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时间:2023-11-21 12:35:38 晓凤 总结 我要投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范文(精选16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范文(精选16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3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4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对于一个刚刚8岁的小学生来说,感冒流鼻涕并不是什么大错,也不是自己不讲卫生愿意要做个鼻涕虫。但对于一个真正关心学生,爱护自己学生的好老师来说,他应该从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询问孩子流鼻涕的原因,帮助孩子擦净洗掉鼻涕,而不是嫌弃甚至羞辱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心,相比之下,孩子的自尊心更为脆弱更要受到保护,因为年幼,一个孩子的自尊心一旦受到伤害,那将是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老师的“语言暴力”是一把软刀子,会在无形中刺伤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孩子人格的健全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 国家立法明确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算得上一种有益的尝试。

  但是现在的学生大都是小皇帝,不好管,也有许多学生辱骂老师的现象。那么,学生辱骂了老师,老师该怎么办?回骂是不行的。打?更不行!批评教育?这当然是不错的办法,不过很多时候,批评教育是不奏效的,你也不能变相的体罚他,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老师就很困惑,我们应该怎样教育孩子?

  教师很多时候因为急躁、恨铁不成钢或者是在一种很激动的情绪下骂了学生,这至多是师德师纪层面的问题,如果真的`上升到法律高度,就有点小题大作了,会对教师正常开展工作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就拿曾经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杨不管事件来说,学生课堂打架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并不是老师缺乏责任心,而是不敢管,以前学校出现过几次学生打老师的事件,老师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这个角度来讲,教师是弱势群体,法律只保护了学生而没有保护老师,对老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再说了教育部明确规定了老师的批评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有禁止老师辱骂学生的规定。如果连骂学生笨都不在批评语言的范围,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将会直接影响老师的批评教育权。

  当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辱骂学生,不做一些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情;对于那些后进生、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会尽量和他们讲道理,静待花开!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5

  今天我仔细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和感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6

  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共同议论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走上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作为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7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8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8月13日下午14:30五华山妇联联合五华区好牧人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社区政治生活馆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现场,社区妇联特别邀请沈老师为社区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每个孩子都需要自我保护,传递给孩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传播身体保护知识,预防校园欺凌。通过课程的活泼,生动的讲解和展示,让儿童家长认识到儿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能及时的意识到孩子在自我护卫中得到父母的保护及信任,以致减少儿童身心受伤害的概率。同时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并且希望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给孩子灌输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社区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9

  正值暑假期间,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增强社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近日,抚远市妇联联合抚远法院深入社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授课。

  讲座中,法官助理景瑞围绕未成年人法律概念、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的教育等问题进行讲解,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分享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然后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防止受到校园暴力,家长如何教导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进一步掌握保护自己、防止侵害的方法。此次授课增强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也在社区内营造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抚远市人民法院依法推进未成年人多方保护机制的建立健全,以促进家庭教育、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积极探索与妇联、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工作模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邀请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0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师生法治教育。我校于5月x日—x日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活动重点开展“五个一”法治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全校各班级于5月x日晚召开法治宣传主题班会。

  二是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学校于5月x日上午在校操场上举行了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张彦芝副校长作国旗下讲话,全校学生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校于5月x日晚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法治教育宣传片。

  四是学唱一首法治歌曲。学校各班级每天利用午时静默时间,学唱《宪法伴我成长》歌曲,学校广播定期播放该歌曲。

  五是组织一次法治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学校于5月x日--x日组织全校各班级制作法治教育主题手抄报,经班级、系部初评,每班向学工处报送x张优秀作品,学工处评选出x名一等奖,x名二等奖,x名三等奖并予以表彰。

  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活动进一步推广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了高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校营造了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1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岳塘区霞城街道向家塘社区组织辖区内学生及家长在法治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活动。

  讲座中,工作人员深刻阐述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各自应履行的法律职责和义务。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让大家知道未成年人到底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通过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上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增强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2

  为响应乌兰察布市妇联“未”你而来·保你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8月30日,旗妇联邀请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平地泉镇哈达社区开展“关爱少年,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暑期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律师向社区未成年人及家长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经典案例,以案释法、以事论法,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如何防止受到人身伤害,指导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告诫未成年人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讲座最后,旗妇联马文平副主席再次向家长们强调了家庭保护的重要性,呼吁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也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3

  为宣传儿童福利和保护政策,推动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发展,增强辖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6月18日上午,天南街道在心理服务中心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讲座,16个社区(村)的儿童主任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的任旭光律师来为儿童主任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任律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读。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化、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危险以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等重要内容。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纷纷表示:今天的培训非常有意义,对今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本领,切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下一步,街道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推动辖区居民及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4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5

  20xx年10月10日,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果场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社区党员、家长居民在社区三楼活动室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讲座,就其中“家庭保护”与“社会保护”两章内容进行了宣传。

  讲座现场,社区邀请到了社区签约律师现场讲述,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此次宣传讲座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区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社区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社区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结 16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x月x日下午,xx街道xx社区服务中心联合xx社工站在xx新村门口举办“深护童心”——xx街道困境儿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项目xx社区未保宣传活动。

  活动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儿童关爱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组织现场宣讲、发放未保和困境儿童宣传手册、未保知识游戏问答等方式,向在场居民和儿童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有趣的场景中接受宣传教育,其中最欢迎的的是幸运飞行棋小游戏,家长带领着孩子共同参加,还有小朋友主动多回答题目,使得宣传效果达到最佳。在小游戏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权益,关爱困境儿童,更要引导居民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困境儿童托起一个美好的未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率,提高了大家对困境儿童的关注度,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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