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
为规范物业的资金运作及管理工作,结合物业业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定
第一条
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帐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帐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帐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帐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帐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
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除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汽车票,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按票价的50%报销外,其他票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物业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帐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予以100元的处罚。
第三条
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帐;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帐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帐。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物业五天内报帐,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帐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直接由物业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帐,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起点30元,每超期一天按两元的标准递增予以罚款。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帐。
第五条
严格执行物业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物业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物业(或丝宝集团)费用报销单;
第七条
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帐业务,必须填写丝宝集团报销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帐手续。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审批规定及流程
第八条
报帐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物业总经理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物业总经理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由集团批示。
3、物业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物业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物业总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物业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物业总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物业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物业总经理及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帐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帐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物业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帐。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条
每年元月10日前,物业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
各物业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物业节余资金汇总部集团使用。
第十二条
物业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
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第四章借支及请款规定
第十四条
现金借支规定
1、凡物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请临时借支的,必须填写借支单,注明借支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支手续。
2、差旅费借支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出差天数及日费用标准核定;其他现金借支一次不得超过20xx元。
3、因工作性质特殊,需借支备用金的,由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注明“备用金”字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4、现金借支,严格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5、备用金借支,由财务部门每季度出具各部门备用金借支明细,交各部门负责人重新核定。如有工作或额度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
转帐支票借支规定
1、除采购员借支外,其他部门超过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开支,必须使用转帐支票付款。
2、使用转帐支票付款,经手人应提供准确、详实的收款单位名称及金额;确实不能事先提供准确收款单位名称或金额的,由财务部门开具限额转帐支票。
3、经手人预先领用转帐支票的,应按规定填写请款单,详细注明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或限额)、款项用途,协议号(已签定合同),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
第十二条
异地付款的请款规定
1、原则上,异地付款一律采用电汇方式;如特殊原因需汇票付款的,必须详细注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办理。如办理的汇票需寄给往来单位,必须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交物业指定邮寄员邮寄;如办理的汇票为收款单位自带,则财务部门必须在认真检查、核对取票人身份证,及收款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并指明取票人姓名的委托书(原件)后,才能办理汇票领取手续。“委托书”及取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部门妥善保存。
2、对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的款项,请款人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或协议上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及开户行填写请款单;如果收款单位名称、帐号或开户行发生变动,请款人必须提供往来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印鉴章的变更证明原件。
第五章报帐程序及报帐的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费用报帐
1、费用开支后,应凭报销单办理报帐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2、费用报帐时,必须由经手人根据物业有关制度及规定填写报销单,详细注明报帐事由,并附正式原始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办理。
3、根据合同开支的各项费用,报帐时,应详细注明合同号。
4、根据报告开支的各项费用,报帐时,应附已批示的报告原件。
5、购置办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电卫生设施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报帐时附入库单或直接由领用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证明。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帐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购置报帐应附申购单(或批示报告)、购货发票、入库单或验收报告等单据;特殊行业的资产(如电梯、锅炉等),必须同时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结算在建工程完工工程款时,房产公司将结算依据移交给集团财务总部,由集团财务总部会同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根据审核结论、工程结算发票及完工验收单全额结算。
第十五条
供应商开户及货款结算
1、供应商开户规定
1)日常计划采购开户规定:日常计划采购内容指物业经营所须的基础性原材料、资产等。如:食品、酒水、香烟、客房用品、美容美发用品、成批的低耗品及大额的固定资产等。采购部按照竞价筛选原则确定供应商后,须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协议(或合同)。协议中必须注明质保金的缴纳和结算方式。协议签定后必须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及时递交(原件一份)给财务部合同专管员,以便财务部及时录入电脑。供应商持供货协议书到财务部缴纳质保金,成本会计查实该供应商协议确已录入电脑并已缴纳质保金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对于零星或急件采购的物品(如零星物料用品、少量补充的基础性原材料等),金额较小,可以不签定协议,以经办的采购员户头办理入库手续。
2、供应商货款结算
1)个体户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个人名义与物业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供应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一家供应商只能以一个人名义签订协议,不得多户多人)。财务根据此协议中提供的资料录入电脑,并据此开户名称办理入库手续。在支付货款时,由协议中的供应商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现金或支票,出纳员必须与电脑资料逐一核对无误后,方能发放。
2)以单位名义开户的供应商货款支付的规定:凡以单位名义与物业签订协议的供应商,在协议中必须详细注明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电汇等),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否则,必须由合同单位出具委托付款协议书,并由其法人签字、盖章认可。
3)供应商供货、结款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即:在办理入库时,以协议中的单位名称开户;在进行货款支付时,由协议中的委托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支票(电汇由出纳员直接按协议办理)。如有变更,须有加盖该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负责人签名的书面变更通知,出纳员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3、所有以供应商名义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的货款支付,原则上不得由物业采购员代为结算,如有此情况,出纳员有权拒绝付款。
4、供应
商付款方式的规定:个体户性质的供应商以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其他供应商原则上要求以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
5、供应商货款结算流程及时间的规定:供应商货款集中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月货款。
A、每月的18日-20日为上月货款对帐日。供应商将上月的货物验收单整理,开据正规有效的发票(不得使用复印件),在采购部粘贴填写《报帐单》,注明单据张数、货品名称、金额和供应商单位或姓名,由经办采购员签字后,到财务部往来帐会计处对帐。财务部往来帐会计对货款的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发票及报帐单填写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合规定者不予以办理。
B、每月的21日-23日为采购部负责办理货款审批手续日。由采购部指定专人将已对帐的货款单据统一收取,并报采购经理和各物业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C、每月的23日-28日为财务付款结算日。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后的货款单据交出纳。出纳按货款支付方式之规定开出支票或汇票,并通知供应商领取货款。
D、上述结算时间的规定一般不得变动,除此时间之外的对帐和结算(特殊情况除外)财务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章现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现金管理制度
1、实行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库存现金)在核定的限额内使用。物业备用金的领用包括:出纳员、收银主管、前台收银员、各营业点收银员、采购员。原则上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一万元;收银主管一万五千元;前台收银员一万元以及各营业点收银员找零用备用金伍百元;采购员备用金一万元。
2、除零星开支部分从库存现金中支付外,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需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3、物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允许现金支付的款项外,其余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4、现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①临时员工工资(原则上要求由银行发放);
②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③物业处理紧急情况时的支出;
④转帐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⑤人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七条
现金收支控制
1、出纳员与会计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出纳员不得兼办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2、出纳人员应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清查库存现金,与帐面、银行核对,做到帐款、帐帐相符;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和法人代表、出纳印章(财务专用章暂由天怡物业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严格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批制度。出纳员进行款项收付业务时,首先要认真审核所依据的凭证,既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还要审核其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错误的凭证,要求经办人完善手续后方可报销;对于不应开支的款项,应拒绝报销;对涂改或冒领款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时,收付双方应当面点清,并认真复核,加盖收付戳记及出纳人员签章,以防重收、重付。
4、对库存现金(含各部门的备用金),财务部负责人、主管会计要实施经常性地检查和突击性抽查,并填制库存现金(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出纳人员工作调离,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第四章工作标准
1.会计核算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即从收支两条线分别来看,收入方面从款项取得直到交纳税款、报表反映;支出方面从款项提取至报表反映,中间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操作正常以保证整个过程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
2.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及银行存款余额情况或某项经济业务的效益情况。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财务分析报告。
4.加强收入的管理,保证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强支出管理,保证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状态,包括工资性支出以及水、电、维修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的支出。
6.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日常的收支状况与财务预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对部门内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与指导,保证部门员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岗位的职责。
8.与税务、金融等部门沟通良好,不因为公关工作不到位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失。
第五章财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本规定规定了公司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更好地为物业管理工作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现金、票据、费用开支、会计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财务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监督公司全体员工执行本规定。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3.财务人员管理
(1)会计人员的聘用,由行政人事部初试后,由总经理直接面试后决定。
(2)公司重大项目的决策须有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上岗。
4.资金管理
(1)原则上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开设或撤销银行帐户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确需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在申请开设帐户的同时,须报审帐户资金最高限额。财务负责人必须监督帐户资金限额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必须按银行及公司规定使用现金。
(3)库存现金限额,按开户银行的规定执行。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5.实物管理
(1)关于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
a)购进的材料物资,原则上应先进仓,后领用。
b)对生产中急需的或零星的辅助材料,确需直拨使用的除按规定审批外,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并签名,方可报销。
c)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办理退仓手续。
d)材料、物资必须至少在每年三月和九月盘点二次。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财务负责人必须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对材料物资出现盘盈、盘亏的,必须查明盈、亏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对库存材料进行复点。
6.固定资产管理
(1)各管理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
(2)固定资产必须设置卡片帐进行管理,卡片帐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签名,保管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卡片帐。
(3)在每年的六月,财务人员必须会同固定资产专责及实物保管责任人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必须实地监督盘点,对盘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4)盘点中出现的损溢,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7.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料,要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管理实行分阶段负责制。按会计凭证的传递流程分出纳责任期、主管会计责任期。其中出纳责任期从出纳审核并接收业务部门的原始凭证起,到出纳将凭证传递给主办会计为止;主管会计责任期是从主办会计审核并接收出纳传递过来的凭证起,到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为止。
(2)在出纳责任期,出纳对交存的原始凭证及自己填写的记帐凭证负保管责任,按规定于每月28日前传递给主管会计。
(3)在主管会计责任期,主管会计对出纳交存的会计凭证、电算产生的记帐凭证、所有科目汇总表、装订成册的凭证本、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已登录的档案袋、储存会计资料的磁盘等负责保管,同时应按归档要求对各类档案负责立卷、装订成册、分类分柜保管。存放场所应加锁,钥匙由主管会计掌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征得主管会计的同意并约定归还期,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期内借出资料的借用人负责保管。超过借用期限,主管会计未催讨追索,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的主管会计负连带责任。
(4)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的会计档案半年内仍保存在主管会计处,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的档案室。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8.定期公布管理规定
(1)按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定期公布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2)对较大费用的支出要分析情况、加以说明。
9.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规定
(1)注意防盗,财务管理部门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下班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密码加锁,密码注意保密。
(2)保险箱钥匙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注意防火,室内严禁抽烟,下班切断电源。
10.财务人员工作要求:
(1)财务部经理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资金回笼,考核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
d)参与策划重要的经营策略,并对重要经济合同及投资项目进行评议。
e)向上级领导提供季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f)负责收付凭证的审核、工程结算工作。
g)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制定各部门考核指标并监督执行。
h)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主管会计
a)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b)根据公司的特殊性,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c)编制各种记帐凭证,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领导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数据资料。
d)负责妥善归档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e)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并与其他报表相互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年终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及财务分析。
f)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的保管及发出工作。
g)严守机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年底结算完毕,将全年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妥善保管。
h)指导出纳,定期检查或抽查出纳的现金库存情况。
i)编制每月经营情况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3)出纳员
a)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b)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各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登记现金的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终及时做出银行存款调节表。
c)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d)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拒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严禁白条取款入帐。
e)负责工资表的编制及发放。
f)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六章费用报销管理规程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项报销费用的控制。
三、职责
1.财务部经理负责报销单据的及时审核。
2.公司总经理负责报销费用的审批。
四、报销程序
1.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a)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c)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d)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e)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f)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单据的审核
a)费用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名后,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b)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c)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3.费用的给付
a)报销人依据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名领取费用。
b)单位价格在20xx元以下的报销费用,由出纳员用现金支付。
c)单位价格在20xx元以上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出纳员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的可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d)各费用发生前借支备用金的,由出纳员作冲减备用金处理。
4.费用报销单据的保管
a)费用报销单据由出纳按顺序编制付款凭证,送财务部会计汇总、记账。
b)所有报销的费用单据,由财务部加密长期保存。
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情况之一。
第七章工资发放规程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工作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财务部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15日发放上月1-30日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
b)公司人事部、管理处在每月2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6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x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8日前报财务部经理审核。
f)财务部经理应在每月10日前审核《员工工资发放表》。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清并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财务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后于11日前报总经理审批。
g)总经理原则在15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交回财务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年终奖金的计算
a)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规定日期(具体日期由总经理决定)将总经理审批完毕的上年度《员工考评表》交财务部会计。
b)财务部会计根据当年可分配奖金总额并根据奖金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根据当年经营状况决定)及《员工考评表》计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金,并据此编制《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财务部会计应在编制完的《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的制表人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c)财务部经理应严格审核《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如有疑问应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d)财务部经理应及时将《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报送总经理审批。
e)总经理在审批的同时应注明具体发放日期。
f)试用期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g)奖金发放日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金。
3.工资、奖金的发放
(1)银行代发的工资及奖金:
a)出纳员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工资表交公司开户银行发放;
b)新人职的员工由出纳员根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个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工资代发存折;
c)新办的工资发放存折原则上在18日前由员工本人到出纳处签名领取;
d)存折原则上禁止他人代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必须在领取时出具被代领人的书面委托书、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由纳员将双方身份证复印后留存;
e)员工可在每月16—18日到出纳处领取工资清单;
f)员工的年终奖金由出纳在总经理批准的日期内送交公司开户银行代发。
(2)现金发放的员工工资及奖金:
a)工资年终奖金原则上应由银行统一代发,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代发手续的员工工资由出纳员按照(员工工资发放表)用现金发放;
b)员工应在每月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或年终奖金发放日)到财务部出纳员处签名领取自己的工资(或年终奖金);
c)员上在领取现金发放工资的同时可以领取工资单。
4.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5.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c)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d)财务部经理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第八章管理费收取管理规程
一、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业主(住户)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兴业新邨管理服务费、水费、公共分摊水电费。
三、职责
1.财务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或委托银行收费的有关手续。
2.保安员协助财务人员向业主(住户)派发收费凭据或催款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和内容
1.收费方法,可分为两种:
a)现金收费: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装修管理有关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及公共分摊水电费、维修服务费、家政服务费;
b)委托银行收费: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水费、住宅公共分摊水电费;
2.委托银行收费的开户手续: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凭物业公司开的帐户,到指定银行存入一定金额,以便每月结算划帐。
3.对小区内业主(住户)的收费
(1)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
a)兴业新邨两个月收一次管理服务费,逢单月收费。逢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收费用。财务人员在收到银行扣费成功通知后,应在5天内把收费凭据交管理处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组织分发给业主(住户)。
b)若业主(住户)帐户中金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费用时,由财务人员用电话通知或发出催款通知单向业主(住户)催缴。
c)若连续三个月欠缴,由财务人员发出限期缴款通知单,限其3天内缴清欠款及滞纳金,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d)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公式:
服务管理费=住宅的销售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购买的机动车车位面积×住宅管理服务费标准×50%
(2)住宅水费的收取
a)每双月25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水表值,并计算每户应交水费(包括公共分摊)。住宅水费同住宅管理费一起收取,收取程序跟住宅管理费一样。
b)水费计算公式:
业主(住户)的每月水费=该户水表读数(吨)×住宅水费单价+公共分摊水费摊R:
(3)小区内住宅公共分摊电费的收取
a)每双月22日前,由管理处工程组人员读取小区内公共部分电表值,并计算每户应分摊值;每双月30日前,财务人员通知指定银行在业主(住户)帐号上扣除公共分摊电费及其它费用。
b)公共分摊电费和管理费一起收取。
c)公共电费分摊原则:
Ⅰ)每一座走廊、楼梯、电梯运行、水泵运行等每座楼宇内公共电费,由该座业主(住户)分摊;
Ⅱ)小区道路、中心公园等小区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的电费,由小区业主(住户)及区内商铺租户分摊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2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
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处理完成有关业务,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编制移交清册时应逐项列明移交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收据、支票、文件、软件、磁盘等实物资料。
4、一般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按移交清册逐项登记点交,发现问题要限期清查。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由上一级财务负责人监交,移交人应对会计工作、重大收支、重要事项、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5、接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
6、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7、单位撤消、分立、合并时,相关工作比照上述手续办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3
1、管理处各项存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
2、管理处的存货按照先进先出法管理。
3、管理处各项存货的日常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
4、管理处应设专人负责存货的日常管理。
5、管理处应严格执行收、发、领、退制度,月末编制"存货盘点表"。
6、管理处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分析原因,上报总部领导进行处理,经总部领导批准后计入当期损益。在扣除过失或保险赔偿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
7、对于自然灾害和其他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偿款和可收回的残值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8、由于陈旧或处理的存货,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总部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9、管理处的低值易耗品应按类别设置明细帐并设专人建立实物台帐负责管理。管理处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核算。
10、管理处所有存货应当于年末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4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具体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具体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望各部门严格遵守。
一:资金管理
二:预算及审批预算流程—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法
五: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的管理
六:营业收入的管理
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的基本工作
1.会计制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为了符合国内《会计法》要求,按国内规定的会计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帐本位币:管理处记帐以人民币为单位。
4.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一、资金管理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xx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1.现金管理
1.1现金管理由现金出纳和会计负责,现金出纳应每天登记当天的现金、收支记录
1.2办公室应储存适量现金,现暂定1000元,足够3—5天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现金存量在规定的限额内,当现金余额到达现金存量下限时,由出纳通知会计,并准备支票由物业经理签署后提取现金。
1.3现金出纳根据管理处开支情况,提出现金存量上下限报总部物业经理批准。
1.4现金应存于保险箱内,保险箱密码与保险箱锁匙由出纳持有管理,未得财务经理批准不得移交第三者。
1.5出纳与会计每周末或月末下班前进行现金盘点;由出纳填写现金盘点登记表两人共同签字。月末盘点,会计核对现金帐无误后,再由会计及出纳共同签署确认帐物相符。出纳每日必须登记现金日记帐,保证账目与现金数额相符,并每月与会计对帐。
2.押金管理
2.1退还装修押金及装修工作证押金程序
2.2对业主已提交退装修押金申请,物业前台及物业管家对已装修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写《装修押金退还申请表》,并附上业主收据领条等原始凭证。2.3物业经理签名同意后交由财务部核实。
2.4财务部核实此申请表后无误后才可发放款项。
3.支出报销流程
3.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与财务部对口办理有关支出报销管理工作。(其他人员支出报销亦统一由部门与财务部对口)
3.2部门任何支出,先填好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单后连同有关单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再交财务部核对,财务部审核无误再走后续签字流程。
3.3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签字完成的单子财务部方可付款。
3.4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将签署后的付款申请书与发票、原始凭证等交会计。
3.5财务部会计入帐,制作凭证。
3.6若要开支票,会计负责准确支票并安排盖章。
二、预算及审批预算流程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1.预算制度
1.1公司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要按财务预算执行;
1.2公司的财务预算由年度财务预算组成;
1.3公司的财务预算要树立全局观念,搞好综合平衡,做到统筹兼顾;
1.4财务预算需经地区总监审批后才能执行;
1.5预算编制禁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三、固定资产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2.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3.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4.公司的.固定资产由综管部及使用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综管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5.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5.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5.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6.设备或物品要作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表》
7.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及折旧年限标准
。折旧按照建时的成本价及预期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每月计算,不预计残值和清理费用。
购建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处理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不计折旧。
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
汽车10年
电脑及其辅件3年
家具5年
办公室仪器5年
装修3年
其他报总部批准后执行
8.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9.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四、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7、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五、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的管理
对所有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后,按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报总经理及董事会批准。出纳严格资金使用审核手续,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支出报销时限
1.1由财务部确定每周的某天为报销日期,非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审批报销。
1.2工作人员有借款,应在完成业务业务办理后3日内报销结帐,对有特殊情况的其清帐日期亦不得超过30天。出差前领款亦不可以早于出差前3天领款。
2.现金预支
2.1物品的购买,尽可能地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2.2预借现金必须填写《借支单》,经管主管、经理签字后,向出纳领款,副本留在出纳处,正本予会计入帐,但出纳及会计要在副本上签署确认。预借现金必须在借出日起3日以内归还/清帐。清账前,借款人需个人承担借款责任;每次借款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下次借款前需将前次借款清帐后方可再借。
2.3员工使用现金应取得原始凭证/合格方案并背书,填《付款申请表》,本人签字后,交公司经理批准签字,会计审核,向出纳领款。有预借现金者,应同时还清所借现金。
2.4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合格方案,用款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得到部门主管核实批准,财务部审核,作为依据凭证入帐。
注:凡采购办公用品及各种设备、物料,要经行政部办理入仓出仓手续,并签字核实。
3.报销手续
3.1持原始凭证(购物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表》,经手人按审批单要求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后交于财务部审核无误再走后续签字流程。
4.备用金
4.1申请备用金需填写《借支单》由物业经理签名同意,再到财务部领取,作为购物使用。
5.车费报销手续
5.1外派员外出办事,根据取回的合理凭证填写《费用报销单》(车票)贴在后面,经手人签名、交由有关领导审批签名后结清余款。
6.工资发放
6.1综管部应于每月8号前交考勤及人事变动表交于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于每月9日前将工资发放表报经理及董事会审批。
6.2财务部于每月10日根据审批后的工资表发放工资。
7.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六、营业收入的管理
物业前台的收入需当天结清并将钱、票一起交于出纳,双方需现场核清,票款一致,办理交接,出纳需将收入及时按天按量存入金额,再交于会计做帐。任何人不得将收入坐支挪为他用。
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的基本工作
1.财务报告分类
1.1月报、季报和年报
2.财务报告组成及内容
2.1财务报告组成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编报,其主要报告有:
a资产负债表;
b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其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应付账,收入明细账等)
财务报告中管理处核算或反映的内容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执行。
3.财务报告提交与审批时间
季报应于每月10日以前、年报应于年度终了20日内出具
其他事项
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配合公司业务部门的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寄后语:
1.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必须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财务、会计人员力求稳定,不得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工作。
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6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年×月×日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7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物业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物业部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物业部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物业部财务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文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单,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顾问→副总经理→总经理。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部门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物业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物业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会计报表经物业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物业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物业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集团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物业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物业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物业会计每月须对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
2、物业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集团公司财务应对物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物业会计负有监管责任,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8
物业公司是依据委托合同,对管辖区域内的公用设施、房屋、治安及环境等进行综合管理的服务性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是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具备工作复杂、工作量大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需要统筹物业公司内部及外部的全部账务,并通过会计账簿和凭证反映物业公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情况。因此,提高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水平,才能使物业公司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目前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1)会计未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明细记账,记账方式和科目比较混乱,收支科目不准确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混淆记录等。(2)会计资料数据不准确甚至失真,造假的现象普遍存在。(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手续不完整。这些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产生的基础性问题严重的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最终影响到物业公司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和预算。
2.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方法落后
部分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一方面仍然采用手工做账的方式,甚至对会计数据的收集、分析以及处理等均使用人工操作,不但会浪费很多的时间,而且会影响到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部分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方式过于单一。比如,物业公司的财务工作只由专设的财务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并不参与,过分单一的核算方式难以为决策层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制约了物业公司的发展。此外,物业公司的成本管理方法也很落后。传统的成本管理重心是指通过财务部门对经费的有效控制,最终降低预算和开支。而对于供求和服务的成本管理却很少涉及。物业公司对市场形象和品牌效应的关注比较少,缺少促进公司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和策略,没有形成完整的成本管理机制,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3.资金管理力度不够
资金不足是物业公司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资金来源和资金数额都十分有限。其主要包括启动资金、经营性收入、管理及服务费、维修资金等。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都只是中小企业的规模,注册资金比较少,资金实力相对薄弱。由于银行贷款认可的主要是不动产的数量,因此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周转很难实现。加之物业公司部分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对资金管理工作缺乏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和长远战略目标的考虑,难于实现对资金的有效管理。
二、提高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水平的方法
1.使用二级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区域比较多,因此,物业公司对财务工作也应实行详细化管理,建立二级甚至多级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以所管理的各小区为单位,然后对各小区的财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再将原有数据和整合后的数据交由物业公司总财务部进行数据信息的分析。这些具体详细的财务信息也可以作为物业公司制作小区管理计划的依据。近年来,很多小区都强调了独立进行物资及服务管理的要求,即一级管理制度下的二级管理。此外,为保障小区物业产权人的权益,应在各小区设置业主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完善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相关制度,使物业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有制度可依。因此,要想发挥会计核算的优势作用,保证核算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并详细记录物业公司资金流动和经营成果信息,物业公司改变传统的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二级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势在必行。
2.创建全面的金融服务信息化平台
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信息时代,创建财务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是时展对所有企业的一致要求,也是促进物业公司与时俱进发展的重要途径。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该充分利用先进的财务管理工作软件,对银行账户和账簿进行统—的信息化管理。(1)物业公司应逐步对财务工作中的资金收支、资金结算、资金监管等进行整合,以提高物业公司资金归集和资金调剂的工作效率。(2)物业公司应对服务的各成员单位开展网上资金结算和集中管理的服务。通过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此外,物业公司的下属公司也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好下属公司的财务数据信息独立存储工作。同时,将审核后的数据信息转存到总物业公司的数据库系统中,以方便总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3.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发放工资,可以提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物业公司应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调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其对财务工作的.责任感,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业公司的用工成本。
4.加强物业公司的资金管理
物业公司的现金流动量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需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资金运作力度,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利用闲置资金为物业公司创收。(2)实行资金的跟踪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调度工作的管控,保证专款专用,避免挪用以及占用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3)对未收回的账目款项,应加大催收力度,促进资金回笼,减少存货比例,加强存货管理。(4)对水电费收取一定量的押金。加强和保险公司、保安公司的合作,降低资金及索赔风险。(5)增加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的管理项目,提高资金的回收效率。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做好财务的收入及开支工作,对银行账户进行统一办理。(6)总物业公司依据下属公司提交的年度预算资金报表,对资金实行统一调配。同时,要求下属公司提交的资金预算报表要内容详细,具体按照日、中、月的要求进行细化。对下属公司的经营利润,应该遵循预定方案及相关要求,统一由总物业公司入账后统一分配管理。通过这样的资金管理模式,不但可以提高物业公司集中管理资金的效率,而且有效的解决了资金流失严重和周转不灵等问题,也可以有效的提高物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5.制定完善的财务监督保全体系
财务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成败的一项重要因素,物业公司应加强自身的财务监督保全体系的建设,提高公司自身的综合管理水平。(1)合理设置公司人员机构和职责分工,按照公司各岗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执行重大决策需集体审批的制度,防止个人独权。同时,也应该建立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避免产生询私舞弊的问题。(2)实行财务关键岗位轮流定期检查的制度,防止财务工作人员出现串通舞弊行为。(3)建立问责机制。问责机制可以增加行为主体在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中的责任感,进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了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不仅可以提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管理效果,而且也保证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而为公司分析财务数据提供科学依据。
6.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思想素质
物业公司应注重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思想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物业公司一方面应该定期组织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应鼓励公司骨干“走出去”对同行业成功单位进行参观、访问等,通过取长补短的方式解决公司的现状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财务工作人员的知识贮备量,使财务工作人员及时熟悉财务行业的最新动态以及新法律新政策,使其将掌握的财务知识与相关经济知识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更好地处理好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会计职业是一项政策强、涉及面广、集众多利益主体为一身的职业,掌握着一个公司的全部的资金流入流出,这就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职业道德观念,诚实守信,强化法制观念,自觉接受公司内部甚至是社会的监督,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是集高度统一管理、多层次服务和市场经营为一身的综合性企业,加之我国的物业公司起步晚,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机制,致使物业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因此,物业公司应树立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准确划分出各部门的职能,科学的规划和进行资金运作,才能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效率和质量,进而实现物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9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见附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另星支出;(8)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现支付,反之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保证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根据公司1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查批准,由开户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分期向开户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未经银行批准,企业不能擅自坐支现金。为了加强银行监督,公司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应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票据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支票和发票的管理。
1、空白票据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据购买、领用、保管、注销的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以明确责任。
(2)空白票据保管人员应建立明细登记薄,将每本空白票据起止号登记齐全,领用时按本注销。
(3)空白票据的领用,必须按号码顺序领用和签发,不得间隔号码。
(4)出纳人员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据时,应与印鉴分开保管,更不得将空白票据事先盖好印鉴存放。
(5)各类票据不准转借、转让、倒卖、代开、撕毁、涂改、伪造,不准在填写票据时弄虚作假,不准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销毁。
(6)公司若发生停业,合并等特殊情况,应按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撤销或更换发票的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原购领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撤销、更换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处理。
2、银行支票制度
(1)银行支票的领用及签发
A、签发银行支票应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或墨汁、黑签字笔、炭素墨水填写。
B、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应由领用人在支票登记薄中签名后领用,出纳人员应同时在支票票面上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支付限额。
C、需当时付款的固定经济业务,如:合同款、劳务费、往业款项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纳人员应根据收款单位的收据,将其收款单位、用途、日期、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空项,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D、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中的项目必须填列齐全,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E、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不准填写假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2)银行支票的报帐制度
A、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签发后的五天之内向财会部门进行报帐,逾期不报的应由会计部门负责催报,因迟报而造成资金不足出现空头支票或延误了会计工作的,应对领用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B、转帐支票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将经过领导批准及经办人签字后的收据交到会计部门,经出纳人员审核后进行支票销号。
C、支票如有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同会计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如因汇报不及时,又不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3)银行出现差错制度
签发支票发生错误不能更改,应在支票的正联和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和丢失,应由会计部门按年单独装订成册,随会计资料一同归档。
3、发票(含机打发票、手写发票及内部收据)
(1)购买发票时,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购买。
购买发票时应根据不同行业,购买性质不同的发票。
(2)发票的领用
A、使用发票时由会计部门负责发票的专人填制《使用发票登记薄》由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出。
B、填制发票,应用元珠笔并依发票联项垫双面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C、填制发票,应根据发票中所设项目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发票填写完毕,应由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有关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
D、填制发票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隔联次。
(3)发票的审核
A、作为收款单位时:
(a)审核付款单位交来的款项是否为本单位的款项。
(b)审核付款单位金额是否与应收金额相符。
(c)转帐付款应按银行支票审核规定,进行逐项审核,现金收付应当面点清。
B、作为付款单位时:
(a)审核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是否有发票字轨号码,是否有收款单位及开票人签章。
(b)审核发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累计金额加计是否准确。
(c)审核发票是否有更改项目,联次传递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
(4)发票差错的更正
1、按规定不能更改,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2、发票填写发生错误,不能更改时(如:金额数字),应在发票的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如其中联次已撕下,应将撕下的联次按顺序重新粘在发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销毁。
(三)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来源:在住宅区移交时,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区建设总投资的2%的比例,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给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2、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对基金使用受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3、基金用于住宅区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和购买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计划,业主委员会审批。
(四)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调离,必须与接替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法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薄余额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薄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余额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调离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处理。
10、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合并单位的会计移交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公司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及会计部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
3、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用章管理制度
1、会计部印章分别保存在两位出纳员处(财务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审核。
2、会计部印章不准外借。
3、会计人员向外报送报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时,经办人必须在登记薄中写明原因及签字,经会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险柜中保存。
5、对外结算的支票用章,经付款主管审核方可使用。
(七)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给会计部一份由会计部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贴印花税。
3、每支付一笔合同款时,须先由负责合同的会计员按合同条项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与合同相符"字样,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帐薄,按时登记合同帐,合同执行完后要及时注销。
(八)拨打传真长途电话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发传真或打长途,要事先填在登记薄中填清日期、时间、发往地、用途及经办人。
2、本部门电话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传真不外借。
3、按照节约原则,因公打长途电话长话短说,尽量让对方往本部门打,节省开支。
(九)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门主管及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的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凡参加完外出学习的员工,回来后均要写出心得,并将培训内容传达部门员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各种有关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称。
5、定期进行轮岗,使每个员工做到熟悉掌握会计部各岗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到一专多能,做部门里的多面手。
(十)、报销管理制度
1、严格按预算付款。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款项拒付。
3、对于现金另星报销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属于预算内支出项目,报销人必须到负责预算的会计人员处核销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方可到出纳员处报销。
4、属于预算外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在发票背面签字,经办人签字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最后由出纳员再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5、对于发票大小写金额、抬头、印章有误的拒付,内部收据不予报销。
6、上述报销均由经办人统一填制支出凭单。
7、报销时间经公司确定后,各部门应严格遵守(遇有特殊情况例外)。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思想,有效利用和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作到计划性、前瞻性和有序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为企业的成功提供保证。
第三条原则
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
第二章预算组织
第四条预算主体
以谁花费、谁预算的原则,预算的主体是费用收支的责任人(或部门)。
第五条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管理小组:由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公司运营范围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预算责权
第六条职责和权利
1、各预算主体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公司、部门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审核和执行。
3、财务人员做好监督、信息支持和稽核工作。
4、预算管理小组负责部门预算草案审批和执行监管。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草案审批及执行监管。
第七条预算范围
1、公司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物业管理费、商业经营费、有偿服务费、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税费、机动经费、其他支出。
2、管理处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物业管理费、商业经营费、有偿服务费、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办公费、一定比例的机动经费、其他支出。
3、保卫科按照部门作预算,由预算管理小组分解到各管理处。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器械购置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第八条预算目标的界定
1、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当中发生的计划性、周期性和阶段性的可预见的收支。
2、因突发或新增项目的`无预见依据而又超出预算机动经费30%的再按此办法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管理
第九条公司年度预算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安排后,公司各部门应加强日常收支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指标,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年度预算的实现。
第十条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应按预算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收入,保证收入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年度支出计划,细化年度预算支出。并将具体支出计划报送预算管理小组监督执行,同时还应建立本部门支出辅助账(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支出),定期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预算执行结果。
第十九条部门预算支出额度一般只能用于日常维持性支出,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等等)和劳务性支出。如确需购置急需设备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从公司机动经费中解决。
第十二条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小组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确需做出调整的,需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预算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负总责,保证预算支出额度不突破,并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必须经公司"一支笔"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五章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分解到阶段性预算草案。
第十五条在编制收入预算时,避免漏项,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十六条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七条各部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公司的目标以及本部门的工作目标;
2、本部门的职责、发展计划及所属岗位职责;
3、本部门定员、定额标准;
4、本部门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总公司的目标和要求
2、本公司的职责、发展计划;
3、本部门定员、定额标准;
4、本部门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按照《预算草案编制的依据》确定今年支出重点、力保项目,支出金额总数。
第二十条预算编制和审批:
1、部门以下岗位预算主体按照预算依据提报年度和阶段性的预算支出草案
2、部门预算主体汇总各岗位预算主体的预算支出草案,进行综合审核,反复商讨,达成共识,再综合部门预算收入和工作目标形成部门预算草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3、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部门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商讨、汇总,达成共识,再综合公司的预算依据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4、确定预算总额后,预算管理小组将预案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定预算,达不成共识,再下放到各逐级预算主体进行调整,直至达成共识。
第二十一条各纵向经费规模由财务人员组织各业务部门报预算计划,报预算管理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业绩报告及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各部门和各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并每半年举行一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大检查。
第二十三条年终,各部门主管必须向预算管理小组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报告要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与实际收入、支出存在的差异,以及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充分、报送及时。
第七章预算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的年度或阶段性预算列入部门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书中,公司将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预算管理规定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预算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分公司、下属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四条财务经理负责领导和监督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审核、账务处理、财务分析等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保管等日常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合理运用。
第九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条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好领用、报废等记录,及时盘点,控制成本。
第十三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核对账目,及时催收欠款,避免坏账。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纳税,不得偷税漏税。
第十五条规范借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控制公司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及时入账,保证收入及时、准确反映。
第十八条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不得乱收费,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确保税款及时解缴。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严格成本费用控制,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第二十一条制定成本费用预算,严格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降低成本费用。
第八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保证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十五条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二十六条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七条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定,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八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从财务角度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2
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指导,在客户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收费和会计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设立帐目。客户服务中心于每年年初对当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作预算,预算内容包括:
收入:
1、物业管理费按当年管理合同约定及相应空房率作出预算
2、停车费依场地实际情况,按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费
支出:
1、人员工资按相应管理规模配备人员预算工资总额
2、人员相关福利费用按国家规定三金标准计提,工作人员工作制服、劳保费用核算
3、日常工程维保费用按公共机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保以及维护、更换工程易耗品费用核算
4、保洁费用按日常保洁消耗品、定期消杀费用、日常垃圾清运、化粪池清运费
5、保安费用对讲机、巡更机以及日常工作消耗费用
6、绿化费用按盆摆、绿地养护费用核算
7、办公费用办公用品、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
8、固定资产折旧对投入管理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9、税费以预算收入按**市相关规定计提
10、保险费用为物业共享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公众责任投保费用
●决算:
次年一月份对上年度实际管理收支情况计算,并与预算作总结对比,作出决算,同时再提出新的一年的财务预算。
3.11.2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费用收取方式与方法
物业管理费可按业主的意愿采取每半年或三个月一期收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用按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同期抄表收费时间收取。每期收费一周前,由财务人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告知每户业主本期应缴管理费、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明细。为方便业主缴费,客户服务中心采取周一至周六有专人负责收费(可电话预约上门收费),以及征得业户同意后还可为业户办理委托银行代扣费用等多种收费方法。
3.11.3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
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我司将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以执行。该规定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基字[1998]7号)的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项资金在物业管理的最初几年因房屋、设备在保修期内,故较少使用。在此后的管理年度,我司每年会结合房屋年度维修计划作出预算,报开发商或业委会认可使用。如有突发的'较大维修事项,我司将在一周内向开发商或业委会提交维修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3.11.4针对**市场能源费单独收取现状的说明
收缴办法及收费依据,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
a、公共水电费是小区、楼宇的消防和对讲系统、公共场所照明、清洗和绿化、电梯、空调、水泵等机电设备运行所发生的电费和其它公共用电、用水的费用开支。
b、多层、小高层商住楼、别墅的综合管理服务费中不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应每月向所有业主(住户)公布上月使用公共水电的度数、单价和总额及分摊办法。公共水电费可由物业管理单位会同业主委员会确定具体分摊办法,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对公共场所照明、消防和对讲系统、卫生保洁和绿化等用水、用电费用,按户合理分摊。
电梯电费由物业产权人,按房屋的楼层分段按户合理分摊。
水泵用电按用水量为系数合理分摊。
变压器损耗按业主用电量为系数合理分摊。
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水电供应、机电、消防设备、公共供排水系统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在公共维修金中开支;大额维修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正确处理好管理与理财的关系,是物业管理的首要问题。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主动接受政府部有关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3、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应认真贯彻《会计法》。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各项资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开支标准。
4、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收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调内部计划的严肃性。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经济政策。
(2)认真执行财务开支范围标准。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保证投资者利益不被侵犯。
6、财务管理的三方面任务:
(1)计划、合理的安排资金,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2)认真贯彻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
(3)加强经济核算,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7、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开户建账,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活动记录工作。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年度未做好本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
(1)预期总体经济指标,并且分解、下达各部门。
(2)通过各阶段的决算考核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分析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3)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修正偏差,合理控制计划。
3、做好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报告,加强财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收支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进行现金业务收支管理。
(2)营业收入现金不得坐支。
(3)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按银行规定,超过标准数额的支出不得用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2、银行存款管理
(1)加强结算资金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2)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动态及余额,搞好货币资金的调度,保证经营资金的供给。
(3)财务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银行预留名章、现金收、付讫章和转账章由出纳保管。
3、银行支票结算的要求
(1)超过标准的各项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建立支票购买、领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是:支票号、领用日期、领用人、支票用途、支票限额、报销金额、报销日期。
(3)作废的支票也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在该支票上加盖作废印讫。
(4)支票领用必须在五日内报销,超过报销期限需做延期说明,不得无故拖延报销。
(5)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用大写注明限额金额,并且在小写金额栏内以人民币符号¥为使用限额的截止符封死,禁止签发空白支票。
四、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
(2)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时充分考虑及拟定采购计划,填制"采购申请单"并写明固定资产的用途、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及供货商(三家报价),"采购申请表"要经采购部门寻价及寻价人签字,经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完备后方可与供货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经济合同要经总经理签批后方为有效(购销合同正本送交财务部作付款依据,采购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各存副本备查)。
(3)购进固定资产后,采购人要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填制"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如直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要对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及外观进行审验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4)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
(5)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并根据"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对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分别设立明细账,进行财务核算。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要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共同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6)固定资产如专人使用,应由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在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7)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本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须于每年的5月31日和12月31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按类别,品名详列账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要按时核对,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8)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核实资产净值后与购买单位协商确定并报总经理审批。需报废及清理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9)对于接受外单位投资、调拨增加的固定资产或对外投资、调拨减少的固定资产,双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总负责人需共同填制"固定资产交接表"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2、流动资产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
(2)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3)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4)根据财政局有关各企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准限额,根据现在的经济业务需要,备用金库存周转金暂定为 4000元整,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报销手续,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五、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
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
(5)会计科目采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核算。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表
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241长期借款
101现金261长期应付款
102银行存款275住房周转金
112应收票据三所有者权益
113应收账款301实收资本
114坏账准备311资本公积
115预付账款313盈余公积
119其他应收款321本年利润
124库存材料322利润分配
125库存设备四成本类(略)
129低值易耗品五损益类
139待摊费用501经营收入
151固定资产502经营成本
155累计折旧503销售费用
156固定资产清理504经营税金及附加
15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511其他业务收入
161无形资产512其他业务支出
171递延资产521管理费用
181待处理财产损益522财务费用
二负债类531投资收益
202应付票据541营业外收入
203应付账款542营业外支出
204预收账款550所得税
209其他应付款5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1应付工资
214应付福利费
221应缴税金
229其他应缴款
231预提费用
(6)会计核算应遵循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配比性、谨慎性,重要性的原则。
(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2、会计凭证的填制
(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复制、丢失。
(2)财务部门对本年度内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制定专人保管。对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清点无误,登记后转交集团档案室统一保管。
六、费用管理制度
1、应在正确核算、科学预测基础上、编制费用计划,建立费用管理责任制。
2、经营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
3、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员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按国家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
5、员工教育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提取,教育经费用于公司员工教育或员工培训。
6、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每月按人事部提交的缴费明细表例提取养老保险金、大病、失业及工伤保险。
7、财务报告和财务决算
(1)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同时还应编制为加强内部管理而增设的同步报表,包括费用表、往来账款明细表及清欠报表并加以说明。
(2)月份终了5日内、季度终了7日内、年度终了10日内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七、经营活动分析
1、支出情况分析:
(1)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规定用款,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计划外支出,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情况。
(2)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充分发挥了效用,挖掘现有物资潜力以及定额执行情况等。
(3)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有无浪费、谋取私利等违反纪财经纪律的情况。
2、收入的情况分析:
(1)分析各项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超过或减收的主要原因。
(2)分析应缴计划收入是否做到及时、足额的上缴,有无截留、坐支、挪用、拖欠等问题。
3、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加,资金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分利用,库存的各种物资有无超定额储备的问题。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15
01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02 财务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 物业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信贷计划;
(二)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调度和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档案保管工作;
(四)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
(五)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
(六)参与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
(七)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提出财务管理建议。
第五条 财务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批重大财务事项;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信贷计划;
(三)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调度和使用管理;
(四)组织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
(五)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
(七)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会计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三)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四)负责公司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
(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和财务票据;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出纳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现金、票据及银行印鉴的保管;
(三)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03 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财务预测和预算工作,依法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物业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严禁偷漏税款,逃避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04 资金和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的资金包括流动资金、专用资金、固定资金、投资资金等。各类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现金,使用现金。企业收支数额较大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发现财产盘盈、盘亏的,应当及时处理。
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各类负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 物业公司应当重视负债管理,控制负债规模,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九条 物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各类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利润分配,按时足额缴纳所得税。
06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一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第二十二条 财务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物业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07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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