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315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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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活动结果及意义
1、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让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这次活动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口号,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活动,并进展顺利,影响广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这次活动我们以最小的费用高质量的完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团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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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q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 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q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q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 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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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多年来以“消费与民主”为主题的号召,进一步扩大消费者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3月13日上午,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工商等多部门在镇菜场门口开展了一场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315维权”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居民学法手册等法律知识宣传图册,并在现场为老百姓提供简单的.法律问题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权并耐心的讲解维权途径和方式。本次活动发放法制宣传图册300余份,法律便民服务卡5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以提高消费者法律水平,自觉维护合法权益为目的,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宣传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此次宣传,起到了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了基层老百姓们依法理性消费,同时也让他们在心中树立起绿色消费的观念,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切实实做到了让老百姓能够“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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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社区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新消法科普知识图片、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有关的知识手册与书籍,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效推进消费维权进市场、进社区,让居民们对生活、工作中的维权知识增进了解。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了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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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配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主管部门省工商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刘源超、副局长王庆新多次听取省消委秘书处的汇报,并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开展“3·15”系列活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求。省消委秘书处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精心制订了“3·15”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提交省消委常委会研究,常委会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为使活动深入民心,扩大宣传效果,使“3·15”品牌更上一个层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要求全社会广泛参与;二是纪念活动要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当前我省消费维权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落到实处;三是活动要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真正体现我省维权工作既为政府排忧,又为消费者解难,使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声誉和地位得到全面提高;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使系列纪念活动和“年主题”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宣传。为此,省消委秘书处把开展好“3·15”系列活动作为xx年消委系统工作的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联合省工商局共同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抓出实效,要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争取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根据省消委和省工商局的安排,全省各地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纷纷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省消委成立了以会长丁凤英任主任,副会长、常委单位领导、省消委秘书长任副主任的“3·15”活动组委会。荆门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铁军为确保该市“3·15”系列活动顺利开展,亲自担任活动总指挥;十堰市工商局局长李建锋、黄冈市工商局局长王旺来、黄石市工商局局长王贤军、鄂州市工商局局长江中祥、潜江市工商局局长郭毅等亲自任组长,组织领导“3·15”宣传纪念活动。孝感市工商局局长韩北平、荆州市工商局局长袁红、宜昌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兰礼义、仙桃市工商局局长刘身用等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出要求,自始至终参加活动。在“3·15”宣传纪念活动中,各地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参加了纪念活动,并纷纷发表了专题讲话和撰写纪念文章。省政府副省长张通、省政府副秘书长盛国玉,黄石市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十堰市人大副主任罗勤、副市长高勤、政协副主席李君琦,襄樊市人大副主任王金玉、政府副市长李述永、政协副主席吴长华,荆州市人大副主任刘捷、市政府副市长朱惠民,孝感市人大副主任张孝元、政府副市长李海华、政协副主席万文涛,宜昌市人大副主任谭春玉、政府副市长邓恢林、政协副主席陈仕新,黄冈市政府副市长邓新华,鄂州市政府副市长胡运星,仙桃市人大副主任刘平阶、政府副市长余文华,政协副主席马水银等领导分别参加了各地组织的“3·15”系列活动。据统计:全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1450名县以上领导积极参加了宣传纪念活动。
2、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地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城建、司法、物价、农业、通信、盐务、烟草、环保、检验检疫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重点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社会团体互动,行业协会参与的特点,纪念活动参与者有党政机关、有行业协会、有社会团体、有法律工作者、有专家学者、有维权志愿者、有名优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共同为消费者服务。活动声势大、影响好,既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又展现了职能部门强大的维权力量;既密切了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又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日渐增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了使纪念活动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充分依托新闻媒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州、县在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上创办“3·15”专刊,开辟《特别栏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刊登重大典型侵权案例,发表纪念文章,解读“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等等。省消委分别与《湖北日报》、《今日湖北》、《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武汉晚报》、荆楚网、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通了“3·15”在行动咨询投诉热线,定时安排专人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开辟“3·15”专版,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联合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旅游局公布了xx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黄石市消委在黄石电视台新闻直通车上连续宣传报道八天,每天一个专题节目,内容有案例点评,领导专题访谈,消费教育等,并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周刊》、黄石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设“3·15”专栏和“消费维权热线”。荆州市消委采取现场咨询服务与电视台演播室、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网络论坛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新模式,使“3·15”宣传纪念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不仅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而且还提高了活动的互动性。孝感市消委在《孝感晚报》和孝感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辟专栏和热线,将7个县、市、区的维权风采在报纸上以专版的形式进行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咸宁市消委在《咸宁日报》上开设专版,刊登市委常委、副市长胡立山的讲话,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就年主题答记者问,以及xx年度全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并在《南鄂晚报》上发布xx年消费投诉热点,十大维权案例及分析解读。鄂州市消委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立体宣传,首次利用电台直播车现场转播“3·15”纪念活动实况,首次与报社、学校联合组织“小红帽记者团”到“3·15”纪念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并在《鄂州日报》公布了xx年20大侵权案例。仙桃市消委在《仙桃日报》上围绕xx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大篇幅、大版面的成果宣传,同时还在仙桃电视台、仙桃广播电台、中国仙桃网上开辟专栏,大造宣传声势。潜江市消委先后在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潜江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3·15”专版。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共同搭建一个由短信、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平台,保证了各类媒体对全省的“3·15”纪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有效地推动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武汉、黄石、鄂州、宜昌、武穴、兴山、广水等市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联通公司、《今日湖北》杂志社于xx年1月19日在洪山礼堂共同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省消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家具协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省家电管理办公室、《长江商报》、《今日湖北》杂志社和武汉市等九地、市消委(协)及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80多家企业以及在汉20多家新闻媒体共15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宣讲、解读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对全省消费者组织宣传贯彻年主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企业代表畅谈了宣传落实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设想和打算;长江商报、今日湖北等新闻界的代表畅谈了媒体在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工作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荆州市消委会作为基层消费者组织的代表结合实际谈了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安排。座谈会中达成多方共识,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支持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的一项职能,是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真正体现出“三个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三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消费维权理念,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健康消费,营造我省消费维权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消委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举办了湖北省“联通杯”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中,各地政府和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筹办,对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行了认真部署,把知识竞赛作为3.15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省共有200多个代表队参加了初赛,17个市州、省银行协会、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共22个代表队参加了复赛,最后产生了8只队伍参加了在湖北电视总台演播大厅进行的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潜江市代表队在比赛中脱颖而出,以260分的优异成绩摘得桂冠;黄石市代表队、省电力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省联通代表队、咸宁市代表队等5个单位获得三等奖;荆州市代表队、襄樊市代表队、随州市代表队、省银行协会代表队等13个单位获得本次知识竞赛的组织奖。副省长张通、省消委会会长丁凤英、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等20多位省、厅局领导现场观看了竞赛,并为获胜代表队颁奖。竞赛活动既起到了广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的作用,又起到了提高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四是组织开展了“3.15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活动。3月14日12时,由省工商局、省消委、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3·15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活动在武汉市拉开帷幕。活动主会场设在欧亚达家居徐东店,并在百步亭社区设立了分会场。主会场主要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事件并进行点评;分会场为社区居民进行消费教育和维权知识的宣传。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庆新、省消委副会长兼秘书长贾民乡、省工商局消保处、商广处、省消委秘书处和315律师团、武汉市工商局及质检、公安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活动现场并就消费案例做了点评。直播节目现场发布了20xx年湖北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并就百姓关注的美容陷阱、传销骗局、房产纠纷等近10个热点领域为消费者揭开黑幕,解疑释惑。为倡议广大企业诚信经营,被社会广为传颂的“信义兄弟”弟弟孙东林也来到了节目现场。对“信义兄弟”现象,王庆新副局长说:“诚信市场的建设既要靠信义兄弟,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类市场主体、所有消费者都应该在感动之后行动起来,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诚信待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还有数十家职能部门“摆摊设点”,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省消委315律师团也在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众多观众通过短信和电话进行了同步消费投诉,同时对节目发表了看法。湖北经视记者组成的多路维权小分队,在荆州、襄樊、宜昌、咸宁、黄石等地同期传回现场报道;山东、四川、江苏等地电视台也一起联动,展示当地3·15活动盛况。
武汉市消协针对目前消费者在餐馆、酒店就餐很多餐饮企业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有的还在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明确标注“消毒费一元”等字样的现象,联合北京、上海、天津等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发出了《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认为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于法无据,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社会反响强烈。
五是部分市、县在电视台举办专题晚会、电视访谈、综艺节目等广大消费者喜闻乐见、富教于乐、异彩纷呈的宣传活动。宜昌、荆州、孝感、随州、崇阳、远安、五峰、广水等市、县分别举办了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专题晚会和电视访谈节目,以艺术的形式,将当地不同行业为消费者服务的光辉典范搬上舞台,激励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节目还集中反映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维权工作特点,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点评,宣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达到了经营者受教育,消费者长知识的社会效果。
六是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遍及全省各地,从都市广场到街道社区,从城镇集市到商场门前到处都有“3·15”咨询服务活动的现场,处处呈现出节日般的景象。政府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各地的.名优企业、维权志愿者、大学生服务队都纷纷走上街头,既有以行政职能部门为代表的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解决投诉,又有法律、科技、卫生工作者的服务区现场传授法律、科技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疑难问题;既有假冒伪劣商品的示众,又有名优产品的展示;既有以法律法规资料的传递,又有商品知识、科学技术为内容的宣传手册的发放;既帮助了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又为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提供信息,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孝感、襄樊、荆州、十堰、黄石等地组织的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规模大、气氛浓、内容丰富;宜昌、荆门、潜江、随州、天门等地在咨询服务现场组织文艺演出更是将活动推向高潮,许多自编自演的节目将“消费与服务”主题、典型侵权案例融入其中,不仅颂扬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荆楚大地实施以来的维权成果,而且对制假、售假者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无情的批评。黄冈、鄂州、恩施、仙桃、咸宁、林区等地分别在“3·15”活动现场组织食品、服务、房产、农资等不同行业的信誉度高,规模大,行业自律和遵章守法做得较好的单位开展“消费与服务”承诺签名活动,以此来提升优质商品与优质服务的信誉度,自愿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各地同时将“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便民活动融入其中,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三、活动主题突出,效果明显
xx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开展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3·15”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和“3·15”专题晚会、现场咨询服务、市民有约、行风热评、维权热线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主题突出。黄石、襄樊、荆州、孝感、潜江、随州等地消委在市政府、市工商局的领导的支持下,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以舆论宣传为导向,制作“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主题的专题电视节目,大力宣传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形象再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黄冈、咸宁、宜昌市消委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主线,充分发挥消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向城乡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甄别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理念和消费意识,开展的系列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切合实际。武汉、鄂州、荆门、十堰、仙桃、恩施、林区消委为了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更大范围地唤起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对消费者普通关注的水、电、媒、气、商品房和农资产品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职能部门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帮助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组织了名优企业、商家现身说法;为促进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组织有关企业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荆门还举办了“3·15德高防水,心系万家公益维权”活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3、效果显著。今年的“3·15”系列活动,省消委始终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做文章,要求各地树立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把纪念活动真正办成经营者讲诚信,消费者得知识,政府和消费者组织树形象的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中心,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将“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涵义广为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认知,达到宣传、普及、认识、提高的目的。各地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充分发挥了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互动作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大中型名优企业的参与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法律专家及大学生志愿者的支持作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极大地震摄了那些诚信缺失、制假售劣者,净化了消费环境。同时也强化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风气,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人们对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关注,为进一步倡导“消费与服务”主题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省消费维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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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XX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315总结7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内存在的保险误导以及理赔难的问题,加强保险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消除对保险合同的误解,与消费者共创和谐保险消费环境,按照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依照锦保协发[20xx]15号文件的具体部署,3月15日,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财险xx市分公司(以下简称xx人保财险)开展了主题为“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普及保险知识大型宣传活动。
xx人保财险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将这一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公司开展本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思想统一
在接到市行业协会文件后,xx人保财险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司务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层层贯彻落实,做好活动前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全体员工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在活动形式选择、时间安排、宣传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xx人保财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在宝石广场举办的主题集中宣传日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开进宣传车、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工作人员热情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详细解答咨询者提出的承保、理赔和保险产品售后服务问题,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更多关注和了解人保财险发展情况;
利用活动现场的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对xx人保财险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赢得消费者的.一致认同。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士意见,并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我们还利用市公司本部大楼前的LED宣传保险知识;并在3月3-4日、11-12日,集中14台查勘车在全市进行大型街面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市区主要街路、4个县及天桥地区。提升品牌实力,扩大xx人保财险知名度、美誉度。
三.主题鲜明注重实效
xx人保财险在活动中牢牢把握“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的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购买保险?怎样填写投单等等”。集中宣传日的咨询台前不时有行人或附近居民驻足观看,并有不少群众上前咨询各种保险产品,咨询如何进行理赔等,现场气氛非常热闹,很多市民称赞宣传活动搞得好,搞得及时。
四.宣传到位效果显着
在活动过程中,xx人保财险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在媒体上宣传的力度。在市电视台刊登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广告,通过不同的视角,全方位对“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宣传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们还重新对宣传展板内容进行更新,使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到了xx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具体内容和做法,加深了他们对我公司保险产品和优质服务的认知程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开展315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首先起到了教育员工、锻炼团队的作用,“诚信营销”在xx人保财险已深入人心,成为每位业务员的实际行动;其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了xx人保财险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每位员工诚信服务的观念,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第三,加强了对本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对公司的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15总结8
*市消协:
按照牡市消协20xx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安排,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经**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和**市消协六届一次理事会研究,制定了《**市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做到了早策划、早动手、早安排,形成“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突出、媒体广泛宣传、会长单位大力支
持、诚信单位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将我市消协开展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开展宣传活动。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二、315宣传方式丰富多彩,315活动形成合力。
一是召开**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市消协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20xx年度工作安排和315活动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三是开展消费和谐论坛活动。在**电视台开辟“消费和谐论坛”专栏节目,于3月7日至15日连续播出8期,先后邀请技术监督、卫生医疗、药监、畜牧、农委等领域专业人士,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食品检验检疫、保健品与药品疗效、医疗器械与保健品器材区别、选购农资产品、发生食物中毒的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活动。针对农资消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该局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评议。经向政府汇报,组成了由14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下发了评议方案,计划在3月至11月的时间内,展开对农资经营单位从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6各方面的综合评议,届时将通过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记录等具体步骤确定农资经营单位的a、b、c、d档次,即守信经营单位、警示单位、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并将对守信单位进行表彰,对严重失信单位予以曝光。
五是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共14家,在全市设立5处咨询服务活动服务站,集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消法》20xx份、宣传单2万份,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咨询376件。营造了良好消保维权氛围。
315总结9
教育部在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通知中指出,在一些领域和地方不守承诺、欺骗欺诈等失信现象屡禁不止,这些社会不良现象也侵蚀着校园。
同时,提出了三个“充分认识”的要求,即,充分认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设诚信社会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诚实守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充分认识诚信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作为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诚信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就土木系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处处离不开“诚信”,否则就会失去学生的信任。
学生学习的目的.是读书做人,成就再大的事业也必须从学做人开始。对于学生来说,讲“诚信”,是一封无字的介绍信。讲“诚信”,一是要求诚实守信,有错就改,养成良好的处世立身品格;二是对待他人信守承诺,答应别人的事情之前一定要慎重,认真地想一想,自己能做到的才答应。跟教师、家人、同学、朋友相处,时时处处离不开诚信,保持诚信的立场,老老实实学习,堂堂正正做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与老师、同学真诚相待、和睦相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同学们意识到作人之本在于诚信,活动效果显著。
315总结10
为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充分营造和谐、诚心的消费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我行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副行长亲自带队,率领员工向每位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价值观。具体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一、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
针对我行网点社区群众和学生消费者多的特点,3月14日,我行在人多密集的街道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仔细的一一解答。此外我行员工还深入社区和三河职业技术学院向群众、学生宣讲金融消费维权、人民币反假等知识,并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二、参与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我行参加了由XXX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新消法、新维权、新责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专门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接受1000余人的咨询。
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
3月初,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我行专门印制了5000份金
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单,在各个营业网点发放。同时用各营业网点的LED显示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醒客户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的大力的加强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不段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XXX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315总结11
为落实天津保监局《关于印发<天津保监局20xx年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应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分公司紧密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功用,维护客户权益,有效树立了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
首先,分公司特别成立了以总经理周剑祥为组长、总经理室成员及各部门经理为组员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组”。总经理周剑祥更是亲自部署、重点关注相关风险,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确保“3.15消费者权益日”平稳和谐度过,以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分公司在晨会中即设立了“假如我是保险消费者”大讨论活动,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广泛参与其中,有效提升员工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3月20日,分公司在客服大厅开展了“3.15保险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天津保险行业3.15保险知识宣传日”的活动横幅、摆放活动宣传展架,为活动营造出积极和谐的宣传氛围。同时通过现场业务咨询、服务指导客户,发放健康宣传材料等方式,增强公众的保险意识,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加强保险诚信建设工作,以自身的合规经营和优质服务,为天津寿险业贡献应有的力量。
315总结12
为推动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 “和谐金融 诚信服务”――上海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区县百家支行网点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尽管寒风凛冽,然而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感染着过往的每个客户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服务典范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客户角度出发,想客户所想,全辖百家网点共同参与,积极投入活动,通过宣传单页的发放和现场设摊接受客户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 我行五家网点参与全市同业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
我行卢湾打浦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浦东联洋支行、分行营业部大众客户服务团队、南京西路支行作为五家重点网点,参与全市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各活动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非常重视,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点网点选择网点门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树立“和谐金融、诚信服务”的易拉宝宣传板,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卢湾斜土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等网点周边是居民区,中老年居民居多,且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分行营业部、静安南京西路支行和浦东连阳支行因地处闹市,均选择了人流量较大的商区或网点周边,接受过往客户的`现场咨询和解答,效果显著。个别顾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诈骗短信询问,我行员工立即提示客户坚决不能相信,不能转账到所谓“安全帐户”,提示之余更为其准备宣传资料以供学习了解,并提示客户要在日常生活之中多学习多了解多多防范。
二、我行百家网点参与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我行全辖近百家网点也同样通过走马灯、宣传单页和网点宣传点的设立,向客户进行金融风险防范、账户安全、货币反假等知识的宣传。南汇等部分支行更是结合“三进”活动,通过走进居民社区、商圈、小微企业,向广大群众客户宣传现代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居民反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百年品牌。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务满意度调研问卷800余份,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中国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后续,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使我行业务、服务更贴近客户、符合客户需求,以实际行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315总结13
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
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
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的:“为什么没答对的人就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有些没答对的同学很失望,有可能减弱了我们的宣传力度。这些都是我们的一些错误,在以后的活动中一定会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总结14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深入推动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发银行安阳彰德路支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于3月14日进行了金融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现总结如下:
一、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向金融消费者宣传其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额消费者解决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及对自身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教育,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二、本次活动的宣传主题之一是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活动在我网点门口进行宣传,针对这次活动,我行向消费者发放了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册,还宣传了防范电信诈骗、假币识别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这次活动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了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银行金融产品的认知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营造了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期间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
315总结15
恰逢一年一度的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社会了解产品质量,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增加同学们对一些产品知识的了解。学生会外联部特与青岛市城阳区质检局联合举办此次去质检局参观的活动。希望通过此次参观可以提高同学们对自己身边的一些产品的认识。增加自己的维权意识
组织同学们去青岛市城阳区质检局学习和参观,有质检局的工作人员带领着同学们去参观他们的实验室和化验室,参观的同时还会为同学们讲解一些仪器的构造和工作机理。同时还会为同学们提供一些产品让同学们辨别他们的优劣,同学们还可以现场提问一些问题,由质检局的工作人员进行讲解。
通过这次参观质检局,增加了同学们对实验室仪器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同学们对我们的.社会和一些产品的质量认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知识和维权意识,在以后的生活当中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表示学习到了很多课堂上不能学到的知识。让同学们真正的接触了社会了解了社会。为以后走向社会增长了一定的知识。
我们外联部通过组织这次活动,让我们意识到了社会知识同样对我们大学生成才和成长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积极的和质检局的领导们交流,向他们询问了很多关于质量以及个人维权的知识。
看着同学们积极的参加这次活动,并且在这次活动中积极地表现让我们学生会的成员意识到了我们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我们以后应该多组织一些有利于同学们接触社会的活动,以及一些有利于增加同学们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活动。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没有协调好时间的问题,利用的是同学们午休的时间,影响了同学们的休息。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总体来说我们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获得了学校老师以及质检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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