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X年,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作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创新,广泛宣传,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各方面、各层次节能减排政策叠加优势,不断提高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测算,201X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420万吨标准煤,减排917万吨CO2,其中公路运输节能284万吨标准煤,减排616万吨CO2;水路运输节能128万吨标准煤,减排288万吨CO2;港口节能约8万吨标准煤,减排13万吨CO2。与201X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0.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3%,港口综合单耗下降2.2%。
一、强化政府主导,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部署
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力度,持续提升管理效能,统筹安排重点工作,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全面部署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先后三次召开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的部内分工方案、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等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重大问题,安排推进201X年度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国务院对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明确了部门责任,加大了推进力度。三是,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统筹安排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
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初步形成了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全员广泛参与,全行业共同推进的有效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
二、突出试点先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
新时期交通运输发展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总目标,明确了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步伐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继续指导天津等第一批10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试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经验总结交流,不断积累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践经验。二是,进一步选定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等16个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评审、调整和批复。三是,继续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取得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的初步成果,论证确定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低碳交通城市、低碳港口、低碳港口航道建设、低碳公路建设等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三、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进一步调整优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支持领域,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研究确定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支持范围和领域,完善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调查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初步调查。二是,组织开展了201X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部财务司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对两批280个项目给予“以奖代补”,资金额为42965万元,所形成的`年节能量为15.8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26.2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9万吨。三是,组织开展了“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技术应用”类项目的第三方审核,认定了23家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四是,评审并批复实施了南昌市“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项目管理试点和连云港港“低碳港口”主题性项目管理试点。五是,提出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评价指标、交通运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预测及减排政策等3个方面15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201X年对其中9个项目予以了支持。六是,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发布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暂行办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性、主题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
四、深化千企行动,充分发挥交通企业主体作用
两年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在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发挥先进企业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效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201X年,专项行动得到继续深化:一是,在营运车辆方面: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联合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在全国道路客运行业共同开展了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二是,在营运船舶方面:发布了《关于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发布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和CO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新建船舶须满足标准要求,并配有能效管理手册;继续推进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内河运输船舶试点;继续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三是,在公路方面: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截至201X年底,全国已开通ETC省份达24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708条,ETC用户460万;部公路局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四是,在港口方面:继续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和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应用,采用信息化技术优化港口组织调度,开展原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等。
五、实施政策引导,牢牢把握重点工作关键环节
继续加强政策引导,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关键环节,着力推进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继续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截至201X年底,部累计发布21批达标车型,发布达标车型近2万个。201X年全国新进入营运市场的达标车辆共276万辆,节约燃油15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4万吨。二是,继续严格实施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新增运力。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继续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开展了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研究,形成了《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三是,继续加大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推进力度。部道路运输司积极推进运输管理组织化,扩大试点示范。截至201X年底,全国首批实施的26个试点项目、40个甩挂运输场站已经全部动工,通过试点,甩挂运输模式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15%-20%。在首批试点的基础上,201X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启动了第二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共确定69个项目纳入试点,遴选、发布第二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试点效益初步显现。四是,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工作,推进普通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优化扩充了能耗监测重点企业范围,逐步将36个中心城市的重点公交企业纳入监测范围。组织开展了普通营运货车及长江流域内河船舶能耗统计监测状况调研,组织开发了普通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耗远程监测设备。五是,继续推进天然气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组织召开了城际客货运输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批复同意在江苏、山东、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天然气汽车应用试点。六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部道路运输司大力推广江苏等地绿色汽车维修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绿色维修技术体系研究,组织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筹备举办绿色汽车维修工作论坛。七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推动电话预约服务模式。在北京、重庆等15个城市,开展了第一批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试点工程,覆盖出租汽车20.5万辆,占全国16.6%。八是,加大对以天然气为动力的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部海事局积极探索LNG作为动力燃料,启动研究项目,扩大研究范围,核准我国第一艘LNG燃料动力船舶——长航凤凰重庆货运公司所属的”长迅3”船舶进行试点运营。九是,加快水运结构调整,部水运局结合“铁水联运”、“船型标准化”、“水运结构调整”等行业专项行动,开展“北江大宗货物低碳运输”、“优化水运用能结构,建设现代绿色物流链”等试点示范项目。
六、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应用,通过典型示范活动,宣传推广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动交通运输技术性节能减排。一是,发布了“隧道照明综合节能技术应用”等20个交通运输行业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在201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对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进行了授牌。二是,组织开展了“十二五”期第二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的推选工作。三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推进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示范工程稳步实施。
七、开展科技攻关,继续强化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继续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针对制约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政策研究和技术研发,不断夯实行业节能减排能力基础。一是,继续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启动了“公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等部软科学研究项目,有序推进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缓解大城市拥堵、减少碳排放项目”。二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部科技司组织实施了云南昆龙高速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城市智能交通和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三是,组织开展了201X年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部科技司启动实施了“低碳环保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等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四是,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低碳交通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公路运输温室气体(CO2)排放影响、排放峰值与减排目标、路径研究”等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五是,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发布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检测方法》等行业标准,开展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价规范》、《集装箱堆场装卸设备供电设施技术规范》等规范的编制工作和《天然气汽车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等标准研究项目。
八、组织专题研究,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关研究,深入分析探讨交通运输行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本路径,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工作,增加行业话语权,有效维护了行业发展利益和国家气候变化谈判整体利益。一是,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组织有关单位承担“中国交通低碳发展战略研究”分课题,探索研究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途径,为国家和行业制定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政府评审工作,对第一工作组报告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部门评审意见。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市场机制等研究,结合最新谈判进展和研究结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谈判对策。四是,组团出席了国际海事组织(IMO)第63、64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参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向IMO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共同提交了6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五是,组织派员出席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多哈会议、曼谷会议和波恩会议,积极参与和引导谈判进程。六是,派员参加德国交通建设和城市规划部在柏林举行的第二届“中德绿色物流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重视宣传交流,广泛传播交通运输低碳理念
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活动,广泛传播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宣传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201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部机关组织了公共自行车启动仪式、低碳体验日等宣传活动。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经验和成效。三是,举办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培训班,深入宣传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四是,举办了“201X中国交通发展论坛”低碳交通分论坛和“201X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五是,出版了《201X中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报告》。
十、做好机关节能,切实体现公共机构表率作用
部机关服务中心分解了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注重日常管理,制定和采取了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效果比较明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X年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强部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指导和能耗数据统计。按季分月统计公示部机关及部属单位的用电、用水量等能耗数据,201X年前三季度,部机关用油量同比下降8.16%,用电量同比下降3.11%,预计顺利完成国管局制定的201X年节能指标。积极与国管局沟通协调,在部分部属单位继续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节能减排的支撑力度还需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还有待健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为此,全行业要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谋划,重点突破,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大力度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为促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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