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总结(通用10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纠纷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总结 篇1
一、加强领导,明确创建目标
为切实加强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的领导,我院调整了“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了创建力量,为加强横向联合,还聘请了市稳定办、区稳定办及司法所业务领导担当领导小组顾问。目前,创建活动领导实行了严格的责任分工,能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各科室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实实在在地促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管理
今年来,我院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医院内涵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规范医疗服务、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医疗需求。作为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此组织了多次内审与评价,有效地促进了医院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优化了医院执业环境。
三、加强宣传,提高创建认识
根据社会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召开“平安医院”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医院”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一年来,我院创“平安医院”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医疗事故和防火防盗及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上。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生命“的舆论氛围。继续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卫生法规。如《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知法懂法和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综治情况,并结合上级会议精神部署综治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各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方面,我院坚持依托第三方介入,1月到8月经第三方介入调解终结的纠纷达件,发生严重扰乱医疗次序事件件,扰乱医疗秩序事件中伤害医务人员数人。市稳定办,派出所组织出动警力人次,抓获人。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中都没有在现场查获职业“医闹”人员。
我们始终认为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基石,而卓越的医疗质量是建立在病人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基础上的,因此,下一步我们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中,将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疗纠纷总结 篇2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强化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防范意识与医患沟通技巧,我院采取集中培训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3日共分七次对全体职工进行“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并从强化医院、科室管理入手,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及本院近期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分析医疗纠纷的现状和产生原因,指出医疗事故(纠纷)的具体表现、防范与处理和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和适用法律等。结合具体案例强调了容易发生医疗纠风原因:
1、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技术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医生态度生硬或冷淡,引起病人不满;或病人叫医生,医生不去看病人,看过病人后不做处理或无交代和解释,或说病人不是我管的等管床医生来了再说。
2、值班医生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病情变化,不在病程录中及时记载。对危重、疑难、诊断不明的患者,不请示汇报,擅自作主,自以为是,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请上级医生会诊,从而延误病情。光交代,不用药处理。或观察不仔细,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消极等待。
3、应急能力不强,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熟悉不足,预后估计不充分,病情交代不够:病人思想上无预备,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病人家属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知识把握有限,对病情发展缺乏熟悉,而医务人员在解释病情时过于简单,或自己对病情发展估计不足,非凡是一些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快,假如没有及时将病情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或抢救不得力,很轻易引起患方误解而出现纠纷。或者只挑好的说,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不说或没强调,未引起病人的重视。
4、不重视病人的主诉,三级查房流于形式:查房走过场,不查体,自以为是,过分相信自己,思路狭窄,不仔细查病人,不认真思考,不耐心仔细地解释病情和回答病人的疑问,经常出现误诊,或出现新的情况而束手无策。
5、交代病情无记载:病历中反映不出上级医生的水平,对疾病的分析如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处理原则、预后判定、及可能出现的严重结果,家属的要求和意见在病历中不能体现,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
6、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不扎实,对疾病的熟悉不足。病情判定失误,贻误治疗询问病史不详,检查简单、粗糙,过分相信仪器或实验检查,没有自己认真分析病情,,对病情没有作出正确的判定,使病情继续发展,贻误疾病的诊治,造成问题扩大或纠纷。
7、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例如:注射操作失误、内窥镜检查粗暴、手术违章操作,给患方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
8、违反规章制度:错用药物、错误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等,都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医疗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结果。
9、术前预备不充分,急于手术,对疑难、复杂手术不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估计不充分。没有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对手术患者都能进行术前谈话,但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术前没有考虑到且有可能影响手术效果的问题时,部分医务人员抱有侥幸的心理,没有及时将病情变化告知家属,从而留下隐患或在手术台上争论,而患者有时是清楚的,轻易造成误会,部分有创检查时,医务人员也没能及时将检查可能造成的并发症告知家属而引起纠纷。
10、抢收病人,应该专病专治,及时会诊,会诊无申请单或无记录,会诊后不关心会诊结果或处理情况。
事实上要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并非是容易之事。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纠纷,只有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才能找到对策,处理好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的再度发生。
1、明确各级各类医师职责,实行科主任、医疗组长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科主任、医疗组长为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位医护人员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位病人。
2、严格执行各项要害性医疗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治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3、加强医患沟通,使病人对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疗,你自己心里有数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现效果不好,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4、严格手术分级治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必要时可以请医技科室一起参加。围手术期治理措施到位。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正确,术式选择合理,患者预备充分,与患者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查对无误,术中,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中改变术式等及时告知家属或代理人等。术后,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并发症预防措施科学,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5、麻醉安全治理,麻醉工作程序规范,术前麻醉预备充分,麻醉意外处理及时、正确,输血正确,麻醉复苏实施全程观察等。
6、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医师外出会诊治理暂行规定》,加强各类医师外出会诊的'治理,杜绝医师私自外出会诊的行为。如私自外出会诊,属非法行医。
7、认真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生素药物分级使用。
8、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医生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治疗情况都有着法律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医疗纠纷。
9、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医疗文件:病历内容要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给自己提供证据,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能手懒,病情交代了一定要在病历上签字,或注明。努力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10、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为患者服务思想,提高医疗水平:由于医疗事故使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的侵害往往是无法补救的,并给社会、医疗单位及当事诸方面带来不良后果及沉重的经济负担。
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全院职工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加深了他们对《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全院职工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掌握医疗纠纷防范的措施和应对技巧。
医疗纠纷总结 篇3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关系病人生命安危、关系卫生院生存发展。我院通过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实行“首诉负责制”,强化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医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总结我院在防范医患纠纷等医疗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卫生院每月召开会议,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医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科室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
三、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四、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
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臵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五、在化验室的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做到:
(1)制定完善院内标本采集管理制度、化验室质控规定、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一次性用品使用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2)检验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处臵,定期安排接受上级培训、学习;
(3)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4)定期对检验场所进行消毒,请县级医院专业人员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对,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等;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臵。
从这个季度全院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业务收入等方面来看说明群众对我院服务的信任度有所提高。但是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尽人意之处: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以及与患者沟通不当和态度冷漠导
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还应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方方面面医疗安全,做到: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大练兵取得成果,提高服务能力。
医疗纠纷总结 篇4
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我院制定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1、执行查对制度
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
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二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转变服务观念
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5、严格管理,堵塞漏洞
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科室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
6、告知义务
医患关系的改变,消费者意识的抬头,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
7、不要轻易承诺
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
8、注意措辞
解释病情时,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9、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
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10、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
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
11、完善病历和处方的书写
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势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规范病历书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是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医疗纠纷总结 篇5
一、发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
(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
(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
(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
(1)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值班不坚守岗位,抢救不及时;对急、危重病人不及时转院,延误治疗;
(2)“马虎”现象:操作不到位,技术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
(3)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
(4)更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
(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二、预防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各医务人员要严格规范书写病历,特别是历书写中常见的问题。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由于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当前的现状是: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和医务人员对目前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处理的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二是医调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调会是作为医、患之外的第三方介入调解的机构。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医疗纠纷总结 篇6
随着患者法律和维权意识的普遍增高,医疗纠纷正呈增加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3月20日下午16:00,我院在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医患纠纷分析会,院领导与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均参加了会议。
分析会由医务科徐金升主持,由张明副院长给大家回顾了我院关于医疗投诉的相关文件和制度,通报了20xx年发生的口头投诉和书面投诉,对其中较典型的口头投诉和书面投诉进行了详细解读。会上张明副院长指出在分析讨论中,出现最多的一个词是“沟通”,绝大多数医患纠纷和投诉都是沟通不畅引起的,真正因为医疗质量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例很少。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每个案例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对于对纠纷事件和当事医生如何处理,大家也都纷纷献言献策,其中不乏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就一些典型事例的'起因、处理和预防措施进行了重点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于有争议的话题,讨论更为激烈。大家一致认为,通过20xx年医疗纠纷总结及制定相应改进措施,目前我院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医生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的医疗水平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尤其要注意到一些产生纠纷的隐患,通过及时沟通交流和协调,将之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后,张立森院长作了讲话,在讲话中他首先指出了开这个分析会的必要性——让我们的医务人员了解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并进一步找出原因、落实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使全院医务人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防患于未然。其次,他还结合例子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如何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
医疗纠纷总结 篇7
20xx年上半年处理纠纷63起,其中2例纠纷是05年前发生的,目前发生赔偿24起,半年赔偿金额614650.00元,占半年收入的0.6,鉴定为事故的2起,已处理48起,还有15起未处理结束。发生纠纷主要在外科、骨科等手术科室。有个别科室连续发生多起纠纷,而且存在着严重不负责,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认识不足,预后估计不充分,服务不到位、存在过失,应引起警惕。
年初,院长室与临床、医技各科室主任签定了医疗安全责任书,各科主任与各位医生也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并且召开了全体临床医生会议、科主任和医疗组长会议,医院领导十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开展了“强基工程”,和“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拉开了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的步伐,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强调关键性医疗制度的落实,并对重点科室进行防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事故处理呈现出“纠纷多、类型广、索赔高、处理难”的特点,医疗安全形势比以往严峻了。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没有跟上形势的要求,与患方明显增强的维权意识有着较大的反差,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准入制度执行不严,不重视医疗文件书写,违背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及工作制度,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等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1、呈逐年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医患双方的主体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各级医院都将“以病人为中心”作为医疗服务的根本宗旨,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令人困惑的是,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却迅速攀升。同时,医患纠纷已成了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人民群众议论的热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政部门处理的难点。
2、处理难度逐渐增加:形成这种情况与下列几种原因有关:
①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证倒置,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
②患者及家属要求的经济补偿越来越高;
③法院对个别医疗纠纷判决高额补偿及同情弱者对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④医疗纠纷中涉及的人际关系广、杂。
3、由服务质量不满意诱发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医疗纠纷是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伤残、死亡等不良后果而引发的。而此类纠纷不一定是由医疗事故诱发的,有可能是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讲话不注意场合等因素激惹而致。
4、波及的社会面逐渐扩大:以往医疗纠纷一般能在医院内部得到妥善解决,现在许多纠纷由于经济利益冲突加剧,患者及家属为了得到更高的经济补偿,往往把问题带到社会上,企图利用社会力量加压于医院,而当前少数媒体也十分热衷报道此类事件,内容和态度上有明显同情患者的导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民事纠纷向刑事性质转化:患者及其家属向医务人员施暴的恶性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据报道,北京市近3年来仅71家二级以上医院就发生医务人员被殴打事件502起,致伤残90人;发生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余起。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从今年63起纠纷中看,存在以下问题)
1、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技术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据中国误诊文献数据库显示,我国目前总误诊率为27.8%,造成误诊原因有16种,其中很多与医生的诊疗水平有关,如医生经验不足占25,医生问诊及查体不仔细占17.3%,过分依赖辅助检查结果占14.7%。
2、病情交代不够,病人思想上无准备,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病人家属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知识掌握有限,对病情发展缺乏认识,而医务人员在解释病情时过于简单,或自己对病情发展估计不足,特别是一些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快,如果没有及时将病情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或抢救不得力,很容易引起患方误解而出现纠纷。或者只挑好的说,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不说或没强调,未引起病人的重视。
3、医患认识上的差异:对疾病的诊治,患者总是报着一种治愈的美好愿望,同时期望得到像在商店购物那样热情周到的服务,可是医务人员并不这样认为,一种情况是,疾病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其诊治须按一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一些危重症患者,在大家看来,情况相当危急,而医务人员往往表现出不紧不慢的样子,不严肃,抢救病人还在说笑,没有同情心;另一种情况是,部分医务人员不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为患者服务,“服务”意识不强,认为患者有求于他们,“专家”“权威”思想太重,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患者热情不起来,工作不精心,久而久之成为一种“职业病”,这种认识上的差异是目前社会转型,特别是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
4、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不扎实:对疾病的认识不足。病情判断失误,贻误治疗询问病史不详,检查简单、粗糙,过分相信仪器或实验检查,没有自己认真分析病情,对病情没有作出正确的判断,使病情继续发展,贻误疾病的诊治,最后出现问题手足无措,或把问题推给其他科室,造成问题扩大或纠纷。
三、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各级各类医师职责,实行科主任、医疗组长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科主任、医疗组长为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位医护人员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位病人,严格执行各项关键性医疗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各科室的整体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医患沟通,使病人对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疗,你自己心里有数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现效果不好,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必要时可以请医技科室一起参加。围手术期管理措施到位。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明确,术式选择合理,患者准备充分,与患者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查对无误;术中: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中改变术式等及时告知家属或代理人等;术后: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并发症预防措施科学,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医疗纠纷总结 篇8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参差不齐,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医患矛盾愈加尖锐,从而引发了一些医疗投诉、医疗纠纷。现总结我院20xx年医疗投诉、医疗纠纷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医务科全年处理投诉和纠纷共69起,其中投诉28起,医疗纠纷41起(其中7例纠纷是20xx年前发生的),已解决纠纷34起。目前发生赔偿21起(其中4起赔偿是20xx年以前纠纷),赔偿金额1661198.49元(其中20xx年纠纷赔偿986567.74元,20xx年以前纠纷赔偿674630.75元)。纠纷中鉴定为医疗事故的1起,存在医疗过错2起,意外事故2起,还有5起患者正在治疗之中未处理结束。有个别科室连续发生多起纠纷,而且存在着严重不负责任,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认识不足,预后估计不充分,服务不到位、存在过失,应引起警惕。
二、原因分析:
(一)患方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健全,群众的自我保护、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当前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依然相对缺乏,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正规程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去解决问题,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法来达到赔偿的目的,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是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后,患者方通过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
2、受传统观念影响,患者方大多不愿接受医学鉴定,尤其对尸体解剖,患者家属在思想上还不能承受。
3、医、患间认识上的差异,对疾病的诊治,患者总是报着一种治愈的美好愿望,同时期望受到在五星级宾馆那样热情周到的服务。但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现实往往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患者方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或发生病情恶化甚至患者死亡,就把一切责任归咎于医护人员和医院,导致情绪难以控制,冒然采取过激行为。
4、医疗闹行为,在医闹的怂恿下患者或其近亲属认为医院有甜头,无理取闹。
(二)医方原因
1、 医患沟通不够,风险性告知不够。部分医生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疾病本身及手术风险性等对家属的告知不够,病情没交代清楚,病人(或其近亲属)思想上无准备,一旦发生病情变化,病人(或其近亲属)不能接受。语言沟通缺乏技巧,造成患方不理解。
2、业务技术有待提高。一是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患者过高的需求;二是医务人员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不扎实,对疾病的发展预见性不够;对危重、疑难、诊断不明的患者,过分相信自己,不请示汇报,擅自作主,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请上级医生会诊,从而延误病情,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机。
3、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技术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擅离职守,没有很好地执行医疗护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说一些无关的话,态度差。导致病人误解医务人员不尽职责,或误解对病人进行实验性医疗。
4、术前准备不充分,急于手术,对疑难、复杂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估计不充分。术前对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未向患者或其近亲属交代清楚,病人(或其近亲属)思想上无准备,一旦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患者(或其近亲属)思想上无准备不能接受。
5、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差,重要医疗文书无记录、内容记录不全,需要患者及其家属签名的无患者及其家属签字。保护患者隐私意识差。
6、病历书写水平有待提高。
7、用药合理性欠佳。
(三)社会以及其他因素
1、舆论导向的误区。目前社会舆论一般认为患者是弱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后,社会同情的天平大多倾向患者,特别当患者死亡时,社会舆论一般都认为医院有一定责任,而不去判断具体的病例如何。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突出的医患纠纷事件,患者方纠集起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七、八十人大闹医疗机构。对此,有些
人认为病人在医院出事,家属行为过激一点可以理解。
2、一些群众认识不足。想当然地认为:患者是个人,医院是公家,人家治不好病或者死了人,医院总要赔一点。致使医院迫于来自多方面的社会压力,息事宁人,赔钱了结纠纷。
3、司法程序滞后等。本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解决医患矛盾是最便捷、最正当的途径,但是现有法规的程序规定,由正常行政处理或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医患纠纷不仅程序复杂、旷日持久,而且患者方大多因病因伤治疗无果或死亡,已很难去承受由行政处理或司法诉讼程序。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医务人员的基本技能,能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有助于在出现未达到期望值的治疗结果时能够理解和正确对待。医务人员应充分尽到告知义务,在诊疗过程中应充分让患者及其近亲属了解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措施的原因和可能产生后果,并做好相关记录,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和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尽到事前告知的义务,让患者行使选择权、知情权、同意权和自主权,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2、转变服务观念,重视人文、语言艺术的.培养,提高全员素质。使广大职工从根本上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业务质量”的服务理念。让医务人员较系统地学习有关人文关系、医用语言的知识。不要对患者态度冰冷或不理睬;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手术台上不要乱说与病情无关的话;抢救患者时注意说话方式,介绍疾病转归时话不能说得过于绝对。避免由于人文关系缺乏,或语言不当引起的纠纷。如果我们能做到多从患者角度考虑,待患者如亲人,急患者所急,使患者感到亲切温暖,如果这样做了,即使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了某种失误(没有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在一般情况下,也能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谅解,也可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的重点要放在具体的医疗工作环节上,加强医疗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等。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加强对危重病人、围手术期、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等质量关键流程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易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科室的监管。
4、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重点是: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必要时可以请医技科室一起参加。围手术期管理措施到位。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明确,术式选择合理,患者准备充分,与患者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查对无误;术中: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中改变术式等及时告知家属或代理人等;术后: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并发症预防措施科学,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5、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医务人员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临床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常规约束医疗行为,减少差错、避免过失、消除缺陷,杜绝事故。
6、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人说医务人员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此话毫不夸张。因为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治疗情况都有着法律作用。尤其是20xx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要求就更高了。因此,必须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医疗纠纷。
7、认真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杜绝因病历书写错误而引发医疗纠纷。
8、加强对合理用药的管理。认真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生素药物分级使用。
综上所述,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要不断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及实践技能考核的教育,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核心制度贯穿于整个诊疗活动中,把我院的医疗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医疗纠纷总结 篇9
20XX年1月10日下午15:00,我院在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医患纠纷分析会,张立森院长、庞佃翠书记等院领导与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均参加了会议。分析会对20XX年医疗纠纷情况做总体总结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20XX年共接到投诉事件28件,对这些投诉事件的综合调查、分析,主要有下列几方面:
(1)服务态度差,服务过程中缺乏耐心。
(2)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
(3)医患沟通不到位,医患双方语言冲突。
(4)医生自我保护意识差,医疗文书资料不完善。
二、针对上述投诉事件共性的分析,主要原因:
1、医院方面:
(1)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医务人员没有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能切身做到换位思考,主动关心和帮助病人的意识不够,尤其是工作繁忙时回答问题不够耐心,解释不够仔细,甚至敷衍和推诿患者,引起病人和家属的'不满。
(2)三查七对不认真,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或有章不循,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
(3)业务水平不高和操作技能不精。表现在别医务人员技术操作时未能做到稳、准、轻、快。
2、患者及家属方面。
患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不管是常见病、还是疑难病,也不管病情有多重、治愈率如何,都会提出过高要求,过分强调治疗效果,缺乏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理解以及存在偏见。患者及家属认为花钱了就应该把病治疗好,否则就会不满意。
患者的需求越来越高,过分挑剔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后勤保障等。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要求依法行医,照章办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提高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重视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自学、专家查房、专题讲座、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外派进修深造等多形式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心,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提高为病人服务的热情和自觉性。
4、改善服务态度,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主动服务为感动服务。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提高为病人服务的热情和自觉性。
5、加强医患沟通。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巧,重视与患者的情感沟通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防止医患关系对立,减少医患之间的误解。
医疗纠纷总结 篇10
引起医疗纠纷诉讼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五方面: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
(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职责,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例如,病人来看急诊,有的当班护士不问病情,不作预检,贪图自我工作方便借口推托说急诊“很忙”,叫病人挂号去看门诊。病人出于无奈只好去看门诊。可是病人因病痛苦,心里嘀咕,指责医务人员对他(她)缺乏同情心。事后病情证明,如果病者确因求诊时间上被耽误而造成不良后果,这便构成医疗纠纷的原因。再如病人患急性阑尾炎并发穿孔,术后出现肠粘连,此时有的病家就会指控医务人员不能随便拒绝急诊和夜间出诊。
(2)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期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梦想的治疗效果。可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如果病人有病而医生没有及时发现(如主诉头痛,医生看作为一般性头痛,但之后经检查确诊为颅内肿瘤);或将重症看成轻病(如流行性脊髓膜炎早期、流行性乙型脑炎早期误诊断为感冒,心肌梗塞误诊为一般性胸痛等);或危重病人的预后事先没有向家属说清楚等,一旦病人发生了死亡或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家属自然会指控医生不负职责,是医生当初不重视病人的主诉而引起的后果。曾见报导因未听家属主诉,出现妊娠子宫当作肌瘤切除、糖尿病被手术后引起创面不愈合等情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医学知识的需求也提高了,病家对自身疾病的了解也越来越多,其中有病人会对诊断工作提出各种意见与要求。如上了年纪的人,因经常性腹疼,原因不明;或患有慢性肝炎的人因长期间歇性肝区隐痛会提出查癌的要求。如果医生对此意见不屑一顾,甚至不耐烦地反问:“有这么多的癌吗?”“你提这个检查,那个检查,是你作医生,还是我作医生?”甚至讽刺挖苦病人,病人听了当然很反感,气愤抑在心里。在医疗诉讼案件中有时确有巧合的意外例子。有的病人因患慢性肝炎之后果真并发了肝癌。原因不明的腹痛之后发现为内脏癌。诸如此类,病家就会指控医生不理会病人的提醒,自命不凡而造成误诊,要求医生承担职责。其心境应当理解。从医疗上分析,实际上病人生癌与医生的服务态度无因果关系,可是因医生服务态度不好,说话不留余地,以致使医生陷于受谴责的被动地位。
(3)有的医生作风很拖拉。病家要求迅速住院,及时抢救,而有的医生表现得磨磨蹭蹭,正是“急惊风”遇上了“慢郎中”。如果病情恶化,或在用药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反应,抢救不及时或抢救中主师不在场,或者没赶上抢救的最佳时机,病人发生了死亡,家属因出于对死者的挽救、期望、遗憾等各种心理因素,也会所以而反目谴责医生。
医德差的情景,尽管医务界、社会上有所揭露与批评,可是目前在医、护工作中仍普遍存在,它是构成医疗纠纷最常见的原因。所以,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是预防和控制差错事故发生的关键。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主要从医德修养和业务本事培养两方面着手。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本事,关键在于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练好基本功。医德要求医务人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医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服对病员漠不关心、马马虎虎的工作态度,使医务人员懂得亲切、耐心、体贴、翔、救死扶伤精神的重要性,还要懂得病家的心理、意愿,在同情和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理解病人某些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它不仅仅能够提高医疗效果并且还能够避免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反之,就很难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德虽然是无形的,可是每一个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都能体会和感知得到。
2、工作中的失职
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景。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一种治疗的选择,要看是否是必须采取的还是两可之间的;是病人进取争取或乐于理解的还是医生的主观选择,要结合病人的全身状况及其耐受程度全面地进行分析,做出决断。对于重要的检查、治疗、药物的使用要向病人或家属进行交待,征得同意方可实行,正像某些医疗活动必须履行监护人签字手续一样,这是医疗管理的规程。这不仅仅在于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医疗的正常秩序。医疗作为一门严谨的自然科学,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都可能成为最终的法律依据,我们许多医生恰恰对此没有足够重视。
3、技术上的原因
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所以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家属缺乏思想上的'准备,在这种情景下,病人突然死亡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判为技术原因。那里还需指出的是,外科手术一般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当前农村卫生室大多不具备条件,施行外科手术显然不妥。我国有关政策规定乡村医生的职责只是初级医疗服务(医治小伤小病)如做预防保健工作,况且其所受的训练根本不足以进行手术,所以,乡村医生不能给病人做手术。
4、意外情景
医学实践十分复杂,有些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能够预防,但也有一些情景不仅仅能够预见并且也难以控制。例如药物注射、诊断性检查或在麻醉过程中,有的病人会突然出现心搏、呼吸骤停而死亡。经过尸体解剖、病理检查、生化检验、案情调查、病史分析等手段,鉴定结果认为用药的指征、剂量、方法等各个方面均贴合医疗上的原则和要求,抢救也是及时得当有力的。可是病人由于体质上的特异,发生了药物过敏感死亡(如某一案例病者患子宫肌瘤,手术中施行腰麻,病人发生药物过敏感性休克突然),然对于这类死亡应研究归属于意外事件。
5、家属另有需求
因家属另有需求,致使作为医疗事故的原因被纠缠,近年来亦屡见不鲜。这料纠纷案的特征,经过多方面的查证核实,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确尽了很大的努力,实际上并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可是有的病人家属借说“医疗事故”而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疗期间所欠的巨额欠款。作者遇见一例16岁的男性再性障碍性贫血病人,因出现皮诊就诊,门诊检查中发现为再障,因病情严重而收住院。住院治疗两个月后死亡,花了住院费医药费共计两千多元。家属根据《常用药物手册》记载的,可他敏“偶可发生皮疹和粒细胞减少”强词夺理地说“孩子的再障因服用皮肤科开的抗过敏药引起”,借口“医疗事故”拒不付款,其目的很显然。
一般来说,在直接危及生命,若不治疗病人就很可能死亡或致残的情景下,医生的愿望和病家往往一致。此时,无论从医学上还是从伦理上看,都不存在什么疑问。然而,如本案例那样,病家的选择有时也会给医生带来棘手的伦理难题。案例中病人的代理人棗患儿父母,不履行承诺手续,并阻拦医生采用必要治疗手段。对待这类医患冲突,医生的态度无非有4种:
(1)以病家的态度为转移,无论病家的选择正确与否,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敷衍应付,绝对服从;
(2)向病家做必要的解释,讲清所用治疗措施的意义,但最终还是听其自然;
(3)医生能尽职尽责,自觉替病家担风险,但不善于以教育和劝导的办法引导病家知情同意;
(4)对病家高度负责,既尊重其选择权,又敢在关键时刻为病家作主。
很显然,前两种从尊重病家选择权的角度看,医生似乎在伦理和法律上均无可非议。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确定和衡量医生的最高医德标准是看其医疗行为是否从病人的根本利益出发,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当病人对治疗措施的选择明显不正确明,医生若从个人得失研究,置病人安危于不顾,这种逃避和推卸职责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第三种态度呈体现出医生应具有的可贵品德,但在伦理和法律问题上却是有缺陷的,即未注意医患双方心理沟通,以求得患者的认同、参与和配合,这是对病家选择权的忽视。第四种态度完善地体现了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生对待病毒选择权的正确伦理行为。
经过以上分析,可见本案例中杨医生对待病家选择权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对这个患儿来说,其症状和体征已经很典型,若进行气管切开治疗就有挽救的机会,反之,就会越来越危险。在预后十分明确的情景下。杨医生以高度的职责感和极端的热忱,教育和劝导病家作出正确选择,这不能算是强迫的行为。他深知病家是农民,缺乏医学知识,惧怕对患儿做气管切开,病情又不允许等完全打通他们思想后再行动,在患儿的生死关头为其作主,是医生全心全意为病人的高尚行为,而不是无视病家的选择权。事实证明杨医生的做法深受病家赞扬和感激。
综合上述原因分析,医疗纠纷的原因能够归为两大类:即因医疗过失直接导致不良后果的纠纷和无医疗过失而发生不良后果的纠纷。工作中的失职和技术上的某些原因属于前者;医德素养差,服务不周,意外情景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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