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
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
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1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
1、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协助领导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教训,建好培训档案。
4、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勒命停止生产,以免出现伤亡和经济损失。能当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车间或人员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消除的`,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消除。
5、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和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器材、设施性能良好。
6、做好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7、协助领导做好事故的人员抢救等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及时上报。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
3.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
3.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
3.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
3.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机构要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安全专题会议内容必须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构成
5.1根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焦化厂实际情况,分级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5.1.1厂安全领导机构为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
5.1.2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科。
5.1.3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1.4各班组(工段)(工段)长为本班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2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构成
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应由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厂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
6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6.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厂内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6.2安环科的职责
6.2.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环保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安环处指导。
6.2.2组织制定或修订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2.3负责编制全厂年度、中长期、月、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绿化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开展工作。
6.2.4组织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2.5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检查全厂各单位、各层次安全教育培训。
6.2.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单位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6.2.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6.2.8负责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并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6.2.9对全厂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2.10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
6.2.11负责审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2.12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2.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6.2.14负责组织全厂环境绿化及管护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绿化管护工作。
6.2.1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6负责全厂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实行清洁生产。
6.2.1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并对各生产单位和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6.2.18本单位费用指标的控制。
6.3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职责
6.3.1贯彻执行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6.3.2落实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6.3.3参与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部门(车间)员工传达厂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部门(车间)安全会议。
6.3.4协助、配合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6.3.5组织部门(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3.6组织开展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3.7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6.4班组(工段)(工段)长职责:
6.4.1贯彻执行厂安全管理制度。
6.4.2负责班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4.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6.4.4负责落实本班组(工段)(工段)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4.5组织参与厂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4.6组织开展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6.4.7及时报告本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情况。
6.4.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7人员的任命
7.1依据特点书面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应急救护队员、事故调查员等。
7.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并有任命书。
7.3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内容包括:
7.3.1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7.3.2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7.3.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7.3.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7.3.5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
1、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站长的助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全站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
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加油站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
6、指导和督促加油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8、综合分析加油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检查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账、票证管理。
12、负责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现场组织和管理。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2适用范围
维修厂全体人员。
3职责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管理要点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每天下达生产和施工任务,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根据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和生产作业安全基本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现场安全教育:
4.3.1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3.2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本厂机械、电气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安全防护知识;
4.3.4本厂预防各类事故的安全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办法。
4.4维修厂应负责组织发动全厂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
4.5维修厂应组织员工学习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职防部门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4.6维修厂应实施和组织员工学习《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活动和活动记录。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种、岗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学习相关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7维修厂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人员学习使用消防救援应急器材,并设有专人保管消防救援应急器材、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8维修厂应每年编制安全培训计划,针对公司生产的特殊情况,制定培训内容及要求。
5相关文件
5.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2 《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
5.3 《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
5.4《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5 《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编号:aqjl-03-02
5、附记: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到本公司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保障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入厂区的外来参观人员、外来验厂或审核人员、外来培训或实习人员、外来临时施工人员、经常性外协施工人员、外来维修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安全办)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评。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质。
2、公司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负责对口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或告知,及厂内安全行为指导与监督。
3、采购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及维修人员的相关证件和资质进行前期确认,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或合同,同时应履行上之“2、”职责。
4、门卫负责在准许外来人员入厂前,礼貌要求对方出示证件,经确认后,请其进行来访或入厂登记,依照公司《外来人员管理规定》例行其它手续后,向外来人员发放“来宾安全告知书”,引导外来人员到接待地点或通知接待人员到门卫室接洽。
四、内容
1、 外来参观人员及外来验厂或审核人员的安全管理
1.1 相关接待工作,由对口部门负责.
1.2 在外来人员到厂之前,对口接待部门应尽可能的以最大的提前期,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1.3 进厂后,对口部门应要求外来人员认真阅读《来宾员安全告知书》,并要求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1.4 进入生产区,由接待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陪同、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1.4.1 进入生产区前,应指导外来人员穿戴相关劳保用品、洗手,通过专门的入口进入车间。
1.4.2 过程中,应注意外来人员不可私自乱动现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工装夹具、检测用仪器具等,未经允许不得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以免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1.4.3 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准在生产区域或重要办公区域照相、摄像。
1.4.4 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可将产品及任可零部件带出生产车间。
2、外来培训或实习人员安全管理
2.1 外来人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前(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公司,各相关部门/车间负责配合、监督.接收部门/车间需组织车间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将人员安排到班组,所在班组经组织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将人员安排到岗位,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谁培训,谁监管).
2.1.1 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等培训。
2.1.2 班组负责对岗位安全特性、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应急对策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2.2 外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私自使用任何设备设施、更不得乱动设备设施开关及其它任何部位,以免发生危险或伤害事故。
2.3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4 外来人员亦需严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3.1 临时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3.1.1 接待部门对临时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 经“安全告知"确认(签字)后,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并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 。
3.1.2 如需动火及登高作业的,由接待部门协助外来施工人员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许可证》。在许可证上需注明所带的工具和设备。接待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应对危险作业外来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的确认.
3.1.3 临时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施工出入证”和《危险作业申请许可证》由接待部门引入施工现场.
3.1.4 需进入车间进行施工的项目,接待部门应事先发联络单与施工项目所在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车间负责人或车间指定的责任人在联络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作业,施工项目所在车间应指定专人监护。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应派安全员进行巡查监督。
注:车间以外的施工,由人事行政部委派专人监护.
3.1.5 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通知接待部门复验,确认施工项目完成并符合要求、施工过程影响的安全设施恢复正常后,三方签字,由接待部门引导离开。
3.1.6 外来人员亦需严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2 经常性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 经常性外协施工人员由采购部负责统一管理,必须与协作单位(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来公司施工人员应有协作单位证明,要求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3.2.2 按公司相关规定,采购部对施工(作业)人员验证后,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签认“安全告知”,经考试合格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外协人员入厂证",施工人员凭“外协人员入厂证”出入公司大门和生产区施工(作业)指定位置。
注: 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来宾安全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许可证、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等。
3.2.3 如涉及动火及登高作业的,采购部必须组织办理有关施工安全作业证,经施工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或指定责任人签字并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后方可允许施工。每个项目完成后,施工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应组织初步验收,并确认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后,通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
3.2.4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公司各级人员应加强对进入所辖区域的外来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无证人员或不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的人员进入所辖区域,有权制止外来人员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行为。
注:此条要求亦适用于“3.1”。
3.2.5 施工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外来施工有关安全作业的现场监护与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人事行政部按有关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负责审批,且应派安全员进行巡查监督,发现违规应即时纠正。
3.2.6 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的个体防护和劳动保护,由采购部与外协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
3.2.7 外来人员亦需严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4、外来维修人员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相对口部门负责安全告知,经对方签认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由专人陪同.具体管理按3.1的要求。
五、相关文件
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来宾安全告知书》
六、记录
1、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2、《来宾安全告知书》
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危险作业申请许可证》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定,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服务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当立即将投诉情况告之食堂负责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副校长。
二、倾听投诉人投诉时和接到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详细询问原因,必要时做好记录。
三、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投诉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要做调查及打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投诉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人员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投诉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常、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及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应及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投诉人不同意处理意见,对消费类纠纷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找消协调解,若时违法违规行为,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3
1、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内容
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3)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4)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5)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6)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7)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8)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9)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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