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精选7篇)
不知不觉中一个快乐有趣的活动又告一段落了,我们一定都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历,这时候写一份活动总结就很重要了。现在你是否对活动总结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1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2
春节临近,年味正浓。为保障环境质量和防范火灾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近日,张市镇政府联合应急管理局执法中队深入辖区内沿街商铺、超市、人员密集地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在检查现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严峻形势,抓好工作重点,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应急值班值守,组织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定人、定岗、定责,以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劝导阻止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攻坚战,为张市镇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绿色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张市镇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3
春节将至,为全面落实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西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城东派出所、区城管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提高意识,加大宣传。执法人员坚持巡查和宣传相结合,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和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集中宣传和检查,让辖区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切断源头,加大巡查。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酒店及沿街门店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辖区内各类零售店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力度,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真正落实地、见实效。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发放《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共89份,累计检查各类经营户37家,暂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禁燃烟花爆竹行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多维度、全覆盖排查宣传,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及预防工作,确保节日安全,切实落实禁放责任。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4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城市管理秩序,1月14日晚,彭李街道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中海风景区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进行巡查管控,在风景区全覆盖布点管控,盯紧重点点位,全面做好禁燃禁放工作,规范占道经营,营造整洁有序市容环境。同时对群众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加深辖区居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的认识,高质量保障辖区城市管理秩序。
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100余人,执法车辆12辆,有效确保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放管控措施落实落地。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合理调配值班人员,确保春节巡查不断档,为辖区居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新春将至,在此倡议广大市民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自觉维护市容环境,文明过节,做文明新风的.执行者、监督者,携手共度平安祥和新年。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5
为营造平安、文明的节日氛围,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2023年1月13日上午,霞涌街道应急办联合执法办、霞涌派出所、霞涌市监所分成两个小组对辖区内开展打击销售烟花爆竹行动。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认真细致地对辖区内超市、杂货店、批发部等店铺进行逐一检查,严禁商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22家场所(其中非法储存炮竹1家),收缴爆竹3盒。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经营者和周边群众耐心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和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的法律处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霞涌街道办将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巡查排查力度,加强流动宣传车日常宣传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6
近日,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要求,澄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告》,规定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限制燃放,以进一步加强澄迈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打击非法运输、存储、买卖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澄迈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近期,澄迈县金江镇高频率、高密度开展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巡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商铺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并依法对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将查处的烟花爆竹移交澄迈县土产日杂公司保管。
澄迈县金江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违法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处置、全曝光,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新春佳节。
澄迈县老城镇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与各村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通过在各村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条幅、发放电子鞭炮等方式呼吁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外,该镇还组织工作人员到老城镇墟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工作,对于违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没收和批评教育,以进一步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管控的重要性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群众注意环境保护,禁止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澄迈县永发镇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违法囤积销售烟花爆竹大排查,查处违法囤积销售烟花爆竹商铺2家,没收各类烟花爆竹68箱,强制执行1名阻碍执法人员。
另据了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燃烟花爆竹活动总结7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意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健康和谐、绿色环保的春节。1月13日上午,广西-东盟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发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城管执法队、华侨城社区等部门深入社区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幕、发放《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倡导低碳节约、绿色环保的理念,呼吁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音乐彩灯等绿色环保方式欢度新春佳节。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
同时,广西-东盟经开区还通过召开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及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提高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深入农场、社区、学校、企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宣传。以及通过开发区网络、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有力地营造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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