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人作文600字(精选4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欢的人作文6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
我家好似一个“微型花园”,不仅阳台有花,客厅有花,书房有花,就连卧室也要摆上一些花花草草。而这些植物,花就是一盆盆月季、菊花、三角梅、鞭炮花……草就是一株株芦荟、观赏榕树……可几个月前,爸爸却买回一盆矮小丑陋的仙人掌。
这些五彩缤纷的花中摆上一盆仙人掌,实在有些伤大雅,所以,我一直很不喜欢它,连续几个月不给它浇水。本以为几个月没有水滋润的它会变得十分枯黄,更加没有生机,然后死去。没想到后来等我准备去给它“收尸”时,竟看见它依然生机勃勃,还增加了些翠绿呢!这一点,让我在不喜欢它的立场上有些动摇。
仙人掌不仅生命力强,还可以治伤呢!
几天前放学路上,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伤了,蹭破了皮,还流了血。回家后,奶奶二话不说便用小刀割下一小段仙人掌的“触角”捣成汁,抹在伤口上,奶奶说:“别看这法子老,很有效的。它能给你治伤,你怎还讨厌它哩?”听着这话,我的心开始有点自责了。
几天后,我的脚果然好了,这时我突然想起那棵仙人掌。“它应该因为‘缺胳膊少腿’死了吧。”我心想。没想到,那棵仙人掌不但长出了被割的地方,还长出几朵浅黄的小花苞。这几朵小花苞并不是那么显眼,几小朵长在它们的刺边、头上,像是糖果纸被遗落在了它的身上。有一小朵已经绽开了小嘴,柔嫩的花蕊与娇小的花苞,把仙人掌衬托得像要出嫁的少女。它没有因为自己长出了小花而像母鸡下蛋一样,让大街小巷都要知道,反而更加害羞地把自己隐藏在群花之中。
我被震撼了,小小的仙人掌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并不为人知的优良品质!
现在,我是完完全全地喜欢上了这朴素的仙人掌了,也许它并不美丽高大,也许它并没有少女的亭亭玉立,可是它却有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的优良品质!
我爱仙人掌!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妈妈。她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照顾我,帮助我,给我无私的爱。
时光回到了我八岁那年。吃完早饭,背上书包之后,我便兴致勃勃地跑去学校。由于走的匆忙,我忘了拿雨伞,而我却浑然不觉,就这样,马虎的我把雨伞落在了家里。到了学校,天空却忽然翻起脸来。刚刚晴朗的天空顿时灰蒙蒙的一片,雷声大作,雨点像一个个调皮的孩子一样,“刷刷”地落在地上,而闪电也跳起了“霹雳舞”。
随着时间的飞逝,不知不觉就放学了。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我慢悠悠地打开书包找伞,却怎能么也找不到。我的心渐渐紧张起来。再仔细找了两三遍后,还是找不到伞,无奈之下,我只能问问别的同学有没有多带一把伞,结果几乎所有人的回答都是“没有”“我只带了一把伞”“我是坐校车的,所以一把伞也没带”之类的话。看看同学们陆续离开,教室也渐渐变得空荡荡了。我焦急得问自己:“该怎么?难道我今天回不去了吗?”无数的疑问使我感到又害怕又难过。这时我突然想起了校门口的公用电话,但是这滂沱大雨,叫我怎么可能到校门口那儿去?唉,没办法,只能听天由命了。
忽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啊!妈妈,是妈妈。”我高兴的叫了起来。妈妈看见我,便说:“看看你,那么马虎,还说要自己上下学,结果伞都忘带了,以后可不能再忘了,必须要改改你这一身的坏毛病了,听到没有……”听着妈妈的唠叨,我没有嘟嘴,而是满脸高兴。因为我知道这就是妈妈的爱,暖暖的爱。妈妈,我最喜欢你,我会牢记你的话,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
我喜欢的动物是拥有治愈系魔法的喵!去年夏天,我们家就来了两只,一黑一白,感觉像是黑白无常呢!
白色的猫咪叫白十一,因为它来的那一天刚刚好就是十一月十一,所以叫白十一。一个小王子,它呢不怕人,而且还特别的皮,第一天来就打碎了一个菜碟子,一点都不怕生,上串下跳的。不过它很黏我,喜欢躺在我的大腿上睡觉。
黑色的猫咪叫安迪,同样也是一名小王子,为什么它要叫安迪呢?因为它在希腊语中含义是勇敢的,骁勇的,男性的。这么说也应该能够猜到,安迪这一只小可爱是比较胆小的了吧!起这个名字,就是想要让它更加的勇敢,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般。
跟什么都吃的吃货小白相比,安迪是属于挑食的。只吃零食,就是不肯吃猫粮,想要让它吃猫粮,就一定要跟零食伴在一起才吃。
小白其实也是一只高冷的喵,猫玩具?逗猫棒?完全不起兴趣,猫薄荷能让猫咪疯狂吸?它跟没事的一样。安迪就不一样,比较喜欢的就是逗猫棒,但是逗猫棒是绝对不能让它抓到,你能跟钓鱼一样把它吊起来半个小时都不会松开,我的内心几乎是绝望的。
小白在家里会比较皮,就跟山大王一样。但你可能不会想到,只要一带它出门,绝对是一点都不“感动”,抱着你的脖子死都不肯放,每次都是无奈,强忍着笑。小白你咋就那么怂呢?
每天出门回来时,都能看到他们在门口等着你,嗯哼!怕是在等吃的吧!而且特别喜欢拆家,每次回来都能刚打扫干净的家里都已经是凌乱不堪,地上到处都是纸屑,在门口静静躺着的地毯也不知道飞到了何处,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怀疑,你确定我养的是两只猫,不是两只二哈?
我喜欢的动物是喵星人没有错,可是我明明在抖音里看到的喵星人那么可耐。为什么现实是那么残酷!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
每一个人都在初中的时候或多或少有一些自己喜欢的人可是大家都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我上初中时喜欢上一个女生她叫张赢,刚开始时自己和他接触的很近。事先声明我没有告诉他我自己喜欢她,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之后像他表白后他开始渐渐疏远我。当时自己很迷茫,要他的手机号,QQ号和她聊天,时间久了发现她不愿意搭理我最后我和她说话她竟然说很烦我,说实话当时那种心情谁也不能理解真的特别难受。
之后一个学期都没理我,就在我想问问他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QQ号被封了就自己解开看看一看才知道别人盗了我的号,竟然散播SEQING信息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我迅速看了看空间结果张赢已经来过了看了SEQING信息给了句评论恶心,当时我就好想给他打电话像他解释可是每次打电话都通话中,后来才知道因为他吧我删除黑名单了哎!后来在学校又不好意思说,就又僵持了一个学期,还有一个和我作对的男生和我抢张赢,也算是嫉妒我吧,每次他都去挑逗他心里看着很难受很想揍他可是揍完谁弄啊:过了半个学期又逐渐的和我说话了但是瞅我的眼神还是那么的不对,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谁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同学们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去告诉她你喜欢她,以为这样会破坏你们之间醇厚的友谊当你说出你喜欢她的时候那么你和她的友谊就已经濒临,破裂的边缘我教大家一招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在他周围默默的帮助她或者她难过的时候,哄哄她只要不说喜欢她就行。或者有一天她提出来了你也可以考虑考虑之后再做答复,顺便接上一段谁能帮帮我啊!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5
一说到我喜欢的人,我第一时间想到我们高大而俊壮的蓝礼俊体育老师!他的名字里有俊,所以才英俊!
蓝老师个子不高,身材健壮;力大无比,短短的头发陪着一双“猫眼”,不高不矮的鼻子配着一张小嘴!我喜欢他的原因是:第一,力大无比;第二,既英俊又帅;第三,他可以说是一个篮球高手!
我就拿一件事说明:有一次,我们上体育课,蓝老师要和我们一些人群挑篮球。我们愁眉苦脸[注: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形容愁苦的神色。的接受了蓝老师!游戏开始,首先,我们边先发球。我接住了篮球,只顾往篮筐奔去,没想到,蓝老师一个箭步冲过来,球被他夺去了!我趴在地上大喊:“苍天没眼啊!太不公平啦,不玩了!老师太皮了!”我话没说完,“哐啷”,球进啦。当时,我们发着丧气的表情大叫:“哼,不公平啊!”再一次,是蓝老师拿球,我们人太多,蓝老师只能用耍人的方法来耍人,因为蓝老师个子高,所以我们碰不到球,只能防御,我像刹车不灵的一样冲过去抢老师的球。说迟时,那时快。我就把老师的球抢到手了,我高兴得不要命,嘴里还发出:嘻嘻嘻、哈哈啊哈的笑声。我再次冲向篮筐,蓝老师一伸手,我的球又没救啦!我又装哭起来!而蓝老师还笑哈哈的,“鱼尾纹”都出来了。用老话说,以大欺小,自欺欺人[注: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呵呵。我们人人汗流浃背[注:浃:湿透。汗流得满背都是。形容非常恐惧或非常害怕。现也形容出汗很多,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气喘吁吁。
轻而易举[注:形容事情容易做,不费力气。投进球的蓝老师是平心静气[注:心情平和,态度冷静。,像无事不做的样子!最后,我们还是败给蓝老师。
蓝老师可以说是一个多才多艺[注:具有多方面的才能和技艺。]的人;我们人人都佩服他!这就是我最喜欢而又最崇拜的体育老师!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呢也不例外。
郁雨君,我更喜欢叫她辫子姐姐。梳麻花辫的人,辫子老长老长老长,已经超过腰啦!眼睛和嘴巴都很大的人,笑起来要露出八颗牙齿以上,灿烂灿烂!出版过70余本作品,厉害厉害!
你可能会问我为何崇拜她,那是因为我看她的许多许多的作品,都会被那感动的故事而留下“金豆豆”来。
就比如说《闪着泪光的决定》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身患白血病,与她一起治疗的小男孩,将生的希望给了她,她苦苦寻找,最后放下过去了的故事;还有《天使知道我爱他》讲述了“我”被妈妈领养,妈妈生下弟弟,却是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妈妈不但没有放弃,并且让她的孩子学会了说话,书的第一个字是“妈”。
这些作品都令我十分感动,那“金豆豆”也时不时的不请自来。
辫子姐姐也就是雨君,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长大是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目标,特立独行,拥有坚定的内心,用自己的方法,一心一意地去努力,去前进”。是啊,长大是自己的事与目标。正是“走猫的路让狗去说吧”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坚定意识,还有“每个长大······”这些平凡的话语,却给了我不平凡的启发。
郁雨君,一个专心的儿童作家。她的家庭生活并不非常富裕,但她能用一些词,一些句子让人身临其境,让人感受到那种有苦有乐的滋味儿,让读者得到新的感悟。这,也许就是我为什么也想当一名作家的原因了吧。
正是因为如此,我得到了雨君得到的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变得更加成熟。雨君似乎是我们女生的知音,我们内心中每一个小心思都能被她一点一点发掘,为我们一点一点解答。
雨君,一位平凡的作家,不似明星热火朝天,不似书中人物多娇,她却是我们儿童的倾诉对象。一个默默付出的人,不值得崇拜吗?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7
在生活中,有许多令我喜欢的人,但我最喜欢我的妹妹。
我的妹妹很可爱。她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头发上总是别着一个小蝴蝶发卡,一双水灵灵的“宝石”眼,长长的睫毛,说起话来,眼睛总爱一眨一眨的,还有她的一张小嘴巴,特别甜,总是姐姐,姐姐的叫个不停。喊得我心花怒放,别提多开心。
我和妹妹是心灵相通的。
记得妹妹刚生不久的时候,别人都在她的身边,可她不知为什么一直“哇哇”的哭个不停。我过去想看一看妹妹长的什么样子。谁知道,我刚凑过去,她就不哭了,而且还把手伸了出来。她要干什么?我不解地伸出手去。谁知,她竟一下子握了我的手,莫非,她知道我就是她的姐姐?我就问妈妈,妈妈说“因为你们是一个妈生的,所以心是连着的。”怪不得她那么小就和我亲呢?
后来,随着渐渐长大,妹妹她也变得更可爱了。
有一次,妹妹去了托儿所,回来的时候,妹妹向我跑来,给我了一些东西。我一看是托儿所的小点心,经过我的询问,我才知道原来妹妹是看我整天给她留东西,便不舍把老师发的点心吃掉,留给了我,我感动地说:“我不吃你吃吧!”可妹妹不依硬是塞到了我的嘴里,当她看到我全吃完的时候,脸上笑出了一朵花,这不还叮嘱我多喝开水呢! 妹妹真是懂事了。
其实,妹妹有时却是一个“小吃货”。
夏天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渴,于是爸爸就买了一个大西瓜。回来之后,我们切了一半,分成了5小份,我们每人吃了一块,还剩下一块怎么办呢?我刚要拿那一块给爸爸,妹妹却拿走了,我在后边追她,我追着说着:“博博,你能不能吃完?”妹妹跑进屋里,把门给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她出来了,看着她手上的西瓜皮,连白色的都给吃完了,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的妹妹,她天真、活泼、可爱、令人喜欢。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8
我喜欢的人有许多:妈妈、爸爸、弟弟、老师……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弟弟了。
我的弟弟名叫黄伟清。他今年7岁,一张圆圆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他有两道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大耳朵,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弟弟的性格变化多端,有时他很开朗,有时他很顽皮,有时他还十分胆小……
先说说弟弟的开朗吧。有一次,他在家里闷得慌,于是,他做出了一件让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打电话叫教他的李老师出来陪他玩。怎么样,我弟弟开朗吧?不然,怎么会想出这个主意呢?
再说说弟弟的顽皮吧。弟弟天性好动,除了看漫画书时在那一动不动外,其他时候总是活蹦乱跳。没人陪他玩时,弟弟会觉得很无聊,不得不自己找一些自认为有趣的游戏玩。这有趣的游戏就是——搞恶作剧。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刚走到楼下,就感觉到在滴水,我以为下雨了,连忙打开雨伞。到了家,一进门,外婆就走过来对我说:“君钰,你的衣服怎么湿了?快去把衣服换下来。”说完,外婆就去厨房了。我看看窗外,没下雨呀?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从门口传来一阵笑声。只见弟弟拿着一把水枪走进来,笑嘻嘻地对我说:“姐姐,你太笨了,这明明就是水枪喷出来的水嘛。”我气冲冲地说:“你……”没等我把话说完,弟弟就做了一个鬼脸,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我的弟弟是不是很顽皮?
弟弟虽然开朗、顽皮,但他还是有最怕的人——他爸爸。有一次,弟弟听说他爸爸要回来了,就像老鼠见了猫,吓得连忙躲起来。我连忙把他捉弄我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爸爸,弟弟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那一天,弟弟见了任何人都不敢说话……
我喜欢我的弟弟,因为他不但开朗,逗人喜欢,而且还是我伤心时的开心果。我喜欢我的弟弟,你们喜欢他吗?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9
从小到大,我在银幕上见过无数张面孔。有美丽的,有阳光帅气的,有丑陋的等等。我最喜欢的卡通形象他有着浓浓的眉毛,大大的黑眼睛。他经常两手酷酷地插在裤兜里,然后冷不丁地搞一些恶作剧,人们见了他都害怕的要命,而他本人却不以为意。你们猜到了吗,他是谁?他就是哪吒。哪吒本是灵珠,却因一些失误,投成魔珠。他那不受人管教的性格,就连他的师傅对他都“惧怕”三分。后来他交到了一个名叫敖丙的朋友。敖丙是东海龙王的儿子,是颗灵珠,他表面看起来冷冷的,实则是个很热心的家伙。
在我孤单无助的时候,就会想到哪吒,他不也是孤单的吗?他只有父母和俩个哥哥,每当他走到街上,别的小孩子想和他玩,却被小孩父母制止住不让和他玩,还说他是什么妖魔鬼怪,躲得远远的。他只能到海边找敖丙吹螺号,他们俩个一边吹,一边还不误在水里嘻戏打闹,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是最开心的。我难道不比哪吒幸福吗?有父母的陪伴呵护,朋友的相随,一想到这些我就不觉得自己孤单了。
有一次,我自己在玩拼装玩具刚开始拼得很好,到最后就怎么也拼装不上了,气得我想要打退堂鼓。正当我准备放弃,不拼了,这个时候脑海里突然就浮现出哪吒的身影,他为了让村民不怕他,便想要为民除害,就把一个水怪从村庄赶到水里,这中间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费劲,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知道。哪吒坚定的信念,无畏无惧的精神,给了我极大的精神鼓舞。想到这儿我安静下来仔细琢磨,认真观察图纸,最后终于拼成功了,当时别提有多高兴了。
人活在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一帆风顺?不经历风雨挫折,怎么能见到美丽的彩虹呢?哪吒经常说的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说了算!”是啊!一个人活着就不能向困难低头,不能向命运屈服,要像哪吒一样遇事要冷静,不畏困难艰辛,靠自己的能力把事儿做到最好!在学习中我们更应该仔细认真,善于思考,在生活中要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和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0
在我们学校,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那是我们的语文老师王。她教的所有学生都会喜欢她。她留着黑色的短发,明亮的眼睛充满了学习的气息,嘴巴明亮健谈,充满了活力。
王老师从小学五年级开始给我们上课,一直教到六年级。她每次上课都会给我们认真分析课本上的例子,鼓励我们多练习,多独立思考。她先给我们分析每一类问题,然后让我们独立完成。每次我们获得一点点成功,她都会不断地鼓励和表扬我们。自从她教我们以来,我们班的语文成绩直线上升。有一次,她在环市街抽查考试中获得总分第三名。
她的性格开朗,对我们的学习要求严格。她是我们严格的老师。俗话说,严师出高徒。这句话正是她的教学方法。然而,她分配了适量的家庭作业。她总是耐心地和有缺点有错误的同学讲道理,而不是轻易发火。她让我们做的事,她总会做得更好。
但是有时候,王小姐会很生气。事实并非如此。一个同学在课堂上小声对同桌说,王老师看到了,瞪着同学。他的眼睛闪着光。对于学习不努力的学生,她总是像秋风扫落叶一样严厉地给予批评和教育。有同学说王先生认真的时候脾气大,我也觉得有点。但是经过一件事,我改变了主意。
有一次,我去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碰巧看到班里有几个同学在那里补课。他们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几道题,这时王老师看着他们,把他们都叫了过来。我想:嗯,这些人要小心。我上课没有认真听讲。这个时候怎么补习?我相信我会得到王先生的教训。出乎意料的是,王老师耐心的帮他们分析解题思路,他们笑得很开心,直到看得透彻。嗷!原来这些同学因为要训练踢毽子,错过了讲课时间,所以来这里补课。
我已经是初中生了。我已经离开了熟悉的校园和王小姐。但是,王小姐,你知道吗?我多么想对你说:你辛苦了!小学的时候,我为有你这样的老师而骄傲。我永远不会忘记你,那个带领我走向成功的老师。王小姐,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1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个一个人,我一定会说:“那当然是我爷爷!”
敬告我的爷爷住在农村,是一个擅长写毛笔字的人。他的毛笔字全村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他的字介于隶书与行书之间,每一笔都是那么有力,那么美观,村里人家门上贴的、墙上挂的都是他写的新春或喜日的对联、提句。爷爷还是一个懂得很多中国民间习俗、经常帮助村里人操办各种节庆之事、也十分关心下一代的人呢!
一次,我正在练字,爷爷忽然走过来,看了看我的字,说:“你的字不够漂亮,有大有小,有上有下,要像我那样工整一些!”我听后,满不在乎的地说:“没关系,老师又没叫我们写得一模一样,一定要把字写得大小一样!嘿!”爷爷并没有生气,笑眯眯地说:“司晨,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中国的毛笔字是全世界独有的,所以,我们的硬笔字本来就得学好,毛笔字更要一代一代地传下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看到民族文化的辉煌成就,让他们看到中国人民的聪明才干!”我听了使劲地点点头,真没想到爷爷还懂那么多大道理。
爷爷不但关心下一代,还经常帮别人改正错误呢!记得有一次,一位阿姨向他借钱打麻将,爷爷一听,平常笑眯眯的脸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你如果是打麻将的话,那就请找其他人借,我是不会借给你的!”那位阿姨自讨没趣,灰溜溜地走了,从此以后再没赌钱。
爷爷他平时的最大爱好就是练字。练字是他每天的必修课,真有点像王羲之了,不知道他的心愿是不是想成为像王羲之那样的大书法家呢?可他喜欢书法这点是无可否认的。在村里,没有一个人比他的字更好了!这一点我非常非常地佩服他。差不多每次和他吃饭他都会讲有关书法呀、儿童呀之类的东西,可见他真的十分关心下一代。我真为有那么一个好爷爷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一个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2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到了她。她有一张鹅蛋脸,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由于近视,所以她常年戴着一副眼镜,她还经常提醒我说:一拳一尺一寸!我最喜欢的是她的嘴巴,因为她时常把微笑挂在嘴边,露出洁白而健康的牙齿。你们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妈妈就像爱漂亮的玫瑰花,可爱臭美了,她总爱化化淡妆;她又像一头很能吃苦的大黄牛,家里的家务事她都干;她还像一个闹钟,当我在做美梦的时候她总是会叫醒我,不停的吵着我起床,弄得我又做不成好梦了!如果不起床的话,那么我就要担心我的小屁屁了!
妈妈是个助人为乐的人。每次她乘车时,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会让座。她还尊敬老人,当她看到楼里有老人拿着很重的东西时,就会帮她送到家。
妈妈的奶奶,也就是我的老太太已经90多岁了,妈妈还经常帮她洗头、洗脚、洗衣服。从我懂事起,她每周都回去帮老太太洗澡,一直坚持到现在,每次都非常认真,我看到她总是先把水准备好,然后再帮老太太脱衣服,她要把老太太扶到浴缸里,因为老太太比妈妈重,所以妈妈要使出全身力气,非常小心,怕老太太摔跤,我看她每次都累得满头大汗。老太太最喜欢妈妈帮她擦背,她经常对我说:“你妈妈擦的背最舒服了!让你妈妈擦背就是一种享受!”我看着妈妈,心里默默地想:我长大了也要像妈妈一样孝敬老人,做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我现在有时也会帮老太太洗脚、穿袜子、倒痰盂了。
我妈妈还很节约,她会用洗菜水来打扫卫生,打扫完卫生的水再去冲马桶,她一直吩咐我要随手关灯,节约用水,也许你们会觉得她很小气,但妈妈告诉我说节约是一种美德。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以后也要像我妈妈一样,做一个漂亮、勤劳、善良、节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3
人到了某个特定的时间,总会怀念过去的自己。走过的路,遇见的人。时常相信,当初那些看起开不可能跨越的沟壑,现在记起却若如履平地。也许有人问过这些曾经发生过的事你也只会轻描淡写加上一句,“都是过去的事了”。每个人在那段经历的时间中,都会消失一阵子,而后顺其自然。你喜欢你的坚持,和自私。你知道现在付出的所有努力,一半因为做得到,一半是因为不甘心,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自己喜欢,所以自己也明白,时间不多,尽力而为,时间很久,水到渠成。陈末说过一句话,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先问问自己会死么?会,那别搞,赶紧认怂。不会死,那去?的,就这样。
喜欢这样的一句话,也对热爱的东西不遗余力。你的样子就是无谓。你明白会得到的终会得到,可却不一定是你想要的。所以将不热爱的东西交给时间,自己是一朵花,自己种自己开,自己开错自己败。时间丢落的,交给时间捡起来。你不会后悔你自己喜欢的你的样子,因为现在的你,都是以前的你所选定的,你在成为你自己喜欢的样子的经历中,扛了很久不是么?你舍得后悔?
在你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之前,如果让你坐在全世界的东西里挑选你成为你喜欢的样子之后会拥有的东西,去挑自己喜欢的,自己喜欢就好。小时候想伸手去够自己够不着的东西,当时不曾想过过几年自己长大了便触手可及,有时够不着,自己反倒觉得很美好。长大后,希望自己能看见年少的自己踮着脚,帮自己一把,告诉自己,你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被人会喜欢你,但你不一定喜欢你自己,你成为自己开心的样子,你一定很喜欢你自己,别人也许会喜欢你,所以,坚持。你终将成为你喜欢的样子,那时候谁会质疑你曾经的选择不靠谱呢?你已经变成更好的你了,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我溯夜,坚信。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4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我轻轻打着拍子,左右摇晃我的脑袋哼唱歌词。外婆踩踏板的“嘎嘎”声传来。我虽看不见她的脸,但我也能想象到她笑意融融的样子。
从小到大,外婆绝对是我最喜欢的人。她慈祥细心,又特别关心我。我是她带大的,几乎就是在她三轮车上长大的。
“一个,两个。”我摘下两个桃子,温和的风拂过,我嗅到了叶片和桃子的香气,内心格外愉悦。
今天我的心情好极了。五岁前,我几乎都是和外婆在一起生活的,可自从我上幼儿园起,便与外婆生疏了许多,也没有再坐上那辆会一路“唱歌”的三轮车到处溜达了。今天来到外婆家又可以乘坐上这辆车子,对于这种思念已久的事,我自然要开心一场了。
外婆眯着眼,慈爱地望着我,接过我手上的桃子,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我心急地抢过外婆手中的桃子,一口咬了下去:“嗯,真好吃。”汁水的甜味瞬间传递过来,甜了舌尖、甜了喉咙,更是甜得我的眼睛弯成了一线月牙。
外婆抬起满是皱纹的右手,理了理我凌乱的头发,“呵呵”笑了几声,像是在笑话我狼吞虎咽的吃相。我转过头,不想让她看到我满嘴汁水的样子。外婆则转身取过一块毛巾,用水打湿,轻柔地擦去我脸上的汁水。这时我把啃得有点难看的桃儿伸到外婆嘴边:“外婆吃,很甜的!”这时的外婆就会笑着微张嘴巴在桃儿上一碰,然后眯着眼说:“嗯,真的很甜呀!甜到心里了!”于是我乐呵呵地笑出了声。在一片笑声中,我被外婆抱上三轮车,开始一段“远游”了。
望着蓝蓝的天空,几束阳光照在我身上,我眯着眼享受着阳光。回头看看正踩着踏板的外婆,她那不知何时已经花白的头发在空中飘扬,如一棵历经沧桑的老树正被风吹着枝桠。“啊”我打了个哈欠,一阵睡意袭来,我迷迷糊糊地对外婆说:“外婆,我困了。”外婆停下动作,在我躺下后为我盖了一条早已准备好的小棉被。
时间已过去九年,我依然不忘这段日子。外婆对我的体贴入微我历历在目,外婆自然是我最喜欢的人,最重要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5
“我妈妈今天又在‘施法了’了!”只听见一个女孩抱怨着:“是啊!我怕妈妈也抓着我念个不停,烦都烦死了,这是讨厌!”另一个女孩说道。
在我出门时,上课之前,回家后,就连吃饭…….总之无时无刻都似乎会从同一个人的嘴里听到一些话语:“注意安全啊,认真听课,回家以后要洗手,吃饭别光顾着吃菜…..!他就是我的妈妈大人。
我,就犹如孙悟空,而妈妈就像唐僧,只要我和她在一起,她那练了多年,级别已经达到“十成”的念功就要开始发作了。
听了一次,两次到还好,听多了,就自然而然开始不耐烦起来:“好了,好了,别念了!”这估计是我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记得那天,天空中下着绵绵细雨,我准备骑车去上学,在我出门之前,妈妈又在家门口叮嘱我:“记得床雨衣,慢点骑 !等下摔着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说完,只听见“碰”地一声,门关了,我便骑车去上学。
大雨放肆的打在我的身上,眼前的视线渐渐地被雨弄得模糊起来,眼看着快到学校了的我,不禁加快了速度。
不了,我在拐弯时,突然轮胎打滑,理所当然——我摔跤了,一身泥巴的我开始后悔起来:早知道就听妈妈的了!我暗暗地想着,赶紧扶起了车,还好,车无大碍,只是我变成了一只落汤鸡。
放学回家后,我到房间里,发现膝盖正隐隐作痛我卷起裤子一看,磨破了,自己偷偷摸摸的消了毒然后上了药。
我没有和妈妈说,因为我知道如果告诉她,她就要开始念我了。后来,妈妈和我说,她最近腰和脖子有点疼。忽然见,我觉得十分不舒服,上前抱住了妈妈。
妈妈一脸疑惑的看着我,问我怎么了,我笑笑什么也没说。渐渐地我明白妈妈每天和我说的那些话是在担心,关心我,她不想让我吃不好,过不好,因为她是我的妈妈,因为她爱我。
或许每一位妈妈都喜欢当“唐僧”,或许每一位小孩都像孙悟空那样不喜欢“紧箍咒”可是妈妈就是妈妈,在危险时,她还是会保护你,她也会把最好的东西让给你,因为她是妈妈,因为她爱你。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6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7
她,叫简简,不知何时何地,我们许下了约定,做一辈子的好闺蜜。
简简总让我感觉到友谊一直都在,友谊从未消失。这便是我最喜欢她的原因。
那天,简简神秘兮兮的跑来,对我说:“自从我们做闺蜜后,眉眼弯弯,星河皆你”。我又在心中默念了一遍,我虽不知是什么意思,但我笑了,笑得很甜,很甜。方才我就从简简的眼神里看出,她也很开心。于是我俩不约而同的举起手来,这也算是心有灵犀吧。我俩把手紧紧握住。天空中白云悠悠的往远方飘去,天空是那么蓝,那么广阔。大阳悬在空中,光芒四射,我和简简显得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却又那么真诚。风儿吹在我们的脸上,十分舒畅,脸上的细纹如同荡漾涟漪一般,被风抚平了。我们的身旁,有风平浪静的水面,依依的杨柳,青翠欲滴的草儿。如果时间流淌如河水,我愿停在这一刻,想像那潮湿的红日,如同躺在河底,看着那无声的落叶漂过去,再漂过去。
可时间总是在繁华的岁月中无声的逝去。忽一日,简简和我的友谊便不像这样了,是简筒的错吗,不,我错了。记得简简来找我,可我却昏昏欲睡。我对她置之不理,于是她拉着我,希望我去和她玩耍,然后我对她大呼小叫一番之后,六亲不认的走了。留下她一个人,风吹过她的脸庞,凄凄凉凉的,然后她抹着两行泪走了。做完这件事后,我才悔不当初,于是发了一条朋友圈,“最近很郁闷,心很累,哪位小可爱可以安慰一下我呢?”想看看简简的反应,可许多人都回我了,简简似乎想荡气回肠似的,就是不回。几分钟后,我发现,是小简,她回:你一定要开心哦。我心中顿时有些小感动。果然,小简就是我最喜欢的仔。
几天后,我们见面,相视一笑泯恩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回想没有小简的日子,逝水东流,绿染青山的时光我却度得如一日三秋。夕阳西下,只有我一人孤独徘徊的身影。可现在,一切都坦然了,我和简简和好了,我们还是彼此记忆中不可缺少的那样美好。
简简呢,最喜欢的是我,我呢,最喜欢的也是简简。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8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成人,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19
我喜欢我的同学,因为他们给我欢乐;我喜欢我的家人,因为他们给我幸福;我最喜欢的却是我的唐老师——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去年夏天,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陪我度过了六年时光的小学,进入初中。刚来这儿,陌生的人,陌生的地,陌生的路,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来,一位身着红裙,手捧诗书,散发着浓郁书香气息的女子出现在门前,浓密乌黑的长发随微风飘起,美若天仙。她走进来,不紧不慢地说:“读书,才能使你拥有高雅气质,拥有满腹经纶。所以,多读书,读好书。”她,就是唐老师!
唐老师上课几乎不看课本,文字在哪页哪段,她都记得清清楚楚,话语也富有诗意,富有蕴味,这种语言的魅力实在太迷人了。果然,只有读书才能浸润你的心灵,丰富你的精神。
唐老师非常爱读书,几乎是手不离书,眼不离文。去年秋天,我们来到杭州游学,在机场等候时,同学们都在嬉戏打闹,只有唐老师手捧着书,全神贯注地阅读,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时不时做些摘录。阳光洒过窗上的玻璃,温柔地照在唐老师身上。顿时,唐老师美成了一幅画,出自名家之手,只供文人观赏。光貌似也被这美若天仙的人儿给吸引了,洒下更多的阳光,给唐老师一个轻松悠闲的境界。在唐老师的感染下,打闹的同学们也自觉拿起书籍,细细品读。
唐老师也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同学们只要有问题,就一定会去询问这们“行走的百科全书”。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也是唐老师的一贯作风,她会无私地帮助同学,让他们在学习之路上更进步。
在唐老师的陶冶和潜移默化的感染下,我渐渐地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名著,爱上了古诗文,相信我也会成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唐老师给予我的知识和力量是无人能比的,您的帮助我会永远铭记,我喜欢您这样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0
“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是遍览山河的游客;“双行桃树下,抚背复谁怜”。他是怜爱子女的父亲;“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他是感恩情谊的友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他是乐观向上的诗者。他就是唐朝最伟大的诗人——李白,也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向往。酿成了“二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品出了“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的俊美;唱出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澎湃;让无数人们无不为大自然的壮丽所惊叹,更被李白的妙笔而折服。
我喜欢他对人生的豁达乐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实现理想报效祖国的壮志;“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是他淡泊名利,旷达潇洒的情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他自信洒脱,永不言败的箴言。
我喜欢他狂放不羁,不阿谀权贵的性格,贵妃研墨,力士脱靴,御手调羹,真是无羁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喜欢他重情重义,高洁脱俗的品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直抒胸臆,平淡中见真情,千古传诵。
我喜欢他纵酒高歌,饮酒抒怀的狂妄。“但愿长醉不愿醒,惟有饮者留其名”。无酒不成诗,斗酒诗百篇。这又是怎样让人振奋啊!
其实,李白的一生也不尽如意。少年李白,苦读诗书,拥有“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的力气;游山玩水,抒发“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的豪情;中年李白,仕途波折,承受“十谒朱门九不开”的境遇;老年李白,穷困无助,奏出“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推兮力不济”的终曲。
杜甫称其“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确,他的诗记录了他的足迹,他的诗展现了他的风采,他的诗诠释了他的完美,他的诗升华了他的人生。他的诗无不是经典,他的诗无不是传奇,我喜欢他的诗,更喜欢他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1
喝茶有好多年了,淡淡的苦香伴随着清静热气,蜿蜒在在清冷的脸庞和微微开启的嘴唇间,犹如缠绵的吻。心灵在此刻就显得格外的安静,日间浮华,晚间寂寥,都因为苦苦的淡茶而豁然。
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日本人喝茶的那种场面,说是茶道,规矩一套一套的,显得很是高雅。我是个随和的人,总感觉这就是有悖于喝茶,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道之所以为道,名之所以为名,乃是没有固定的定义的,不是常理可以解说的。而日本那所谓的茶道,一套一套的规矩,在我看来,完全是故显高雅。曾在《读者》上看到某人写的关于一个茶道的故事,一个老太婆,拿着一直陶碗,一个陶壶,把茶倒到陶碗里,咕咚的喝下去。这才是淳朴的,本质的喝茶!
在我记忆里,小学六年级就经常喝茶的了,那时候参加了奥数小组,并且成绩还算不错,小时候好学生的虚荣感促使我每晚钻研一些奥数题,以免沦入二流,在我们的那个小时代,成绩好,好学生,奥数是个标志性的科目,就如当今社会身份的象征用金钱来表达一样。在我做这那些现在看来稀奇古怪的奥数题目时,我妈妈就会给我泡一杯热茶放在我身边,那时的我,虽不完全懂得父母之心,但依稀有微微的感动,也从此喝茶会伴随着亲情缠绕。
成长的岁月,总是那么的不称心,回想起来,很多很好的人在匆匆的生活里逐一的淡却,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在不对称的时间里慢慢的隐退。爱有时差,人生如戏,角色替换,个中滋味,都在一杯苦茶里,慢慢消融。在如今,只想过一种平静,心安的生活,希望能够深爱一女子,然后一起安静的生活,愉快的旅游,看那花花世界,说那绵绵情话!
我想喜欢喝茶的人,第一次喝茶的时候是感觉苦涩难咽的,后来喝的习惯了,逐渐的就喜欢上了,喜欢上茶的味道。喝茶,就是品人生。茶喝三道,第一道,苦若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若清风。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2
他几乎没有什么嗜好,读书、运动、唱歌、游戏毫无兴趣,却喜欢美食,正是由于自己在“吃”上狠下功夫,才成就了现在的体型——又矮又胖。
他最喜欢吃的菜是青椒豆片儿、西红柿炒鸡蛋、烧茄子等,这几样菜每天都得吃上一两次,每次吃得时候都是狼吞虎咽,而且一直等到不停地打着饱嗝时才肯罢休。用他妈妈的话说就是不吃到小脖儿就不放下碗筷。
不仅是吃的豪爽,而且对各种菜肴的配料与制作也了如指掌。如果让他说说某道菜的做法,它可以如数家珍一口气说出一大堆,每天晚上,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美食类的,那专心致志聚精会神一丝不苟的神态会让在场的人忍俊不禁。每当此时,他妈妈在一旁都会长吁短叹,“要把这精力用到学习上,肯定是班里的前5名,可是,把精力都用在了这上面,就注定只剩下变成一个吃货了。”
一次,电视上教给观众制作麻婆豆腐,他看了很感兴趣。当津津有味地看完介绍后,立刻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家里翻天覆地找材料,最终一无所获,这才罢手。当第二天听到大街上有豆腐梆子响时,他刹那间飞出屋里,从碗橱里拿起一只碗,径直走到盛放黄豆的口袋旁,舀起一碗黄豆粒儿,就急匆匆地跑到大街上换豆腐。
按要求把豆腐在菜板上切成小块儿,放在一旁,然后把洗净的辣椒切碎,再点着煤气罐儿,等炒锅热了,放上食用油,当看到油在锅里冒烟了,再将切好的辣椒、豆腐一同放入油锅里,等到豆腐在锅里起了焦黄的皮儿后,再放入酱油、食盐、味精等调料,然后用炒勺搅拌一下就成了。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没等摆上桌子,就被他风卷残云一扫而光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吃、会吃、能吃的人,可以说是在吃上做足了功夫。对了,想知道他是谁吗?呵呵,这个人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3
咦?电脑房里有一丝声响?怎么回事?原来是我那个网迷心窍的妹妹在爬“蜘蛛网”了。
自从家里的网线接通后,全家人围着它团团转,爸爸上网打扑克牌,妈妈看连续剧,我上Q天,妹妹玩网络游戏,连年仅5岁的弟弟也吵着要看卡通。看,网络的吸引力有多大,网络简直是个花花世界!不过,最可爱的网虫、最忠实的网迷还是我妹妹。
一到周末,妹妹就漫游在网络的世界里,扑进网络的怀抱中,流连忘返。一次,我完成作业后想上网放松放松,就对妹妹说:“妹妹,该我玩会了。”怎料妹妹对我置之不理,漫不经心地说“还没到你呢,让我PK完再说吧!”“妹妹,上网的时间过长很容易近视,你已经玩了一个上午了,休息休息吧,你的作业还没做完呢!”意想不到的是她不但领情,还装着大人的口气说:“姐姐,你就先去复习复习吧,别玩这么多电脑游戏,不然成绩会下降的······”我真是哭笑不得,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呀!我回到书桌前用功。不知不觉,奶奶催我们吃晚饭了,妹妹还在玩游戏,我只好去叫妹妹吃饭,可她还是那句话:“让我PK完再说吧!我不饿。”唉,妹妹对待网络的痴迷程度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
网络是把双刃剑,尽管给妹妹带来许多快乐,但如此沉迷网络,怎能不受影响?不到一个月,妹妹的视力就直线下降,这可惹火了妈妈,罚妹妹“戴镜负罪”一个月,期间更不允许上网。
这可让妹妹为难了,戴着那副治疗镜,每天远眺十分钟,脑海里满是电脑、网络、游戏的画面。有时,我和弟弟故意逗妹妹,在她面前大谈特谈电脑游戏,谈笑风生,其表情还极其夸张的,弄的妹妹哭笑不得,怒气冲冲的。
“妹妹,一个月的“戴镜负罪”期还没过,你竟敢偷偷上网……”“姐姐,不要告诉妈妈,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沉迷网络了!姐姐,原谅我这一次以后不会再犯了!姐姐、姐姐……”这就是我“网”迷心窍的妹妹,相信她一定会改正“网”迷心窍的缺点,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4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
天下之大,喜欢臭美的人比比皆是,在我的身边也有一个喜欢臭美的人,而我却偏偏喜欢他,爱他!他的身高一米七二,留着一头短的乌黑亮丽的头发;在那张不大不小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看起来很年轻,但是细心的人会发现那该死的皱纹已悄悄爬上了他的眼角。他始终带着一副微笑的脸庞,散发着阳光般迷人的魅力!他呀!是一个十足爱臭美的人。无论去哪他都会在出门前好好打扮一番,直到满意了才高兴的出门。每次他都买新衣服或是一些装饰品,他总会问我:“金金,我这一身衣服怎么样?好不好看?”而我总是回答:“好看,特别帅!”我可没有吹捧他哦,因为在我心中他就是最帅的那一位。他是一个喜欢臭美的人,别看他外表光鲜亮丽的,其实他的背后满是心酸。他和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样,拼了命的工作拼了命的挣钱,只为这个家能够幸福。他义无反顾地挑起了这个担子哪怕再苦再累,回到家也只是微微一笑,毫无怨言!
他是一个喜欢臭美的人,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那么在意自己的形象,那么在乎面子。因为他知道:面子是自己挣得,不是别人给的;所以他一直努力,努力让这个家更好。他曾经对我说:“在面对挑战时,坚信若我一定要,我就一定能!同样是人,我不比别人差,别人能做的我一定也可以!”看着他那迷人的笑脸和铿锵有力的话语,我愣了!此后,这句话便烙在了我的心头。在我遇到困难想要退缩时,我就对自己说:“不怕,我能行,我一定行!”因为他的一句话成为我奋进的力量,给了我信心和勇气!一个喜欢臭美的人,令我不得不爱!他像是一个巨人,撑起了我的这片天——他就是我的爸爸!有人说,站起来,父亲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弯下去,父亲是世界上最尖的桥;躺下去,父亲是世界上最直的路。父亲的伟大亦是如此!
我爱那个喜欢臭美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5
天底下有许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英雄、伟人、名人但我最敬佩的还是母亲。
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妈妈就开始无怨无悔的照顾我,在我不开心时安慰我,在我无助的时候给我温暖,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何止是这些,在我的生活中妈妈对我浓浓的爱无处不在。每一个伟人的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我们不是伟人,却同样拥有伟大的母爱。
我的妈妈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女性。妈妈今年已经39岁了,多快呀!无情的岁月,使妈妈由一位年轻的少妇变成了一位中年妇女,妈妈已经不再年轻,她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这个家,献给了我。妈妈虽然非常节俭,没有昂贵的化妆品,时尚的衣服,但是她把自己打扮的非常知性,整洁,大方,这是我最佩服妈妈的一点。“因为人不能靠外表来让人们看待你,要用你的内涵让别人认识你。”这是我妈妈经常说的一句话。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非常心灵手巧,我的毛衣毛裤都是妈妈一针一线打的,无论从花色,样式还是从质感都毫不逊色于外面卖的`。我看妈妈打毛衣的时候非常神奇,因为我实在是想象不到妈妈是怎样把几个毛线球用几根毛衣针打成一件毛衣的。这一针一线中都包含了妈妈对我的爱。
妈妈还写得一手好字,妈妈说:”字如其人,从你的字里就可以看出来你的性格。“妈妈画画也非常不错,她无师自通,对画画极有天赋。妈妈临摹的画基本上都非常像。她说:”只要是人用心了,什么事情都会做的很好的。“妈妈讲东西非常清晰明了,不管什么事情,她都可以把它变成有哲理的话,对我进行现场教育。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虽然很多时候我都不太耐烦。但我从心里敬佩妈妈。
妈妈还很勤劳、很热心、很有爱心,这就是我的妈妈,虽然很普通,太过平淡。殊不知,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才是真。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6
在生活中,我每天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不过,要说起我最敬佩的人,还得是我的好朋友——卢怡星。
我这个好朋友,今年十岁,和我一样大,一米六的个头,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透出坚定的神情,一头乌黑的长发在后脑勺绑了个“马尾巴”,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好帅气呀!我和卢怡星自从一年级就是好朋友,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又一次真正认识了她。
那是一个暑假,我们俩约好一起学蛇板,我们都没玩过,不过看别人玩得轻松又潇洒,我想:滑蛇板也一定不会很难的。于是,我们拿上各自新买的蛇板到公园练习。我学着别人的样子,把左腿踩在一端,准备上右腿,没想到,根本无法让身体保持平衡,脚下一滑,一下子就摔了个仰面朝天。我试了两次,竟然摔了两次,生气极了,把蛇板往妈妈怀里一塞,说:“哼,我不学了。”再看卢怡星,她左腿前脚掌踩在蛇板一端,正一点一点移动,也是连上都没上去,别说滑了。于是我对她说:“咱们别学了,这么难学,还是去玩别的吧!”只见她一言不发,像是没听见我的话,小嘴抿着,轻轻皱着眉头,还在一门心思找平衡。她左腿不断变换踩在蛇板上的位置,右脚轻轻点地,慢慢往前蹭,终于让右脚也登上了蛇板,可是好景不长,没几下就掉了下来。我又给她泄气:“算了吧,咱们先逛公园,明天再学也不迟。”没想到卢怡星擦擦脸上的汗水,不服输地说:“我就不信,那么多人都能学会,咱们就学不会!”看那架势,今天她要滑不起来是不打算回家了,她先停下来仔细观察会滑的孩子的动作,嘴里还念叨着:“双腿同时用力”她握紧拳头在空中一挥,似乎在给自己打气,终于她又一次登上了蛇板。这一次她真的成功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我知道是她坚持的精神和不服输的劲头使她成功的,我对她说:“卢怡星,我真佩服你。”
人生之中能够交到这么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友谊,并且我也会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的。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卢怡星。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7
近日,英国心理学家和美国伊利诺伊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的研究者们一致认为:没有耐心的人通常办事也拖拉。
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人不在少数,笔者的一位朋友陈曦(化名)就是如此。她年前接了很多翻译的活儿,期限三个月,本来已经做好了进度计划,可却总是翻译一会就坐不住了。
眼看截止日期就快到了,她还是没耐心工作,仍然一边敲着翻译的文字,一边上msn会友。她说:“我真不敢想象连续三个月每天做同一件事!”可以想象,她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从陈曦的例子,可以看出,许多人办事拖拉其实是因为没有耐心。
在心理学中,耐心是指忍耐痛苦的能力,能安然承受不适、艰难与困苦而不抱怨;等待结果,冷静地处理问题而不急于求成。
缺乏耐心本质上是对困难、失败带来的挫折感的恐惧,这其实与拖延的性质和目的是一样的:拖拉的人不断找事情消磨时间,特别是喜欢做那些不需要为结果负责的事情,这也是他们调节情绪的一种方法;拖拉的人不但回避失败,甚至害怕成功,但他们实际上非常关心别人怎么看自己,更希望别人觉得他们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不够努力而不是能力不足;他们常说有了时间压力会更有创造力和效率,其实这也不过是个借口。
可见,培养耐性和克服拖拉要双管齐下,其中,意志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平时,只要你在自我控制方面有意识地注意,耐性自然会提高。另外,以下几点有助于你改掉拖拉的毛病。
明白现在开始动手比不做要好;给工作分出轻重缓急;提醒自己重要的任务、分步实施的内容和期限;每天至少完成一件你最不想做的工作,其余的工作做起来就轻松了;避免工作被打断;当你按时按计划完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时给自己一个奖励。没耐心和爱拖拉不是天生的,养成良好的习惯,这些毛病也就纠正过来了。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8
我想,只要一提《三国演义》,大家一定就会众说纷纭,有的会说:“曹操太奸诈了,居然把汉献帝的王位篡夺了。”也有人说:“我喜欢张飞,他义气过人,胆量无人能比,而且有时还会用一点小计谋。”但我想大部分人一定喜欢诸葛亮,以为他足智多谋,但我却不喜欢他,我更喜欢关羽,关羽是一个仗义执言,豪爽,武艺高强,勇敢的人。
关羽,字云长,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人称“美髯公”。手拿“冷艳锯”——“青龙偃月刀”,被刘备封为“汉寿侯”。
在《关云长单刀赴会》一会中,足可体现关于的勇敢,他只带一把扑刀,一个人也不带便去吴国,如中吴国之计,被杀,怎么办?他的勇敢已将顾虑去除了。好友在《关于长刮骨疗毒》中更是体现了他的英勇无畏的精神。骨头都在发出悉悉声,血接了一盆又一盆,可关公却全无惧色,继续与马良对弈,安然无恙!
关羽武艺十分高强,他过五关斩六将,杀过庞德、颜良、文丑擒过于禁。他斩过无数大将!被评为五虎上将之首。有一次董卓讨伐袁绍,袁绍问刘备和部下们“谁愿意去?”关羽说:“我愿往。”袁绍大骂:“一个弓箭手如何敌得过华雄?”关云长立下了军令状。袁绍为他准备了一杯温酒。关羽长:“回来再喝。”只听外面喊声一片,不一会儿,关羽提着华雄的首级回来了。这时酒还没凉呢。真乃猛将也!
关羽不仅武艺高强,十分勇敢,而且十分仁义,有一次他与黄忠交战时,忽然黄忠马失前蹄,原来因为他马久日不用,懈怠了,关于长见此景,双手拿刀,大喝一声:“回去换马,再与吾交战。”还有一次当曹操逃到华容道时,“仰天长笑”,笑孔明不会用兵,不在此处放些人马,这是一阵大吼乃是关云长,他杀败了魏军,完全可以杀死曹操,可因为他仁义。放了曹操。因此《曹操败走华容道》也成为了一篇名文!
关羽,仁义,勇敢,武艺高强,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人物。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29
我最喜欢的人是阿娘,普通话叫奶奶。我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很忙,于是请了阿娘来照顾我。
阿娘的脸又干又黄,有点瘦小,额头和眼角已经长了许多讨厌的皱纹。她总是穿着一身褐黄色的衣服,却很干净整洁。她非常慈祥,经常把一些饼干、糖果分给那些到院子里来玩的孩子们。我嘛,则因此得到了很多零食和朋友。
阿娘很疼爱我。有件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有一年夏天,那一天很热,我和同学们一个个汗流浃背,恨不得跳进冰窖里。我回到阿娘家,发现桌上有一盘冰镇西瓜!我拿起一块就啃。啊!冰透了!真解渴,真舒服!这时,阿娘走过来,脸上挂满了汗珠。我赶紧给阿娘拿了一块,阿娘说:“我吃过了。”事后我才知道,阿娘一块也没吃,都给了我。当时我的鼻子酸酸的,差点哭出来。我多么自私啊,阿娘一块都没吃,我却全吃光了!
记得我三岁那年,一天晚上,我突然发高烧,当时是晚上 9点。阿娘抱着我,眉头紧皱着,一路小跑到医院。这时爸爸妈妈也赶到了,阿娘把我交给爸爸妈妈之后,就马上去挂号、喊医生。我挂盐水的时候,阿娘从家里拿来一床被子盖在我身上,还讲故事给我听。直到晚上12点,阿娘才抱着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家。
还有,阿娘虽然书读得不多,但还是努力教我背童谣,认生字。当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阿娘问我:“小朋友排队在哪里?”我伸出手,指着墙上小朋友排队的那幅画。阿娘那时乐坏了,现在还逢人就说这件事呢!阿娘教给我的童谣,我现在还记得很多,这对后来认字、现在的写作都有很大的帮助。我现在这么爱看书,和阿娘当年的引导是分不开的。
尽管现在我不跟阿娘住一起了,但我还是经常跟阿娘打电话。取得成绩时,我也会想到阿娘。阿娘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能让阿娘的爱付诸东流,我要以优秀的成绩和优异的表现让阿娘开心!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0
每次吃鱼,奶奶先把鱼头夹在自己碗里,将鱼肚子上的肉夹下,极仔细地捡去很少的几根大剌,放在我碗里,其余的便是爸妈的了。当我也要吃鱼头时,她总是说:“奶奶喜欢吃鱼头。”说若眯缝着眼,用筷子夹起鱼头,用没牙的嘴,津津有味地嘬着,不时吐出一块块骨头,我一边吃着没剌的鱼肉, 一边想:鱼头一定很好吃吧!
开学第三天上午,我们学校到亚细亚影城看电影,提前半 小时回到了家,一看,奶奶不在家,大槪烧好了饭菜到邻居家 去闲谈了吧。我肚子饿了,打开碗橱一看,嘿,今天又是吃鱼, 只见一条烧好了的鲜嫩的鱼放在碗柜里。鱼头不是很好吃吗? 今天乘奶奶不在家时我来尝一尝,我拿了筷子把鱼头夹下来 就吃,一咬硬梆梆的都是鱼骨头,我把鱼骨头一根一根地用牙 齿咬,用手拨,总算啃掉了半个鱼头,一点鱼肉都没吃到,奶奶 喜欢吃鱼头,难道原因在另外半个鱼头中,我耐着性子继续往 下啃鱼头,啃啊,啃啊!啊哟!舌头被戳破了,就是吃不到鱼肉。 一句话,鱼头骨头多,肉少,不好吃,奶奶怎么说她喜欢吃鱼头,还吃得那么津律有味,喷啧有声呢!哦!我明白了。
星期天,妈妈又买了鱼,奶奶烧好后,中午吃饭时端上了饭桌。我一看到鱼,还没等奶奶“行动”起来,我就拿了筷子抢 着把鱼头夾了下来,放进自己的碗里,又夾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挑去大刺,放在奶奶碗里,奶奶一看就说:“孩子,你怎么吃 鱼头。你吃鱼肉,鱼头给我吃,我喜欢吃鱼头。"我对奶奶调皮 他眨了眨眼说:“我也喜欢吃鱼头。”说着我就夹起鱼头,用我 小小的牙齿把鱼头上的骨头一根根地咬下来,并把每根鱼骨 头都放在嘴里啧啧地吸着上面的鱼汁,还从鱼肋边挑出点没 剌的肉来,给奶奶看了看说:“鱼头里的肉最好吃! ”一边吃下 了这与鱼肚子上比起来只有百分之一大的鱼肉。奶奶呆呆地 看着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
从那以后,每逢吃鱼,我便把鱼肚子上的肉慢慢挑出几根 大剌,夹给奶奶,把鱼头放进自己的碗里,并称自己是“喜欢吃鱼头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1
曾几何时,我在众人的众说纷纭中失去了自我,找不到哪一条航道才能通向成功的彼岸。
曾几何时,我开始将他人的评价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准,于是在懊恼中深刻的自我检讨。
曾几何时,我听到一个题目五花八门的答案时,仍是一头雾水,感到一片茫然。
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啊,我为什么要失去自信呢?我为什么要在意评价呢?我为什么不继续追求自己想要的答案呢?我恍然大悟:就算做个臭美的人又怎样,我们追求得不就是自我吗?
诸葛亮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这是他许身社稷的誓言,也是他甘心作为两朝辅臣忠心报国的见证。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是他对强烈的亡国之痛的描述,也是他真实的内心反应。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是他临终的遗嘱,也是他作为一位爱国诗人终生追求未遂的梦想。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他自己的写照,也是他作为一个爱国大作家的全部人格体现。于是,我不会再让人牵着鼻子走,我不再是一张白纸,我不再是随从流飘荡的一叶扁舟。我有了自己认定的方向,我会在白纸上写满我的人生目标,我会迎着逆流而上。我始终记得:我是个臭美的人,我走自己的路,我只做我自己。我执着的坚持着自己的观点,但不是顽固。
伴随着某些信念,我开始慢慢生为强者,做事时多了一些沉稳,少了一些轻浮。我走自己的路,一条我选择的路。人生路上少不了痛苦,无论成功与否,我会坚强,我会执着,我会笑着向前,因为我是个臭美的人。
外在的东西只是生命的装饰,就像一个长跑者到达终点得到一束鲜花一样,会使生命显得灿烂,显得夺目,但这些都是短暂的。只有可贵的精神,力量,勇气,才是永恒的美丽,然而这永恒的美丽,只属于喜欢臭美的人。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词,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它被编成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主题曲。
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故事,总是枪淋弹雨,炮火连天的,就因为这样,所以出了很多英雄豪杰:有战无不胜的关羽,有生性多疑的曹操,有用兵如神的诸葛亮我最喜欢诸葛亮了。从古至今,也有不少人赞美过诸葛亮,杜甫写的《八阵图》;阵普写的《咏史下·荀彧》中都有赞美诸葛亮的句子。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有勇有谋,在草船借箭中充分表现了出来。《草船借箭》主要写了周瑜妒忌诸葛亮,便为难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猜透了周瑜的心思,他算准了天气,立下军令状三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和鲁肃准备好船只,并对周瑜保密。在第三天向曹操借了十万支箭。
我觉得诸葛亮很厉害,可以算准天气,算准鲁肃、周瑜和曹操。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足智多谋,这是许多人对诸葛亮的第一反应,可是这都得归功于诸葛亮的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的思想啊!正因为诸葛亮刻苦学习,热爱学习,他才能运用学到的东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料事如神啊!
大家还记得武侯祠内的一副对联吗?上联:首尔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
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顾。下联: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木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这幅对联对诸葛亮的一生作出了高度概括。
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刻苦读书,用学到的知识报效祖国,做一个有才华,有智慧的人。
《三国演义》用平实的语言记录了那些豪杰们的豪情壮志和高尚品格,这些鲜活的人物形象向我们揭示了许多道理,让我们受益匪浅!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3
读了一本书就像你交了一个朋友,我有许多朋友,有温柔体贴,有阴险狡诈,还有美丽动人的,他们个个都令我难以忘怀,早在我心中有了一席之地。但最要我喜欢的,那就非同喜喜莫属了。
我俩是在《嘭嘭嘭》中认识的,在和她交往的过程中,我从她身上发现了数不胜数的优点。童喜喜活泼,因为她在和宝宝树认识的阶段每天都去看它;童喜喜有爱心,因为她乐于帮助贫困的孩子们;童喜喜身上有种牺牲自己,把幸福传递给他人的精神,为了宝宝树,她宁愿自己变成隐形人……而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要是我认识了宝宝树,我都不会主动去找它。要是我的朋友有危险了,我二话不说肯定立马去救他,可是不会牺牲自己。
《嘭嘭嘭》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童喜喜所写的,她把自己代入到这本书里面去了,因此故事那么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内容曲折离奇,包含着真情实感。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童喜喜的小女孩和隐形人宝宝树相识的故事,读到最后发现宝宝树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童喜喜在隐形世界的三天时间,我感动的痛哭流涕,眼泪像暴风雨一样哗啦啦的流下来,要怪可不怪我,就怪书的内容太好太丰富了。
而我也在这本书中获得了不少的收获,不朽的成绩,我还从童喜喜身上学到了好的写作方法,让我写的更加精炼丰富了。不仅仅是这样,我还懂得了爱,其实,爸爸妈妈只是长了皱纹的小孩,他们也有烦恼,也有忧愁,只是比我们懂事,不愿意说出来罢了,所以,我也一定要多陪父母,多陪我的爷爷奶奶。而且我还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女孩都已经这么努力了,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呢?
我也要当一个像童喜喜这样的女生,学习她不屈不挠的精神,即使遇到了再难的数学题,我也要静下心来,努力的算,即使是凶猛的狂风暴雨,我也要逆流而上,勇往直前,多陪父母,好好学习就是我现在要做的了。
再见,我的好朋友!我们书里见!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4
“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听到这首歌曲,我就不禁想起来了,我最喜欢的人物——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一双大大的眼睛不停的转来赚去,不一会儿就能给你想出一个鬼点子来。由于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待了七七四十九天,因为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所以他也相当于待了七十四年啊!那一双眼睛早已练成了,可以看出是人妖神的火眼金睛。他全身长有棕色的毛,腰间系着一件虎皮袄,脚上还蹬着一双黑皮大靴,手里有着一万八斤重的金箍棒,然自得意气风发,还有着七十二般的变化,筋斗云等等。
孙悟空护送师傅唐僧来到一个林子里,唐僧被一群山上的强盗吊在了树上。孙悟空看到了,又记住师傅说的大人,出家人因慈悲为怀,不能杀生。所以他变成了小和尚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金子丢在地上,们拿了金子后扬长而去,孙悟空就下了师父。
一次,他们来到了一座大山里,饿了许久的他们要孙悟空去找寻一些水果来吃,这座大山里有一个白骨精,你从小要口中知道唐僧在此。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这就捉了一家农民。三口,他们的血附在农民女儿身上,冒充农民女儿去给自己丈夫送饭吃,然后看见了唐僧冲上去给他们吃包子,刚好摘桃子回来的孙悟空,用他的火眼金睛看出来,这是白骨精,一棒子。给打死了,以为孙悟空杀了活人把他痛骂了一顿,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大妈来寻女儿,又被孙悟空识破后打死了,唐僧忍不住念起了紧箍咒,是孙悟空头疼万分。第三回。白骨精又变成了老爷爷,又被孙悟空打死了。事后,把孙悟空赶走了,声音由于没有孙悟空的保护,最后被白骨精捉走了,得知后又跑了回来,把他师傅救了出来,后来他们平安无事地向西天前进。到最后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保护了唐僧,来到了西天真经,孙悟空被封了佛。
孙悟空重情重义,机智过人,爱憎分明,最重要的是他忠诚不二,不怕困难,这是我们最值得学习的地方。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5
提起自己喜欢的书中人物,大家应该炸开锅了吧。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中英勇无畏的赵云;有的喜欢《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有的喜欢《哈利·波特》中阿不思·邓布利多教授……而我则喜欢《水浒传》中的天伤星行者武松。
首先光是身形就十分魁梧:“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气宇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熊胆大,似撼天狮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此健壮之身材,有谁能与其媲美,如何不让我喜欢?
光是魁梧可不够,《景阳冈武松打虎》这一章中,更是显得武松勇武过人,趁着酒劲,上了景阳冈。遇了老虎后,非但一丁点不怕,反而铁下心与其斗争。而看那白额吊睛猛虎,煞是吓人,换做一般人的话,呵呵,那么这人可就惨了。光是看上一眼,都能把他吓的魂飞魄散,跑都来不及,更别说打了,就是让老虎站着给他打,估计都不敢。再怎么说,老虎也是兽中之王,浑身钢筋铁骨,力气、气势更是无人能敌。而再看武松能鼓起勇气打,已是勇敢至极,并且还能打得七窍出血,甚至不用任何武器赤手空拳的打。可见武松力气之大,武艺之高强,诸如此般勇武之人,天下又有几人能敌?又怎能不令我喜欢?
仅凭这两点,便可体现武松形象之高大,而他远远不只这两点。他不畏强暴权贵,发配的一百杀威棒本可给银子了事,而武松坚定自己信念,不阿谀奉承。在差拨的逼迫下,毅然拒绝给银子,此乃豪杰之气魄。怎能不令我喜欢?
“路见不平一声吼。”说的便是武松,他见义勇为。见蒋门神强夺施恩快活林,并不像他人一般袖手旁观,毅然帮施恩夺回快活林,讨回世间公道。
武松不仅如此,敢做敢当也是一大特点。杀西门庆,潘金莲自首,杀蒋门神等人留名……
天伤星行者武松,乃真英雄也。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6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她的个子不高,短短的头发,大眼睛,高鼻梁,虽然她的相貌不是很出众,但是我依然爱她。因为在我成长的这十二年里,她为我付出了很多。但是,最让我难忘的是她那双粗壮而有力的手。
小的时侯,每次上街,妈妈总是紧紧的牵着我的手。那时,在我心中妈妈是一片蓝天,小小的我只要找到妈妈的手,便摘到了天上的彩虹。在夕阳余晖下,两个一大一小相牵的影子总被拉得很长很长,那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我现在想起仍为它默默感动。妈妈,你是我最最温暖的避风港。
时光飞逝,当妈妈的眼角有了鱼尾纹时
,我也从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变成了十二岁的小姑娘。
然而,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却把我和妈妈隔得好远。我开始觉得他啰嗦、挑剔,甚至因为一件小小的事都会盘问不休,实在令人厌烦。但每次和妈妈赌气过后,我看着她无奈的眼神,又觉得好内疚,好后悔。妈妈,我的天空、我的彩虹到哪里去了?是不是我长大了,你不再疼我了?我迷茫了,那一对相牵的手在记忆中逐渐淡去。
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东西,因为一点小事使我们在商店里争吵起来。走出商店时,我赌气地转过脸,心里闷闷的。忽然,妈妈抓住了我的手,我惊讶的回过头,原来是要过马路了,妈妈那种紧张的神情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霎时间,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些和妈妈牵手的日子里。我的心被震撼了,那一刻我仍然是一个小小的女孩,
在妈妈的掌心里走啊走,却怎么也走不出母爱的包围。妈妈,你永远是女儿头上的一片蓝天!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这个个世界发生了许多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妈妈对我那浓浓的爱。妈妈的手 牵着我一步步从童年走向少年,那路灯下长长的影子,也将伴我一生一世。
妈妈,我爱您!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7
去年,我家旁边搬来一户人家。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长得又漂又可爱,我们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又长又弯的睫毛,小巧的鼻子,灵敏的耳朵,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儿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儿,大家都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哟,长得可真漂亮呢!”倩倩听到这些话,总会谦虚地说:“谢谢爷爷奶奶!谢谢叔叔阿姨!”乐得脸上跟朵花儿似的。
倩倩有的时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乡读幼儿园,老师要求小朋友们都说普通话,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话跟我们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倩倩喝完后,用手拍拍肚子,学着我们壶天人用土话说:“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自己也乐呵呵地笑起来。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倩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十分有责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边,我看见她拿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她在干什么呢?我想弄个清楚。于是我躲到门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个洋娃娃。哦!原来她在当“小老师”呢!倩倩对洋娃娃说:“跟我读‘a’——”洋娃娃没出声,她又说了一遍,洋娃娃还是一样。倩倩有点生气了,严肃地对洋娃娃说:“你为什么不跟我读?你父母辛辛苦苦赚钱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怎么对得起他们?怎么报效祖国?”我愣了一下,这是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吗?我从门后站出来,对倩倩说:“你这个‘小老师’当得可真不错呀!”倩倩发现了我,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讨厌,偷听别人说话。”我说:“这是好事呀!你能说出这翻话,很不错啊!害什么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欢倩倩,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呢?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8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引子
一袭长发时而披在双肩,时而挽起,俊俏的脸略呈瓜子形,眉清目秀;眼睛黑茶色,螓首蛾眉,流露出一丝娇媚;她的脸,鼻,耳,口唇,前颈和手,则都如雕刻过的形体。交接的清晰,又那样柔和,任由光影来回欢快的游动。
她那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初次见她,那挥之不去的笑容,让我铭记于心。一个人的笑能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她的笑总是在不经意间,展露出一丝微笑,一笑倾城,迷倒万千。她的笑带给我温暖,犹如雨后的一抹晴天。好似拥有这笑容,方能战胜一切困难,冰释前嫌。
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英语刘老师。
我最喜欢她的英语课。看似枯燥的课堂上,她总能让我们找到兴趣。她带领我们“走进美国”,一览异国他乡的大好风光和民族风情;她才貌双全,冰雪聪明。学习新知时,我们时常疑惑,而她,会耐心细致的帮我们讲解;当我们听懂时,她嫣然一笑,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般美丽动人,但又不失俏皮可爱,总让我想到“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课下,我总想与她交流谈心。每次走过她的桌前,总能瞧见她认真工作和学习的样子,让我没有理由去打扰那份清净啊。我好想说她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她,像我最喜欢的文学家林徽因一般,拥有仙姿佚貌,也才华横溢。这样的人,让我喜欢。
她会给我们布置妙趣横生的作业。寒假里,她让我们学习两首英文歌,给英文影片配音。这个寒假,也只有她的作业最让我感兴趣。我精心完成了英语寒假作业,成为开学第一个在学校展示的同学。她激动的表扬了我,莞尔一笑。
真正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从见到刘老师的第一刻起,我就深深喜欢上了她。她似一树一树的花开,充满爱,充满温暖,充满希望。这样的人怎会不让我喜欢?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39
有这么一个人,他长得不帅,跑得挺快,以脸上满是痘痘吸引了他人的注意。虽然在学业上没什么建树,但他却在自己的“角落”里发光发亮,使得人人爱他。
都说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就会给你开一扇窗。老天虽然把他学业的门给堵了,但是给他开了一扇热心肠的窗……
那是在六年级的时候,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和其他几个人爱上了打乒乓球,却因为是初学者,天天被人虐得不成样子。他看见了我们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便来给我出头,当场把那些虐我们的人给虐了回去,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谢谢你啊,这么为我出头”,我十分感激。“没事,这种小事不足挂齿”,他咧嘴一笑,挥挥手,转身走了。
见识了他的实力,我就打心底佩服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运动这方面可真厉害!又转念一想,总不能让人家一直替我出头吧,还是让他教教我,也不用一直麻烦他。所以我便跑去找他,问:“你那么厉害,能教我打球吗?”“当然没问题,能者多劳嘛。”他拍拍胸脯,同意了我的“拜师”。
仅仅是这样一次小小的接触,我就觉得,这个人其实挺好的,虽然学习不好,但其他方面是那些成绩好的学生比不上的,我开始喜欢他了。
在后来的接触中,我又发现,以师父的身份来说,他的优点似乎还不止这样……
“你看,要这样子发球,明白?”他一边做着动作,一边为我解释。“好,我试试。”“哎呀,又失败了”我再次遇见了“成功的母亲”。
“没关系,只是一次小失误而已,你一定可以的!”他一次次地鼓励我……
“终于成功啦,谢谢你啦,师父!如果不是你鼓励我,恐怕我早就放弃了。”在经历了无数次失败后,我终于成功“出师”了,“我这个笨徒弟费了你很多心吧。”“没有没有,你出师了,就说明我的培训还是有效果的,我也很开心啊!”他又再次露出了那个笑容,一下子感动了我……
言出必行,这就是那个热心肠的他,这样子的他,又有谁不喜欢呢?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0
要问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哪个人,我会毫不犹豫回答,那当然就属诸葛亮了。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在卧龙岗时就自比管仲、乐毅。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181年出生在山东。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等等!
诸葛亮简直是神机妙算的鼻祖,赤壁之战中,周瑜为了为难他,三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了周瑜。而后两天没有动静,到了第三天,他率领着20条船去曹军营寨,曹操不知虚实,只能叫军士们放箭,箭全打在了船上,诸葛亮见差不多了,便叫船返航,并让军事们在船上大喊:谢曹丞相增箭。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诸葛亮算准了大雾,算准了曹操,轻而易举拿得十万支箭,真乃神人也!
诸葛亮幼时父母双亡,跟随叔父诸葛玄到荆州,诸葛玄死后他便在隆中隐居。后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诸葛亮尽心辅佐刘备,联合东吴孙权于赤壁之战大败曹军,形成三国鼎足之势。更是在建安十六年打败刘璋,夺取益州,继又打败曹将数名,夺取汉中后刘备登基称帝。国号为汉,史称蜀汉。诸葛亮被任命为丞相,总管兵权。刘备病死前跟诸葛亮说:如果你觉得我儿还行的话就尽力辅助他,如果不行你就自己称帝。诸葛亮感慨的说:我一定尽力辅助幼主刘禅。刘备死后,诸葛亮没有称帝,尽管后主无能。诸葛亮前后五次北伐,多因粮食不足而败退,为五次北伐诸葛亮发明了木流牛马,用这种东西运输粮食,木牛流马不用吃东西,也不用休息,运输起来很方便。诸葛亮有一次差一点就把魏国的兵马元帅司马懿给烧死了,可惜天降大雨,把火都给浇灭了,也许是天意吧!不然,三国的形势就彻底改变了。最后一次北伐,诸葛亮因劳累过度而长眠于五丈原,享年五十四岁。诸葛死后,蜀再无生机,北伐终未成功。
诸葛亮一生为国,含恨而终。后世便有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典范!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1
妈妈,这世上我最喜欢的人。
她是位语文老师,长得五官端正,戴着一副时尚的银框眼镜,小麦色的皮肤闪着健康的光泽。额前刘海轻拂,肩头长发轻盈,这一切都使她看起来还挺年轻的。无论何时,她浑身都散发着我最爱闻的香气息。 不过,她有时对我特别严厉。 学校因中考放假三天,安排我们在家复习功课。“过来背书!”妈妈板着面孔大声把我叫到身边。我把匆匆忙忙抓在手里的书呀、笔呀、读书卡什么的,轻轻往她桌上一放,就立即乖乖地背起课文:“从琴弦上流泻下来”“停,停,停!”我正背得挺得意的,被眉头紧皱的妈妈打断了话头,“这句话背得不对,‘出来’与‘下来’差远了。‘出来’是指由里到外,下来’是指自上而下。
琴声怎么会顺着琴弦自上而下地流泻”妈妈的分析让我哑口无言。虽然心里有点觉得不舒服,认为她小题大做,可我倒也不敢在背书的时候做那有口无心的“小和尚”了。于是,我打足精神,从头来过。 背完书,我又忙着作练习题。唉,忙啊! 我终于搁下笔,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还没来得及欢呼呢,忙着批改作文的妈妈马上转过身来,诧异地问我:“都做完啦?”“对!”我极其肯定地回答。妈妈稍微停顿了一下,笑着说:“那好,陪我到街上逛一圈。”我嘟着嘴,心里有点不高兴,因为本以为可以看看“闲书”、过过“书瘾”的。 妈妈一路都牵着我的手,与我相拥而行。一种熟悉的幸福感觉涌上我的心头。短短的街路,我走得特别安心。当我们俩一人一口咬着对方手里那甜蜜可口的冰激凌时,我就觉得自己像口中的冰激凌一样,已经在妈妈的爱意里彻底融化了。哪里是我陪妈妈逛街呀?是妈妈陪我在散心呢!
妈妈会因为我一个粗鲁的举动、一次计算的疏漏、一次小小的懒惰而狠狠数落我。但是我仍然深深地喜欢她,爱她——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懂得该怎样爱我。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2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的一本,也是我最常看的一本书。他的电视版我也看过,其中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
他是在一个叫傲来国的石缝里蹦出来的石猴,他个头小,身上全是毛,长着一个可以辨别是非的眼睛,我喜欢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内在美。
他勇敢无畏。当师傅被妖怪抓走时,他想尽办法把师傅救出来,《大战红孩儿》这一片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突出三昧真火,他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对手,又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这样的悟空我喜欢。
他忠心耿耿,西天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取经,在《三打白骨精》中,悟空去化斋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在花果山道遥自在的他回到花果山,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这样的悟空我更喜欢。
他神通广大,会72变。他的第一个师傅是菩提祖师,他在教悟空72变,悟空听的专心致志。一天悟空犯了错,祖师跳下高台,手持戒尺将悟空头上打了三下,然后倒背着手走入里面,随手将中门关了,悟空第二天三更时在中门前跪着祖师,祖师看到问为何这么早来到这儿,他说:“你昨天打我三下把中门关了,说明你让我明天三更在中门门口等着教我绝术?”祖师看他这么聪明又好学,就教了他72变,这样聪明的悟空我更喜欢。
我喜欢悟空的勇敢无畏,喜欢他的忠心耿耿,喜欢他的神通广大,他的火眼金睛让我明辨是非,他的勇敢无畏让我不再胆小,是我的偶像,我最喜欢的人物。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3
踏进小学校园大门已有五年了,在这五年来,我学到很多的知识,认识了很多老师和同学;我也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内向小孩,变成一个全面发展的自信小学生了。我心中十分感谢学校、班级、老师对我的帮助、关爱。而此刻,我最感谢也最喜欢的人则是我们班的班主任——覃老师。
五年了,很多事也许已经被人遗忘,但在我们班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我的脑海都像一部摄影机,“咔嚓咔嚓”地把那一幕幕精彩的画面记录了下来,至今还令我历历在目……
初次见到覃老师是我与父母来金五小报名注册的时候,她梳着齐眉刘海,扎着马尾辫,微笑地与前来报名的小朋友交谈着。当轮到我时,我紧张得躲到妈妈身后,妈妈强拉着我出来与覃老师问好。我极不情愿地从妈妈的身后探出小脑袋来怯生生地跟覃老师问了个好。而那时我看到覃老师对我笑了,那笑容好似融化冰封的一缕暖阳,灿烂明媚,包含着关心关爱……
之后的学习如同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我透不过气,覃老师发现了,专门在下课时间辅导我的学习。那段时间里,我记着覃老师说的一字一句,努力学习着……现在,想起覃老师对我说过的鼓励话语,就像一阵阵清澈的溪水,温柔地流过我的心田。
还有一次上课时,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肚子如刀绞般剧痛,大滴大滴的汗珠从脸颊滑过,我硬忍着撕心裂肺的痛,祈求着痛苦快些散去。当覃老师经过我身边,那双洞察人心的眼睛带着担忧、关怀地问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之后,覃老师马上背着我到校医室,并通知我的父母过来接我回家休息。这个过程中,我看到覃老师眼里深深的关切……
老师,多么伟大的人啊!而覃老师,是我人生中第一位恩师,她像蜡烛,燃烧自己,点亮他人;她像园丁,整日辛勤地培育着如花朵一样的我们……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那一位整日为我们付出关爱的覃老师。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4
你们猜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当然是爸爸妈妈啦。如果只能写一个,真是个困难的选择。如果写爸爸,妈妈就会不开心。但是如果写妈妈,爸爸就不给我买玩具!哎!为了玩具,嘻嘻,今天就写我帅气的爸爸吧!妈妈不要伤心哟!
爸爸中等身高,略微发福(就是有点胖胖的,但我喜欢,嘿嘿),他长着一张圆脸,眼睛特别明亮,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笑起来脸上有个深深的大酒窝。嘿!其实爸爸还是比较帅气的嘛!他平时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和深蓝色的裤子,看起来特别精神。
虽然爸爸已经三十四岁了,但有时还像孩子一样。就像我经常说的,爸爸是个“贪吃鬼”。有一天夜里,我已经睡熟了,爸爸把我一个月的零食偷偷拿走吃掉了。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时才发现零食没了,我气呼呼地大声喊道:“是谁偷了我的零食!”妈妈起床问道:“怎么了!这么大声,世界要毁灭了吗?”这时,爸爸也被我吵醒了,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却故意非常配合地喊道:“啊!世界要毁灭了!我还没有领到这月工资呢!”我瞟了爸爸一眼,发现他的嘴边还有我的零食的残渣呢。我气不打一处来,对他说道:“爸爸,你竟然偷吃我的零食!”爸爸不好意思地回答道:“等会领你去超市加倍赔偿好吧。”我满意地点点头:“我要三倍!发财啦,嘿嘿!”妈妈这时突然说道:“你们俩呀!大的没大样,小的没小样的,不许再吃零食了,罚你爸爸洗一个月的碗吧!”
爸爸还特别的糊涂。那天我想去万达广场,爸爸就带我去了。可是刚走到半路,爸爸突然想起他的手机忘在家里了,我俩连忙赶回家去取。可是取回了手机,糊涂的爸爸又把钱包忘在了家里。由于时间已经晚了,我们最终还是没有去成。我又急又气,遇上这么糊涂的一个爸爸,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
嘿嘿!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有时贪吃和糊涂,但我还是爱他。不管给我什么,我也不会换爸爸。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5
我的爸爸黑黑的、高高的、壮壮的,身材很魁梧。你们只要一见到我,就知道我爸长啥样,因为我和我爸太像了,我爸单位的叔叔阿姨都这么讲。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大扫除,我发现桌子上有一堆红本子,于是我就问:“这些红本子都是干什么的呀?”妈妈说:“这些都是你爸的荣誉证书。”我很好奇,数了数总共17本呢!我就打开看了看:有“双文明先进个人”“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勇挑重担”奖等等。我心想:哇塞!平时爸爸有时凶巴巴的,此时觉得爸爸真了不起,在我心中是那么的高大。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拿好多好多的奖状!”妈妈笑着鼓励我说:“只要你现在努力学习,好好做人,将来长大了,就一定能拿奖,努力超过你爸得的奖。”
虽然我与爸爸在户外运动的次数不多,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爸爸妈妈带我去西郊水库滑冰。那是我第一次滑冰。爸爸帮我穿上冰刀鞋,把我送到滑冰点,然后对我说:“你先在冰上试走一下,等会儿爸爸过来找你。”我先试了一下,结果还没走一步就摔了个嘴啃雪。我又练了很长时间,终于可以连续走几步了。我想挑战一下自己,围着滑冰点绕一圈,结果一圈下来我摔的鼻青脸肿,走着哭着自言自语地说:“可恶的滑冰,我以后再也不想学了。”这时爸爸向我迎面走来,把我扶着,擦着我的眼泪对我说:“儿子,别哭了,站起来,别放弃,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我听了这番话,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地和爸爸走了过去。这时爸爸又对我说:“看,爸爸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烤肠子。”吃完烤肠后,我和爸爸继续练,最终在每一天的坚持下,我终于学会了滑冰。
与爸爸待在一起,我感到有很强的安全感。虽然他平时对我有点严肃,但他和妈妈一样爱我,我爱我的爸爸妈妈。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6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题记
那天,我怯怯地,将握在手里很久,甚至有点发湿的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果然,在晚三即将到来时,门外传来一句:“五班的历史课代表,去范老师办公室,两个都去!”
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教室门,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从教室到办公室的那一段路似乎很长,很长…
范老师的桌上,放着一个笔记本,一个茶杯,简洁而又美观。而在办公室的正中央,是我下午向他递的辞职信。“胡镤尹”“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当我不敢面对眼前这个曾经对我鼓励和关怀的历史老师时,他却先发话了。“这是怎么了?不想为同学服务了吗?拿回去!”他递给我的是那封信。
他看着我,皱了皱眉,露出很严肃的神情。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的内心,好像,是高兴的。“以后不许犯这样的毛病。好好干!听到了没有?这次作业发的很齐,比以前好多了。”我看着手里那封信,不禁脸红了。
在信里,我说:“当课代表的这段时间里,犯了很多错,我认为自己该停下来反思一下了。”也许,范老师不知道,每次上历史课,同学们都很高兴,这似乎是最受欢迎的一门学科,不是因为书本里的内容吸引我们,而是,而是因为那位一直在默默付出的范老师。
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好多有意思的典故。还时常模仿书中主人公的模样,跟我们开很多有意思的玩笑,讲课时会套用现代化网络语言,常常引得我们哈哈大笑。他最让人喜欢的,是那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不,“北方民族大交融”这种枯燥乏味的章节讲的动人心弦。像一位有文化的“老先生”。我们最喜欢的男老师是——范老师,没有之一。
在紧张的学习生涯里,历史课——范老师,已经走向了"精神支柱"的高标。
那个人,让我喜欢。
喜欢的人作文600字 篇47
我的妈妈最爱打扮自己了,常常买新衣服,化妆品也是多得不能再多了。妈妈对穿着十分讲究:出去玩的时候,穿一身休闲装,背一个双肩包,蹬一双运动鞋,再配上一条五彩斑斓的丝巾;去运动的时候呢,一件小背心,一条七分短裤,扎两条小辫子,全身上下散发着活力;出去逛街的时候,干脆披一条橘色披肩,着一双橙色皮鞋,把妈妈的气质表现得淋漓尽致。难怪老姐常打趣道:“阿姨远看就二十,近看十七八都嫌老了。”
妈妈不仅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在家也是个时尚的家庭主妇,真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比如妈妈买来一个水族箱,买了许多条五彩缤纷的热带鱼,天天像伺候王子公主一样照顾这些宝贝鱼们,看得我都要吃醋了;在我们家随处可见的还有各种花草,从秀丽娴静的文竹到纯洁美丽的百合、从艳丽无比的玫瑰到高贵典雅的兰花,不能说“无奇不有”,也能说是“琳琅满目”了;妈妈还时常做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给我们饱饱口福。
妈妈爱美的表现还真是多!妈妈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有一年,妈妈去斯宅支教,她发现那里的人都十分贫穷,便回来和我们商量想帮助他们。我不屑一顾地说:“干什么呀,非亲非故的!”妈妈却教育我说:“做人不能这样,应该要有爱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况且,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嘛!”妈妈说到做到,果真资助那户人家每年上千元,还赠送他们衣物、学习用品、书籍。妈妈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我,而“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也在这时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她最爱看又长又臭的言情肥皂剧。什么《情深深,雨蒙蒙》》《新白娘子传奇》《还珠格格》等等,从头看到尾,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哭得像个泪人,简直像一个疯子,看了一遍又遍,她带着我看《新白娘子传奇》看了不少于20回,刚才她命令我在这里写作业,自己又跑下去看《新白娘子传奇》了。
看吧!我的妈妈就是这样!很臭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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