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特种设备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质监办发〔2014〕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屏府安委〔2014〕31号转发《市人秘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质监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按各级安委会要求在全县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安排部署
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内容,确保了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按照文件统一部署,质监局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是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大检查方案内容逐项检查,分别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建立情况以及特种设备运行保养记录等进行逐项检查。真正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企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
三、积极开展“三进”活动
质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镇和两个工业园区、县城王府井商住小区、中学校等单位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三进宣传活动。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和管道为重点,对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使用注意事项、雷雨季节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广大人民和企业充分了解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准确把握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想预防的重要性。
四、行动迅速、检查到位
由分管副局长带领的监察、稽查和法规人员,从7月下旬开始到国庆期间,组织安全检查组16个,出动安全监察57人次,进行了摸底式安全大检查,陆续检查了辖区内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侧重于气瓶充装,起重机械、危险化工企业和电梯维保)。共检查特种设备177台(其中锅炉8台;压力容器78台;电梯65台;起重机械12台;场厂车辆4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查出隐患18项;已整改17项(凤凰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在申办过程中),整改率为95%,期间还会同县住建、安监、消防等单位对王府井商住小区、荣新商住小区、县行政中心、县客运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其中检查出来的一些问题要求使用单位立行立改;还在8月底对县内游乐场所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特种设备范围内的游乐设施。
五、存在问题与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管理工作方面:
㈠、个别企业尚未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未及时修订不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不符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没有实际操作性,演练不能如期进行;眼帘的'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
㈡、设备档案:设备台帐不规范,过于简单,项目不齐全,不能一目了然地体现每台特种设备的安全状态、检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㈢、人员档案:个别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证件管理不规范,有超期未复审以及无证上岗现象。
特种设备使用方面:
㈠、特种设备主体及安全附件不按时报检;
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不符特种设备操作要求;
㈢、部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设备停用报告不按要求办理;
㈣、个别企业资质提供不全。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所有检查出发现的隐患均做到了即查即改,对隐患设备实施跟踪整改。我们将根据此次的检查情况,对有问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隐患治理工作中整改合格。
六、认真总结、确保实效
在各乡镇和各使用单位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质监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查出的特种设备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造册,确立重点企业,督促企业边排查边整改。从而进一步摸清全区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强化监管监察,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杜绝各类特种设备恶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县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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