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强化措施,统筹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城镇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险征管、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人事人才等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创业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疆各县市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410人,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8小时动态清零,安置“零就业”家庭15户;扶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460人;帮助57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保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
(二)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城乡各类人员11234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03%,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944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05%,就业再就业培训174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的109%,在岗职工培训602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创业培训52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
(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506人,其中:长期转移就业2358人;实现劳务收入54400万元,较上年增加7100万元,增长15%。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具体做法
(一)抓就业促创业,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形势。落实失业保险费率、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矿山企业及房地产业等行业工伤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依托政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短平快”项目建设,稳定当前就业岗位,开发新的就业岗位。
2.强化培训促就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根本,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全力开展就业培训工作。针对大型企业、少数民族餐饮业民族厨师人员短缺的现状,市财政投入106.8万元,委托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开办为期 6个月的烹饪班,定向培训119名少数民族厨师;针对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难,不愿意出门的现状,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培训,依托新世纪服装厂培训少数民族员工157人,政府补贴培训经费125.6万元;依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组织1124名当地女性劳动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刺绣、工艺编结工、手绣制作工等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各族妇女就近居家就业。
3.积极开展劳务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做好城乡劳动力调查摸底统计、登记,根据就业意愿分类造册。深入到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企业、服务企业等收集用工信息,依托人力资源中心、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为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提供求职服务,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充分发挥各乡镇劳动保障所作用,组织引导有就业意愿的300余名少数民族农村富余劳动力参观康泰纺织有限公司、新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了解企业就业环境、福利待遇等,实现就业160人,发挥了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
4.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创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小额担保贷款、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措施,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486名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4163万元;3259名城镇人员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531万元;21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201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98万元;发放251名初创人员社会保险补贴93.7万元;发放15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生活费13.9万元;为66名大中专毕业生发放新农村建设生活费补贴45万元。
5.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努力实现“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一是构筑平台“扶”创业。精心装修大学生创业基地,将豫商大厦19层1565平方米打造成为XX市创业基地,为创业群体提供全方位、多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只要项目经由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的即可入住科技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基地、XX市创业基地。先后入驻创业项目46个,带动就业555人。二是营造氛围“宣”创业。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讲座等各类活动,互动交流创业信息;在《哈密日报》设立“创业促就业”专栏11期;电台开辟“创业故事”节目30期,现身说法,解答政策;新疆新闻联播采访XX市创业专题片2篇;每周三定期举办创业指导现场咨询会,开展面对面的专项咨询指导,解决创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遇到比较集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织创业基地的创业者积极参与哈密汽车展、哈密瓜节展,举办哈密首届动漫展暨大学生创业展。通过各类媒体对大学生创业的大力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创业氛围,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到创业队伍中来。三是评审项目“促”创业。组织31名专家召开入驻企业项目评审会3场,通过专家评审项目39个。
(二)以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1.社保宣传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工作人员的社保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社保经办人员为民服务能力,共举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等各类培训班6次。二是深入企业、乡村、社区,面向农民工、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员,通过发放社保政策宣传单、现场解答社保政策咨询开展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号文件精神等社保政策宣传。三是利用社会保险微信平台、网站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各类社保政策和经办指南,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参保意识。四是为使参保人员清楚地了解自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个险种参保缴费情况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免费邮寄给参保城镇职工一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告知单,发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告知单37625份。
2.扩面征缴成效显著。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出发点,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推动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345(退休966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34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96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09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32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01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000(退休14000)人。
3.落实政策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85号文件精神,及时受理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按文件规定操作,对初审合格的及时上报地区人社局复审,并通知申报人补费。共审批符合政策人员1440人,其中:七站八所679人,街道社区761人;符合退休条件批退717人,人均月退休工资1186元。落实《转发关于解决自治区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07号文件精神,依据XX市教育局提供的认定工龄名册,审核批退267名离岗农村代课教师,人均月退休工资1545元。
及时足额支付发放养老金待遇9147人,支付养老金1.95亿元。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提高222元,惠及8528人。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缴费标准设立14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财政投入1979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将基础养老金由100元提高至200元。财政投入1787.44万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城镇居民在市医院、市第二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给予全额补助。
4.经办受理成效显著。以创建“巾帼文明岗”、“群众满意办事窗口”、“青年文明号”等为契机,从岗位入手,在言行举止、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责任心等方面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涵、改善服务手段,致力于提高办事服务大厅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统筹谋划人事人才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全年共为公安局、教育系统、文广新局、西路军进疆纪念园、住建局、审计局、社区、基层劳动保障站招聘市财政自聘人员702名;落实《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好人社职责范围内人员摸底、审核、报送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编办联合开展XX市“吃空饷”专项检查,共涉及5人。组织开展《XX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中长期评估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统计的工作;引进农业系统专业人才2人,到985、211高校招聘人才XX市共计申报计划40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同自治区人社厅签订了潞新公司移交人员协议书,完成移交人员工资核定及档案接收工作;通过奖惩、考核、落实工资待遇来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深入宣传明法理。深入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开展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与劳动者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5000册和劳动者权益维护辅导讲座光盘600余份;在时代广场、科技孵化园和市区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自觉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
2.仲裁调解化纠纷。从规范文书、机构、设施(三室一庭)、制度等方面入手,通过规范仲裁裁决文书不断提高仲裁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规划设计并投入经费精心打造仲裁机构组织健全、仲裁队伍基本稳定、仲裁工作制度明确、仲裁保障相对有力的劳动人事争议标准仲裁庭,制定“普通案件定期议,重大案件及时议,复杂案件专题议”的制度,坚持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5起,办结80 起,结案率为94%。
3.执法监管促整改。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预缴工伤保险费情况等专项检查,做到监测预警,超前防范。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平台,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检查,提高了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效。共年审单位1439家,涉及53623人,审核劳动合同36535份,注销单位37家,转入地区年审单位10家,较2014年新增年审单位58家,补缴社会保险184065.08元。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237家,其中餐饮娱乐企业80家,煤矿山、砖厂、砂石厂30家,工业园区企业110家。开展劳务派遣公司专项检查17家。受理投诉举报52件,协调处理32件,涉及48人,为劳动者追索工资、押金及劳务费等共计148413元。
(五)抓党建促业务,提升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坚持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延伸党建服务阵地,将便民利民业务工作开展与党建工作有序衔接,在促就业、惠民生上用力发力。市人社局党总支2015年7月被地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化结对共建活动,与XX区天虹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通过走访、打扫社区环境卫生、看望孤寡老人、开展联谊活动,并在春节、“七·一”为贫困党员送去价值5000元生活用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多措并举帮助扶贫点德外里乡恰恰依村牧民解决实际困难,采取“造血”和“输血”并进,组织转移就业5人,举办1期缝纫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妇女11人,为31户贫困户送去价值6800元生活用品。
依托“访惠聚”便民服务新平台,坚持精兵强将上一线,推选10名党员干部赴陶家宫镇新庄孜村、石油街道支油区社区等村参加“访惠聚“活动,结合人社工作职能,大力开展社保业务培训、职业培训、就业、组织应聘等活动。组织村(居)民参加乡镇、街道举办的汽车维修班、工艺编结、中式烹调、缝纫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350余人次。工作组充分利用市人社局提供的.便利就业平台,及时将市人社局专门整理印发的春季用工招聘信息册发放到村(居)民家中,并带领求职人员参加3场“春风行动”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16人。
(六)切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突出以“防”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值带班制度,做好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值带班工作。做好信访重点人员政策解释和教育稳控工作,未发生一起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体越级上访事件。
(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做好各类信访工作
对各类来信来访事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在接访过程中,设身处地地站在上访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克服厌烦抵触情绪,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找政策、依据,反复查阅收集档案资料,使各类来信来访在处理过程中都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既有效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也取得了来信来访者的理解与支持。全年共收到各类来访、批办信件551件。其中:市委、市政府批示件426件;信访局48件;书记听民声10件;书记连民心32件;市长信箱26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议案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八)加大外宣工作力度
制定信息报批、信息奖励、点评例会、优质信息评选等工作制度,通过微信群交、流与分享信息宣传成果,加大信息员培训力度,加强与各类媒体沟通对接,促进外宣工作上新水平。全年报纸、网站共采用信息131篇,涉及政策解读、以案说法、工作动态、典型事迹等类型,其中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6篇、中国劳动保障报1篇、新疆人民政府网1篇、天山网9篇、XX区政府网97篇、XX市政府网107篇、哈密日报63篇、党建网18篇。
三、工作计划
20xx年,XX市人社局将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推进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险征管、劳动者权益维护、人事人才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目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继续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8小时动态清零;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保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扶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520人。
2.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全年培训各类人员7200人,其中:农业富余劳动力培训2500人,在岗职工培训3000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500人,创业培训200人。
3.全市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人,其中:新增长期稳定就业800人,季节性转移农村劳动力1200人。农牧民人均劳务收入增加600元。
4.进一步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XX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264人(离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34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96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0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84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26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000人。
(二)工作措施
1.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等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二是突出重点,倾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运用多种服务手段,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宣传周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先进典型进行巡回演讲、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培训促进毕业生就业。三是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树立就业和创业典型,通过开展就业宣传周、巡回演讲等活动,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四是不断提高哈密科技创业孵化园及大学生创业基地、XX市创业基地的社会化功能,充分发挥孵化作用,对进入孵化基地的新创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创业稳定率,通过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实现培养创业型人才的目标。五是进一步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并对创业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计划在哈密科技创业孵化园设立创业项目展示厅,常年开放,展示推介创业项目,每季末定期组织开展1次大型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由项目人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六是由于电子商务具有速度快、环节少、成本低、就业门槛低等明显优势,为全力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将哈密科技创业孵化园一楼大厅改建成哈密电子商贸平台,组建专业电商团队,借助上级部门的专项扶持资金,加强一楼硬件设备配置。
2.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采取就地就近和校企合作的模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沟通协调,提高企业使用本地劳动者比例。
3.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根据企业人力需求,推动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使农村劳动力增长劳动技能,符合企业用工条件。二是结合农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做好基建项目、富民安居工程、乡村道路等建设工程中使用本地农民工工作。三是根据用工季节性差异,合理组织劳动力参与春季植树、秋季拾花摘枣等季节性就业。积极鼓励农牧民通过散工、季节性用工来增加劳务收入。四是继续做好企业回流返乡劳动力再转移工作。
4.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征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拓展便民服务职能,搭建便捷高效服务平台;不断创新内部管理,规范简化办事流程,畅通民意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监察力度,依法对各类用工企业实行劳动用工年审和稽核年审检查,加大对用工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的监督检查,实现依法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征缴任务。
5.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主动巡查和专项检查,力争巡查一家,了解一家,帮助一家,规范一家,不断提高企业劳动保障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加大保证金收缴力度;妥善受理劳动监察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积极推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工作,搞好集体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有机衔接,扎实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6.坚决落实有关改革新政策,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对前期摸底、审核、报送符合职级晋升条件人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继续落实新人社发〔2014〕54号文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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