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时间:2023-12-15 13:25:47 美云 总结 我要投稿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范文(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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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范文(精选11篇)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1

  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和督导下,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按照“短中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我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47所,经人社部门审批的198所,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生进行学科培训的超过5000所,还有一些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不少校外培训机构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无证办学或超范围经营、消防及卫生等安全隐患突出、师资水平参差不齐、虚假及过度夸大宣传误导家长、培训内容严重超纲等,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学生课后负担,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先后4次作出批示、3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多次具体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市长温国辉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区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我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部署安排1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排查摸底,10月底完成集中整治,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市和各区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责任,高效联动,综合施策,彻查整治,营造我市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格局。

  (二)从细从实,切实摸清底数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分布广,全面排查摸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切实做到全面排查“精、准、全”,我市在排查工作中,压实各区政府和街道(镇)的属地主体责任,以街道(镇)为责任单位,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对其所在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一家一册”建立台账。市统一建设排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场地面积等情况,录入“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由系统自动汇总情况,按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类别、所在区域、管辖的部门等分类统计。同时,以中小学校为单位,对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以班为单位录入管理平台。目前,全市已完成摸排校外培训机构6000余所、中小学校1200多所,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学生近26万人。通过排查,精准掌握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底数,为开展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迅速行动,有效遏制乱象蔓延

  我市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将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办学、群众投诉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第一目标,通过真突击、真检查、真整改,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果断处理,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问题。4月18日,在培训机构比较集中的5个中心城区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打响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第一枪,对91所校外培训机构认真排查和严格执法,其中限期整改51所,责令停业整改31所,取得良好效果。当晚,广州学而思即宣布取消其春季学期排名考试,卓越、学大等机构迅速采取措施自行整改。4月23日,排查整治行动由中心城区拓展到外围,周边6个区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92所,其中限期整改129所、责令停业整改30所,彰显我市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决心。5月4日,组织11个区再次开展联合行动,对群众投诉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44所机构进行查处,其中,限期整改30所、责令停业整改14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中央和省市多家媒体进行报道,群众反应热烈,积极拥护,高度期待我市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四)综合施策,推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市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的、群众投诉强烈的,坚决依法查处,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存在问题但能整改的,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1-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责令其停业整改或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同时,引导培训机构积极办理办学许可证,市教育局重新制订并公布了《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操作指南》,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接待办证群众,受理办证申请,提高工作效率,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证速度。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其发展。

  二是坚持内外结合,推动标本兼治。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同向发力,积极开展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市教育局集体约谈30所知名民办中学校长,组织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重申招生纪律和要求,明确禁止不得通过组织“密考”或以校外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选择生源,切断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挂钩联系。各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审核招生规则和标准,对各学校的面谈招生环节将派专人进行现场督导。严肃查处学校不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兼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课后校内托管,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午休托管服务学生51.3万人,课后托管服务学生35万人,有效缓解家长“三点半”难题,减少家长对校外培训的被动需求。

  三是坚持典型示范,推动行业自律。市治理小组办公室对在广州校外培训市场影响较大的多家机构负责人分别约谈,传达国家和省、市关于专项治理的政策精神,要求各机构正视问题,自我检查,率先整改,积极树立标杆,模范引领。同时,引导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教师队伍积极开展自律。5月6日隆重举行了全市“两公约一承诺”(《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广州市民办学校自律公约》《师德承诺书》)签署仪式,各区也相继开展了“两公约一承诺”签署仪式。在全市形成了自律自强、依法办学、规范发展的浩大声势。

  四是坚持正面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在推进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我市高度重视舆情的管控和引导,精心策划,正向发力,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市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指导下,切实加强与中央,省,市媒体的沟通协作,重视新媒体传播媒介的作用,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关治理行动的报道已近1800篇。自4月18日以来,开展的面对校外机构和民办学校的集中治理或检查行动均有针对性的邀请媒体参与,综合运用APP、微信等,发挥矩阵效应,提升传播效率,增强传播效果。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全力支持,第一时间发声,全程跟踪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中央媒体也给予多频度大篇幅正面报道。治理行动社会关注度极高,许多家长、老师自发在朋友圈转发相关报道。同时,我市组织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广大学生家长举办论坛,引导学生家长正确认知教育价值,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孩子的课外负担,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态和成长环境,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校外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批要求,建立符合广州实际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对场地面积、设施设备安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与标准、收费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把好校外培训市场的入口关。

  二是完善对校外培训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成立教育行政执法专门队伍,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范围,强化网格员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等监管制度,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准入清单,培训机构仅需登录系统并网上申报办理办学许可证;明确课程清单,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招生运营情况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评价清单,鼓励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参与监管,结合群众评分情况,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实现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齐抓共管,建设校外培训市信用体系,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在提高教学质量、履行社会责任上下功夫。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2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淮北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淮北市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烈山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育、公安、消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烈山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总结专项治理经验

  结合专项治理文件要求,8月29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审批的四家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发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艺术培训中心(原SSK艺术教育宋疃校区)存在安全出口仍是卷闸门、未按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灯等问题,督察组第一时间下达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于一周时间全部整改到位;对淮北市烈山区古饶艺术培训中心等四家单位教学用房无鉴定报告的现状,责令相关机构立即申请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通过本次督查,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培训行为,能够按照区教育局审核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杜绝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区教育局借助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等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各集团校、直属校、中心学校转发相关文件,提高百姓对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宣传,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管理、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整改要求、实施步骤及各部门职责,从而净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外部环境。借助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大力宣传古饶艺术培训中心、宋疃艺术培训中心、艺智林辅导艺术培训中心、烈山区新风花园SSK艺术培训中心四家白名单机构的先进做法,从而提高社会认可度。

  (四)加大督导追责力度。9月初,区教育局会同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学校分管领导及已审批的四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会后,对我区主城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综合检查,查处违规校外培训机构4家(睿思教育东方之子外国语学校烈山分校、王老师学生之家、天之步步高学生之家),责令立即停办,并对违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约谈。

  二、存在的问题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大部分较为简陋,办学条件不达标,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学历、专业不能完全匹配。其次,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完善,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仍存在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再次,部分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场所较为隐秘,没有宣传标牌,排查难度极大,存在较大隐患。最后,已审批的培训机构不能严格按照核定的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超大纲现象,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下一阶段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烈山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厘清权责、健全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力度。依法依规修订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畅通审批“入口”,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证照。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正确认识,正确看待当前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有序推进、形成合力。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积极配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推进。

  (四)加大有偿家教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职、校外办班的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时刻保持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3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摸排,颍东区共有校外培训机构113家,按培训类别划分:纯艺术类培训机构14家,劳动技能培训机构5家,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94家;按持证情况划分,“一校多址”重复登记的培训机构11家;“有证有照”的5家(为人社局审批的劳动技能培训机构),“有照无证”的机构62家;“无证无照”的46家。

  截至目前,我区经审批的合法培训机构共有33家。其中,教育部门审批通过28家,人社部门审批通过5家。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的69家培训机构全部采取“摘除牌匾、强制关停”措施(对其中12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对57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予以取缔)。整改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迅速掀起工作高潮。颍东区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10月26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座谈会”精神,并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颍东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沙学珍任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并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5次集中执法行动。

  (二)明确职责,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11月20日,颍东区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阜阳市颍东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于当日召开了“颍东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会议结合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全区对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培训场所的机构,采取“永久关闭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和“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全部采取“先关停、在整改”措施;同时,对培训机构违规设置的门头牌匾和招生广告全部予以清理。

  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11月29日上午,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推进会,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负责人等近200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的工作形势,并明确告知各培训机构负责人从即日起,凡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停业整改;凡是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等作为办学场所的校外培训机构, 一律关闭。同时,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清理工作。凡是没有在区教育局备案,或区行政执法局审核许可的,一律清理。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继续违法经营的培训机构,依法强制取缔,并按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限制其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区教育局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再受理办学申请。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派出2个暗访组,对区全校外培训机构自行“关闭、关停”和门头招牌、户外广告清理情况进行暗访,对暗访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从暗访组反馈的情况来看,该关闭和关停的机构全部关停,门头招牌和广告清理工作也基本完成。

  (三)探索建立执法规范,增强教育执法权威。针对颍东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由个人投资设立的情况,颍东区在工作中探索并初步形成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执法程序,制作了法律规范文本,包括线索来源、到案件初核,到立案调查、审理,到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具体信息。通过执法检查和个案处理,既有效推进了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又树立教育执法权威。由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涉及机构人员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动,颍东区专门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无论是现场调查,还是询问谈话,甚至蹲守暗访都留存文字和影像资料。

  (四)分类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按照省市“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我区对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分析研判,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把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对于办学场所、师资和教学内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引导其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培训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并依法依规申请许可,颁发相关证照。目前,共引导28家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对于出现办学条件不达标、超范围经营、培训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的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对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关闭;不自行关闭的,经会商研讨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取缔。同时,根据省六部门制定的设置标准,我们正在实施对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办学场所的培训机构进行摸排,下一步全部采取“永久关闭”措施。

  (五)营造治理氛围,全面规范培训机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在推进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我们综合运用地方媒体、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载体等,多频度大篇幅正面报道。为了发挥矩阵效应,增强传播效果,我们还发动学生家长、老师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相关报道。为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我局和区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并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和门头匾额设置悬挂清理工作。凡是未在我局备案的招生广告及牌匾一律清除。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初见成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执法资格及相关证件,教育执法缺乏规范性操作流程,执法权限不够清晰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审批工作,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批颁证。对基本具备设置条件的机构,指导其依法申请办学许可。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改成果。继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措施,全力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是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完善“颍东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库”,继续落实黑白名单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4

  我区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活动,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来说,既是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存在即合理”,中小学生对校外培训有一定的需求,想要在规范整治中继续发展,就要紧跟国家政策,依靠专业的服务、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教学,形成系列化、品牌化经营。

  (一)严格自律,自觉依法依规办学

  国家对没有证照、存在安全隐患、不规范的“小作坊式”校外培训机构屡出重拳,这也让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走依法依规办学道路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意见》为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指明了方向,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对照《意见》,深入查找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将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依法审批登记,坚决做到证照齐全;教学环境等硬件过关,办学场所符合各项管理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净化民办教育环境,我局将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小作坊彻底抵制,坚决取缔;对于有资历、发展良好,口碑较好的培训机构大力鼓励和扶持!

  (二)创新经营管理,促进机构长远发展

  创新的口号,一直以来被人们所高呼。但是身为机构、教育行业又该如何创新?

  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教学,深化教育改革,尝试将教育与当下热点所结合,教育的核心技术是什么,教育是一种服务,他的核心竞争力只有落实在教学上才是最好的。

  教育的自主创新,是基于教学目标,创新课程模式,让孩子更加容易接受,也喜欢这门课程。如果本身教学是一盘散沙,再多的`宣传投入也不会得到收益。特别是中小机构,更应在长远发展中,不断加入新的元素,摸索教学的深入创新。

  合作创新:与专业的教育产品公司合作;人才引进;校企合作;招生渠道创新等等。合作创新,说白了就是花钱抱大腿,但是对于很多中小机构而言,没有那么雄厚的资本去抱大腿。我们常说一句话,叫做抱团取暖,对于小机构而言,周围那些小机构就是盟友,可以与一些优秀的中小机构合作,针对家长和学生优质的二次开发、互相引流。强强联合,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快速提升自己才能拥有更多资源。

  (三)重视品牌形象,为未来添砖加瓦

  品牌具有最基础的本质,这一本质不是外在的,也不是完全用产品或服务来定义的,而是消费者对这一事物认知的“理念”,理念使事物更长久,甚至拥有永久的意义。

  品牌的内核在于客户的体验、感知,品牌之所以成为品牌,就是因为它能够在顾客内心中产生共鸣,能够引发顾客的信任。所以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向客户传递价值的各项活动,比如社会公益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这样的宣传行为才能快速提升机构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机构发展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放眼未来,设定长远、快速发展的目标,抓住行业黄金发展的十年。同时要回归教育本质,建立服务理念,加强营销理念。改变我们的教学理念,顺应市场变化,把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不断提升服务理念,打造优质的客户服务,提升客户对品牌的依赖度。

  (四)巩固党建工作,加强长效管理机制

  校外培训机构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是巩固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和内源动力。

  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举措,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基层党组织,优化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我区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都存在规模小、实力弱、教学条件简陋、有安全隐患等问题。唯有走正规化之路才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正确发展之路。期待校外培训机构吃透国家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文件对教学行为加以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创新性地实施经营管理,成为学校主流教育的有益补充,在发展的道路上摸索出更多新的“接地气”的举措,实现健康、规范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5

  顺河镇针对群众反应的无证校外辅导机构进行违规补课问题,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们迅速行动,多方协作,加强联动,规范引导,坚决整治无证校外辅导机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排查,摸清情况

  7月15日,学校集中力量对全镇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通过全面排查,共有5家无证校外辅导机构,举办者皆为校外人员,没有在职老师参与。教育总校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资料,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

  二、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治校外辅导机构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校外辅导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统筹安排,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三、召开会议,部署方案

  7月18日上午,镇长、分管教育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集中执法会”,镇长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文广站、集镇管理办、镇教育总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四、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7月19日,镇政府组织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文广站、集镇管理办、镇教育总校等部门人员参与的.联合执法组。镇政府统一下达“无证办学机构停办整改通知书”。要求无证办学机构,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在七日内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否则,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执法进行依法取缔。

  7月22日,7月23日,镇分管教育领导以及顺河教育总校人员对5家无证办学机构再次上门进行了说服教育,督促其立即停办。其中有一家已经停办,另外4家还在继续。教育总校再次明确停办通知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缔。否则,将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执法进行依法取缔。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6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2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的办学,8月1日—8月25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12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仔细查验资质,核对资料、查看现场,对各培训机构再次宣传了国家“双减”政策,严禁节假日期间进行学科类培训,并针对亮证办学、安全防范、规范办学等9方面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监管护苗”专项检查内容

  1、严查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

  2、严查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

  (二)常规工作检查内容

  1、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教师信息、收退费、办班、管理制度公示;

  2、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及防范措施;

  3、培训地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4、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格;

  5、与服务对象签订培训合同情况;

  6、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达标情况;

  7、聘用在职教师兼职上课和与中小学教师有利益输送生源情况;

  8、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开具收费发票和资金管理账户执行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预收费监管有待完善。所有合法机构虽然做到专户监管全覆盖,但收费未全部进入专户,

  (二)教学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足,对课程和教材审核工作不到位,仅在平台审核,实地检查面狭窄。

  (三)非法机构治理难度大。对非法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虽然认真推进,但由于涉及培训机构经济利益追求和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虽然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宣传整治,但收效甚微,有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存在短期非法突击招生现象。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昌宁县将严格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暑假期间,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依法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着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一是组织专项整治。开学以后继续组织专人专班,落实部门权责,继续对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整治行动。二是加强教师管理。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违纪行为。三是继续加强督促培训机构完善系统和档案材料。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7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方案》,我学区开展了对我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镇长任组长,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办、派出所、卫生的领导小组,学区设办公室,张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员任副主任,各校校长为组员。

  2、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一次校长园长会议,让各学校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用家长群或电话大力宣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告,引导学生理性参加校外培训政策措施和校外合法培训机构名单等内容,通过家访传达到了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引导和教育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要求家长在假期期间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严禁家长把孩子送到不符合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让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以防被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严禁超前超标培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各类学科类培训;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3、通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共同努力,首先对我辖区家正常进行培训的机构进行督察,四家(红舞鞋艺术培训学校、仟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飞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智星舞蹈学校)都有许可证。但在督查中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体检记录、消毒记录、缺课跟踪不齐全、不规范,物质储备不足,摆放不安全等等,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通知书,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经回头看已即知即改。其次,通过各学校对各辖区进行摸排,没有发现镇驻地以外有培训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1、有些培训机构在乡村采取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很难发现,各校在排查中可能存在漏查现象。

  2、有些艺术培训机构存在“打擦边球”现象进行学科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摸排的情况来看,我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主要集中在镇驻地,后期我们将持续关注,及时把握各培训机构的实际经营情况,整改违规行为,无证无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督促没证的.抓紧时间办理。对各村的管理也不能放松,根据谁的属地谁管理的原则,对各校夯实责任,确保本次治理的成效。

  2、继续开展综合执法,实行分类施策,召开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履行各自职能,按方案的分工,综合执法,分类施策。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卫生等部门负责,责成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的培训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8

  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省、市、县“双减”工作要求,县教科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专项排查和整治活动从xx月上旬开始进行,县教科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分布大街不巷的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登记。经过几轮排查,目前全县有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26所,其中学科类3所(1所暂停招生),非学科类26所。证照齐全学科类培训机构3所、非学科类16所,证照不全培训机构非学科类7所。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行为、培训场所建筑、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与培训学生家长是否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费是否公示、是否开具正规票据等违规办学行为。

  二、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1、仍有部分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在私自办学,他们临时租用楼房或铺面,机构面积小,学习条件简陋,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未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个别机构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

  3、培训机构未将任课教师有关信息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三、整治情况

  1、对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如办学场所、师资等办学基本条件无法达到的下发停办通知单,要求立即停止办学,有预收培训费用而未完成培训课时的进行退费处理;对证照不全但经整改后可能达到办学许可条件的下发停办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停止办学,待整改到位并获办学许可证后方能继续开展培训。

  2、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未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并要求进行退费处理。

  3、对培训机构未将任课教师有关信息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的,要求立行立改。

  4、加强与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校外培训机构室外广告进行清理和整治,拆除室外违规设置的广告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双减”政策宣传。大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宣传过度教育的危害,减轻社会的教育焦虑,为“培训热”降温,帮助家庭作出正确的教育选择,让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业和发展。

  2、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校外培训机构联席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标准、无证经营、扰乱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的黑机构要全面取缔关停,并列入黑名单。

  3、严格落实教师资质。在巡查和年检时,重点看培训机构是否公示教师资格证,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是否持证上岗,对违规聘用无证人员或不公示或公示虚假教师资格信息的,一律严肃查处。

  4、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持续保持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9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双减”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继续提升xx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区“双减”专班开展以“强化培训监管守护快乐假期”为主题的20xx年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采取“四专”举措狠抓校外培训治理。

  一是专题部署压责任

  “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xx年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工作会,区教委主任王xx传达市教委暑期“双减”工作调度会精神,布置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区政府副区长何xx强调,各部门、镇街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是专项行动抓落实

  区教委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属地镇街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聚焦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以及以夏令营、研学旅行、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培训等问题开展专题整治,坚决防范“黑培训”“黑机构”等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聚焦预收培训费资金安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价格监测,防止恶意涨价,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超时段(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限额(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收费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现场全面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切实抓好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三是专门宣讲促规范

  检查组进机构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发放《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文件汇编》。要求机构工作人员组成指导组,指导学生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操作报名缴费、消课、退费事宜。结合创建文明城区等工作,社区监督员和志愿者对辖区居民群众宣传讲解平台的应用。

  四是专线举报畅通道

  开设暑期培训机构举报专线:xxxx,群防群治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发布培训广告,不得宣扬“暑期最可怕”“暑假是第三个学期”等错误观念,不得制造或传播焦虑。

  此次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截至目前,6个检查组共检查机构30家次,查处并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5处。区教委将继续与相关单位紧密配合,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有效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1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卷钱跑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区文体广旅局高度重视,迅速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摸排,xx区目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27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1家,其中证照齐全12家,无照无证3家,有照无证6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6家,其中无照无证1家,有照无证5家。

  尚贤阳光、和雅艺术、鑫程艺术、蓝天蓝精灵艺术、引领教育、神墨艺术、圆梦教育、中筝艺术、晨曦艺术、艺婷舞蹈、梦之想艺术、筑梦阳光12所培训机构均持有民办学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开通了机构全额资金监管账户。

  二、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是仍存在部分机构未开通机构全额资金监管账户。现仍有半瓦斋书画、非凡艺术中心等15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证照不齐。二是未养成通过平台监管收学费的意识习惯,如中筝艺术培训学校开设的钢琴(课程id:xxxxxxxx),在xx教培管理系统中仅能查到一名学生的报名及支付情况。三是支付渠道单一,已开通机构全额资金监管账户的12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只有梦之想艺术培训学校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其余机构均只支持微信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常态化管理及部门联动,通过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筑牢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合规生产经营的'防线。

  二是走深走实精准性政策宣传。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关于《xx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xx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相关政策解读,确保上级政策落地落实,保障好学生家长和培训机构的切身利益。

  三是目前对校外培训机构依然是以政策宣传教育为主,缺乏对应处罚、强制等行政手段,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尽快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依据,让管理有法有据有力,方能震慑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年度总结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xx]xx号)文件要求及xx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xx教发[20xx]xx号)精神,xx区教育局积极开展了专项治理的摸底工作,现将xx区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民办培训机构登记在册的共有40所,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有15所。其中美术学校1所、会计学校1所、舞蹈学校1所、音乐艺术学校4所,英语学校8所。其余25所均为等待办证的民办培训机构。据统计所学校现有学生14970人,其中女生8180人,教职工512人,占地面积约21889平方米。我区的民办培训机构涉及课目主要是音乐、舞蹈、美术、英语等四个领域,教职员工大多是大学毕业生、在校及退休教师及有在以上领域有所成就或技能之士。

  经过我们的摸底调查,我区民办培训机构在教育系统登记在册的共有40所,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有15所,其余25所均为等待办证的民办培训机构。xx辖区内其他单位办证的培训机构共有24所,无证培训机构共有62所,教育局摸底工商局办证的有38所。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xx月xx日,xx区教育局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xx]xx号)文件并结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辖区民办学校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安全管理、取得相关证照情况、是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是否违法违规办班补课,是否违反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违规收费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制定并下发了《xx区教育局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成教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将专项治理内容及相关情况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和邮箱,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协助我们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摸底排查,登记造册。

  根据《xx区教育局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区成人教育中心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分类排摸、登记、造册。专项治理过程中成教中心积极与乡镇、街道、社区、工商局等部门联系摸底排查,经查辖区内其他单位办证的培训机构共有24所,无证培训机构共有62所,教育局摸底工商局办证的有38所,工商局给我们的教育咨询公司有351所。在摸底排查中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办整改;二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提交资料并实地查看,符合标准和登记注册进入考核期。三是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积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1、此次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地毯式排摸的方式,与春季开学规范办学检查相结合,对xx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包括在其他单位办理证照的、无证的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违法违规开办培训内容的机构等。

  2、全面排查治理区属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于落实各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坚持以活动为主,不增加家长、学生课后负担。

  4、加强校内外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5、教育局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6、为了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xx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电话:xxxxxxxx,邮箱号:xxxxxxxx。

  四、存在的问题

  民办学校由于举办者投资额度、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办学经验等方面形式多样、参差不齐,导致发展极不均衡,存在问题也包罗万象,但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学行为不规范。大部分的举办者开办民办培训机构以盈利为办学的终极目标,忽视教育的公益性,认为办学是个人的私事与家事,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不履行任何审批手续,自主办学和招生、有的先办学,后报批,有的一校两址,有的异地办学,办分校不申报。还有其他部门审批办理的民办机构存在非法培训、辅导变相办学的行为。这些都是严重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的对教育部门下发的停办要么不听,要么拖着不办,我行我素。

  (二)办学资金不足、场地不固定、设施设备简陋落后。全区部分民办培训机构是由个人出资或几个人合资举办的,资金有限,举办者从一开始就以利益为办学目标,没有充分考虑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在资金不足、缺乏科学规划和论证的情况下租房办学,资金投入不能持续,不注意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致使学校办了多年仍不具备办学条件。租房办学的机构,由于租期问题、租金问题,无法对学校发展做出长远规划,又舍不得投入。加之民办教育的'特殊性,民办教师流动频繁,招不来、留不住优秀老师,导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难于提高,限制了民办培训机构的发展,给教育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力度不够。无证办学机构大量存在,对非法办学机构的取缔工作教育部门虽然经常开展,但因取缔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加上审批发证部门较大,教育部门虽然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规范办学,对不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但收效甚微,有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取而不缔。

  (四)民办培训机构管理难度大。由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认证核准和审批办证机关有很多部门,这些部门均有权给民办学校办理相关证件,导致这些民办培训机构非法培训、辅导变相办学的行为较多,管理起来难度较大。例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劳动局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文化局核准并给予机构成立批复、物价局核准收费并备案、人社局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议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和由审批主管单位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民办教育的职能,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指导。要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上下真功夫、硬功夫,真正把民办教育事业抓紧抓实抓好。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对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要加大审核、审查力度,经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学;对未办理过办学许可证、但基本达到办学条件的,由举办者交验相关资料后,按相关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申办办学许可证;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不予批准办证,待达到条件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对无办学许可证,且达不到办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教育部门每年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审,审查收费情况、师资、学生基本情况、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安全工作、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控制民办学校不能随心所欲收费,而且可以监督其聘用的教师都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保证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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