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1篇)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首这段不平凡的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成长,有不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房屋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进行全面“体检”,有力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圣水镇农村(社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镇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推进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安排排查任务、范围和标准等。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主体责任,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多方发动,确保引导到位。
开展“走街、串巷、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通过党群连心云喇叭、走访入户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群众自发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有效破解“群众不配合”问题。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资料21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6余次,推送微信3期。
三、摸清底数,严格标准,确保排查到位。
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面摸底,全面掌握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查用于网吧、超市、宾馆、饭店、校外培训、民办幼儿园等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年代久远、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和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在此基础上,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全镇已排查房屋共6781栋,其中:自建房665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6321栋,经营性自建房338栋),公建房122栋(经营性房屋81栋,非经营性房屋41栋)。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2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文城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各村房屋排查员根据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二、细化任务,做好信息采集。
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依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各类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重点来抓。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三、建立问题清单,立行整改。
对于排查出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帐,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分类管控、整治。对住户立即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并立即疏散撤出房屋内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开展整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进行标识封堵,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维修加固要及时,拆除要彻底,问题隐患及时消灭。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抓落实。
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文城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文城乡共排查农村房屋8450户,其中经营性用房210户,对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文城乡将继续坚持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3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二、检查内容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三、存在问题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4
连日来,市住建局扎实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不漏一栋、不落一户,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30日以来,市住建局闻令而动,迅速成立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专班和技术小组,全体干部取消休假,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成22个组奔赴全市各乡镇、街道,下沉一线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排查整改。
截至11日,全市共投入排查人员14459人次、技术人员650余人次,对22个乡镇(街道)335个村(社区)开展排查,共排查房屋120440处,发现隐患795处,已经整治297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重点聚焦人员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镇区(集镇)、拆迁安置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用作生产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排查边管控、边排查边整治,迅速优化整治方案,细化举措要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5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6
11月9日,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贯彻国家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农村用作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经营的自建房比例不断提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严格按时限统筹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重点排查,力争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隐患整治;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庄、社区为网格,开展拉网式的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会议指出,加快建章立制,构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施行,各市州要加快出台本地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切实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基层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有机构承担、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完善经营性用房源头管控制度,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7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淮上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
淮上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区委常委、副区长程旭亲自到会进行部署。
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各镇、社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别进行分片包干,细化责任,具体发现问题的单位均由属地政府按要求上报、责任单位、具办人及整改期限,报区消委办备案。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级动员部署落实情况。各镇、社区均能按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能自主发挥乡镇街道消委会要实体化运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各地能够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排查整治期间共排查场所118家,涉及经营种类(业态)12种,发现隐患118处,定制各种整改措施5种,淮上区政府共拨付专项资金近20万元购置独立式感烟报警器2800个,用于此类场所的安装,提升场所安全保障水平。
(三)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各镇、社区通过集中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区淮上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消防文员深入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讲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9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建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山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由分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街道、村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推进会,邀请市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测站专家组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
二、加强宣传发动,确保群众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页、“大喇叭小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彩页20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
三、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安全落实到位。
突出重点,对照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分类处置、动态销号,从严从实整治问题隐患。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建筑建立台账,进行存档。对鉴定为C、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张贴封条,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对C级能够加固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C级房屋建筑和D级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未鉴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建筑,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确定安全性等级。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告知书4个,组织人员撤离4户,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1处。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0
为扎实做好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连日来,矿区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积极行动,着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及时召开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专题会,确保大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对排查要求进行解读,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两委”干部和网格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排查“四无”房屋,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建筑,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1
为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和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消除血站房屋(包括献血屋、献血车、送血车、配电房、仓库等)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饶市中心血站结合实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排查摸底。对全站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依法依规实施排查,重点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基本情况;目测房屋安全情况;查看相关手续和经营安全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实施分类整治。办公室和质量管理科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一般性隐患要求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较大的隐患,立即上报、及时跟进并追踪,直到整治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各科室严控风险,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各科室职能不同,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加强监管。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住建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08-23
2020年住建部房屋租赁合同12-24
住建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0-26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报12-07
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03-23
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2-03
住建部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选7篇)06-16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精选6篇)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