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将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改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工作,采取加强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改、长期治理的方式,密切关注烟花爆竹的整改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乡依法关闭了3户经营户,没收了67万响烟花鞭炮和半成品。回顾前期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工作。为了把握和落实这项工作,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程。
一是落实领导小组,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书记包亚军负责,乡长涂红祥为组长,安全委员会全体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设在乡镇安全监督办公室),余江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唐成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目标治理责任制。20xx年初,乡镇政府统一发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任务,并与各村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将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和村级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限期督促整改工作不力造成的社会不稳定。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以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工作局面。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启动和监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财政办公室做好资金调度工作。无论财政有多困难,首先要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资金到位。乡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查处,乡镇司法办公室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乡镇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合法销售点的安全管理、更换证书和个体作访进行调查。
第四,落实工作资金。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乡政府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整治。
二是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我们思想不松懈,工作不疏忽,措施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口号、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一年来,全乡共层召开7次会议,悬挂5幅横幅,书写9条固定标语。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第二,组织了10多个工作组,深入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人车间进行调查,共发现27个隐患,为整改和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还在村的关键部分确定了专门的信息人员,准确信息,及时掌握,发现隐患,并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罚。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2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公安隐患,有效维护春节前后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确保乡镇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改行动。特别行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积极向景谷镇党委和政府报告专项行动,得到了景谷镇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景谷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的实际情况,景谷镇政府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镇安全生产例会上,动员部署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工作。
景谷派出所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热门的时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的时期。为加强安全监督,景谷派出所警方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排放的检查,加强了烟花爆竹经营和排放重要地区的消防,随时处理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的重点预防。一旦发现事故迹象,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行和燃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市场日等有利机遇,深入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理念,有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宣传工作落实到各村组和农民家中。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建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方式家喻户晓。
到目前为止,景谷派出所派出了24名警察、11名警察和11辆警车,检查了5个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分发了1200多份宣传材料,引发了烟花爆竹控制工作的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危险爆炸物的危害,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3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示范区北官庄小学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利用教师会带领教师们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全体教师纷纷表示,愿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将生态文明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与禁燃禁放教育相结合,确保学生深入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与危害,自觉树立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人翁意识。
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让我们的世界多一份安宁和祥和,多一份幸福和安康,还地球妈妈一个蓝天白云!
通过微信群、告家长书等方式,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共同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履行监护职责,为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向身边人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扩大宣传,营造禁放氛围,进而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本次宣传活动,让师生和家长意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限放令”的相关规定,美化环境,共享蓝天白云。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4
近日,安徽省蒙城县板桥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宣传资料、现场宣传讲解等方式倡导各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禁放期内不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走访婚庆公司、婚寿宴提供单位等烟花爆竹燃放重点行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提醒广大群众遵守相关规定,支持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
截至目前,该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走访宣传120余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5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费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照顾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消费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消费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模式,确保年度安全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的.主要责任,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检查监督,促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和非法工作的有效性。
二、科学布局,严格控制,依法答应。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承诺工作按照数量少、条件严格、依法承诺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总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加强业主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消费责任的主动性和自学,降低事故发生的机会。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6
按照《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强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了事故发生。现将我市“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打非”工作。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十月份,市政府对以前成立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任组长,政办党组书记陈黎、公安局长高杰、安监局长李耀林任副组长,并将宣传部、监察局、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等7部门充实到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打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首先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政府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十月份,在烟花爆竹专题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打非”责任书,实行问责制,明确了“如果发生爆竹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明确专人包保。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于我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4至5个乡、镇、办事处,积极进行指导和帮助,及时掌握他们“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由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为主,分散、隐蔽,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十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将有奖举报电话及奖励标准在市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单、喷印壁字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针对有个别乡镇存在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十月底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宣传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不少于5幅的过街条幅,在主要交通干道粉刷不少于4幅的大幅墙壁标语,街道显眼处及每个自然村都喷印“打非”有奖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且每处不得少于2平方米。同时要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目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已分别于10月17日查处了西城汪庄社区非法生产炮竹作坊(已加工好炮筒),11月20日查处了田营镇非法生产炮竹案件,11月15日在代桥镇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炮竹案件。上述三起案件有涉案物品已全部收缴,并进行安全处置,对涉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其他蠢蠢欲动者起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督查,确保“打非”活动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多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责任书签订情况,排查记录等,并深入到自然村实地查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上墙情况及当地群众对“打非”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数次对部分乡镇进行暗访。通过督查和暗访,有力推动了全市“打非”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强化培训,增强营销人员和业主安全防范意识。11月28日-29日,在天安宾馆举办烟花爆竹营销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重点培训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的安全前置条件。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每周上报市安委会的零报告制度执行较好,但村对乡、镇报的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以电话方式报告的现象;
2、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的标准,张贴和悬挂标语,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不醒目,宣传氛围不浓;
3、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摸底排查工作不仔细,抱有侥幸心理。
三、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阜阳市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7、联合质监部门开展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抽检工作。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7
为贯彻县政府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外观和环境管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深入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势势头。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向公众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传单,使用街道商店电子显示滚动禁止燃放口号,在农贸市场、专栏、社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市餐厅签署禁止燃放承诺,并运送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控制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和社区合理安排队员值班,丰富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和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督与全面检查纠纷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格控制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春节期间的检查控制,及时劝说和防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8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9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
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
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0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照顾乡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的主要责任,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检查监督,促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和非法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二、科学布局,严格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工作按照数量少、条件严格、依法许可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总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业主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立面的检查,努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建立由我办牵头、乡镇各单位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局面,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
鉴于我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乡对烟花爆竹商店进行了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营业执照;
2、零售点规划布局合理;
3、仓库、零售店存储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后存储现象;
4、消防设备等应急设施是否完整有效。经检查,我乡没有烟花店,只有一些小店买了一些小枪。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1
20xx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xx年x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b@2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xx]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为适应风景线小区过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员工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统一性,根据项目对此项工作的布置,20xx年1月28日下午,举行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练于下午15时30分开始。胡小刚扮演业主抱一箱烟花爆竹欲从12岗进入园区,门岗人员阻拦,告知其政府要求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的`危害性。业主配合工作应对其无法进入表示歉意。巡逻岗在巡查期间发现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立即上前阻止,业主配合工作则对其表示歉意。如果不配合,再次告知其后果及严重性,对不听劝阻的将直接采取应急措施或上报公安部门。业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但离园区较近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西侧通道,巡逻岗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如不听劝阻,应立即进行警戒,防止火灾或伤人事故发生。
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快速。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为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总指挥和各组人员分工。为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取得的.具体成效同事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实际、参演人员齐全,内容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参与员工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反应、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
2、秩序部应认真做好预案编辑审核,完善各项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到达准确位置开展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能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报请决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自救。
4、要加强救援演练的实战性,要在事先未知状况下不设脚本,实战检验各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及便捷的救援线路,方便及时准确到达事故发生地点。
5、各成员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熟悉各自工作内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为今后其他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2
随着春节临近,临湘市坦渡镇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规定,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自觉做到不在任何区域、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倡树文明新风,创建生态文明乡村。
在着力营造浓厚氛围的同时,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着“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商品零售店等场所进行细致检查,全面督促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新民:“我们每天在全镇全域进行禁烧禁放工作巡查和宣传,进行不定期清缴行动。”
下一步,坦渡镇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全镇居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环保、祥和的春节。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3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康,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继续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督,通过全媒体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络、黄山文明网络、黄山警察、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禁止烟花通知春节期间禁止烟花提案,广泛宣传烟花的危害,引导城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禁止规定,共同保护更好的环境。
二是继续加强源头控制。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不得按照禁区和限区设立长期烟花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烟花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高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调查整改安全隐患154项,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暂扣4家零售网点。
三是严格查处违法燃放。市、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法燃放、违法运输行为。从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天调度烟花爆竹监管。自1月以来,该市已经劝阻了6起非法燃放行为和4起调查。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4
今年,桂林市政府发出了“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一份“倡议书”,“倡议书”上写着“不燃烟花和爆竹,绿色安全度新春”几个醒目的大字。
我们家一直以来都不爱放烟花,爆竹就更别说了,太吵了!再说了,我们小区里一过年就有很多的人放鞭炮,吵得我们晚上睡都睡不着,我可不想再吵到别人,毕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至于烟花嘛,其实我也爱看,当这绚烂的火花升上夜空时,它会把天空装点得无比美丽,因此引得许多人趋之若鹜,然而,在这短暂的美丽过后,却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书上说放烟花会产生威力微粒,主要含有钾、硫、镁、铝、锶、锌、铅、有机物和碳黑等,这些物质被吸入肺部沉积后进入血液系统,可能导致多种疾病发生。
据说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引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而且,燃放烟花爆竹还会让PM10和PM2.5的浓度增加1倍以上。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会向大气中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钾、碳粒等颗粒物,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所以,为了我们有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我们更加不能放烟花爆竹。
放鞭炮还会弄出一大片“雾”。今天,我家楼下就有人放鞭炮,弄得我家客厅窗户外边灰蒙蒙的.。虽然当时我把窗户和门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但还是会有刺鼻的气味钻进来。
这个春节我都没有放烟花爆竹,我想,我这也是为改善空气质量做了一份贡献吧!希望更多的人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让我们呼吸到更多纯净的空气!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总结15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连日来,潍城区城关街道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等深入禁放区域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在曹家巷社区,网格员通过走访宣传、拉放横幅、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单等方式,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
同时,街道成立巡查组,应环办、派出所、城管所等部门对辖区门店、广场等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进行不间断联合检查。各社区成立巡查队,不间断对辖区所有场所进行巡查。
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了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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