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7 17:35:2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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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10篇)

  时光匆匆,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10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1

  根据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对20xx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20xx年以来工程项目实施落实情况

  1、xx乡红岩通达工程:长19.3公里,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41万元,划拨141万

  元,支付141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已竣工验收。

  2、石笋村大湾易地安置工程,涉及安居房60户,通电、通水和街道路680米,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属在建工程,已到位资金96万元,支付8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省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为县扶贫办,工程正在建设中。

  3、彝良县镇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涉及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拦沙坝、封禁治理措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资金105.69万元,划拨105.69万元,支付105.69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委托xx乡政府实施,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水利局、工程完工来验收。

  4、鱼井村农业综合片区开发项目,项目涉及防洪河堤、公路改造、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资金285万元,划拨75万元,支付75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市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发改局,工程刚启动建设。

  5、xx乡卫生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06万元,已划拨资金 万元,支付 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卫生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卫生院,为在建工程。

  6、放牛村大寨小学教学楼工程:资金来源为学校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划拨30万元,支付3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通过验收。

  7、红岩村校安工程教学楼,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排危资金,项目资金40万元,资金划拨40万元,支付40万元,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8、xx乡中学学生食堂,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寄宿制资金,项目资金65.7万元,资金划拨65.7万元,支付65.7万元,承建单位为彝良昌达建筑公司,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少。我乡地处偏远山区,人口分散,交通闭塞,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大,由于国家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2、工程分散,管理难度大。如人畜饮水工程等高度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项目建成后一般交村管理,一些小型工程由群众自已管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使工程达不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目的 ;

  3、小工程建设数量多,不够规范,客观上管理难度大,主观上精力放得不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乡实施的工程项目规模小、数量多,基本上村村有项目;二是工程项目以基础设施投入为主,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要求严格;三是工程建设政策处理较复杂。政策补偿标准确定性和灵活性较难把握,处理不慎,往往影响工程进程;四是工程建设期限紧,受自然条件制约较明显;五是工程资金不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2

  按照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我局组织本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对全市20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的206个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了市、县各级水利部门和局有关科室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主要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各县水利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作好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为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20xx年11月4日我局召开了有各县水利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这一基础性工作,20xx年12月24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方式以及排查的主要环节,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除对局直属夏埠圩堤工程建设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外,同时还督促指导县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三、严查基建程序与工程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为自查自纠指明方向。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我市制订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程序。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查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做到每月2次逐座现场检查在建工程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复。同时加强工程项目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查人员到岗到位,制订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到位考勤和处罚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20xx年1月初将省厅下发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等有关文件转发到工程建设项目部,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并计划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程序等知识进行培训。在20xx年11月-20xx年2月,市水利局以农建、质量监督等检查、巡查方式共对在建25个项目提出自纠整改意见60余条。

  四、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一是加大了巡查力度。每月2次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对前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条进行落实。对余江县黄庄水库灌溉隧洞进口衬砌不合格的48米进行拆除重衬,对贵溪东山垅水库大坝右段反滤层进行返工,对余江硝坊水库副坝灌溉涵管出口消力池进行拆除重建,要求永修天成水建公司、金溪县水建公司、萍乡市水建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中标承诺到岗到位,确保自身中标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进行通报批评。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引起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共编发通报文件三期。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消极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在本辖区水利工程投标资格。对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罚款5万元,对金溪水建公司罚款1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在贵溪市境内水利的投资资格。

  五、齐抓共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排查20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206个,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投资10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12个,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193个。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查处力度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变更规划问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未发现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事件;施工监理到岗到位,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会计全部实行财政委派会计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落实了举报电话;有关投诉和举报能得到及时受理,并及时答复,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能及时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我市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20xx年12月初我市又开通了xx市水利局互联网站,通过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发布和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逐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3

  根据《xx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我局从依法行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县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程项目涉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xx年至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相关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水利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县纪委要求,我局对水利各方面工作包括人饮工程、集雨工程、水库工程、绵河续建配套工程、水保工程、水资源监测等进行了全面自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未出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4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1、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5

  根据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对20xx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xx乡红岩通达工程:长19.3公里,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41万元,划拨141万元,支付141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已竣工验收。

  2、石笋村大湾易地安置工程,涉及安居房60户,通电、通水和街道路680米,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属在建工程,已到位资金96万元,支付8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省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为县扶贫办,工程正在建设中。

  3、彝良县镇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涉及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拦沙坝、封禁治理措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资金105.69万元,划拨105.69万元,支付105.69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委托xx乡政府实施,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水利局、工程完工来验收。

  4、鱼井村农业综合片区开发项目,项目涉及防洪河堤、公路改造、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资金285万元,划拨75万元,支付75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市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发改局,工程刚启动建设。

  5、xx乡卫生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06万元,已划拨资金 万元,支付 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卫生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xx卫生院,为在建工程。

  6、放牛村大寨小学教学楼工程:资金来源为学校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划拨30万元,支付3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通过验收。

  7、红岩村校安工程教学楼,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排危资金,项目资金40万元,资金划拨40万元,支付40万元,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8、xx乡中学学生食堂,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寄宿制资金,项目资金65.7万元,资金划拨65.7万元,支付65.7万元,承建单位为彝良昌达建筑公司,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少。我乡地处偏远山区,人口分散,交通闭塞,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大,由于国家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2、工程分散,管理难度大。如人畜饮水工程等高度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项目建成后一般交村管理,一些小型工程由群众自已管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使工程达不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目的. ;

  3、小工程建设数量多,不够规范,客观上管理难度大,主观上精力放得不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乡实施的`工程项目规模小、数量多,基本上村村有项目;二是工程项目以基础设施投入为主,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要求严格;三是工程建设政策处理较复杂。政策补偿标准确定性和灵活性较难把握,处理不慎,往往影响工程进程;四是工程建设期限紧,受自然条件制约较明显;五是工程资金不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6

  近年来,我市相继启动了生态移民、扶贫移民、义教、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禁牧舍饲等一大批国家专项投资的建设项目。

  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各旗县区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必须在7月25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监察局及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农牧业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从8月2日开始对各旗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凡不认真检查、整改、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及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

  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

  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

  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8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xx]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09]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xx、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09]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09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计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计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建设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x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节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建设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三、自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26、27日及12月16、17、18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较好。8个项目均按各自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项目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项目都基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项目,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在项目建设依据方面,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四制”管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程序履行较好。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9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20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20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2008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2008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自查报告 10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xx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xx]73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准备,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了相关业务科室的骨干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对我局20xx年度天保工程实施动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力求做到务实、求精、细心、准确,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和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20xx年末实际安置富余职工人数为4089人,其中:森林管护1620人,其它岗位1003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1466人,安置混岗职工人数为205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都严格按照《省总局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对于富余职工分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业,我局养鹿、黑木耳栽培、北药种植已形成规模,安排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三是积极鼓励富余职工赴俄进行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并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帮助减免三至五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税收。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转型这一有利契机,近两年我局新上了煤矸石烧结空心砖、中密度板、雪糕柄、鹿产品加工厂、山野菜加工厂等一大批项目,为职工就业创造了条件。通过林业局的多方筹划、热心帮助,我局富余职工大多都已得到安置,实现了再就业,并有了稳定的收入。

  二、政社性人员情况

  由于伊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我局在完成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机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性支出。为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认真核定指标总量,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政社性人员的比例。20xx年末,全局政社性人员2282人,其中:政府机构886人、公检法司机构408人、教育机构653人、医疗卫生机构335人。

  三、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企业和职工个人充分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20xx年末在册职工人数为11118人,其中:在岗职工5825人、其他职工1950人、离退休3343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数为11118人,参保率100%。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四、职工参加四项保险情况

  20xx年末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10755人,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5825人,其他职工人数为1587人,离退职工人数为3343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5128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6932人,参保率100%,缴费率100%。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20xx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4830000元,平均人数5878人,平均工资7626元。20xx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6521000元,平均人数5825人,平均工资7986元。20xx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xx年增长5%。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我局20xx年木材生产计划产量为51000立方米,实际完成50875立方米,年初都将计划任务分配到各林场(所)并签定目标责任状,各林场(所)都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禁伐区和限伐区没有违反规定进行滥砍盗伐和超计划、超强度采伐现象。具体措施是:一是关闭了所有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二是加大木材运输证使用的监管力度,对木材运输证的使用,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违反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木材检查站成为保护天然林的哨所和监督站;三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证发放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和发放天然林采伐证;四是强化林政执法,加大对乱砍滥伐、违法经营加工、违法运输木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一切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天保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机构建设。我局对天保工程实施工作极为重视,在2006年末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天保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马河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了天保工程业务经费,年经费总额为10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GPS、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明显改善和提高了办公效率及办公质量。

  二是制定了工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天保工程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按着省级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我局与伊春林业管理局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还与下属的11个林场、经营所分别签订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签订率达100%,使得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了工程信息管理。我局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转产项目建设、人员分流安置等档案完整,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等制度,天保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完整的林场占林场总数的100%,逐级实现了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微机化管理。

  我局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按时提交天保工程信息报告,积极搞好工程计划的衔接、方案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及相应的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和使用天保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真正使有限的资金全部、足额的用在天保工程上,建立了天保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核算办法,逐步完善了天保资金核算手续和管理制度。我局的天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局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实行一级核算。天保资金的各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年初编制的计划执行。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核算实现了微机化管理,20xx年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预算资金41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54万元。其中:森林管护352万元,养老保险统筹628万元,政社性1653万元,“四险”补助494万元,混岗职工安置补助997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30万元。

  九、资源林政案件查处情况

  20xx年,我局以森林资源管护为中心,以遏制滥砍滥伐、保护林地和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局森林生态安全。20xx年,我局共破获林政案件10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16人,收缴木材47立方米,涉案价值3.1万元。20xx年无行政案件发生。

  十、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情况

  我局针对今年森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3月8日起提前进入春季防火期,并多次召开防火专项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火责任,每天都有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到防火办值班,11个林场(所)防火工作分别由局11名副处级领导带领有关科室责任承包,高火险天气,各包街、包点领导立即深入一线,做好督促检查。今春,我局调整组建了755人的扑火队伍,投入各种扑火车辆27台,对讲机130部,二号扑火工具1140件,备品1123件。为加强我局东沟的扑火力量,我局在伊东经营所派驻了20人的局森林消防大队,成立了由贮木场200名职工组建的专职基干民兵营。20xx年,我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90多万元,新购2台运兵车和12部座机、22台手持对讲机,改造了防火通讯系统,提高了防火能力。同时,我局在20xx年,投入100多万元资金,购买杀虫烟雾弹,防治舞毒蛾,使我局林地及职工管护经营林地没有受到病虫害的影响。在历史罕见的春旱和舞毒蛾虫害的影响下,我局的造林成活率仍保持了98%。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天保”工程的实施在给森工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实施“天保”工程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历史形成的现状与现实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木材产量的调减使企业收入减少,企业富余人员增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巨大负担;二是产业产品结构还较单一,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直接影响“天保”工程的.实施效果;三是企业所需资金与投入资金不成比例,资金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实施好天保工程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森林经营方向,创造性实施天保工程。一是在森林资源管护上,坚持营管并举,打“可持续发展牌”。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快森林更新方式的.转变,提高造林和抚育的质量,促进后备资源的快速增长。二是在森林资源经营上,坚持培育和利用相结合,打好“有效资源的积累牌”。在生产方式上由只重产量的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抓住实施天保工程的有利契机,扩大对外寻求扩张的力度,全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从而以“内外兼修”的经营组织形式,掌握林业企业新一轮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推进资源深度开发,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一场一品”,选准突破口,确定主攻方向,打出自己的特色,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北药、建材及蔬菜基地等建设。二是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经营项目,举全局之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实施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的原则,引导地方乡镇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提高整体素质。

  (三)瞄准现代企业方向,强力推进以产权制度、林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为顺利实施“天保”工程奠定基础。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采取整体转制、分块经营、产权转让等形式,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不拘一格地多元推进。二是在经营方式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林场所将在继续实施目标责任管理的同时,结合“天保工程”的要求,逐步划分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组合经营型三大经营类型,加速场所自立的步伐。三是在强化企业管理上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在山上各场所推行“再就业工程”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和下岗分流职工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促进天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天保工程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的复苏振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实施天保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和接续产业以及对外劳务输出,使我局职工群众尝到了脱贫致富的甜头,林区职工增加收入方式不再以林业生产为主,使之真正做到主辅换位。天保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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