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水产局行政审批科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19 09:04:33 总结 我要投稿

2018畜牧兽医水产局行政审批科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18畜牧兽医水产局行政审批科年度工作总结

  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今年,按照年初全市养殖业工作会议“一新、六强”总体部署,决定2015年在全市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科室,我科起草下发了《XX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郴牧发[2015]1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15〕1号)、《关于开展2015年XX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郴牧法函〔20xx〕2号)、《关于开展“执法年”活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15〕3号)、《关于印发<2015年xx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郴牧办发〔2015〕30号)等关于“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这些文件的下发较好的指导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3月19日组织县市区局局长召开“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县市区局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北湖、宜章、汝城、资兴在4月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拉开了“执法年”活动的序幕。8月份分成五个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养殖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比较满意,各县市区局都按照年初的方案在行动。

  2、积极开展养殖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26日我局结合省农委开展的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在宜章岩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7日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制定了《2015年参加全市创建“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局内选拔赛活动方案》,5月8日组织35岁以下干部参加局内选拔赛的笔试,设立了一、二、三等奖,5月13日组织了局内知识抢答赛,三名选手脱颖而出,代表我局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0月27日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颁布和省局开展的“养殖法治在行动”的活动,我局主办的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成功举办,各县市区局都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县领导及系统200余人观看了比赛,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播报》栏目、《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比赛规格空前,极大的推动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11月18日组队参加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养殖法律知识抢答赛,郴州代表队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并揽获“最佳微信人气团队”奖,我局被评为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代表队中唯一的),宜章的周春梅同志个人荣获“最佳表现奖”。各县市区局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宜章3月份以来,该局共印发宣传资料29000余份,撰写标语85条,悬挂横幅18条,撰写广播讲话7篇,新闻播放2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极大地营造了活动氛围;汝城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5次;安仁利用一年一度的“春分药王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现场发放4000余份资料,还特别邀请了广州温氏集团的专家来宣传养猪技术;XX县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墙刊42期,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XX县投入8000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养殖业法律法规,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年”活动制造了声势。

  3、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抓好“执法年”的信息宣传上报工作,在郴州日报和市局政务网、政务双微平台,刊发执法活动和信息80多篇次。以郴牧法函【2015】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明确信息联络员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建立了XX市养殖业执法交流qq群便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在局门户网站和简报上设立了“执法年”活动专栏;县市区局共上报信息、小结85篇,安仁、汝城、资兴、宜章、北湖信息报送积极质量较高,其中安仁报了25篇,为及时了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奠定了基础。

  4、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在5月28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44人参加,培训还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6月3日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包括2013、2014年着装补办执法证、没有参加过执法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执法工作需办证人员共49人,其中4个局的一把手参加了培训,培训除了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还特地邀请了省局渔政处的专家授课;11月9日邀请市法制办监督科赵兰玲科长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局执法科室上了生动的行政执法课,通过这些培训让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依法。各县市区局也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宜章局4月16日—17日该局机关干部及乡镇专管员40余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县局业务培训。并全部通过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书,从而为以后的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资兴局以全市养殖业暨综合执法、春季禁渔会议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共106人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

  5、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开展

  局执法科室新添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设备。各县市区局积极加强执法力量,制定激励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促推监管执法开展。XX市整合力量,从相关股室及乡镇动物防疫站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养殖业执法专职队伍,并投入3万多元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制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罚款金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每件奖励200元,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200-1000元);XX区成立城区检疫执法队伍,配备了电动车等交通工具;XX县投入10.5万元购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组建县站执法网络,实现信息共享;XX县投入4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启动文明、大坪、热水等屠宰场七个站所电子出证执法工作,并在东江湖交界地区与资兴开展联合禁渔执法;XX县实行股室每办结一个案件,年终奖励该股室500元奖金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积极性;XX县将查办案件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XX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禁渔执法中,联合公安部门出警8人次。

  6、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在郴江河道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暨市城区河道集中放鱼活动,5月11日至12日,饲料办联合XX区、XX区饲料监管执法人员,对君鑫物流园饲料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购销台帐登记、产品标签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执法人员共检查45家饲料批发商,完成饲料抽样16个,下达整改通知2份。北湖局4月23日,区动监所通过周密布署,组织11名执法人员,分成2组,对城区21家冷库、22个农贸市场,2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突击巡查,在罗家井农贸市场查获400公斤病害猪肉。 “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按照“养殖业执法年”活动要求,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瘦肉精”、饲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1人次,查出各类问题407起,立案查处104起,移交司法机关9起,拘留8人,罚没款为130414元。XX市立案查处案件66件,办结64件,拘留9人,共处罚金83021元;XX县处理从疫区调入未经检疫动物案,处罚款38000元;北湖立案查处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经营销售案件10起,处罚款27500元,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开展市城区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关停8家无证照动物诊疗场所;XX县处理规模养殖场违法使用假兽药案,处罚款10000元;XX县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个,回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XX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现场核实30个养殖场,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份。专项整治活动的大力开展,把“执法年”活动推向了小高潮,也大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按照《关于2015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优办发〔20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执法年”活动,制定上报了我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次数比去年要增加了30%,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突出了“执法年”活动主体,规范了涉企检查工作,9月份按照上报计划,由渔政科牵头,组织市局、苏仙、北湖的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超市、宾馆、酒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办证企业6家,处罚3家。

  2、完成“法治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11月14日我局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5]69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二是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郴政办函〔2015〕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法制办衔接,参照省农委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局责任清单,目前,责任清单已经放到市政府门户网站; 三是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5月26日参加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在局务会上对涉及我局的有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和《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对《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宣布废止,对《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意见已经报市委办公室;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我局制定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3月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将执法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制定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方案,比如质量安全科制定了《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的通知》,饲料办制定了《关于开展2015年XX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确定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案件的办理除纸质文书外,还全部通过XX市行政处罚系统进行处理,做到纸质和电子系统同步;六是制定下发本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制定出台了《XX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XX市饲料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由裁量权基准共91条,涵盖了对畜牧、渔政、质量安全、饲料、卫监等领域。在办理案件时,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今年是我市机构改革的一年,我局在改革之列,所以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将推迟到明年,已经向市法制办说明了情况;七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湘农业联〔2012〕148号)文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待市法制办审核;八是根据系统特色制定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经过与法制办和相关科室多轮讨论,10月份已经通过局务会,待市法制办审核;九是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上报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份,报送2份案卷参加案卷评查,上报了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十是完成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工作,公布的文书先由法规科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专人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报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服发[2015]1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步推进。2010年已经按要求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所有事项纳入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办理;单位与审批科签订了《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全部落实到位,成立联合窗口以来我局已把行政审批清理后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联合窗口;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以来,我局一直安排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干部进驻窗口,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的管理;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审批标准,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出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服务方式,政务中心已经录入了审批系统。确实做到了事项、授权、人员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中心管理处的要求,我局于9月份进驻窗口,负责联合审批窗口6个单位的审批接待业务,经过挑选我局9月、10月分别安排两名业务骨干,能遵守窗口纪律,及时与其他单位衔接处理审批事项,领导对窗口工作也是十分重视,局长、分管领导都到窗口现场办公,局长1次,分管领导2次到窗口现场办公;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的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实行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的审批事项一步一步完善,现已经上报了项目的子项目和许可依据,表格等材料。9月份开始我们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执法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5、完成了电子印章采集和ca证书换证资料填报工作。根据《关于采集电子签章印模和更换ca证书的函》(郴电政函〔2015〕4号)要求,对我局的20名执法人员和7个科室采集了电子印章和ca证书换证资料,为以后电子审批系统、处罚系统、监察系统使用奠定了基础。

  6、做好日常法律顾问工作。今年来帮助局里审查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各类合同3个,案件处理法律咨询10次,6月份资兴养鱼场使用假大蒜素案,光跑市法制办就跑了5趟,最后按照法律法律和省局法规处、市法制办的意见,将案件移交给资兴局办理。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立足日常工作规范化,基础工作扎实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制学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大家进行法制学习,法制学习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但部分同志认为学法太累、太难、太空洞,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是处罚系统的规范使用有待加强。虽然我们积极争取局里的支持,配置了相关硬件设备,也组织了大家进行使用学习,但我局的行政处罚系统离实际使用、规范使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科室的使用存在适用程序不对、证据资料不全、内务整理不清等严重的常识性问题,且事后补录情况严重。三是执法系统的相互协调有待加强。存在着各执法科室各自为战,横向沟通少、纵向请示少的突出问题,一些科室办案,既不及时与法规科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也不请示分管领导,存在处罚事后通报的现象。在上半年法制办、纪委对我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中暴露出的办案档案不全、程序不对等突出问题,在检查之前,法规科就已经多次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进完善,但效果不佳。此外,我局行政审批权限不少,但审批受理办件却不多,与我局有关科室在查处案件上的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多请示,多沟通。多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及时反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领导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与相关科室同志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多学习,多指导。不断提高本科室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采取请专家领导开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相关科室业务开展指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高全局的法制意识。三是严要求,严监督。对相关执法科室和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对办案质量提高要求,优质高效办铁案,力争不办错案,不错办案,多出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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