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作文600字(精选22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梗概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梗概作文600字 篇1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有趣,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终于把怪物给甩了,但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后来,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终于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起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后来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可以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后来,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而且也只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后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幸福的。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幸福。我们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
梗概作文600字 篇2
1866年,世界上发生了一件非常怪异的大事: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常常看见一个庞然大物在水中出现。这搞得欧洲和美洲的人们心神不宁,大家对它充满了猜疑:有人说这是一种水怪,也有人说这是一种神鱼。
为了人类的安全,海军部部长邀请自然史博物馆教授阿罗纳克斯先生与他们一同前去探寻这个秘密。在海军的舰船——林肯号上,他们还认识了加拿大捕鲸手——内德·兰德。
终于有一天,他们找到了那个庞然大物,而且它还袭击了他们。阿罗纳克斯教授,孔塞伊——教授衷心的仆人,内德·兰德等人被海浪掀翻,掉进了海里,林肯号也疾驰而去。他们这才发现:这个庞然大物有着结实的铁皮,根本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潜水艇。
掉进海里的他们被潜水艇的人带到了这艘鹦鹉螺号上。他们慢慢了解到:艇上的一切都靠电,因为船长尼摩憎恨陆地上的一切,所以造出了潜水艇开始复仇。艇里的布置十分优雅,船长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森林散步。教授本来认为这个船长一定是疯了,却没想到船上有特制的枪与潜水服,完全具备这样的能力。
他们在船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惊叹不已。他们看到了珊瑚王国,那里是尼摩船长安葬同伴的地方;还去到了印度洋,看到了许多鹦鹉螺;接着,尼摩船长带着教授参观了他培养的一颗价值上万的珍珠……在南极时,他们被困在大冰盖下,经受了缺氧的危险,最终死里逃生;不久,他们碰到了大章鱼,并与大章鱼展开了肉搏,虽然胜利了,但是尼摩船长却又损失了一名伙伴;后来,他们亲眼见证了尼摩船长击毁了一艘军舰,明白了尼摩船长对陆地、对战争的憎恨……
在英吉利海峡停靠时,他们不想再做船长的俘虏,于是想办法逃出去了,不想竟遇到了迈尔大旋流,教授被撞晕,还好后来被一位渔民救起,这才结束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梗概作文600字 篇3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现在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可以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可以得到富豪为他提供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接受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而且根本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接受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梗概作文600字 篇4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但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量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终于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后,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靠自己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
梗概作文600字 篇5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终于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知道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么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后来,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起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己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后来,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起生活在自己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梗概作文600字 篇6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梗概作文600字 篇7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己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后来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路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助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梗概作文600字 篇8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努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接受了许多挑战,坚持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么坚持,面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梗概作文600字 篇9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 。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 。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因此成了众猴之王 ,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后来,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通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己的名字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
它认为自己非常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路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起西天取经 。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但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后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
梗概作文600字 篇10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起,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非常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可以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后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后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梗概作文600字 篇11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己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后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梗概作文600字 篇12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非常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知道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后,终于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后,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但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曾经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可以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一定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梗概作文600字 篇13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梗概作文600字 篇14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孩子,他十分顽皮,又不爱学习,他经常去捉弄家里养的动物,所以所有的动物都非常讨厌他,见到他,就全部都躲了起来,尼尔斯根本不会去管这些。
有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外出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里写作业,可他在家里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尼尔斯玩累了,就坐在椅子上面睡着了,这时,从箱子里爬出来了一个小狐仙,把尼尔斯吵醒了,尼尔斯也看见了,小红心就很开心,他拿起鱼网,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一把抓住了小狐仙,小狐仙说:“你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金币。”小狐仙给了他一枚金币。但是,尼尔斯没有放开他,当要到第三枚时,他还是没有放了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原来,小狐仙是一个魔法师,和他一起变小的还有他的宠物。
变相来的尼尔斯从门缝里走了出去,去牛棚里找小狐仙,让小狐仙去把自己变回来,他刚走出门那几只,被他欺负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又叫家里的动物也过来看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想离开那里,去找小狐仙,可是他们追赶着尼尔斯,让他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有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叫地上的大鹅也飞上天去,有一只大雄鹅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尼尔斯来到房顶上,见大雄鹅要飞走了,心想家里一定会有很大的损失,尼尔斯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叫他不要飞走,大雄鹅不理会尼尔斯,飞上了蓝天。
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雄鹅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了,经过这一次旅行,尼尔斯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狠的敌人,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
梗概作文600字 篇15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所著,讲的是三国之间争霸的故事。故事十分精彩,是“四大名著”之一。
事情发生在东汉末年,那时候朝廷昏庸,搞得民间民事纷争。这时,一个名为张角的男人站了出来,他发动了农民起义,开始反朝廷。朝廷这边也开始发兵反击,但是张角这边兵力匮乏,很快败下阵来。这一战损失了朝廷大半兵力。
此后,朝廷间出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官人——董卓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搞得民不聊生。其手下有一名大将,该人虎体狼腰、武艺高强,那就是华雄。华雄当时称霸一方,没有人能打过他。因此,曹操和袁绍都拿他没办法。这时,关羽走了出来,在一杯酒尚未冷却之前,取了华雄的项上人头,这就是“温酒斩华雄”。这边,王允巧施连环记,利用貂蝉诱惑吕布和董卓,借吕布之手杀了董卓。从此,天下太平。
董卓死后,群雄逐鹿。曹操和袁绍、袁术占了天下,称霸一方。后来发生兵变,曹操又与袁绍闹了起来,袁绍起兵讨伐曹操,从此爆发了“官渡之战”:袁绍的军师许攸投奔曹操,与曹操烧了乌东——袁绍的粮仓,袁绍兵败,曹操成功占领兖州。孙策这边成功平复江东,刘备也占据四川一带。三足鼎立。
从此,天下分为三国——魏、蜀、吴。三国之间战乱不断,发生了许多战争。到了后期,各个国的开国皇帝已死,吴国人才已没,只有孙皓每天在朝廷花天酒地,不务正业,魏国的司马家族获得了王位。蜀国的诸葛亮逝世,只有刘禅在位,其部下姜维在不断讨伐魏国,可昏君刘禅乐不思蜀,蜀国灭亡。吴国孙皓投降,吴国灭亡。
从此,天下归晋,战乱平息,天下太平。
梗概作文600字 篇16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梗概作文600字 篇17
一年夏天,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站在树桩上享受着盛夏,因为闻到了腊肠的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盒中,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男孩玛利欧捡到带回了报亭。在报亭里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不久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星期天上午,玛利欧带着柴斯特去唐人街买蟋蟀笼子,他以十五美分的价格从冯赛手中买到了笼子、铃铛和一块幸运饼干。玛利欧十分高兴。晚上柴斯特梦见了自己吃着好吃的嫩树叶,清醒后才发现自己吃掉了本就收入不多的玛利欧家的两块钱。玛利欧妈妈发现后立马表示要把柴斯特关起来,关到玛利欧替柴斯特还清钱为止。
塔克为了救出柴斯特,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释放出了柴斯特。玛利欧认为柴斯特吃钱是因为自己喂得不好,于是去请教冯赛。冯赛请玛利欧和柴斯特吃了中国的饭菜,然后翻了书,告诉玛利欧蟋蟀吃桑叶,而自己家正好有,他就摘了一些喂给了柴斯特。
回到塔克的家,他们跟着捡来的旧收音机唱着歌。这时,火柴摩擦产生的火星点燃了报纸,报亭里发生了火灾。他们灭火无效后,仓皇逃走,得以保命。大火烧光了报亭,玛利欧妈妈认为柴斯特是纵火犯、不祥之物,要把柴斯特扔掉。此时柴斯特唱出了在收音机里听过的歌曲,这让玛利欧妈妈很开心,她决定留下柴斯特。
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听到柴斯特的歌声后,十分震惊,就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报社。不久报刊上登出这件奇事,柴斯特一下名声大振。
但在光辉时刻,柴斯特却想回家了,亨利为了帮助他,钻了许多下水道,找到了他回家的列车。柴斯特就这样离开了纽约。
梗概作文600字 篇18
从地狱出逃来到人世间的熄,在巫师的拥戴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王国。为了强化对人间的统治,魔王熄运用魔法将天下百姓分别变成了四种人:先去光明的人、失去听力的人、失去语言的人、失去灵魂的人。他把这些各自聚集,分别装进四只魔袋。再将四只魔袋,放置在位于王国边缘东南西北方向的金、银、铜、铁四座大山的顶峰,每一座山都有一只狗把守。
为了防止天下人让他的王冠落地,他发动了一场焚书运动。从全国运来的书,堆成了一座座的书山,一天烧一座。八月十五,人类的最后一座书山被点燃。突然一本大书从书山顶端飞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后像个流星滑向了西北方向。
那本从大火中飞出来的书,落在了一个牧羊少年的身边,他叫茫。当茫打开这本书时,看到了一幅手牵灰色猎犬的人像,更令他惊讶的是黄昏时分,书中的人像竟然出现在他面前。他叫柯,是一名智慧超群的先知,他一眼看出茫正是他寻觅已久的人物。正是柯在多方奔走游说之下,懵懂的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戴为王。
茫军在秋季对熄的军队展开进攻,一口气打下了几座小城。熄军毕竟是强大的,茫军抵抗了一个多月,最终败下阵来。在撤退的过程中,茫从一片沼泽泽救出了一个叫瑶的小女孩。她成了他的小妹妹。后来柯为了她的安全,把瑶和茫的羊群送到了后方。
茫军攻克了几座城池后,遭到熄军的凶猛反扑,逃进大山后,己损失大半,金库已经彻底掏空了。饥饿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了茫的羊群,他们手里拿着大刀、匕首、木棒和绳索,羊群已经退到了悬崖边。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出现的瑶挥动手中的灵鞭,阻止了疯狂的人群。柯率领大队人马也出现了。
梗概作文600字 篇19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非常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直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情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知道后非常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现在鬼屋里,两个孩子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直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孩子们参加了贝琪妈妈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己在山洞里探险,蜡烛马上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不过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后汤姆以他的智慧,终于走出了山洞。
最后,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梗概作文600字 篇20
东汉末年,朝廷腐败,皇帝昏庸无能,百姓苦不堪言,就导致了农民发起的起义,名曰"黄巾兵起义"乱世之中,一代英雄人物就此竞相涌现。
之后,袁绍与曹操领众以平"十常侍之乱"冲入皇宫,汉少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慌乱而逃,途中,西凉刺史董卓因救驾有功,竟掌握了朝中大权,废汉少帝,立陈留王刘协为汉献帝,残暴的董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王允与曹操利用连环计,将董卓被其义子吕布所斩。
董卓死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用计谋相继除去了吕布,袁术,定都许都,其后官渡之战曹操以小胜多,将袁绍灭掉,继而平定了北方。
刘备桃园结义后,与曹操作斗争,在汝南遭刘璋战败,后投奔荆州刘表,后三顾茅庐,请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作为辅助。
诸葛亮凭借他的机智,在江东舌战群儒促进孙刘联合在赤壁之战时,利用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更是出现了草船借箭的故事战胜了曹操。这一战是中国历史非常辉煌的一页。
战后,孙刘转而互争荆州,周瑜派鲁肃讨要荆州,一次次被诸葛亮说回,心胸狭窄的周瑜终于在诸葛亮的讥讽中呕血而亡,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
刘备夺得西川,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不料吴国大将吕蒙,以白衣渡江之计夺取荆州,忠义之将关羽宁死不屈被孙权斩首,之后,刘备又被新任督都陆逊战败,病倒在白帝城。
诸葛亮派大兵将南蛮孟获七擒七纵平定了南方之乱,他因要完成刘备的嘱托,六出祁山,最后应过度劳累军事死于五丈原。这时曹操之子曹丕早已改国号为魏,后来陆续平定了蜀中与东吴,又改号为"晋",总算平定了全国。
真乃"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矣!
梗概作文600字 篇21
主人公保罗·科恰金出生在一个工薪家庭。因为补考把烟灰撒在他讨厌的教父为复活节准备的面团上,被教父发现了,他退学了,被迫出去打工。保罗跟着他妈妈去车站食堂工作。在这里,他被老板送到了洗涤车间,负责烧茶炉,清理刀叉,倒脏水等等。
他在食堂工作的时候,饱受白眼,感受到下层阶级的艰辛和苦难。后来他刚找到一家电厂,保罗离开了他工作的地方。“十月革命”爆发后,保罗的家乡也经历了多年的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他坚持学习,喜欢看各种书,在敌人面前无所畏惧。认识朱之后,保罗还学习了拳击,克服了他的无政府主义。保罗被关进监狱是因为何柱来了,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后来遇到了Tonya,觉得眼前的女孩是我最喜欢的人。
后来保罗从军,由侦察兵升级为骑兵。在部队期间,他特别爱读书,向同志们宣传他的团和革命家的工作,致力于艰苦的体力劳动。尤其是铁路建设尤为困难。后来他又遇到了Tonya,但是沟通之后,保罗发现他不再喜欢她了,他和Tonya的精神距离越来越远。之后认识了丽达,发展了感情,但是因为各种误会没有在一起。
保罗因为伤寒恶化被迫休养,最后完全瘫痪,然后失明。肆虐的疾病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了自己的床上。保罗想过自杀,但最终想通了,开始写作。保罗忍受着巨大的身心痛苦,终于完成了他的作品并出版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优秀的人,敢于反抗阶级,不断挑战自己。只有能忍受身心痛苦的人,最后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我们都应该像保罗一样成为优秀的战士。
梗概作文600字 篇22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也是他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自身的童年遭遇。
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病死了,年幼的他只好和母亲投弃住在尼日尼的外祖父家,在此期间他经历了许多事:贪婪的舅舅们为了财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被烧红的顶针烫伤手指,原来是自己的儿子所害;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染坏桌布,被外祖父一顿暴打……不管是自己经历的还是别人身上屈辱和困苦,都让阿廖沙隐隐不安。但就在前来探望他的外祖父讲起自己的故事时,他意外发现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
生活中也不止这些。阿廖沙结识了茨冈尼克,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能手;还有“好事情”,他见识远大,是阿廖沙的挚友,他教了阿廖沙许多东西。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外祖母无疑是阿廖沙黑暗童年中的一缕阳光,外祖母呵护着阿廖沙,让他茁壮成长,是他的朋友,成了他最贴心的人。
就在这时,消失很久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她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两个自私的舅舅,茨冈尼克惨死;母亲再婚,继父叶夫根尼·马克西莫夫好赌成性,自私虚伪,脾气暴躁,让母亲陷入一片黑暗;一起共同劳动生活了五十年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竟然分家了!外祖父成了守财奴,阿廖沙开始赚钱……而不幸总是不期而至,贫病交加的母亲死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从此孤独地走向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与阿廖沙的生活相比,一个是在天堂,一个是在地狱,在那种环境下阿廖沙还能坚强地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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