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自传作文集合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传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自传作文 篇1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自传作文 篇2
岁寒,雪飘,春风不归,离人醉。
日落,风吹,黎明未至,心欲碎。
是否依旧,空见伊人一把辛酸泪。
我心未动,自传终成,寻美人千里无人,情难坠。
飘扬的雪花点碎了寂静的深夜,黎明的钟声敲醒了沉睡的心灵。遥望悬挂夜空的一弯明月,几豆星星因为月光也不禁一闪一闪的展露笑意,令人捉摸不透。琐碎的过往无情地撕裂时空蜂拥而至,没有一丝预兆,就这样毫无保留的残食着我心中唯一的清醒。
开始也许不过是为了迎接经过之后的结束;存在或者本没有意义,只是来来回回的过客赋予了它些许内涵,一切,都像散落夜空的星座,简单而又复杂……这篇自传记载了我几乎全部的感情经历,友情,爱情,激情,冲动,泪水,微笑,过错,悔恨,兄弟,女人,恩怨。这些年的一切,全是我一手勾勒的',它不是完美的,但我愿意相信——残缺也是一种美吧!
说残缺,是不争的事实,我懦弱过,后悔过,痛过,哭过,因为错过,我几乎失去可以爱的权力;因为懦弱,我亲手葬送了本属于我的一份真挚的爱,尽管我并不祈求会有果实,但我错过了酸涩的感觉,它是我一生的遗憾;因为犹豫,我差一点儿断送掉几年的兄弟之情,他们与我,虽无血缘之系,却与我情同手足,我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因为痛过,我竟会用自己的手对自己的爱人进行攻击,我曾愚蠢的以为那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最终却是花落人去两不知。太多,太多,我埋在心底,压在大脑最深层,不敢碰触。而今,时过境迁,我还是我吗?
曾经激情相拥,热情接吻,曾经夸下海口给身边的人幸福,快乐,曾经山盟海誓,地老天荒。曾经,曾经,曾经……
如今物是人非,时过境迁,你依旧是你,我还是我,你向左,我向右,走向各自的渡口朋友,兄弟,爱人。我想对你们说:谢谢,成长路上,有你们相伴,足矣!
自传作文 篇3
我叫张一航,喜欢练书法、画画。
还记得我八岁那年上了小学一年级,那时的我十分调皮,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一次上体育课和几个同学一起玩,当其中一个同学来帮抓我们时,我伸脚把那个同学绊倒在地。只听见那个同学哭了起来,这时老师来到了这里,他问:“这是谁干的?”没有一个人承认,老师看了看被绊倒的同学,那个同学胳膊破了皮。我因为这件事被老师批评了,以后也没敢做出类似的事情了。在这之后,我也慢慢成长。
等到我十一岁那年,我开始对自己的学习成绩十分在意。因为快期末考试了,所以三科老师都开始抓的很紧,尤其是数学老师几乎一周考了两张卷子。就在这其中的'某天里,隋老师拿来了一套卷子,没错又是考试。这次考试题很简单,但是当考试成绩下来之后我目瞪口呆,我竟然只考了87分。我心想这真是又一次刷新了我的历史最低分,我用眼瞟了一下同位的卷子,同位的卷子竟然考了92分。直到上课听到老师念了成绩,居然有三个100分时,我的心里十分伤心,还发誓要在下一次考试中反超。
升入六年级后,我也变得越来越勇敢,越来越大方。学期刚开始,学校举行了社团社长的竞选,我也报上了名,可听到竞选那天每位竞选者要现场即兴发挥演讲进行自我介绍。我在台下紧张的直冒冷汗,等我要上台时,我听到了台下同学们的鼓舞,听到了同学们为我喊的加油。我顿时不再紧张,昂首挺胸的走上了台,最后演讲结束,我满怀信心地走下了台阶。
我只是一个普通男孩,但我有只属于自己的成长过程,只属于自己的历练,你们呢?
自传作文 篇4
吾乃包钢三中20xx届之九班学子,师从梁超!本人名佳慧,姓氏较为稀见:董。年方一十三岁,大脑门,鼻塌,明目丰唇。
吾之所爱乃中华传统文化之笔、墨、纸、砚。但只知其表,不知求里。至20xx年与20xx年之界,吾师使吾等自写对联,练习字帖,吾乃得其笔走龙蛇之道,时而小巧端正,时而飘逸潇洒,大多有体。次之所爱为摄影,便不再多言。
初登学堂之时,英文甚佳,数学其次,再是语文。原因甚简,自小不喜读书,不知甚原由,且每至读书、背题之时,常昏昏欲睡哉,即使行之于清晨!现于初中学堂,于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之时,理科任督二脉通也,后因难度增许,又略有回旋。
吾常于上课之时欲组员起立发言,现自省:吾亦未过多发言,未以身作则,何欲组员为之?现已逐步改正也。
望,固理科之优势,补文科之短板!法亦多样:如读书、练题等。则优选之,则效选之!
自传作文 篇5
看《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之前,我对居里夫人不太了解,只知道她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发现了“镭”这种化学元素,因而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死于放射性物质给予她的白血病。
我认真阅读了《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并体会到了居里夫人不但是一位科学天才,还是一个具有高尚品德和杰出的人格的谦逊的女性。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居里夫人出生在波兰的华沙城,当时已由亚历山大二世统治了。
居里夫人11岁时失去了母亲与大姐,从那开始,爸爸和二姐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尽管如此,但居里夫人的父亲仍把他的几个孩子培养成有用的人,所以,居里夫人的父亲是她在人生路上重要的人之一。
居里夫人从小就感受到波兰人在自己的'祖国里受到屈辱,所以她每做一件事都回与祖国息息相关的。由于受到了环境的逼迫,和自己的大学求学路,居里夫人做过身份卑微的家庭教师、读过流动大学等种种艰苦经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巴黎当时最杰出最著名的学校——索尔本大学。
从那开始,艰难的求学路也展开了……在这期间居里夫人通过亲人的无限支持与帮助,从困难中走出来。读完大学的居里夫人还不放弃这个学习的好机会,继续考了物理学学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毕业后,认识了比埃尔.居里(居里夫人的丈夫),研究出第一项关于钢铁磁化。随后,与丈夫、合作者贝蒙证实了沥青铀矿中存在的另外一种具有发射性的物质,将它命名为“镭”。同时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她视荣誉为粪土,把自己得来的奖章给孩子们当玩具。自己则继续进行科学研究,并且发现了“钋”,成为史上第一位两度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 我的感受:居里夫人的各种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她高尚品格、谦逊、坚强不屈、聪明才智、爱国情怀等等,她的这些精神有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成长道路…… 让我们去多了解这些伟大人物吧!他们会使我们受益匪浅。
自传作文 篇6
本人于二零零四年出生。叫思宇,思考的思,宇宙的宇。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爸爸希望我将来能成为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人。这个名字已经陪伴我十二个春秋了。
我有一个温馨的家。我融入这个家时,妈妈说,我给他带来了希望和欢乐;爸爸说,我是他奋斗的源泉,是他生活的动力;爷爷说,我是他最宝贵的大孙子,一见到我就眉开眼笑,用他的胡子茬扎得我咯咯直笑;奶奶说我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下厨的'动力。小时候爸爸叫我小monkey。因为我属猴,而且小时候,总喜欢在爸爸大腿上攀爬。猴子的属性赋予了我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做事的灵秀之气。
我的爱好是:英语,作文,下象棋,踢足球,打篮球等。我最喜欢的综艺节目是《奔跑吧,兄弟》,现在还会偶尔玩一玩游戏,填补我忙碌充实的生活。
我在育红小学六年级七班上学。我们的班主任于丽老师,是一位非常和蔼亲切的女教师。就像妈妈一样关心,照顾我们。在她的帮助下,我的进步很大。
记得去年,期末考试下午我一出教室,就看见了我的朋友便高兴的追了过去,我在奔跑的时候摔倒了。脑袋撞在了墙角上,被撞破了一个口子。鲜血直流,是于老师带着我到医院,忙上忙下地找大夫给我包扎,照顾我,我真地非常感动。我的班主任老师能像妈妈一样的照顾我,真的让我感觉既温暖又庆幸。感谢上天赐给我这么好的一个老师。我会一直默默祝福她的。我生活在爱的包围圈里,感受着生活的甜蜜。
本人思宇的自传,告一段落,待续……
自传作文 篇7
大家好,我叫徐震霆,我的爱好有打篮球,爬山还有吃零食。
我的外貌一般,鼻子像一块一端被钻了两个小洞的三角形的石头;耳朵是一个小而精致的迷宫;眼睛像一颗煮熟的鹌鹑蛋上的点点墨珠;嘴巴是由两根香肠合在一起。
在我天真无邪的童年里,我曾做过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一、有一句谚语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家可能基本不会干这种事情,可我偏偏却干了。在我十岁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儿在河边把石头扔到河里,我为了证明自己力气很大,居然抱起一块跟我重量差不多的石头。结果一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脚上,顿时一阵拇指的`刺痛弥至全身,我不禁大声叫喊,嚎啕大哭。爸妈闻声而来,在哭声中发现我的脚趾头的指甲没了。
不过现在长出来了,虽然长得有点丑。
二、六年前,我曾经在田里埋了五毛钱,希望来年时收获满满的五毛钱。过了一年,我十分兴奋地跑到田里,挖开了之前买五毛钱的地方。事与愿违,那里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孤零零地田里只躺着那发黄带绿的五毛钱。
而现如今的我已是个小可爱,一心只有学习。这就是我,具有一个独特经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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