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标志管理制度1
1 范围
1.1本标难规定了厂现场平安及设备标志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堆适用于厂属生产区域平安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利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 中电投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楚,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入带电间隔,不浮现因标示不清楚而浮现的各种事故和异样。按照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标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标志包括:指示性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辅助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平安标志、设备标志等(以下总称各类标志);
3.3标志管理采取三级管理网络,厂部成立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安生部、方案与市场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运行车间、检修公司、靖源公司为工作小组的管理机构。履行标志管理的领导职能。车间以及班组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负责全厂相应标志的现场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和职责
4.1各标志的含义
4.1.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模拟小母线、张贴的藏匿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
4.1.2警示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平安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浮现危急或浮现危急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
4.1.3禁令标志是指为了确保平安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需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
4.1.4交通标志是指道路平安标志以及厂房内平安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标志:
4.1.5消防标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
4.1.6平安标志是指为确保平安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
4.1.7设备标志是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平安而按照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
4.1.8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
4.2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
4.2.1指示性标志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管理;
4.2.2设备标志、警示标志、平安标志、交通标志、消防标志由平安生产部负责管理;
4.2.3辅助标志和禁令标志按照其内容和属性归相应归口部门负责管理。
4.3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
4.3.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需挑选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4.3.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需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全都,整体协调;
4.3.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需按照现场采纳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不宜采纳铁丝或采纳绳线绑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平安设施规范手册》以及集团公司的《中电投视觉系统》的有关规定;
4.3.5平安标志的管理必需严格执行《平安作业规程》以及相应平安规矩、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平安;
4.3.6设备标志应按照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统一布置。设备定货、技改、大修等应按照设备的使用状况准时调节设备标志,并将设备标志是否正确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
4.4管理职责
4.4.1各种标志的增强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别的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
4.4.2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准时记录标志变更状况。
4.4.3车间及相应班组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车间和班组应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5 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本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相关部门担当相应责任。
5.3本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按照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举行考核。
6 附则
6.1本标准由平安生产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头执行。
标志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安全标识采购、使用、维护、现场管理,使安全标识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昌平中心。
3管理职责
3.1综合服务部是中心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一线部门安全环保、消防职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安全标识的管理。
3.3工程部负责生产现场有关设施、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管理。
3.4采购部、财务部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安全、消防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3.5综合服务部负责审核安全标识制作图纸,使其满足中心VI手册要求。
3.6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购计划、负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 4安全标识的分类
4.1通用安全标识。
4.2道路交通安全标识。
4.3消防安全标识。
4.4职业卫生警示标识。
4.5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4.6危险物品标识。
4.7非标安全标识。
5标识管理
5.1标识的采购
5.1.1安全标识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标识订购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5.1.2各部门根据生产、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部门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设计、制作和设置。
5.1.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设置的`安全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计划,汇总后报中心负责订购。
5.1.4采购部、财务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行采购管理及发放。
5.2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规定
5.2.1定义: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5.2.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5.2.3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5.3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5.3.1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位于其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
5.3.2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5.3.3安全标识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3.4安全标识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防物体位置移动后,遮挡安全标识牌。
5.3.5安全标识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3.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
5.3.7安全标识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5.3.8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3.9按有关规定,在园区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交通安全标识。
5.3.10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5.3.11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5.3.1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识。
5.4维护管理
5.4.1设置在生产装置、道路及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标识牌,必须稳固,不得随意移动、变换、涂抹、乱画和撤销。 5.4.2因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的需要而拆除和涂抹的安全标识牌,在作业结束后,必须由施工、检修单位恢复。
5.4.3因特殊作业,占用道路、危化品泄漏等设置的临时安全标识牌,施工等作业结束必须撤走。
5.4.4安全标识未经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5.4.5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属地所设置的安全标识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标志的清晰、整洁和完好,对损坏的安全标识牌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安全色》GB2893-20xx
6.2《安全标志》GB2894-1996
6.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6.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6.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6.6《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标志管理制度3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够:
1、提升安全意识:明确的警示标志能即时提醒员工注意潜在危险,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预防事故发生:有效警示可以防止因不了解风险而造成的意外伤害。
3、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定,避免因标志不合规导致的法律风险。
4、优化工作环境:合理设置警示标志有助于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标志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xx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 gb 2893-20xx《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xx的规定。
(2)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
①安保部根据现场需要和相关标准规定,提出各部门安全标志设置需求,报安保部审查汇总后统一购置。
②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保部购置。
③安全标识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安保部负责安装(或张贴)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保部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安全标识,尽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废品处理。
⑤安保部必须建立安全标识张贴台账。
6 表单记录
(1)安全标志台账
标志管理制度5
一、 为使我矿的进矿产品各种手续更加完善、标准、规范,符合矿用产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所有进矿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必须提供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煤安标志证书和正规的合格证明及产品说明书。
三、 产品外观上要有明显的'“ma”标志,无此标志者不给办理入库手续。
四、 对于产品上有“ma”标志而没有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证明书的要及时催要证明书,对于不能提供者,一律给办理退货处理手续。
所有产品(属于国家煤矿安全标志目录所规定者)的“ma”标志认证书、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一律交给机电科统一管理。
标志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
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20xx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20xx)《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
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
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
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
六、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完善修订。
标志管理制度7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志的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2893-1982安全色
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
3、职责
3.1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各项目部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3.2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
3.3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4、程序
4.1安全标志的采购
4.1.1安全部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提交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4.1.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4.1.3所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物资部门即提交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并保管。
4.2安全标志的设置
4.2.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所的危险特点,参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标准进行设置。
4.2.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4.2.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2.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4.2.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4.2.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4.2.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4.2.8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4.2.9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4.3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3.1使用安全标志应向安全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3.2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单位)进行管理、维护。
4.3.3安全部门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3.4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
4.3.5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3.6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
4.3.7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4.3.8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4.4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
4.4.1各单位因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安全标志,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4.4.2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全标志内容宜是《安全标志》中未规定的;
b)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类型,应参照《安全标志》中第4条(标志类型)的规定;
c)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所采用的安全色,应遵循《安全色》中第2条(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定;
d)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均遵守上述相应规定。
5、记录
安全标志借用应形成记录,由安全部门保存。
标志管理制度8
公司管理手册:认证证书、标志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认证标志、证书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标志的使用和3c认证标志的申购、保管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
a)负责根据工厂申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范围,指导正确使用ccc标志,符合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
b)负责ccc标志申请购买的审批;
c)负责ccc标志制作方案的审批;
d)负责对ccc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3.2技检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申购,确定加贴的部位和数量。
3.3生产部负责3c认证标志领用并在合格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3.4办公室负责3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发放,对是否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5办公室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ccc标志的的使用范围
产品凡申请并取得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范围的产品均可以使用ccc标志,并且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加施ccc标志。
4.2ccc标志采用的形式规格
鉴于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采用ccc标志标准规格形式中的3---5号,具体执行下页表格规定。
4.3ccc标志的`申请
4.3.1生产部负责根据《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厂取得产品强制性认证后,及时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2技检部负责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指定机构申请,申请采取函件或其它形式,注意函件的安全。
4.3.3当产品包装发生变化或根据顾客要求,需要采用其他认证标志时,由技检部负责人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标志和备案申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工本费和标志监督管理费用。
4.3.4若需使用特殊式样的3c标志,或自行印刷、膜压等方式使用标志,则由技检部负责设计,经总经理批准后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报,经核准后再进行制作。
4.4ccc标志的领取和使用
4.4.1ccc标志标签在获准使用购买回后,由办公室统一保管,设专人落实具体责任,建立标志领用保管台帐。
4.4.2凡是生产部门需要使用ccc标志,先填写ccc标志使用申请单,注明使用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和班组责任人等信息,经质量负责人核实批准后,向办公室申请领用,并作好领用登记手续。
4.4.3生产部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完标志的,应在当天下班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5ccc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4.5.1ccc标志,是国家授予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特殊标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和操作人员应作好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标志不损坏、不丢失、不污染、不转让、不违规使用、不错贴,确保ccc标志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4.5.2技检部负责人切实作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质量保证负责人报告。
4.6ccc标志的管理
4.6.1ccc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对ccc标志的正确使用和防护组织指导和培训。
4.6.2当产品结构发生变更,或产品认证证书范围发生变更,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及时和国家指定部门联络,重新申请认证和重新确定ccc标志的使用范围。
4.6.3生产部监督ccc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不在申请范围产品不加施ccc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不加施ccc标志。
4.6.4标志统一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发放领用手续,明确标志的来源和去向,填写《3c标志进出台帐》
4.6.5工厂应按实施规则要求将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上,在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位置下方同时注明'(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字样和工厂代码;同时,在其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上应标注该涂料主要成膜物质的名称。
4.6.6认证产品的产品标识中产品基本信息描述(如产品系列、产品名称(型号)、施工配比)应在认证证书描述范围内。
4.6.7稀释剂、固化剂的包装上不能标注'ccc'认证标志。
4.6.8当获证产品配套销售(多种组分在一个外包装中)时,应在最小销售包装和或标签的明显位置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主漆可一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包装内的稀释剂和或固化剂小包装上不可加施'ccc'认证标志。
4.6.9当年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或在认证暂停期间内,均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或声称通过了相应的认证。
4.7营销部加强对加施ccc标志产品售后服务监督,对ccc标志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和配合查处工作。
4.8营销部、质量负责人应对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积极的斗争,必要时及时向国家管理部门反映,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上述不法活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5、相关文件
5.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
5.2《认证证书、标志使用的公开文件》
6、相关记录
《3c标志进出台帐》
标志管理制度9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确保安全生产连续顺利的进行,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采石场的'边界、配电房、爆破区内、松散岩土层、有安全危险的边坡都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围栏。
2、已经悬挂好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的围栏任何人不得损坏和借故拆除,否则,按照原价格十倍处罚。
3、在工作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对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的围栏保护好。
4、对检举破坏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的人员进行保密和重奖,对破坏者进行重罚。
标志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4.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xx设置警示标识。
4.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安监办、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告知
4.6.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设置公告栏:
4.6.5.1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5.2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4.6.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5.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警示
4.7.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2.1术语
4.7.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4.7.2.2基本形式
4.7.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4.7.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4.7.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7.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4.7.3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4.7.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7.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4.7.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4.7.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4.7.5设置
4.7.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7.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7.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4.7.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4.7.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4.7.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4.7.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4.7.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4.7.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4.7.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7.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4.7.5.3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7.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
4.7.6.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4.7.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4.7.7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4.8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4.8.1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8.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4.8.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识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4.8.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8.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ο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ο。
4.8.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8.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4.9检查与维修
4.9.1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
4.9.2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10采购
4.10.1各车间部门根据gbz158-20xx要求,对本辖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安监办。
4.10.2安监办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标识。
标志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对计量器具使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控制计量器具在现场的正确使用。依据原国家计量局《关于在全国工业企业内推行计量器具彩色标志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1.1所有计量器具按分类管理要求使用标有a、b、c不同符号的标志。
1.2标志上应标明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日期、在有效日期和检运人员、器具编号。
1.3所使用的彩色标志必须与原始记录和合格证相符合,原始记录合格证保存在计量管理部门。
1.4影色标志贴在计量器具的位置,不影响表盘或仪器读数的正面,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
2使用规则
2.1彩色标志分为合格、准用、限用、禁用和计量标准五种。
2.2标志名称及边柜用的颜色规定为:
合格标志………绿色
准用标志………黄色
限用标志………兰色
禁用标志………红色
计量标准………紫色
2.3对经检定为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标志。
2.4企业内的最高计量标准器经检定合格的贴上'计量标准'标志。
2.5生产中一无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二无量值传递计量标准器的`计量器具,依照本企业制定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贴上'准用证'。
2.6对生产中使用的通用计量器具用于某一范围或某一定点的测量周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时使用'限用证'标志。
2.7对国家规定掏汰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禁用标志”。
2.8在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封存'标志。
标志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示标示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是,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
2、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表示符合国家标准gb284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3-20xx《安全色》的要求。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通道”标志的指示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当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临时用电的标准设置应符合用电有关规范的标准。
4、所有机械的标志设置应符合有关专门机械的规定。
5、其它有必要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四、设置要求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上施工设置警示标示时必须考虑道路拐弯和晚间的光线等因素。
2、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标志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设置方法
1、方式
1.1附着式: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牌悬挂在相应位置上。
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
2、间隙
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
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
2.3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2.4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2.5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2.6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7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
2.8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
3、固定方法
3.1附着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3.2悬挂设置的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3.3柱式设置的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的固定在标志杆上。
标志管理制度13
1. 总则
1. 1安全带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1. 2为了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危害,应使用安全带加以防护。
1. 3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 5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1. 6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各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 管理
2.1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物资部门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验证的产品,方准购买。
2.2物资部门购买后通知安监部门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并核对是否符合标准,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2.3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2.3.1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2.3.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2.3.3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2.3.4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2.3.5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2.4各使用单位要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5年,到5年后报废)。
2.5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2.5.1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2.5.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5.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5.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2.5.5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5.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5.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5.8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2.6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的和到期的安全带上交到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统一处理报废,不能在使用。
3. 检查、静负荷试验
3.1安全带每个月检查外观一次,由使用单位进行。
3.1.1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现象。
3.1.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3.1.3安全带各部接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3.2安全带每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新领用的'安全带不做试验,必须送安监部门统一编号,并做好记录。
3.3由生技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试验,安监部门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3.4试验前的检查准备
3.4.1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拉力试验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3.4.2试验前应检查拉力机油箱的液位计液面在油标面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间,以免油泵空转。
3.4.3检查拉力机电机接地线良好。
3.4.4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报废处理。
3.4.5试验室应备有试验记录本,其内容有: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送检单位、试验时间、试验拉力、操作人姓名、送检负责人、试验结果和拉力试验机打印的报告单。
3.5试验标准
3.5.1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试验静拉力2205N(225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5.2护腰带试验静拉力1470N(150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3.6试验程序
3.6.1选用合适的夹具安装好试件并盖好安全罩。
3.6.2合上电源,检查开关均在合位。
3.6.3根据试件测试要求输入试验数据,并进行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3.6.4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按急停健,停止测试查明原因。
3.6.5试验过程中,人员不许靠近试验机,以免发生意外。
3.6.6试验完成后,卸下试件,应按加荷健使油缸缩进后再停油缸。
3.6.7试验完毕后要断电,拉下电源开关及拉力机开关。
3.6.8试件做完试验后,应做漆写编号,绿色调合漆写的为合格,红色的为不合格。
3.6.9试验全部完成后,操作人、送检人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试验结果。
4. 使用和注意事项
4.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2使用吊蓝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所。
4.3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
4.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4.6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7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4.8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9安全带使用后,要注意保管和维护,每次使用前做外观检查,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完好,捻线是否断裂磨损,保证安全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
4.10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4.11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锐利坚硬的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5. 考核
5.1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5.2不按要求挂好安全带,扣罚100元。
5.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扣罚100元。
5.4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扣罚100元。
5.5有意损坏安全带者,扣罚150元。
5.6使用过程中自己保管不缮,将安全带丢失者,应自己购买。
6. 参考资料
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6.2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85。
6.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标志管理制度14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为了减少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警示操作人员,正确识别危险源,经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规定,特进行如下明确:
一、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1982)、《安全色使用导则》(gb6527.2-86)、《安全标志》(gb2894-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图案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安全警示标志应图形清楚,表面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疵病。
三、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应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应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
四、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以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时看不见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固定牢固。
五、如果在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多个不同类型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每次使用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外观检查,凡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剔除。检查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详细标注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危险部位未及时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八、严格安全警示标志的报废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指定部门和专人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管理和检查,凡是外观有缺陷的安全标志均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再度使用。每次使用回收后,应及时清理检查、剔除报废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处理后存放。
标志管理制度15
标志牌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标识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以及更新等一系列流程。它旨在确保企业的'标识系统能够准确、清晰地传达信息,提升品牌形象,保障工作安全,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设计规范:明确标志牌的设计标准,包括图形、颜色、字体、大小等要素,保证一致性与辨识度。
2.制作要求:规定制作材料、工艺、质量标准,确保标志牌的耐用性和视觉效果。
3.安装位置:确定标志牌的合理安装位置,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指示和警示作用。
4.维护保养:制定定期检查和清洁计划,及时修复破损或褪色的标志牌。
5.更新管理:规定标志牌的更新程序,如内容变更、增设新标识等。
6.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标志牌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安全标识的要求。
7.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标志牌识别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其理解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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