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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1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于20xx年8月初,我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实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整治任务,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并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8月初,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在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密切配合下,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执法检查,到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以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认真查看进货台账与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对超市、餐饮店等单位开展油辣子(老干爹系列)、乳制品等产品专项检查,我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网点和消费情况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的限制,有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副食品超市、食品小食店、餐饮店)未建立进货台账,台账登记不齐全,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并指导其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2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三、存在问题
(一)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
(二)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3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4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xx]8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xx]113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乡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我校全体师生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系着家庭的幸福生活,不仅关系到全州社会的安定和人心凝聚,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为使专项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圆满完成食品专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李天丞、总务主任蔡治安为副组长;食堂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统一领导,精心组织
检查组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牢记职能,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靠各县(市)属地监管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原则。严格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学校食堂、小卖部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类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检查糕点店,主要检查原料采购、以及包装、操作间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多头监管,要求不一致,出现监管盲区和空白,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我校多数食品生加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难度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食品监管部门协调沟通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分析评估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积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和相关的法规业务知识,提高专业队伍的综合能力。
(三)继续发挥好“抓手”作用,在积极开展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四)加强对生产食用油、酱油等的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环节的`整治,严格审查食品经营者的资格,严肃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儿童食品、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5
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消费安全,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共建校园食品安,确保师生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等内容,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准入,规范经营主体。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对无照经营者,从严查处,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经营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把校内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食品安全。
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到下架退市。严查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以及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仔细查阅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
四、完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6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指派食堂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统一着装。食堂的米、油、盐、酱、醋、肉、蔬菜等都是由专门人员、专门摊位供应,有学校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食物、蔬菜等的清洗、烹饪、售卖等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措施和记录,生熟食分开放置,并有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次用餐结束后,工作人员都要冲洗食堂一次,由后勤人员负责清倒垃圾,并在饭堂放置了两只加盖垃圾箱。
三、学校完善学校食堂用餐设施,购置了全新用餐桌椅,改进了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条件。
四、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卫生监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学校小卖部做到亮证经营,进货渠道合法,坚决不售“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停售。销售环境清洁卫生,并由总务处人员定时检查监督。由于措施得力,一直以来,我校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五、加强水质检测,保证饮用水卫生。
我校的生活用水来自三条渠道:食堂饮用水由市自来水厂供应;教职工和学生的饮用水主要使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纯净水。有关生活用水,经市卫生监督所取样检测均符合卫生标准。
学校食品、饮用水 卫生安全关系着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学校还要不断加强监管,时时自查,确保食品卫生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7
根据xx安委办[20xx]14号和皖食药监食流[20xx]35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及时召集各中队召开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整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三、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结合我区实际,以9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检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18户。
四、打破常规,加强日常巡查。
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打破常规的执法作息时间,将学生的下课时间、放学时间作为整治的重点时段,在这个时段,加大对学校周边的巡查密度,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过两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有效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净化了食品市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容市貌,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中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8
为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欺诈消费者的各种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我局根据省局金局长的批示和XX市局工商明电〔20xx〕27号的要求,结合天长实际情况,开展了201年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组织领导到位。
XX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大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加大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大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四、有效防范,妥善处置问题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五、严格责任,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总结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优选9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钦北食药监食字〔20xx〕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xx年9月5日起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我所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食品安全法》、《钦州市钦北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围绕“三证”情况、设备设施、制度落实、食堂卫生、各种记录、规范操作等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期整改后向我所提交整改报告,然后我所将择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工作成效
在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5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填写《20xx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3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份。钦州市小董中学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的蔬菜由广西驰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配送,每日配送的蔬菜均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食堂做到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情况落实比较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大部分私立幼儿园的食堂为自己经营,食品加工人员更换频繁,导致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中发现8私立幼儿园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也没有及时更换。
2、部分幼儿园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多数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做晨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加强培训,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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