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文400字(精选3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作文4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作文 篇1
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小说作文 篇2
毛老师是谁呀?她是我们作文班的辅导老师,毛老师个子挺高,有一米六五吧,一头微黄的卷发,20多岁。
毛老师是个“大顽童”,常常带我们这群“小顽童”去玩。春天,她带我们去看嫩芽;夏天,她带我们去看千姿百态的荷花;秋天,她和我们去欣赏硕果累累的果树;冬天她和我们一起堆一个个大大的雪人。但每次带我们出去回来后,老师便会让我们想想,玩了哪个东西,那就是我们的作文题,每一次,我上她的作文课,我都觉得笔下的字一个个往涌。
毛老师不仅很会玩,还很风趣。
有一次,我们正在上课,叶船却在开小差,老师向他丢了一个粉毛头,结果没砸中,又丢了一个,这次砸中了。叶船看了看老师,此时老师正在对一个地方大讲特讲。叶船又把头低下去。老师这时说:“有人死了两次了,还不知道,真是死不瞑目啊!”老师这么一说,把我们全班都逗笑了,只有叶船还在云里雾里,不知我们笑什么。
毛老师很幽默吧,其实她也很关心同学的。
有一次,我肚子突然痛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可能表现的也很痛苦吧,老师发现了我的情况,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很痛,我说是,她立即安排好同学们先写作业,然后带我去了医院,路上又帮我打了电话通知我爸爸。
怎么样,我们的毛老师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老师?
小说作文 篇3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这就是我眼中的动物小说。
小说作文 篇4
每当妈妈强迫我写日记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的小说。虽然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件事。
就在那年的上学期间,不知是由于看了报纸上的事情,还是由于我的突发奇想,我突然对爸爸妈妈说:我要写小说”!爸爸妈妈诧异地看着我坚毅的眼神,却没有反对,我看见妈妈一边忙着家务一边笑着看着我,好像在打击我似的。这时爸爸却说:“你写吧,我们支持你”。我听了爸爸的话,鼓起了勇气。上学回来以后,我一直没有出去玩,在家里又是想题目,又是写草稿,又是绞尽脑汁地编故事。我当时想:等我小说写好发出去的时候,我就出名了,到那时我就……
于是我好多天晚上都沉迷在幻想之中,想象着自己以后的打算,想象着我的小说,甚至想着以后怎样花钱。于是我就努力地写,努力地想,努力地编造着动人的故事。
由于临近期末考试了,我又不得不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学习上,却已经把这件事给忘了。后来爸爸故意问我:“你的小说写好了吗?”害得我面红耳赤地躲避他的“疑问”。
从此以后,每当看见我那只写了一点点的小说和写好了的草稿,我就有一种愧疚感,于是我发誓:无论做任何事情,一定不能半途而废!
小说作文 篇5
怡儿,你还好吗?我好想你!
对不起,怡儿!我没有去香港看你,没有见你最后一面。我真的该死。真的恨透自己了!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打扮成酷酷的帅男孩回家。你看见了我,我故意把帽子压得低低的,你叫住了我:“你好,可以交个朋友吗?”我冷冷地说:“为什么?”你害羞地说:“我……,只想交一个朋友而已。”我还是冷到极点的说:“有必要吗?”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发觉自己好像是冷血动物。不,确切地说,本来就是。“额——,好吧。我叫李熙玄。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伸出手。她慢慢地伸来,我突然觉得做错了。(因为我是女孩子,她应该感觉得出来。)我跟她握手之后。就回家了。后来,你向我说了一句话。(你们懂得。)我向你解释,自己是女孩。你并没有伤心,反而很开心似的。我好可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男孩子。
你走了,永远的走了。你自己去天国了,留下我,在这里。我哭了,好累啊!为什么你会得那种病,为什么你的亲生爸爸妈妈不带你去医院找骨髓,动手术。我狠他们,想让他们对你道歉。他们一点都不好,很可恨。
怡儿,答应我,好吗?来世,你要先遇到我。我下辈子一定会是男孩子,那样保护你,一直,一直……
小说作文 篇6
现在人看小说,无非用来消磨时光,在时光被学习,工作之后,剩下来的一部分纯真,大多数人用在了小说上。
小说可以理解为小人物看的书,这样的人小说就真的是小说。还有一部分人看文学著作,这当然就不是小市民的首选,这样的小说就不是小说了,因为人给了它一个层次上的定义。
所以,因为想要刻意提高自身地位的缘故,或者说是在装作高深莫测。于是,人们给小说下了个定义,叫做快餐文学,甚至是垃圾文学,这样的人真的高深,因为他们深陷入高深的境界,自以为是的爬不出来了。
小说是具有时光性质的,它不一定好,但一定不是坏的。
小说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生活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成功,于是把关于梦想的一切加到小说上,在这个幻想世界.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安慰。
比如我偶然看到的一部小说《火映长空》,虽然还刚刚起步,可是这种特征已经开始展现了。
《火映长空》的文学性估计只是九条牛上的一根毛,甚至算不上文学,但就是这样,他才有了时光性质。和所有人内心的写照一样,作者在建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给予少数人安慰。
小说作文 篇7
美国近代著名科幻小说家弗里蒂克·布朗曾写过一篇就目前来说堪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幻小说。把它译成现代汉语恰好是25个字仅仅只有一句话: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尽管只有一句话,但它同样具备了小说的特点。就小说的三要素而言,有人物(一个人)、有情节(一个人独坐,听到敲门声)、有环境(仅有一人的地球上的某房间里)。科幻,重在科学幻想,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擅长夸张、制造悬念,给读者设置自由而广阔的联想、想象等思维空间。这25个字促使读者追究、探求的问题太多了——
地球上怎么会只剩下一个人?其他人都到哪里去了?是去往别的星球还是都死了?如果死了是因为什么而死的?既然地球上仅剩一个人,那么敲门的又是谁呢?是人类,是外星人,还是其它高智能的动物?这最后一个人是否去开门?开门后将看到什么?如果是外星人,他们能够通过语言来沟通彼此的情感吗?……最后故事又将会怎样发展?……总之,将会使每个读者都产生多维而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有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关于“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的故事。
小说作文 篇8
老校舍,没有了孩子,没有了欢笑,没有了一切,只有无尽的孤单,从早到晚,从春风料峭到秋雨潇潇,从岁月的指间到时光的尽头。
黑板是干净的,往日里调皮孩子的胡乱涂鸦早已在时光中消失殆尽,大风从缺角的玻璃门宿中钻进去,劣质粉笔的踪迹再也无处可觅;课桌摆得整整齐齐,
曾经的三八线永远地留在了上面。铭记是一场奢望,看似触手可及却无处寻觅;回忆里的空白像极了哀婉的悼歌,唱出曾经点滴往事,但歌声始终渺远,是遥不可及,是撩过手尖的一缕烟,一抹影子。
有鸟雀已在廊檐下筑了巢,或成家,或生子。携儿带女地在此地过快乐的日子,这寂寞的,无人问津的地方,于他们而言,是整个世界。
在这寂寥的院整里,唯一作声的便是旗杆了,与风作伴,看花开花落,体四季轮回。光秃的躯干,粗糙的触感,被岁月的泪水洗得发白的外衣,还有已经趋干的苍老容颜,昭示着昨日种种,和今朝的无言。
孤单的院落,孤独的校舍,孤冷的旗杆和孤寂的我,做了这天地间的孤儿。
小说作文 篇9
大业出事前是公司 的业务经理,每天开着东奔西跑,虽然辛苦,但日子过得也算富裕,最主要得到是他和蔼可亲,对领导敬重,对下属关怀,因为他的名字叫:“李大业”,同事们都戏称他“你大爷”,可是他一点不生气,莫名奇妙成了好多同事和朋友的“大爷”。
可是如今,他下半身已经彻底的不能动,躺在床上如“半死人”一般,哀莫大于心死,对人生,对以后,他已经没有丝毫的留恋,心里为一的牵挂就是 年老的父母和未婚妻蝶儿。
大业是聪明人,自己已经醒了这么多天,丝毫没有见过蝶儿的影子,他心里也大概明白了,其实即使是蝶儿现在对他不离不弃,他也会赶蝶儿走,可是他心里仍有那么一丝丝希望,希望蝶儿是真的忙,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这么多年的 感情,真的就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吗?
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花前月下,难道就这样不堪一击,他眼前一次次浮现他们在一起是恩爱的情景,山山水水间,曾经留下了他们拥抱的身影、火热的吻、浪漫的足迹以及点点如梦的回忆……
小说作文 篇10
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作为人类的日常用品和工具之一。电脑也要大有不同啦!瞧!从时光机中穿回一个未来的电脑。
刚看到它的外貌,你也许会说:“咦,这不是跟现在的笔记本电脑一样吗?”那你就错了!瞧瞧,这说明书上说出的功能,比现在的电脑先进几十倍呢!它有一个类似于耳机的东西连接电脑,但其实他并不是耳机,而是电脑接受你脑电波的专用仪器。当你带上它,你心中所想的让电脑做些什么,它就全知道了,用不找你再去手动操纵。这样既省时,又省力。比如家里的地没扫,你有没时间打扫卫生,你只要向电脑传送指示,它便会智能操作扫把、拖把……让它们自行打扫。哦?什么?你担心电脑太大,不便携带?这你就不用担心了。那时的电脑可以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变大变小随你控制。最小可以缩成一块5号电池那么小呢!不过未来的电脑简直是万能,厂家担心,要是这样下去,人类会变得越来越懒,导致四肢退化,所以,如果五天电脑都没有接收到你正在运动的信息,它便会罢工两天呢!
怎样,这未来的电脑你还满意吗?
小说作文 篇11
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借给我一本科幻小说,我看了之后,求知欲越来越强烈了,从此我迷上了科幻小说,而且如醉如痴、废寝忘食。
每天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作业,然后一头钻进科幻小说那神奇的世界。在学校的时候,我会利用课余时间来看书,而且争分夺秒,不放过一点时间。为了能读更多的书,我经常一边看书,一边练习我看书的速度。而且一看,看到晚上八九点钟,有时会忘记吃饭,有时会忘记睡觉,如醉如痴。你不信我对书有这样痴迷?那我就向你说说看书的事吧!
在去年寒假的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科幻小说。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中午该吃饭了,我的肚子已经在叫了,我却一点儿也没察觉,仍然陶醉在科幻小说的奇妙世界里,享受着书中无穷的乐趣。直到爸爸上楼在我耳朵旁连叫几声我才缓过神来,下楼吃饭。吃完饭又投入了书中享受书中的乐趣。到了晚上九点钟,我还在看书,一点睡意也没有,而且一点也不知道该睡了。我还在书中尽情地享受,不知不觉已经十二点了。
这就是我对科幻小说如醉如痴的热情和对知识的求知欲。
小说作文 篇12
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情景总是映入我们眼帘,但母亲用慈爱,用生命来呵护我们的场景也天天都在上映,黑天鹅也不例外,下面这刚故事就是令我最感动的。
黑天鹅正在孵化它已快出生的小天鹅,就在这时候,一只针鼹渐渐向黑天鹅那几枚小天鹅逼近,针鼹企图能偷走那几枚天鹅蛋!针鼹缓慢而坚决地爬向那几枚天鹅蛋,针鼹一步歩逼近了。黑天鹅不顾一切地向针鼹啄咬,针鼹身上有几根锐刺折断了,针鼹身上的尖刺像钉子一样钉在黑天鹅的红色嘴壳上。黑天鹅不顾疼痛,依然保护着它身后的宝贝,不让针鼹有缝细可钻。黑天鹅继续攻击着针鼹,这是为了它身后的几枚小生命。但黑天鹅的攻击对针鼹根本造不成威胁,针鼹仍闷着脑袋一步步靠近。而黑天鹅怒视着它那紫水晶一般的眼睛,等待着针鼹的来攻!黑天鹅已经不顾一切了,只见它张开双翅,用自己的胸脯来抵挡针鼹的攻击。它胸脯上扎满了尖锐而乌黑的锐刺!
这就是动物界一位伟大的母亲!黑天鹅最终救下了它的小宝贝,你看,这就是拥有雌性的一位伟大的母亲,不管它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最伟大的!
小说作文 篇13
传说前往东边的预言之子,已经从这个永无宁日的世界觉醒。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侵犯世界的混世魔王,企图征服世界,可那时在密封的圣国的圣天使路西法,用尽了所有的力量,强行将它封印在自己身上,也有被混世魔王控制的机会。路西法倒了下去,在他临死前,他告知人们:虽然不知道,魔王,会什么时候复活,但我的转世他会再将它封印,记住它的肩上有圣羽印。圣国把圣天使的话语作为国家机密,所以这事没有流传出去。
圣天使的转世路西弗,生在利亚村的一个部落,因为部落的人见他肩上有个奇怪的印记,就以对待怪物似的的眼神看他,无奈家人将它养到5岁就流放了。
一天,路西弗饿得无法忍受,就和小乞丐抢饭吃,4个小乞丐对路西弗大打出手,打得路西弗无法动弹。
随后,路西弗身上出现了黑色的泡沫,正侵犯路西弗的身体,那正是混世魔王,他想乘机出逃,4个小乞丐慌了,然而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路西弗一把掏出大鸟,突突突突,诗歌乞丐死翘翘了。
小说作文 篇14
几万年之后,地球都变成了中国人了,那是因为其它国家良心不足,看着中国马上成为了王了,他们联合起来打中国,中国一怒打得成为了地球上的王国了。
宇宙王非常眼红,看见自己身为宇宙王却不能够把地球制服,他想:我一定要打败中国!世界才会服!几天后,宇宙王派了几个人去谈判。
“尊敬的中国法王(谈判王)您们可不可以当宇宙的奴隶国?这样保证你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是CCCC富翁噢!请你考虑一下呀!否则之后宇宙会合地球的中国产生一种王和王的战争,到那时,你们中国人要诛灭九族的!”
“谢谢你!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绝不会当奴隶,我们不要当富翁,自然的生活是美好的噢!当富翁没什么用的,我们不要,你们逼迫我们,我们也会跟你们说的一样,用暴力解决这一个问题”
“为什么呀!何必自讨苦吃呀!”
“这是中国人的秉性!”
好了,宇宙王一听心一震!打中国!
中国人不怕!这场战争持续了1203年,宇宙王以无条件投降了!中国人以他们的热爱祖国的心赢了!
小说作文 篇15
你问我,如果我不让你走,你会不会留下来陪我? 我笑,心里在说,怎么不会? 当一个人恋爱了,即使看不到自己的心上人,看到大街小巷有情侣手牵手恩爱地经过,自己也会心生温暖,笑意泛上嘴角,因为想到了关于他的那些,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回忆。
徐志摩曾说,为了某人,忘了自己,不求相遇,不求相知,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你。
那些酸溜溜的诗,再也不会感觉酸气十足了。当你对一件事物或一种感情产生共鸣的时候,你会感觉它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因为它那么确切地表达出来你内心的感想。你难过,你感动,你突然想哭。
你只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做着该做的事。尽管是被大家看不起的,是被世俗否定的,可是总有那么刹那,你愿意为了做这件事情放弃一切,甚至不顾一切,甚至飞蛾扑火。
我并不是那么崇拜飞蛾扑火的感觉,我不喜欢悲剧,不喜欢凄美。可是我随着自己的心走,我只知道这一刻我内心是无憾的,是不会后悔的。以后会怎样,我不知道,也懒得花那么多精力去预料,我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
小说作文 篇16
“似鱼不是鱼,终生海里居;远看像喷泉,近看似岛屿。”你知道这是谁吗?这就是我——鲸啊!我生在美丽的大海,人们尽管叫我鲸鱼,可我是哺乳动物,我们现在在海里也是有一段故事的,我们的祖先是活在陆地上的,和牛羊的祖先一样,后来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的祖先生活在靠近陆地的浅海里。又经过了很长很长的年代它们的前肢和尾巴渐渐变成了鳍,后肢完全退化了,整个身子变成了鱼的样子,适应了海洋的生活。但是我们却用肺呼吸。我们鲸的生活和你们人是一样的,我们要睡觉、吃饭。只是睡觉的方式不同,吃的也不同。我的名字叫鲸,你知道了吗?我在大海里用肺呼吸的。
大家好,我是一头可爱的鲸,我来自美丽的大海。现在我就来简单的自我介绍一下吧。我们可大了,连鲨鱼看了也会抱头鼠窜。我们家族的巨无霸非蓝鲸莫属了,最大的有好几辆公交车那么大,只要它轻轻一摇尾巴,就可以毫不费力的打沉一艘船。我们的种类可多了,主要分为须鲸和齿鲸。我知道的同伴也很多,比如:灰鲸、蓝鲸、虎鲸、抹香鲸、逆戟鲸等等。有许多人说鲸是鱼,而我们却不是鱼。我们的祖先是生活在陆地上的,跟牛、羊的祖先一样生活在陆地上,非常有趣。这就是我的简单的自述,谢谢!
小说作文 篇17
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小说作文 篇18
我习惯在写完功课的时候看书,可以多学一些优美的四字语词和句子,没有事做时,我也会看一些书才不会无聊,妈妈也常常带我到图书馆看书,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都在我身边。
阅读自然类的这本书引起我的兴趣,让我更加的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怎么保护鹿,让我知道了鹿的个性和它的本事,有了书的教导,让我更了解了鹿。自然类 的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的动物生态和生活方式,让我们知道许多动物是温驯的还是凶猛的,是不能靠近的,或是可以靠近的。图书馆自然类的书,我下课都会去看。
文学类的书是我第二个喜欢看的书,他常有很多有趣的书名,也有好看和好笑的图片,让我和妹妹笑得好开心,有时里面也有光碟片,配上好听的故事和音乐,有些也可以在电脑里面看动画,更棒的是有时可以用故事来和好朋友玩扮演角色的游戏呢!
立体类的书是我第三个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可以让人操控里面的游戏,可以把自己想的游戏放在里面,也可照着书上说的玩,或者把两个两个游戏放在一起玩,很好玩喔!只要想像力越丰富,就会玩得越开心。
阅读的滋味很棒,让我天天开心,让我更喜欢阅读,阅读可以让我变聪明,可以让我学到了好多,我以后要继续当书的好朋友。
小说作文 篇19
林沫萧正玩电脑,突然一阵疑似敲门声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那声音有点像······盗门的声音?!她非常清楚,这儿只有两间房子,旁边几乎没人,如果小偷选中了这······林沫萧不禁走到大门那,对着猫眼看了看,却只看到漆黑一片,便开了开门外的灯。顿时,漆黑一片变成了黄色的天地。
天哪,她看见了什么!那人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朝林沫萧家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去。
神,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原来,她看到那个人在砸锁!第一次真实看到这中情况的林沫萧能不激动吗!不过,庆幸的是,那人选中的目标不是她,而是对门的人。
不过,那个人······是小偷吧?
等等,她刚才好像还看到那人穿着和她同所学校的校服!林沫萧感到非常讶异。学校的人盗别人家干嘛,就算家境再怎么贫困也不会落得去抢别人的东西吧?况且,就算是小混混也没那个胆吧······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又不能否认。
忽然,林沫萧想起了高2班的良辛武,因为他的家境是最寒酸的了。会是他吗?
小说作文 篇20
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作文 篇21
说起诸葛亮,则忠心耿耿的辅佐刘玄德,流芳百世。以古人的说话语来说,乃:中心报国,念三顾之恩慧也!,刘备自建业已来,用计于诸葛亮,当初夺荆州、取西川之时,智赖诸葛亮、庞统,勇使关、张、马、赵、黄、严颜、魏廷等人。刘备死,诸葛亮忠心耿耿辅佐刘禅,至此。蜀将姜维,宇伯约,诸葛亮尽传兵法与他,姜维哭拜,亦辅佐刘禅至忠。
《三国演义》是我国文代文学一棵璀璨的明珠,它为我国文学历史增添了许多光彩。
小朋友,你们看过《三国演义》吗?觉得它写得怎么样?听听我的感受吧!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瞧,他把这本书写得荡气回肠。先说刘备吧:刘、关、张三兄弟情同手足,更兼诸葛亮之足智多谋,五虎大将之勇武,真让我对他们肃然起敬。
说起曹操吧,心真是狡猾,是汉末的大奸臣!文武百官开大会,欲自立为王,谋财帝位,连两岁小孩看了也会义愤难膺。其子曹丕,又抢夺袁绍次子袁熙之妻甄夫人,让我愤愤不平。
我们住在江南一带,由孙权掌管着。孙权字仲谋,孙坚之子也。手下有足智多谋的张昭、文武双全的周瑜、大将陈普、黄盖、吕蒙、甘宁、凌统等人。赤壁之战时以五万精兵竟破了曹操十万大军,皆处于诸葛亮、周瑜之谋!
小说作文 篇22
转眼间,开心的暑假过去了。新学期到来了,当然,新老师也来了。她个子不高,但身材很好。她总喜欢穿裙子,时而配双高跟鞋,时而配双平底鞋,但她在我的眼里,就如同穿着彩色的孔雀仙子一般,不论穿什么都很美。她的眼神虽不是炯炯有神,但散发出来的都是柔和的目光。她的鼻子有一点小巧儿,嘴儿就如樱桃般红。这美若天仙般的外貌配上她那头时尚的短发,让人眼前一亮。
何老师给我们上课时,讲的绘声绘色。当她给我们上第一课:《山中访友》时,把我们都带进了彩的课文,看见了大自然的风景……何老师领着我们朗读课文时,我们似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而她是抑扬顿挫的朗读,仿佛风景就在她的眼前。她的表情总能把我们领悟到语文的世界里……
她还告诉我们说:“你们上就要认真听讲,下课的时候就要痛快的玩。”
开学到现在,足足有了一个星期,我对何老师的了解也越来越深,我慢慢的发现何老师不但有严格严厉的一面,有温柔善良的一面,还有幽默风趣的一面。在这个星期里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把我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何老师看。
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班会变得更加优秀。
小说作文 篇23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
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
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有人说,微型小说是种浓缩的精华。不错,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型小说都是!一味的去追求短和精,到最后变成了朦胧小说了。让人读不懂,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
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
也许有人要说,几百年后,这些“快餐文化”就会成为经典。也许吧,不过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看不到这天的。我想我不能否认,“快餐文化”也有其好处,就像伟大的孔子的思想也并不是全都适用于我们!
小说作文 篇24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情节。在书中以阿廖沙为主角讲述他自己。让我,来给你慢慢讲述。
本书中讲了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来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染坊主,以濒临破产。他性格暴躁,并且贪婪、乖戾;两个舅舅也非常的粗野、自私。外祖父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有一次把幼小的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疯狂的殴打外祖母的头部,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
毫无疑问,《童年》最基本的主题,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我们完全可以说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人成长的作品。
而且,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我每当想起书中的人物,都联想到悲惨两字。回想起我现在的生活,阿廖沙的生活简直是惨目忍睹。我想买书只需要给妈妈要钱,可他却需要去偷去抢;我想要玩具拿钱直接去买,他只能去捡没人要的······我以后要学会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懂节约。
《童年》中阿廖沙的形象就是这一带人的梦想。整个作品虽然讲述的是痛苦的过去,但却洋溢着快乐和温馨!
小说作文 篇25
故事里最经典的桥段落入凡间,曲解成自己身边真实存在的某一种生活。
不是被篮球砸出的缘分,而是在那长长的跑道上遗失了一个人;不是火花一般的逝去,而是交谈中无可回避的平静;不是失去记忆的大毛熊,而是你把所有过去都存款在脑海里的那样一种迫不得已。然后憎恨着自己幻觉丛生的脑袋,可是又是那样惶恐的怕它们失去。
在所有这些熟悉的,频繁的场景里看到我们生活的本质,才发现那些千回百转的剧情却是要相形见绌了。总是活在那一篇长篇小说里,感觉到疼,熟悉了谁再陌生,坐在礼堂里的最后一排听哪个人说,今天是我女朋友18岁的生日,然后转身走了,背后留下那么多尖叫,才知道什么是温情。
是这样的血肉和骨骼鳞次栉比的实际,在动人里面总有暗淡的,在杯怆里面总有温厚的真诚。终于不能被长长的坠满精致词汇的句子所构解,而是层层叠叠的附上心脉,从美丽的场景旁边分道扬镳,从绝决的痛苦之后妥协成必然,从不曾经历的空白总结出担忧,是这样就能表达清楚的生活么?
是我们一直在过的,最小说的生活吧!
小说作文 篇26
并不是说作文写得好就代表小说也写得好,阿荨在初二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那时她的成绩很好,前途应该会很光明——至少大多数人这样认为。
初二时与小说结缘,应该是阿荨这一生中最快乐也是最痛苦的事了吧!
看,写,投稿,然后杳无音讯;继续看,继续写,继续投稿……成绩的下滑,爸妈的失望,以及日渐茫然的心,像是在呓语,只有梦中的自己才瞳。
颖是唯一一个还和阿荨来往密切的朋友。颖笑起来时总能让阿荨感觉自己其实并不孤单。每次写完小说后。阿荨都会迫不及待地拿给颖看,然后忐忑地等待着颖的评价,心情就像被男朋友带去见公婆一般忐忑。
“这段挺好,主人公刻画得很好。”
“情节太老套啦!要创新!创新!”
“现在的人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你要找准大众的口味……”
颖的评价总是让阿荨感觉很纠结。难道小说也要挑口味吗?那些写得像于正拍的后宫剧一样、白痴又无病呻吟的文章,才会有人喜欢吗?自己到底是要继续“清高”,还是应该为迎合别人的口味去写“好看”的小说?
只是,连一篇小说都还没有发表过的自己,还没有资格想这些吧!
小说作文 篇27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小说作文 篇28
终于看完了《骆驼祥子》,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没人知道。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小说作文 篇29
去年暑假,我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从岳飞刻苦学艺、岳母刺字、南征北战平内乱以及汉奸秦桧屈膝求荣、陷害忠良等故事全面记录了岳飞传奇的一生。
宋朝名将岳飞不止是一位武将,还是一位诗人。他一生写了许多的诗,如:《满江红》、《遥望中原》,其中《满江红》最为著名。这首诗激励着我们中华儿女的爱国之情,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有骨气,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服输,一遇到危险就后退。中华上下五千年,不知出了多少有骨气的人,如南宋的丞相文天祥,临死前还对着南边慷慨的说:“我的事业到此完结了”,还有那位“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都是有骨气的英雄。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要有骨气,不能为了一点点利益就失去了气节。书中秦桧杀害岳飞、陷害忠良仅仅只是为了报答金兀术的几顿饭菜与许多的金银珠宝,而岳飞临死之前为了国家安危还求狱官让他的战士们不要以下犯上,引起内乱。
之前,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身上蹭破点皮就“呜呜”的哭。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不能再动不动就流泪,要向一个男子汉一样有骨气。
小说作文 篇30
艺术有残缺美。有人想给维纳斯接上手,接上就感到很不舒服。小说也同样,写得规规整整,有始有终,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儿。书法与绘画,其艺术也在留白上。你整张纸都写黑不如去买张黑纸,那个还省事儿。
小说中的残美可以有头无尾。比如有个男的走出家门,发现墙角有堆撕碎的相片,他有兴趣把它拼起来看。如果是张整幅的相片,也许看一眼就过去了。小说就要留出让读者感兴趣的,乐意去拼的留白。
男的把相片拼着,发现是邻居家的漂亮姑娘,感到没意思,突然发现姑娘的肩上有只男人手,好像是楼着的姿式。男人想,据说这姑娘没谈男朋友啊,这男的是谁。他感兴趣了,又开始拼,结果,另外的那半相片找不齐了。
把同样两张相片,一张撕成几瓣扔到桌上,一张就摆在桌上,大家对那张撕碎的相片更感兴趣。其实在这里说的碎,是说留给读者加工的那部分,也可以说留出缺憾来。
小说不是影视剧,影视剧如果没有相对完美的结局,观众不太满意。小说还是需要留出让读者自己完成的那部分的。这种残缺美并不只是残在结尾,在行文中也可以残。
小说作文 篇31
理想,是一座灯塔,指引着迷航的船舶停在幸福的港湾;理想,是一辆奔腾不息的火车直达成功的终点;理想,是一节节阶梯,只要你坚持走下去,就能直达最高顶点!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小说家。在一次无意间看了一本小说,我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看小说,而且是看完一本又看一本。所以,我暗地里下了决心,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小说家,为大众奉献出小说。
为了尽早实现我的理想,我最初的目标是写一篇一千五百字的小说,写什么好呢?我绞尽脑汁,最后觉得还是写玄幻小说比较好,我把一个现在比较火的榜样 ——唐家三少的作品定成我的目标,唐家三少也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如今已经成为有名的小说家,成名小说有《斗罗大陆》、《天珠变》、《酒仙》、《生肖守 护神》等。
实现理想的时间也许很快,也许很漫长……虽然我现在已经写了一片千字左右但还没写完的《逆世纪》,但,这还远远不够,我开始涉足写小说越写越无味,甚至还有不想写的念头,但是,始终有一个信念支持着我努力向前,那就是理想!
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也就有了前进的方向,有了方向,走起来就不会迷茫!
小说作文 篇32
当笔尖缓缓滑过纸张时,我总会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当阅读文章时,我会有一种现在就要写作的冲动。总而言之,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
每当我看到手里的一本本书,总会有些羡慕,并不是因为这些作者获得了多大荣誉,而是因为他可以把自己的故事,感悟给写下来并让更多的人去认同,尊敬他。
我曾经去过一次作家的见面会,因为这位作家,不同名族,不同肤色的人聚到了一起,大家都手捧新书,和周边的人热烈的讨论着这位作家的写作风格,特点,那本书好看等。当作家出来时,全场马上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用尊敬的目光看向作家……当见面会结束每个人走出会场时,都手捧新书,嘴角带着微笑,脸上带着满足,我想这就是作家的力量,通过作品来感染别人,我喜欢也向往这种力量。
现在的我要多看书,认真完成每次习作,努力向理想一点一点前进,
理想,一切梦的起源,它如一颗种子,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通过我们的“浇水施肥”,终会长成苍天大树!
小说作文 篇33
我有许许多多的兴趣爱好:画画、弹钢琴、骑自行车、看小说……在这些数都数不清的爱好里,最让我着迷的还是看小说。
在有些大人的眼里,看小说是耽误学习,不务正业的。可是我的爸爸却非常支持我看书,因此,我成了一个“小书虫”。
每次阅读一本小说,我会反反复复琢磨很多次。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也许只是读个大概,虽然没有太多地太仔细地看,但我知道了它是围绕什么去写的;第二次再细细地品味精彩部分……我把这种行为叫做“啃书”。
于是乎,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啃”。下课在“啃”,做完作业后“啃”,有的时候我生病在医院打针时,依旧在“啃”。有时多年未见的好友约我一起玩,我会为了看一部小说而放弃与她见面。朋友们也经常抱怨我,说:“你看看你,都快成个书呆子了,每次喊你都不来,来的话就要去书店,而且一待就是一下午,你将来是想去当作家吗?”虽然她们十分喜欢调侃我,可我也不生气,依旧看书。
曾经,我为了让爸爸给我买一本《龙王传说》,我还帮他捶了5天的背。
虽然有些人认为小孩不应该看小说,可小说依然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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