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分析一下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了。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生产意识,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活动月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
本月13日十堰发生燃气爆炸后,县委书记汪冬,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涧同志就我县燃气安全工作专门做出指示,要求县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人口稠密区域燃气安全情况摸排检查。分管县领导县委常委程富宽、叶章科就当前我县燃气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县城管局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立查立改,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处,确保把隐患排查出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自6月13日至16日,县城管局会同应急局、消防大队和金寨华润燃气公司对金寨一中、大别山职业技术学校、明发商业街等人员密集的工商业用户和城区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大排查,共发现隐患53处,整改48处,限期整改5处;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对城区中低压管网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新园河畔、玖隆财富、思源雅苑等12个小区排查。6月17日,县委常委叶章科主持召开了由城管、应急、市监等12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对我县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二、全面管理,宣传有力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精神,
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开展,我县专门下发了《金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管、市监、公安、交警、交通、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职责,对燃气公司、气站等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6月18日,我县立即启动宣传攻势,印发《致全县广大天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宣传单》(煤气罐),通过农村广播播报、手机短信推送、政府网公告以及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等自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县普遍开展以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共向全县各乡镇村群众印制宣传资料32万份,其中物业小区发放10万份,乡镇及无物业小区发放22万份;日手机推送燃气安全注意事项短信35252条;全县3500个村级(社区)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反复播放;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自媒体上推送宣传信息覆盖60万粉丝,真正使用燃气安全知识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三、强化检查,整改有效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一步不让。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公安配合,华润燃气提供名单,对原荣浩燃气安装的53户未安装漏气报警器的商业用气户,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坚决采取停气等措施。二是由华润燃气负责,对原荣浩燃气铺设的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对受腐蚀的管网全部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华润公司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底前更换完毕。三是由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气站于6月25日前将废旧钢瓶处理完毕,由各气站提供处置证明,交由县城管局备案,到期处理不到位的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进行收缴。四是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旧等不合格钢瓶进行没收处置。五是县城管局组织2个检查组,县市监、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9家液化气站实施地毯式突击排查,共发现问题34个,向9家液化气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截止6月22日,现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场关停了燕子河液化气站。另外,县城管局安排10名在编人员,从6月20开始至7月2日对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实施包保,目前10名同志已分别进驻全县9个液化石油气站和燃气公司全天坐班指导,每天检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和责任落实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持续深入小区和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和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纵深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城区现有燃气管道全部予以安全检测,对原荣浩公司建设的管道通过“物探”技术实施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近期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月底前再组织一次由消防、社区、物管、物业等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以提升小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燃气三年专项行动问题责任清单为抓手,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建党100周年、“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3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成立以市场所、村镇建设中心、执法中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制定的方案,我镇对全镇范用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此次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2家,气瓶共 35只,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居民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瓶,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我镇在对燃安全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做到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4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10月12日,我区召开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并对专项检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10月16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就根据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安全专项台帐,督促经营业主的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单元楼道口的醒目位置粘贴《告知书》及液化气使用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的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做到“家家告知,人人知晓”。
三是加大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政府组织质检、住建、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片督查指导。10月22号,区政府第一督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安庆蓝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建液化气有限公司、xx市六方气体有限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对企业的许可资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和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查看。10月19日、20日,区燃气督查第二、三、四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具,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推动整改落实。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企业4家。其中各充装单位充装气瓶总数707只(液化气气瓶407只、永久气体气瓶300只),报废气瓶60只,检验气瓶1236只。
检查宾馆539处,火锅店29处,烧烤店56处,燃气代送点23处。
涉及安全隐患突出的相关问题已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早餐、大排档、饭店多数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燃气钢瓶使用、质检年限不清,供气胶管使用不规范现象。
(二)早餐、大排档、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摆放在门店前,使用极不规范,也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非经营时间,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各类辅导中心及小饭桌问题较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与消防通道,学生休息区与厨房毗连。
(四)燃气代送点无证经营问题突出,临时存放地条件简陋,未配备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此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的检查整治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安全风险高又拒不进行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关停。
二是继续强化对餐饮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不达标的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指导经营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应急通道。
三是继续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短信、网络等形式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印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区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
四是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7篇)10-13
消防大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大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11-09
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总结(通用5篇)11-30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总结范文(通用10篇)11-30
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通用6篇)11-29
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0篇)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