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局重点工作半年总结
区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贺年会工作。以“金蛇狂舞贺年会,魅力庆新春”为主题的2013年区贺年会活动顺利结束,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大节点,组织了贺年福、贺年礼、贺年宴、贺年游、贺年乐等多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贺年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贺岁活动方式,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二、“光盘”行动。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而开展的.“光盘”行动,区旅游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与各星级酒店、餐馆签订承诺书,张贴宣传画、标语及摆放桌牌,主动向就餐的客人宣传文明就餐新理念,营造了良好的节约氛围。许多饭店参与到“光盘行动”中来,对“光盘”客人给予优惠、提供打包服务,取得优异效果。
三、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区旅游局向区政府和市旅游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区旅游局组织安全检查工作,与辖区内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管理承诺责任书,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的落实,确保旅行社租(使)用合法资质的旅游车船。我局安全工作历来严抓紧查,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被市旅游局评为“2012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四、旅行社设立初审业务。上半年共办理之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一家,中国国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火车站营业部等旅行社网点八家。设立初审业务严格遵守业务办理程序和时效,得到客户较高评价。
五、市局组织的培训工作。为开展好2013年度旅游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让工作人员更规范地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区旅游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局的培训工作,就景区创建、统计、乡村旅游、旅游商品的开发及旅游特色购物店等多项业务开展学习,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
六、旅游法的学习与宣传。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0月1日施行。我局加强对旅游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参加学习讲座,购买旅游法学习材料下发给辖区内的旅行社、酒店等旅游经营单位,督促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落实,切实做好对旅游经营单位、旅游市场及游客权益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