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枣阳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4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1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 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襄阳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2012年3月,制定下发了《襄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襄阳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襄阳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襄阳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 消费者维权、“3.12 ”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对 “襄阳普法网”进行扩容,改版升级为“襄阳法治网”。创办《法治襄阳》期刊,开办《说法论理》法治电视节目,展示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解答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樊城等地户外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襄阳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推荐敖大焕同志当选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
二、强化管理抓创新,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矫治,推进刑罚执行。深化劳教场所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落实各项教育矫治措施,戒除犯罪心理和行为。市劳教所连续8年实现了“四无”目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活动,举行培训18次,参训人数达500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技能培训,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与人社、民政等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搭建就业平台,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创业无力、就业无门的突出问题。截止今年9月,我市共开设此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93达人次。各地积极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走访看望矫正人员,对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开展送温暖、促改造活动。创新管理手段,实施政策帮扶。市社矫办及时总结了XX区的经验,并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把XX区的做法向全市进行了推广。今年7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襄阳民办[2012]57号)。截止9月,我市共落实困难救助32人。目前,全市现正在矫正的矫正对象2041人,其中2012年新接收社区矫正矫人员1130名,解除矫正647名,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901件。(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座谈,对流动在外的进行电话沟通,对重点对象做到必接必送,动态了解信息,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适宜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防止回归人员脱管漏管,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主动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以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截止2012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7750人,帮助教育7538人,帮教率97%,安置7043人,安置率90%。其中,落实责任田的4205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的280人,过渡性安置就业2398人,其他方式安置2760人,全市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2家,依托人力资源部门的职校或技校建立的培训基地3家,共对 3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近四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都控制在3%以内,为襄阳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着眼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高规格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品牌。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范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征地补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二是高起点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培植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亮点。抓好阵地文化建设,让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以墙体漫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解文化融入其中,并积极主动调处社会文化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保康在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 的传统调解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三是高标准推出金牌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样板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创新调解模式,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样板。XX县率先建立12家以“金牌”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以及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基层干部满意、纠纷当事人满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我省尚属首例,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样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四是高质量建设“法务前沿工程”,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触角。“法务前沿工程”是省司法厅树立和推广的创新基层司法行政行政工作新模式。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务前沿工程”建设的意见》(襄司字[2012]5号),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辐射功能,积极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和触角,将基层司法所服务职能下移至村(居)、社区,彰显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功能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的有效互动,创造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按照要求,以建立法务工作站为龙头,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务工作站,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带面,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围绕中心抓服务,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一)坚持“两个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一是深化律师党建。完成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总结推广市律师协会和湖北春园所的党建工作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开创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合法权益。举办了襄阳市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全市27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湖北亘恒律师事务所队荣获一等奖,展示襄阳律师形象。积极开展律师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张用江副会长、张粒副会长分别讲解了刑诉法修正案和民诉法修正案及资本市场的律师业务。组织律师参加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和襄阳律师论坛,提升了律师业务能力,解决律师所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律师界的好评。发挥律协职能作用,与市中院召开座谈会,以襄中法[2012]111号通知规范了立案工作,缓解了律师立案难问题。另外,还帮助湖北亘恒律师所郑鹏律师取回了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基本上解决了律师会见障碍。三是加强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完善律师所和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市32个律师所和516名律师进行了考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办。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共接到律师投诉10起,都进行了调查处理,给投诉人满意的答复,对被投诉的律师依法进行了处理。加强了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考查,使实习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更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四是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遴选116名优秀律师,组成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团,编印发送名册为企业选择提供参考。组织律师免费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规范经营行为,规避市场风险。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帮扶”,减免或缓收部分费用。为骆驼电池等7家大型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围或团队,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成立了信访律师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依法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办理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成立指导小组,建立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报告备案制度。今年,全市共报告重大有影响案件5起,指导小组同意代理并提出具体代理意见4起,不同意代理1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 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案件7944件。2012受理投诉案件10起,比2012年26起下降57%。
(三)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 充分发挥“12348”信息咨询平台的作用,认真落实律师值班制度, 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对于一些信访案件,优化审批程序,只要符合援助范围和条件,当场指派律师代理,尽量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5件,已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今年下达给我市2660件目标任务的17%,比上年同期增长184件,办案总数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强,继续保持在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前列。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22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1011人次;电话咨询21189人次。受援群众达3130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000万元。从办理情况分析,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15件占办案总数的16%;,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759件占办案总数的24%;交通事故案件659件占办案总数的 21%;残疾人案件367件占办案总数的12%;婚姻纠纷案件496件占办案总数的16%;未成年人案件83件占办案总数的2.7%;信访案件236件占办案总数的7.5%。今年4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XX市吴店司法所视察时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改革发展。认真学习《主要公证事项告知内容和询问笔录参考格式》,逐步熟练掌握操作要领。配齐基本设备,特别是电脑,为提高公证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0个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质量检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完成了公证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全市公证人员基本上掌握了“主要公证事项知识内容及询问笔录参考格式”的操作要领,对于提高公证质量,防范风险起到积极作用。严格的依法行政,完成了17家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认真查处司法鉴定投诉案件,前4件投诉案件都已正确处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司法鉴定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错误鉴定及违规违法鉴定的发生,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
(四)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范化。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年”,印发了《襄阳市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进行集中培训,未参加年度培训的一律不予年检注册;对内部管理混乱、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问题严重或执业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清理整顿;对违规违法执业或挂名不执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注销执业资格,切实净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二是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依靠基层法律服务所自身的财富积累或事业发展基金、风险责任赔偿基金,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多种风险问题。三是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主动关注社会焦点问题,着重做好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XX市一村(社区)一个法律顾问的做法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深化主题抓教育,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今年来,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讲评”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五查五看”,深刻检查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工作效率。以 “争创新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核心,建“五个好”基层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围绕“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局机关在政法系统十八大知识竞赛中取得第2名。组织开展“学讲评”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现代化区城中心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开办局机关夜校,每周举办一次,每次由1至2名机关干部或专家学者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学习。局机关选定成都、南京、XX市三个司法局为学习标杆,采取上门取经、建立联系、交换资讯、邀请来访等多种方式,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方法和创新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深入开展“效能好”领导班子、争做“实干型”干警活动,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组织力量对局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二十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着力解决科(部)室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前置许可,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手续,方便群众,节约资源,提高效率,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落实。实行服务承诺制,从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治城市创建等5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端正学风、团结协助、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向局机关干部做出了公开承诺,接受机关干部的监督和考评。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市局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人次,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2人次,有效地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 健全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本色,规范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纯洁性、培养勤政廉政的自觉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选聘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深入推进惩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治理,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认真开展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案件。三是深入推进治庸问责,整治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不依法办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25个方面的问题,强化干警能力席位意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突出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用房建设、文书档案保密、信息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以及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但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襄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实际办案能力不足;基层司法所人员少,经费缺,工作难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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