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自我鉴定集合
一般来说,自我鉴定即是自我总结,自我鉴定可以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我们是时候回头做好总结。但是自我鉴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官自我鉴定集合,欢迎大家分享。
法官自我鉴定集合1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20xx.7.31--20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官自我鉴定集合2
xx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事审判工作沿着预定的改革目标顺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xx年突降之后保持平稳态势,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xx人民法院工作品位得以明显提升,绝大部分相应的审判工作指标保持在地区前列,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xx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特别是xx法院的”法院附设多元调解”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效果赢得了中外专家、实务界和司法届的广泛赞誉。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等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xx年,xx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司法成本与效率试点法院”和”司法公开试点法院”。xx年8月18日--19日,我和立案庭马学彦庭长在最高院参加了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论证会和写作分工会,并被确定为八名作者之一。
以上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xx经验给予的充分肯定。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和实效方面,仍然远远领先于国内其他法院。
2、持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化。今年年初以来,8名民商事法官陆续被其他机关和上级机关”遴选”,占一线审判法官的25%。但是,由于法院的结构优化和诉讼案件对职业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专业水准没有降低,依然坚持”少数精英法官审判少数疑难案件”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在艰难困苦的'司法环境背景下,民商事法官依然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其次,继续坚持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并加强裁判论理的公开审判制度。在制度基础上,营造职业法官平台。
第三,继续发挥审判学会作用,《xx审判》会刊(双月刊)发刊、法官论坛和每周三下午召开审判学会等学术活动运行正常。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四,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深化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
第二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
第三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通过我院法院工作网站,进行宣传、建立沟通和工作的平台。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xx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xx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
5文学生活多姿多彩
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第四,组织法院部分法官在审判工作之余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活动。
4,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远程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
5、自身建设
(1)被省高院评委XX省专家法官。
(2)参与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的写作工作
二、问题和未来打算
首先,法官职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实还有部分仍然没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来在设计中就是先务虚后务实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论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经验的积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诸如当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马上全面落实到位。
其次,对多元调解的总结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主要是总结经验的亲历性,导致搞总结的人必须了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没有组织成立这样的写作团队。
再次,在对外衔接的很多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一方面原因是个人精力有限、法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对务虚性的工作重视不够。
第四、司法公开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日常落实。
第五、司法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法律援助窗口的建设问题。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工作做到虚实结合。
首先对多元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和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在院内民事审判工作走上正轨后,把便民诉讼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作用。同时,审判工作向延伸审判服务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方面有所转移。
其次,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总结探讨应当抓紧进行。
再次,探索新的法官管理模式,如法官的集约化管理机制。阳光审判的落实,需要管理设施及机制的创新。集约化管理应当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审判质量的有益尝试。
第四,加强学术研讨。目前,新的纠纷不断出现,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因此,为适应未来审判工作需要,必须未雨绸缪,加强学习和研讨,以适应未来,为法官的进一步独立创造条件。
今后的工作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总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忠实地履行职责,力争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法官自我鉴定集合3
一、素养
这次培训好几节课都围绕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的价值体系的问题。老师的教学内容中都涉及法官这一个职业所需要的操守。“在西方,如果一个人是法官,就根本不用考虑这个人的道德,法官和道德高尚的人之间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而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恐怕不能,所以我们具备更多的或许不是我们单纯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而是一个高出于常人所应该具有的素养(宽容、仁厚、博爱、正直等等),这些也是其他技能的基石”。正所谓“正人用邪法,其法也正,邪人用正法,其法也邪”!法官需要有厚德载物的品质!
二、责任
法官需要承担的主持社会公平正义责任,每当我们说到西方正义女神的形象时候,我们都内心澎湃,但是有很多同事将来所拥有的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利,为什么我们崇尚法治的同时,自己不敢去追求,不追求也就算了!但为啥还有那么的同事还要去亵渎法律的尊严和法官职业的威信呢?在这几节课中,同学们最不愿意上的课就是这些纯粹法学理念而不是实际操作的.课程,然而,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解的是虽然这些同学都希望自己在行业里面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却经常在别人面前诋毁法官这一行业的公众形象,经过这次培训我也从中理解公众为什么对我们这一行业的偏见和不解,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说成这样的形象,能怪谁?“如果你自己都不维护你自己的尊严,没有人会帮你维护”。这些话从他们口中说法院这里没有了公平正义,有些时候我真的感觉很可怕,如果是从老百姓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还能理解,但这话从自己人口中说出来我却怎么都不敢憧憬法治的未来。
三、价值
法官需要有自己的一个价值判断,这个判断首先就需要的是法律,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你对法律,还有对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整体判断。仅仅追求一个法律效果,那种机械的裁断案件的法官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具。是不懂法律艺术的法官。以前我也一直理解法律要独立,那天起我终于理解为啥法院的裁判不能脱离政治,脱离社会,脱离民众的法感。 “法律本来就是政治的一个衍生物,怎么可能脱离政治呢?法律就是为执政者所服务的”。法律更多时候是需要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最后受害的也是芸芸众生。一个判决下去,会导致多少人为此付出代价,社会会因此产生怎样的价值导向。这是我们法官需要考虑的不单单是法律效果,更加要考虑的是政治效果。戴海老师说的没错:法官不仅仅是法学家,更应该是一个政治家。
四、智慧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法律智慧、需要政治智慧、还更需要一个智慧,那就是民间智慧。案件都是发生了以后才起诉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证据还原客观的真实事实,客观的真实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我们运用生活的经验法则去推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怀疑。还原事实真相。
法官自我鉴定集合4
开学的第一天,王副院长就给我们做了对这次培训的初步课程计划及学院的教学安排,第一次见面的讲述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留个我最宝贵的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知识和技能是能够学到的,然而人品是你一辈子都要做的修养。人与人之间成功与否的差距很大的关键不是取决于你跟别人之间在知识和技能层面的差距,更多时候是你为人的素养和人品”。在后来的学习中,接触了很多的老师,他们也在不同的层面教我们业务操作技能的同时给我们做人、做事方面一些忠告和建议。
这次培训用四个词总结概括:素养、责任、价值、智慧。
一、素养
这次培训好几节课都围绕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的价值体系的问题。老师的教学内容中都涉及法官这一个职业所需要的操守。“在西方,如果一个人是法官,就根本不用考虑这个人的道德,法官和道德高尚的人之间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而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恐怕不能,所以我们具备更多的或许不是我们单纯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而是一个高出于常人所应该具有的素养(宽容、仁厚、博爱、正直等等),这些也是其他技能的基石”。正所谓“正人用邪法,其法也正;邪人用正法,其法也邪”!法官需要有厚德载物的品质!
二、责任
法官需要承担的主持社会公平正义责任,每当我们说到西方正义女神的形象时候,我们都内心澎湃,但是有很多同事将来所拥有的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利,为什么我们崇尚法治的同时,自己不敢去追求,不追求也就算了!但为啥还有那么的同事还要去亵渎法律的尊严和法官职业的威信呢?在这几节课中,同学们最不愿意上的课就是这些纯粹法学理念而不是实际操作的课程,然而,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解的是虽然这些同学都希望自己在行业里面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却经常在别人面前诋毁法官这一行业的公众形象,经过这次培训我也从中理解公众为什么对我们这一行业的偏见和不解,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说成这样的形象,能怪谁?“如果你自己都不维护你自己的尊严,没有人会帮你维护”。这些话从他们口中说法院这里没有了公平正义,有些时候我真的感觉很可怕,如果是从老百姓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还能理解,但这话从自己人口中说出来我却怎么都不敢憧憬法治的未来。
三、价值
法官需要有自己的一个价值判断,这个判断首先就需要的是法律,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你对法律,还有对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整体判断。仅仅追求一个法律效果,那种机械的裁断案件的法官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具。是不懂法律艺术的'法官。以前我也一直理解法律要独立,那天起我终于理解为啥法院的裁判不能脱离政治,脱离社会,脱离民众的法感。 “法律本来就是政治的一个衍生物,怎么可能脱离政治呢?法律就是为执政者所服务的”。法律更多时候是需要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最后受害的也是芸芸众生。一个判决下去,会导致多少人为此付出代价,社会会因此产生怎样的价值导向。这是我们法官需要考虑的不单单是法律效果,更加要考虑的是政治效果。戴海老师说的没错:“法官不仅仅是法学家,更应该是一个政治家。”
四、智慧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有法律智慧,需要有政治智慧,还更需要有一个智慧——民间智慧。案件都是发生了以后才起诉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证据还原客观的真实事实,客观的真实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我们运用生活的经验法则去推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怀疑,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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