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自传作文(通用40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传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作文 篇1
1998年4月14日,晴空万里,充满着春天的气息,桃花露出了微笑,透着那份生机,这是一个伟大日子,这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他,出生后就有着跟别的小孩绝对与众不同的特点,爱笑的他让大人们乐不思蜀,在他的身上哭闹似乎与之无缘,随着岁月的流失,他一天天的成长着,在他的身上透着睿智,机敏,善良和顽皮,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爱笑……
孩子长大了,他的笑不再是懵懂的笑,戏闹中透着灵气,笑声中也充满丰富的内涵,学龄前的他举手抬足都闪动着哲人的思维,快乐的学学习是在他息戏玩耍中的体现,孩子该上学了。
小学读的很好,很辛苦,但是他还是那么快乐,还是那么爱笑,他的笑不一样了,笑的那么沉稳,那么智慧,这是知识的力量,这也是他对知识理解和掌握的扎实程度的会心的笑,大人们很欣慰,他在快乐中学的那么的宽广,书法,数学,英语,国学,体能等学的很厚重,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快乐。
他长大了,长大的知道了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快乐,渐渐的,就学会了幽默。幽默风趣的他不得不让同学们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笑了起来。
他的少年时代,不光是爱笑和幽默,对科学也是情有独钟。听说是因为他们班的一个转校生帮他开启了科学的大门。他们一起研究时空隧道,一起研究黑洞,宇宙,白洞等等关于科学的知识。
他,还很爱看动画片。尤其是认识了那个转校生以后,就特别喜欢看《哆啦A梦》,还立下誓言,长大一定成为科学家,制造出哆啦A梦,为祖国效力。
孩子要读中学了,他会快乐吗?还是那么幽默风趣吗?他还会喜欢科学吗?他会更……
自传作文 篇2
我是个男孩,我当然是个男孩。我没有虎背熊腰那样壮健,也没瘦骨嶙峋般消瘦,只是身段一般罢。我的头发很长,我是男的,怎么会有长发?头颅上只留着密密麻麻的头发,乌黑得在阳光的衬托下更为闪亮,不像女孩般头发垂过头颈,零零落落。我喜欢站在被风抚过的地方,因为那样我眼前那一绺子头发便“随风飘扬”。我没有俨如天鹅般的眼睫,弓般弯,只长一双明亮乌黑的蒙古利亚人的眼,一个弯月亮勾的鼻,和着两片熟透的西红柿般的嘴唇,直衬我那白皙的皮脸。我的耳朵啊,我不知为它愁还是欢,它左耳天生就与常人无异,但右耳廓上方却多出了个尖细的小耳廓骨连接着,顶尖着,难不成被人叫“顺风耳”。
一副标致的五官和白净的皮肤是为大多女孩渴望的,然而我却“两全其美”,也难不成叫她们羡慕。
我的皮肤用“一毛不拔”比拟最好不过了,因为从稍远些的地方看我,简直看不出有一丝黑的感觉,纵使你竭力从我身上寻找出答案的话,或许只有头上那头乌黑的头发和用放大镜才能观察到人应具有的皮毛吧。
还好,随着时光沙漏的点滴漏沙,我的面貌,身材都日逐偏于男人的形态成长着。
自入初中来,爸就为我改了名字,从此就标志着我已初具成人的特貌了。我都一米七多高了,爱打篮球,虽然篮球生涯开始不久,技术也马虎得了,对于佼佼者,还是很逊色,但在大家共同协调努力下,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自传作文 篇3
我姓刘名杏子,属马,爱好主持朗诵等,现在西站路小学六年(2)班,曾获奖四十余个,年年都是“三好学生”,现任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长,性格外向,体型偏瘦。
我虽属马,却偏偏有一股牛脾气。一次,我在校门口值班时,发现一个小朋友在扔零食袋子,我让他拾起,谁知那个小朋友竟撒腿就跑。我想,这个小朋友也太不讲卫生了,看我不把他“捉拿归案”。我想了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用手一拽,那人只好返回校门口乖乖的将垃圾拾起,向垃圾桶走去。
虽然我性子倔,但是我也是个热心肠:同学受伤了,我会将他送到医务室;同学作业不会做,我会耐心的指导他;同学忘带东西了,我会把我的和他共用;同学生气了,我会慢慢的开导他;同学……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有一件事令我至今也无法忘怀。
记得那是我七岁的一天,当时正是夏季中最热的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箱西瓜,从中挑了一个,说:“这个准甜!”,我不信,便尝了一口,果然,很甜,我不解地问:“爸爸,你怎么样知道这个很甜呢?”爸爸对我说:“如果想知道西瓜甜不甜,就在西瓜上切一个小三角,并取出来尝一尝就行了。”次日,爸爸去上班了,我想爸爸一定很热,于是从客厅拿了一把小刀,在每一个西瓜上切了一个小三角……
这就是我,一个热心而又性倔的一个小女孩。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自传作文 篇4
我叫康乃馨,是花店里的一员。
这天,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来到花店,细心地挑着花,拿起这枝看看,摇摇头;拿起那枝看看,摇摇头。我满怀希望地看着她,希望她能选中我送给她的妈妈。终于,她的目光转向了我,把我拿了起来,从头打量了一番,点点头说:“这枝花挺好,就这枝了。”啊!太好了。随后,她又挑了几枝同伴,把我们放在一边。
开始插花了。她左手抓着兴奋过度的我,右手拿着剪刀。在我的身上比划来,比划去,只听“喀嚓”一声,眼看我那细长的“腿”掉在地上,我却束手无策。她抓着我的上身在花泥上比来比去,最后选定了一个位置,把我插进泥里。啊!我的“伤口”碰到花泥更疼了。人啊,你们为什么这么残忍!
小姑娘终于插完了。当她满怀欣喜地抱起我们送给她妈妈时,她怎么知道我们有多么痛苦啊!
几天过去了……
我和同伴们都枯萎了。小姑娘的妈妈拿起我们看也没看地就顺手丢进了垃圾桶。这时,我——一个可怜的康乃馨的短暂的生命就此结束了。噢!花也是有生命的啊!难道垃圾桶是花最终的归宿吗?
我要代表所有的花控诉人类。
自传作文 篇5
今有一人,为一凡胎,人生追求,不为成仙,不求名利,只为漫游于人世之间,自得其乐而已。怎奈心地良善,又多才多艺,真是一好人、能人也。
此好人、能人于公元后两千零六年(2006年)白色情人节(3月14日)出生。这可是个大日子,据查证,有二十二位出名的学者、明星生于3月14日,比如对世界影响极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生于3月14日。还有十二位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人死于3月14日,比如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就于前年的3月14日去世。还是在这一天,历史上共有四十四起重大事件发生。更有趣的是,圆周率约是3.14,这一天后来被称为“圆周率日”……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我降生之日很神奇。
至于我名字来历呢,请再听我一一道来。鄙人姓李名子俊,“子”为家族辈分,我正为子字辈,关于名“俊”还有一段好玩的“典故”。据说当我刚降生于人世时,家父甚喜,曰:“李子豪名字霸气,取此名最好。”家母与姥姥却一致反对:“霸气有什么用,现在孩子抱出去,比得都是俊不俊,孩子长得俊,大家就会夸——‘呦,你家这娃生得可真漂亮,恭喜恭喜。’所以应让孩子长得俊一点。”故得名“俊”。哎,怎怪我当时不会说话,否则,我肯定哀嚎:“我可是男孩子,长得俊有嘛用。”
在家人的希冀中,鄙人长势良好。今年已15,中等个子,脸盘稍圆,五官凑合——小眼睛,连心眉,小鼻子,还有一个经常干裂的嘴唇,外配一对招风耳(冬天冻得要死,我这耳朵基本上都是红色的),招风耳上还架着一副大眼镜。嗯,这就是我的模样,长相基本周正吧。至于性格嘛,借用同学和老师的话来说应该比较中肯——同学说我是“伪娘”,老师说我“除了学习啥都好。”事实如此,我欣然接受。
但本人有几大优点,不得不说。
其一,就是对老师分配的任务绝对认真负责,严格按要求完成,不曾有过一点儿怠慢。熟悉我的同学都知道我的手上不能有闲时,不是擦擦墙就是抹抹窗台,班里有东西坏了我总积极地去维修,胶带、胶枪、电烙铁、钳子这些工具轮番上阵,为了存放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中,我竟然有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工具箱。班里设施有问题的地方肯定有我的出现,就连在同学眼中看似很危险的电子设备对我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即便是期末考试期间,百忙之中我都能抽出空来去修理各种东西——因为我是这个班的生活委员。
其二,本人多才多艺。如剪纸就不在话下,我还练过三年素描,自然绘画差不了(单指线条艺术,不包括色彩),我图画本子上的动漫经常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同时我还是国际象棋六级棋士(从15级开始往下考,业余最高是1级)。现在是校内皮划艇队员。
其三,能很好地与人相处,脾气极好,小学被人笑称是“跟女生长大的”。大概是我做什么事都能顺其自然,怎么着都处得开,就拿初一跳“归去来兮”舞蹈来讲,所有男生都敬而远之,但我想,不就是柔软一点儿么,这有什么难的,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大家纯粹就是因为性别差异才打怵嘛,我偏不,所以我就去跳了,就连班长都说我跳得毫无违和感。之后,班里就神奇的开始流传一个绰号,称呼我为“伪娘”,但本人毫不介怀,谁让我能男能女呢。
这就是本人的三大特点,你如果到我们班,任意提上面的一点找我,我班同学就会给出你同一个答案:“哦,你找的是我们班的生活部长,他叫李子俊。”然后就会就笑意盈盈的望着你。
自传作文 篇6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自传作文 篇7
在看了《城南旧事》后,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从出生到现在,我好像都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的事吧,所有的故事,似乎只用四天,就能完全概括。第一天,在某个医院的产房里,我呱呱坠地,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神秘美好的世界。听妈妈说,她生我的时候,很是辛苦,足足用了一天,才让我安然降临。但是让妈妈值得欣慰的是,那时候的我很乖,如果不是饿了,或者是要尿尿了,绝对不会无理取闹。是那么神奇。但是,我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一直都睁不开,这下可把妈妈急坏了!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我,到城里的大医院里去检查。拿到药后,她又不辞幸苦、日复一日地给我洗眼睛,擦药,还要想各种办法使我把药吃下去。过了一段日子,我睁开了一双小小的眼睛,妈妈看见了,不知有多高兴,看着我笑,我也对她笑,妈妈更乐了,我想她的眼里一定闪烁着泪光。她说,在那一刻,她觉得之前无论有多辛苦,现在也值了。
第二天,时光老人带走了婴儿时期的我,我该去上幼儿园了。到现在为止,我都仍能模模糊糊的记着,年幼无知的我发生过的那些糗事。每当早晨,我都会哭着喊着,和妈妈还有老师奋战到底,死活也不肯进教室,最后却换来了爸爸的一顿打。进入了幼儿园生活后,走错教室,分不清上课、还是下课,这都是常事,最后还得麻烦老师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找,把我领回来。有时睡午觉,我会流一桌子的口水,引来同学的不满和嘲笑,这时候,又得麻烦老师给我清理桌子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一时之间,竟也说不完。第三天,时间如流水般匆匆走过,于是,小学生活向我发出了邀请。步入小学的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用老师为我的繁琐小事操心了,也不用爸爸妈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催我做这个,教我做那个。这时候,我不但能管理好自己的时间,保持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还能慢慢地帮老师一些小忙,为班级荣誉做出一点点贡献了。
至今,我都还记得,每次帮助老师后,我那甜滋滋的心情。几年后,进入高年级的我,转到了中兴学校来读书,这又将在我的人生经历上,翻开新的篇章。可是,当我真正要离开相处已久的同学和老师时,我又是多么的不舍呀!我是多么怀念和她们在五年里,那些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表演,一起改作业的时光呀!虽然在那些时光里,不一定都装着美好的回忆,却依然令我难以割舍。记得有一次,班里派出我和梁雨欣组成组合去参加比赛。梁雨欣是个比较内向的文静女孩,我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仅仅是知道她叫梁雨欣。可是通过那段时间的相处,让我了解她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那么深藏不露。就说唱歌吧,不论是什么歌,只要她听过一遍,她就准能把歌调儿一丝不差的哼出来。她弹的钢琴,不但音准,错误几乎没有,而且速度快慢得当,更是不得不令我佩服!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我俩不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有时候连想法和语言都是如出一辙,真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双胞胎?
如果不是,那为何有如此相似呢?后来,虽然我们在比赛中被刷了下来,但是,我不会再像往日一样,那么忧伤,那么愁眉苦脸的了,因为收获一份友谊的价值比一场比赛高多了!第四天,也就是现在,我又结识了许多友好的新朋友,和和蔼可亲的新老师。这里,毕竟是我的故乡,虽然多年不曾与它接触,它却仍然给了我一种回家的亲切感。虽然和老同学的离别令我依依不舍,不免有些难过,但是,来到这何尝又不是我的幸运呢?经历过离别的我,将会更加珍惜这里!更加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偶然的一次回忆,没想到我的脑海里竟会蹦出这么想法,感染这么多情绪,看来我经历过的事情,似乎不少呢!
自传作文 篇8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
——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什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
莘莘学子,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自传作文 篇9
我叫地球,一个来自外星的生命。我只是同族系中一颗小小的行星。我的妈妈叫太阳,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伟大的母亲。我还有许多兄弟如:木星,火星,水星……
以前的我只顾贪玩,做为人类的家园,不管人类的安全和生活,任意让他们自生自灭 人类在我的身上尽情剥削,我知道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金钱和利益也.
无情的砍伐让我忍受着刀绞般的疼痛.
听——那深山中一声一声的拉锯,又一声一声的吆喝,一棵参天古树应声倒地,发出惨痛的呻吟.遍地磷伤的躯壳撒落一地,有的在哭泣,则有的在默许.
看——昔日茂密的树林已不存在,映入眼帘的仅是一片片黄土.小鸟 失去了他们的乐园;动物失去了欢乐的场所.一粒粒黄土就是我的眼泪啊。
挥霍的浪费让我承受着滴血的滋味。
”喂走了,我们去宾馆…….这点钱算什么…….不就是几个破钱吗。我才瞧不起了……”一声声的刺耳语,一声声的穿心针,让我的心在滴血.
瞧!满地的白色垃圾,满嘴的油光舌滑,满肚的山珍海味.挥撒的钱如流水一般随浪淘去.
虽说我是供应食物的地球,但我的承受也是有限 制的,难到你没见过血的颜色吗。
冷血的藐视,让我幼小的心灵按上了定时炸弹。
不知道多少个春夏秋冬,黑夜白昼,我的手在颤抖,心在跳动。听那个人类的”言论”:”地球这么小,我们怎么住啊!地球这么脏,干脆我们搬到月球上住吧!和地球一起住简直是我们的耻辱……”人类的讽刺和批评,让我惨不忍睹。我的脸已面如土色,命亡不久矣。
问世间爱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人类在觉醒,人类在呼唤,他们呼叫着让其他的人来保护我,环保人员在宣传和实施措施,我的呻吟停止了。因为世间充满了爱,所以现在的我尽职尽责,人间已没有了荒谬的言论;万物都已恢复了和平;资源也重归入金黄的土地。我的身体渐渐康复。听不到”咔咔”的拉锯声;”哗哗”的甩钱声;”滴嗒”的流血声。
我是地球,人类引以为傲的家园,我又成为新世纪的曙光。悲痛已不存在,但还是抹不掉昔日的疤痕,那一道道疤痕如果处理不善,仍然会旧病复发。
自传作文 篇10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自传作文 篇11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自传作文 篇12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咱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自传作文 篇13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自传作文 篇14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自传作文 篇15
我妈爱我,我爱我妈!超级爱面子:有一次,我妈妈在摇呼啦圈。我逗了逗她,说:“老妈,你整天都是那么胖的,就不要再减肥了吧!”谁知,她放下呼啦圈,说:“不是很胖,才132斤嘛。”我说:“谁叫你那么胖呢?”我老妈立即大发雷霆,大声轰道:“你别以为你很瘦,你也108斤(其实我也是个小胖子)!”说完,我的脸涨成了“肉包子”,老妈一个猪手向我飞来,我的“肉包子”也彻底熟透了!哈哈,我老妈爱面子吧!
超级可爱:我妈有时也挺可爱的。比如我有一次考试考到第四名,等待着老妈的表扬(很疯狂得吻我)。回了家,我告诉了好消息给老妈,老妈说:“噢,好棒好棒,亲一口!”我把嘴凑到老妈面前,谁知她用她的血盘大口亲了十几次,啊!看来我今晚要用口水洗澡了!
超级爱美:我妈妈又要和她那好姐妹逛街啦!又要打扮一会了(几个小时)了。记得妈妈第一次化妆化得像个“恶魔”。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不要笑哦!她那缎子似的眉毛,鼓的大大的红嘴唇,头发蓝色。我那时大叫起来:“有鬼啊!”又一个超大猪手扑过来,啊!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我妈爱我,我爱老妈!
自传作文 篇16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
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自传作文 篇17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教师点评:以自传的形式来写陋习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呼吁人们要改掉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自传作文 篇18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自传作文 篇19
在那个刀光剑影的时代,在那个浪迹天涯的江湖。总有一种东西令自己神往。
我曾想回到那个时代,回到金庸老先生笔下得武林,那种大侠的洒脱,那种江湖的义气,时时刻刻留在自己的脑海中。大呼一声“江湖救急”,世间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
我喜欢武林,莫名地喜欢。我不止一次地期待自己回到那个时代。梦中我是云游四海的大侠,或者是号令天下的盟主,又或者只是南北丐帮的小生。但是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我不知疲惫地陪着一帮朋友走南闯北,来到中原腹地,看一看国都的繁华。多少落寞,都在风中雨里流逝,剩下的只是自己和朋友的肝胆相照。
“侠”是所有江湖人的总称,天下太平,他们潇洒地走遍中原;天下大乱,他们凭自己的一腔热血担负起救国为民的责任。身怀天下无敌之武功绝学,号称天下第一,背负玄铁重剑,过着清贫的生活,他们没有锦衣玉食,更没有高官厚禄,他们有的只是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和精忠报国的爱国爱民情怀。
我爱武林,因为他是我心中的向往,我知道对于现在的自己,这份向往就是奢侈,但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心中有江湖,江湖救急一定有我。
自传作文 篇20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自传作文 篇21
鄙人性格开朗,好交友,不甚“恬静”,人缘较好。
余好读书,乃为“书痴”,父开“私塾”,因而家中书籍成堆,皆被余一一阅尽,无一幸免。余虽爱书,但绝不自闭或过于恬静,实乃一十足淘气好动之人。
余理科较佳,文科较弱,着实心烦不已,为学好文科,余“一个头两个大”,费力不浅。呜呼!余至今尚不知对它如何是好。
余喜好篮球,习篮球已有两年之久,无所成效,家中,余之卧室,球星照片,满墙皆是。为此,余深感惭愧。球技不佳,怎配若此?
余好衣物,非名牌则不取,余名牌衣物甚多,家中墙角一堆。余买衣物,只往专卖。余友曰:“You very 奢侈!”
因余淘气,故余衣物,常破破烂烂,现称“乞丐服”。
想知余大名吗?——本人乃刘明达是也。
自传作文 篇22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您好,我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经的。
我的心非常仁慈非常善良,也非常谦卑,我觉得能去西天取经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我很好学也很勤奋,在《西游记》第二十六回当中,当我的三个徒弟都睡下了,我还在念小时候念过的《梁皇水杆》和《孔雀真经》。
我还很正义,大徒弟每杀掉一个生命时,我就会感到悲伤甚至是悲愤。不过,有些时候怪我好坏不分,我的仁慈几次差点让我伤了性命。我想起了《三打白骨精》中,我误会了悟空,他把白骨精变化的女孩儿、老太太、老头儿都给打死了,当时我很愤怒。如此残忍,取来真经又有何用?一气之下,我将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当时我是多么糊涂、多么愚蠢啊!我真该死!
在师徒四人中,我不幽默也不搞笑,我总是告诉徒儿们一些大道理。有时他们也嫌我啰嗦,会不听我的,嗨,真是白费我一片谆谆教诲的苦心啊!
好了,时辰已晚,我得上路继续西行取经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自传作文 篇23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样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作文 篇24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齐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自传作文 篇25
每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我的眼睛很明亮,也很大,眉毛又黑又密,表情总是很乐观。这就是我――郑文宣,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了,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候我在心里想着一件事,能够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很多种游戏我都玩过,但我觉得最好玩的是《梦幻西游》,它给我的印象很深,我此刻已经成了个“小电脑谜”。
我也很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之后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的自我介绍就到那里,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了。怎样样,给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自传作文 篇26
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此刻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但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留意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但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构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样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向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必须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自传作文 篇27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期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内含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能够制作出来;看到……我个性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和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样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和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必须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能够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明白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必须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自传作文 篇28
我来到世上已经渡过了13年,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的学生!
出生了
1999年10月7日,“哇哇!”随着我的哭声,我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世界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生命!
幼儿期
一眨眼,到了三岁的时候,我开始上幼儿园,记得在幼儿园里不是吃就是玩,也不明白自己学了一些什么,至今怎样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来了。
毕业后
幼儿园毕业之后,我进入了博爱学校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间校园,喜欢上了读书。从我在一年级开始,成为优秀少先队队员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要以自己为荣,爱护自己的学校环境……
因为常在外面学习英语,因此,在我们班上,英语和数学是我的强项,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语文成绩和写作文却一向是我的弱项,感觉身边的压力好大。
自从进入六年级以后,我已经不再贪玩了,喜欢了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日记、日志和作文;也不再去抱怨作业太多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只要努力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总是跌倒之后又站起来。
此刻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的确是进步了,但是人生的道路上是曲折的,的是漫长的,要经过许多弯道;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毅然地想:只要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这条路,那么你的人生道路就走了一半了。
自传作文 篇29
一个13岁的女孩,活泼、开朗。有乌亮乌亮的一头黑发,不停地在背后摇拽着。修长的眉毛下一双水晶般明亮而又纯洁的大眼睛。还有樱桃般的小嘴、红润的双唇,像两片淡红的、正在开放的花瓣――这就是我――一个乐观、爱笑的女孩。别看我表面文静,我但是个爱玩、爱闯祸的女孩呢!记得那年我四岁,盛夏,天气热极了。妈妈买了个大西瓜刚进家门,我便焦急地问:“什么时候吃西瓜啊?”“就明白你馋嘴,要等爸爸下班回来吃。”妈妈走进厨房。我盯这西瓜,硬嚷着要吃,可妈妈就是不同意。我转转脑子,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那时,我还没有桌子高。我悄悄地爬上椅子,用小手把西瓜轻轻一推,西瓜慢慢向桌沿滚去。我赶紧跳下椅子,叫起来:“妈妈,西瓜快要滚下来了!”话音刚落,西瓜就“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破了。妈妈从厨房里出来,见西瓜摔成几块,便一边埋怨自己没放好西瓜,一边捡起西瓜,叫我赶快吃几块。我高兴极了,拿起西瓜就吃。我边吃边偷偷地瞧了妈妈一眼,妈妈没发现什么,她上当了!“你笑什么?”妈妈好奇地问。西瓜又甜又凉,真好吃!”我调皮地回答。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自传作文 篇30
在1995年的8月15日,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妈妈疲倦地笑了笑。爷爷,奶奶,爸爸把我抱来抱去,寂静的医院里,充满了喜悦的笑声。
之后我起名为陈含章,但是我的爷爷奶奶总是喜欢叫我“小不点”,因为在这个大家庭中就我最小。他们都无比的爱我,我的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但是,之后我开始厌恶“小不点”这个名字,之后我伯母生了一个小姑娘,我就不再允许他们叫我“小不点”了。就这样,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小不点”这个外号也慢慢地消失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个亲弟弟,我成为了姐姐。而“姐姐”这个称号也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因为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有了弟弟以后,我不和爸爸妈妈一齐睡了。所以我很难过。
钟表不停的转动,时间飞速地流淌,此刻的我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长长的头发,个子不高,大眼睛,高鼻梁。咦?那是谁。她就是我。今年的我以上初二,弟弟也上一年级了。每一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和我的好朋友上学放学。初二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么天真烂漫,因为我的肩膀上有两个沉重的担子:一个是地生会考,一个是政治,历史会考。唉!真的好累。
好了,自传就说到那里。拜拜!
自传作文 篇31
我叫韦柳溢,于1999年4月19日19时05分被迫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此刻11岁,在广西河池大化县实验小学上学。我不高的个子,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双小馋嘴和留着一头乌黑而又不长的头发。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爱看电视。记得刚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每一天晚上做家庭作业时,都会一边看电视一边写。导致了我的家庭作业质量下降,不仅仅作业质量下降、成绩也下降了,还落了个近视眼!之后,经过语文数学老师的教导,我的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次事件让我明白了在做作业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看电视,这样很容易分心……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妹妹在一个角落里哭泣,我走近仔细一看,啊!这是我家那边刚搬去新房家的小琳琳,我问小琳琳怎样回事,小琳琳说,他们班放学有点晚了,所以接送的车子就先走了,她又不太认得新家的位置……我虽然还记得去小琳琳家的路,但是实在太远了。陪她回家又回到我家,肯定有天黑了呀!我又想了想:咦,我那里不是有买钢笔的7元钱吗?那我就牺牲我的钱陪小琳琳坐车回家吧,钢笔还有的是钱买,小孩子走丢了可就不好了……虽然我回家晚了点,但是我帮到了人,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一个虽然有一点坏习惯,但又热心帮忙人的一个小学生,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自传作文 篇32
我是山中一种常见的普通的树木,枝繁叶茂,高大魁梧,英俊潇洒,深受人们的喜爱,见到我就如见到了春天,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就会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我的名字叫香樟。
我在这座小山上和我的同伴、朋友土生土长,已不知度过了多少岁月。目睹这个小山村由低矮的茅草房到红砖的平房,到现在漂亮豪华的小洋楼。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此时,我正是风华正茂时,我为这个时代而骄傲。
那天,微风吹拂,我正和朋友谈古论今,忽然来了几个人,有的拿锄头,有的拿锯子,有的拿绳子......
当我苏醒过来时,我粗壮的躯干,庞大的树冠已“身首异处”,被他们拦腰剧断了,剩下一截不到三米高的树干,我高大完美的身躯就这样活生生给“斩首示众”了。接着,他们又开始刨根挖底。我终于倒下了,我发现,我底部那些生我养我的“故土”被他们用草绳包围住,保护着我的“命根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我欲哭无泪。
很快,我被这些人用拖拉机拉到了一条公路边。我发现,在公路两边的稻田里,聚集了我们成千上万的兄弟,还有其他不相识的许多“贵客”(名贵树木),真是英雄大会。不久,我也被他们安置在稻田里了,加入了这个大集体。听那些先来的兄弟说,我们在这个新家重新生根发芽后,再运送到一些大城市去美化城市。啊!我们在“选秀”中入围了,看来,还真值得庆幸。
可在这个现代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人们难道不知道,我们经过如此折腾,生命已脆弱得不堪一击了吗?在我们倒下的一瞬间,死神之门也就朝我们打开了。据有些专家称,虽然我们搬家之后,还能存活一段时间,但这只是一种“假活”现象,依他们诊断,我们的寿命最多有十年的时间。我绝望了,如果我“选秀”没入围,我将来日方长,继续生活几十甚至几百年。
这究竟是美化了城市,还是破坏了生态;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历史的退化?人们在追求绿色环保的同时,怎么就没在得失之间稍作停留,权衡片刻呢?这是我们成千上万兄弟的不幸,是那些被破坏的山林的不幸,是那些世世代代生长水稻的良田的不幸,更是那些耗费巨资的城市的不幸,是我们人类的不幸。
人们的愿望是美好的,为了顾全大局,调动一下我们的工作岗位,但我们生长的地方同样也需要我们,现在我们的家园已是千疮百孔、惨不忍睹了。这种调动无异于剜肉补疮,置长远于不顾,急功近利,将会自讨苦吃,但愿人们早点“金山洗手”。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多给我们一些关爱,你们将生活得更舒适,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自传作文 篇33
在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静年轻人”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如果是要谈到她,就不能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居然眯着双眼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让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携带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如何一条鱼也没。”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非常!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普通人一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何会流那样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何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能地看着她:这小孩咋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晓这人的胆子为何会那样大,但是她这种遇到事情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非常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伴随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样傻乎乎的了。目前的她,画风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须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须是熟悉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如此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自传作文 篇34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自传作文 篇35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自传作文 篇36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自传作文 篇37
在一棵柳树上,生活着一片可爱的柳叶,她每天快乐地和同伴嬉戏、玩耍。可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在夏天,她就要经受太阳的炙烤,还有许多虫子把她当作美味佳肴;而到了秋天,她就要飘落下来,即将终结自己的生命,还将面临被人踩踏的命运。当她的生命之花即将凋零,她却幸运地被我捡到了。
在这五彩缤纷的秋天里,许多叶子都惨遭像她一样的厄运,或者被几个顽皮的小孩无情地摧毁。霎时,这棵树妈妈又少了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仔细地观察这片和我非常有眼缘的叶子:她的边缘非常光滑,正面粗糙,而反面却光滑许多;一面是柳树妈妈粗糙的手,另一面则是柳叶娃娃光滑的脸颊,是柳树妈妈轻轻地抚摸孩子的脸!
我再用鼻子闻了闻,这片叶子充满了淡淡的芳香。看上去满是错综复杂的叶脉,是树妈妈对叶娃娃最后的寄语。可如今这片叶子已经微微泛黄,只剩下一点绿色,可我依然喜欢她。我要把她作为我的书签,不让她忍受阳光的暴晒,雨水的冲刷,大风的呼啸……你虽成了落叶,但是你仍是美丽的。
自传作文 篇38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自传作文 篇39
吾乃储宇昂,姓储名宇昂,名语出“气宇轩昂”一词,寓意精神饱满昂扬,气度不凡。吾于公元纪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生于岳西,时至今日已十二岁有余。
吾生性顽劣,最喜动,常肆意取乐而多不从大人言,任性而为。及年长,稍有所敛。
吾常记小学时,一次因一小事对本班同学大打出手,打得他哭爹喊娘,落荒而逃,吾亦欣然而归。至下午,吾师唤吾至其办公室,详询此事之来龙去脉,并严责数语。其言辞之激烈,神情之严肃,不消细说。至此,吾方觉事态之严重,顿生悔恨之心。而后,师又叮嘱几句,方令吾归班。此事之后,吾再不敢行鲁莽之事。
吾亦酷爱阅读,常整日夜沉溺书中,美其名曰“泡书”。吾常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遂奋发学习,渴求知识,思成栋梁,为国富民强供一份力。吾今之座右铭曰“为民族之伟大复兴而读书”,以此勉之。
自传作文 篇40
鄙人叶榕,人送外号“叶白菜”,生于9月23日,虚年十三,随父姓叶。出生之时,有位老道士,为我算了一卦,言我五行缺木,我那迷信的爹就为我取了个“榕”字,奈何那时年幼,无力反抗,便只得应下了。面色清秀,性子也很和善,所以,同学们便送我外号“叶白菜”。
小时候是个乖乖女,虽谈不上所谓的天才、学霸,但,也是个好学生。到了初中,性子越发和善,虽然也会和老师有一些争执,但对同学们,还是以诚相待的,所以这“叶白菜”的外号也是落到我头上了。生平没有什么大作为,但最后悔的事就是太乖了,没有做什么遵从自己意愿的大事,希望后面几十年,能做点自己想做的。身为一介女子,虽不能精忠报国,但也希望能教书育人,呵护祖国的花骨朵儿,为国家培育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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