孩,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一直撒谎,鼻子才越长越长,我看到这儿,觉得匹诺曹好可怜。人为什么要撒谎话呢,老师告诉我们做人要真诚。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你就相信什么,你要学会自己观察了解。

  我明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说谎,说谎鼻子会变长,但是我却认为做好自己,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就不会有糟糕的事情发生。虽然说每个人读书的结果不一样,但是要相信自己的看法和感悟。这就是读书的魅力,他会让你学会思考,学会成长。读书的乐趣,不仅仅是教会我们知识,还让我们看清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读书作文600字 篇7

  我总是认为读书是件单调的事情,望着书本里一个个蚊子般大小的字儿,我更是心烦意乱。平时,遇到妈妈叫我看书,我干脆一溜烟跑到外面,拿起拖把假装很买力地拖地。有时这一招也不灵,精明的妈妈一点也不“卖帐”,在妈妈的强迫下,我不得不坐到书桌前,但心却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一会儿我拿起笔在书上乱画一气,一会儿我又把头伸出窗外看嘻戏的小鸟,用妈妈的话说,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老师要求每天半小时的读书变成了看电视,《芝麻开门》被甩到了一边,妈妈买的课外书也被我放进了储藏柜,书橱里上演起了《玩具总动员》。

  离书远了,我忽然觉得学习非常吃力,不管是默写还是写作文,常会遇到“拦路虎”,可我还是没有意识到读书的重要,仍然我行我素,爸爸妈妈要我多读书的教诲变成了耳边风。一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偶尔翻开一本《百科全书》,也许是无意,也许是好奇,书中的奇山异水、花鸟虫鱼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会儿我好像来到了珠罗纪,与恐龙一起旅行;一会儿我好像来到了石器时代,与祖先们在远古森林里游牧打猎;一会儿我好像来到了遥远的未来,生活在高科技的世界里,与机器人交朋友,与外星人做游戏;一会儿我又好像来到了树木葱茏的大自然,和小熊捉迷藏,和小猴一起摘树上的野果……

  我忽然明白了,书原来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单调,而是充满了欢乐,充满了色彩;也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无聊,而是乐趣无穷,只是我没有真正地融入书中。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走向成功的法宝,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不能把读书当作压力和负担。于是,我把书又重新搬进了书橱,书从此成了我的好朋友,她使我变得更聪明。

读书作文600字 篇8

  清晨的缕缕阳光从我的发丝笔直地倾泻下来,我捧起书好似看到很久之前我满手捧起的美好时光。

  想起年幼的时候,总喜爱捧着注音的童话故事。费力的拼读着,眼神里闪着无比耀人的明亮。我认为那翻开书时崭新的墨香是那样的迷人。翻开了,我就翻开了一个美丽的故事。里面只有纯洁的美好,所有的结局都是美丽的。无论多费力的读完一本书,但在最后我都喜欢大声的告诉母亲: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阳光照耀得我的脸庞无比的快乐。那书香就陪伴着我进入每一个梦乡。

  梦醒了,我已告别了做梦的年代。但那书香却越加浓烈的陪伴着我的少年。我开始思考于梦想与现实。阳光依旧灿烂得炫目。我还是一样热爱读书,从那白纸黑字中我开始学会分辨人间的是是非非,美恶善丑。我看着别人的故事,投入自己的情感,真切的感受着喜怒哀乐。虽然懵懂,但我依旧热爱着那清新的墨水的香气。那书本煽动时的香气,使我陶醉。伴随着那书香,我开始领悟人世间的美丽。那不仅仅是知识,还是真善美。

  时光不留分说的流走,我已经渐渐踏向成熟。夕阳的光彩笼罩着我的房间暖黄。我放下手中握得发热的钢笔。房间里充满着钢笔水的味道。我依旧热爱着读书,成长的时光中我开始懂得了表达,我开始写着我自己的故事,让别人感受我的喜怒哀乐。我叙述着属于我的青春的故事。夕阳如血,交织着云朵,那古老的城墙内敲响了一阵晚钟。伴随着那阵阵书香。

  多少个年年岁岁,就那样不经意的从我手中溜走,改变了许多的许多。但是不变的依旧是那对书的热情。看着自己那成排成排的书柜,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书教会我的不只是知识,还是做人,生活的道理。我闭上眼,最后一缕阳光那样的灿烂,仿佛在对我微笑。

  书香伴我成长,读书让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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