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代理商管理制度1
一、前言
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代理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代理商管理,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发展区域总代理进行审批。
3.2事业部总经理
3.2.1负责组织制定与政策。
3.2.2负责审批代理商激励方案和纠纷处理方案。
3.2.3负责与区域总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协议。
3.3销售部
3.3.1负责带给合格代理商资格信息与名单。
3.3.2负责建立代理商档案。
3.3.3负责与代理商洽谈及相关业务对接。
3.4技术服务部
负责为代理商带给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技术支持。
4.管理资料
4.1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
4.1.1产品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区(及/或)某一些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并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潜力的代理销售合作伙伴。
4.1.2代理商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配送、培训、使用示范、售后服务等工作。
4.1.3代理商的分类
4.1.3.1代理商分为三类:特约代理、区域代理、区域总代理。
4.1.3.2特约代理商为公司推销某种产品并向客户带给其技术与维修服务,在公司无规定的状况下,一般无区域限制。
4.1.3.3区域总代理可自行发展及管理下级代理商,但需经公司授权,范围依区域市场特征、渠道潜力而不同。
4.2代理商加盟条件
4.2.1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加入公司产品代理商务必贴合下列基本条件:
(1)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精细化工产品或者精细化工产品服务”(或同含义)资料。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具备经营申请销售产品的销售实力、技术理解力与服务潜力。
(4)理解所代理的业务,拥有当地相关业务的客户关系。
4.2.2代理商的组织保证
为顺利执行代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及服务工作,代理商应在组织保证及人员配置上做出合理安排,设置独立的产品部门,配置全职人员,以履行其销售及服务工作。
4.3代理商申请程序
4.3.1凡具备代理商基本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公司产品的渠道代理商,申请时联系公司相关产品事业部销售负责人,取得并完成《代理商申请表》。
4.3.2在考察代理商时,应思考以下有利因素:
(1)离客户更近、能够节约差旅费。
(2)拥有更高素质的业务员,在该客户所属行业已有成功推广经验,该业务机构综合实力明显强于对手。
(3)有广告投入,业绩突出,信益良好,无拖欠货款现象,敬业。
(4)在《代理商申请表》中未发现虚假资料。
4.3.3经事业部审查、考核认为合格者,与之签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经双方签署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同》应包括对代理商经销行为、销货业绩、售后服务、
付款、定期报告、激励政策等方面的约束、规定及要求。需要时可颁发《代理商证书》。
4.4代理商的工作职责
(1)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
(2)对本地市场应做全面仔细的分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销售策略等定期报事业部渠道负责人。
(3)协助事业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该地区范围内的用户使用状况的调查和质量跟踪工作。
4.5市场业务管理
4.5.1空白地区市场欢迎和支持各代理商利用资源开发客户,空白地区客户实行代理商先备案后准入的原则。发现目标客户和资源后,代理商需先与事业部负责人确认和备案,以避免多渠道进入客户。空白地区的销售按代理所在区域同一价格体系执行。
4.5.2每一代理合同年度完成后,销售部将根据代理商所签订的完成量进行考核,如无法完成合同规定当年的80%任务量,且无合理原因,将取消代理资格,其原有客户交由公司事业部进行服务。
4.5.3已经授权给某个代理商的客户,经三个月的洽谈,仍未有实际性的进展,公司有权重新决定,另行确定业务机构接手洽谈。但确有理由者,能够申请延期三个月,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4.5.4如代理商有压价竞争、贬低对手等恶意行为,事业部以书面劝诫;如再发生上述恶意行为,事业部在授权时将不保护其利益;上述行为严重时,属于违约,事业部能够取消其代理资格。
4.5.5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手段进行串货、倒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如有恶意串货行为,事业部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4.5.6代理商每次订货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货。每次订货都务必签订定货合同。发货运输方式为零担或汽运,一次订货较多时可分批发货。
4.5.7特约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商合同属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够经营其他业务。公司
可在所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4.5.8区域总代理的代理合同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开发自己品牌及与公司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同类的系列产品。公司在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也不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4.5.9代理商每年12月30日前应编制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期报告(包括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及政策变化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相关工作推荐。
4.5.10代理商应在每季、每月按时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事业部提交销售报表、市场信息、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报告。
4.5.11事业部建立片区经理职责制,片区负责人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为其负责分管片区的代理商和客户服务,包括日常业务服务、推广促销支持、技术培训支持等。强化沟通,单口对外,片区内所有代理商的业务与服务需要与公司联系的工作,均透过片区负责人,以便服务工作的追溯和业务操作。
4.5.12领用资料应书面申请,经市场部负责人批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参照定单的多少和客户拜访量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按成本价购买。
4.5.13代理商来访考察,应书面联系销售部,明确来访时间、单位、人员、职务、考察目标等具体需求,公司负责带给当地交通及礼节性招待,其他费用由代理商自行安排。
4.6销售政策
4.6.1订货量在20吨、20xx瓶以下的订货,发货期为货款到帐后天以内,价格在规定标准内。
4.6.2对年度或连续三年有突出业绩的代理商,事业部应制定《代理商激励方案》,对其实行适宜的激励政策(包括返利政策)。
4.7渠道价格管理
4.7.1渠道市场公开报价由公司统一制定发布,由片区负责人向代理商传达。
4.7.2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报价不统一发布,每个产品的进货折扣价格在代理商与事业
部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详细描述。
4.7.3渠道市场公开报价为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价格若有调整,由事业部片区负责人通知代理商,任何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公开报价。
4.7.4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如最终成交价格需要有较大幅度的让价时,公司可给予个性进货价格支持。此状况下,授权代理商务必在签订合同时向公司提出特殊价格申请,公司书面同意并反馈后方可签订合同,并享受个性进货价格。
4.7.5在公司基于市场促销阶段执行的特殊价格及奖励政策,仅限于促销时段内有效。促销期一结束,即恢复产品正常公开报价及进货价格。
4.8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4.8.1市场支持
4.8.1.1事业部销售部负责人定期与代理商负责人举行会议,交流彼此的市场开展状况。针对代理商将举办的有关公司渠道产品的市场活动,公司可在材料及费用上予以适当的支持,代理商对于公司市场活动的推荐,应慎重纳入思考,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采纳。
4.8.1.2市场工作分工方式
(1)事业部方面的工作
1)协助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带给市场活动邀请函设计稿(双方共同决定资料及数量)并印刷邀请函及信封;
3)带给市场活动中产品说明时使用的`幻灯片;
4)带给市场活动礼物的样品(双方共同决定形式与数量)并制作市场活动礼品;
5)带给市场活动会场中使用的条幅、海报、宣传品等; 6)担任市场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2)代理商方面的工作
1)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寻找适当的活动场地、预约时间、准备茶水、餐点等预订事项; 3)准备活动中需要的设施设备如座椅、讲台、扩音设备、灯光或探照灯、投影仪等;
4)寄发邀请函、刊登广告,以任何必要手段邀请客户参加活动; 5)担任市场活动会场接待登记、发放资料及礼品、会场服务等工作; 6)担任活动主持人及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4.8.2销售支持
4.8.2.1销售工具支持
(1)书面宣传资料: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使用说明书、成功案例、宣传彩页等。
(2)电子文档资料:包括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演示、服务介绍、宣传资料等。
4.8.2.2产品试用:在协议条件下,向终端客户带给产品试用。
4.8.2.3事业部片区负责人应定期与代理商的全体销售人员、销售支持人员及销售主管举行会议,会议举行的频率由双方讨论决定。
(1)在会议中对代理商在销售或服务个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及协助。
(2)协议期间,代理商依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可申请公司为其签约的每个项目带给顾问支持,可要求公司予以售前、售中、售后工作上的协助。
(3)针对特殊项目,事业部应主动派遣销售或技术服务人员、营销策划人员与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合作,共同处理因该个案所发生的相关问题。
4.8.3培训支持
4.8.3.1代理商培训支持分为经营理念类培训、业务销售类培训、产品知识类培训、实施服务类培训、用户操作类培训五大类。
4.8.3.2以上各类别的培训由事业部组织内部培训师资(产品销售、市场策划、技术服务等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与教材带给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公司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4.8.4服务支持
4.8.4.1事业部设有客服电话,终端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致电咨询,寻求解决。
4.8.4.2若遇终端客户有特殊需求,代理商可向事业部提出二次开发申请。但为确保维护的长久性,本项服务由事业部直接对最终用户带给收费服务,代理商不得私自对最
终用户带给所需产品或服务。
4.9客户投诉管理
4.9.1事业部及代理商均应定期以适当的方式接触客户,目的在于确保客户满意度,保障客户应有的权益。
4.9.2事业部直接应对代理商客户投诉时的处理原则:
(1)应先了解投诉的资料是否与代理商有关,若其投诉资料与代理商无关,应自行处理。
(2)若投诉的资料与产品配套服务有关,则事业部应告之客户其无法处理,并请客户直接与代理商联系。
(3)若是对代理商有关产品配套服务方面的投诉,则事业部应了解其资料并决定是否确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若非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则事业部应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户解释,必要时事业部出面协助代理商向客户说明。
(4)若经查证为代理商疏忽,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售后服务单位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若反映无效,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最高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
4.9.3客户服务与投诉管理执行《客户管理办法》。
4.10代理协同运作原则
4.10.1市场竞争管理
4.10.1.1防范原则
(1)代理商务必严格遵守本区域销售原则,不得跨地区销售。
(2)如授权代理商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有关系客户,务必事先通报事业部,相关片区负责人出面协调、商谈。
4.10.1.2合作原则
在代理商的代理区域范围内,如有终端客户要求直接与事业部联系或事业部直接发展的客户,均须以优先保护区域代理的角度,采取既定统一的进货通道,代理商可根据该项目中对方所起的作用给予必须的利益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商另定。
5.本办法由公司事业部组织编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事业部负责解释。
代理商管理制度3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xx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xx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 工作计划 及对xx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xx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xx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4
一、前言
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xx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xx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xx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xx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xx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xx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xx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xx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xx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xx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xx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xx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xx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xx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xx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xx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xx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xx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xx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xx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甪"xx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xx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xx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xx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xx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xx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xx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xx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xx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xx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xx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xx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xx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xx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xx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xx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xx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xx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xx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
1、xx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xx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xx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 xx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xx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xx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xx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xx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xx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xx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xx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xx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xx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xx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xx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xx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xx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xx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xx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xx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xx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xx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xx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xx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xx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xx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xx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xx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xx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xx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xx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xx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xx公司同意,代理销售xx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xx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xx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xx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xx公司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xx公司一般损失的,xx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xx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xx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xx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xx公司重大损失的,xx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xx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xx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xx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xx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xx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xx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xx公司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xx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代理商管理制度5
一、前言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
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u企业法人的简历。 u企业经营业绩。 u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u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u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u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七、价格、窜货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八、保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销售管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
不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一、考评与辅导
A、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二、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销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大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三、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代理商管理制度6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诗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第五条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家代理公司产品。
(2)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说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第七条价格、串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串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串货与被串货双方协商解决串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串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旺理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①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他代理商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本管理办法或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公司会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一条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③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④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⑤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销。
(2)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③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④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⑤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⑦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⑨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裁决。
(6)违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裁决。(重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的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裁决。
(6)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皆经由公司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7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西安信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第九条、代理政策
1、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信息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6、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第十条、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弃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第十一条、代理商培训
1、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2、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第十二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第十四条、公司联络方式
1、通过传真联系本公司。
2、通过电话联系本公司。
3、通过官方网站联系本公司。
4、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交流会议,以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
代理商管理制度8
一、前言
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xx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xx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xx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xx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xx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
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xx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xx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
代理商经xx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xx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代理商管理制度9
第一章代理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商,指已与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代理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代理商。
2.代理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代理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代理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代理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代理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代理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代理商有优先权。
四、代理商取消程序
1.对代理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代理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代理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代理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代理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代理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代理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代理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代理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同时鼓励代理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代理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代理商,并给予奖励。优秀代理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代理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代理商年会上予以兑现;并对优秀代理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代理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代理商。
9.代理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代理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代理商之间相互供货、或代理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代理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代理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代理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代理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代理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代理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代理商予以奖励。
7.代理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代理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如果没有
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0
一、前言
××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 ××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合法代理商。
2、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 愿意专心经营“××电贴片”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的经营指导,保持与××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赞同××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电贴片”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通过
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
代理政策的确认及代理级别的谈判
代理协议签订
业务执行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系列产品;
2、使甪“××”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电贴片”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 ××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电贴片”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 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
1、××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 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 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 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 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 其他严重损害××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 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 。××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 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 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 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重大损失的,××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总××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 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公司的实体店选址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本公司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代理商须于每周一,向本公司上报上周的'销售总结和下周的销售计划。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原则上,每周需向公司最少拿货200斤。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客户名册、销售计划、销售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运费由各代理商负责。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转账。每次提货时,应结清当批货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可以对培训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励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附则
第十四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相关的产品。
第十五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使用本公司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本公司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七条违反制度的处置
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可随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
第十八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代理商须于指定区域内,以本公司许可的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本公司书面指示时则不在此限制之内。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本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新代理商的设置本公司在授权新的代理商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商及代表处的意见。如有问题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条当发生本制度的相关纷争时,由管辖地法院或惠州仲裁委员会判决或裁决。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代理商管理制度12
1、总则
为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公司产品销售代理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第一条:销售代理商是指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代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的公司个人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代理商(下简称代理商)及其它形式的销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实际上和公司构成共同合作销售关系的合作销售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销售行为是指代理商对其代理我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行为。
3、职责
第四条:与销售代理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其职责范围:
主管总经理:负责批准销售代理政策、审核批准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销售伙伴。
市场部:制定公司销售代理政策;负责代理商的开发、审查和市场支持,并负责管理销售代理的相关事务。
技术部:负责对代理商进行技术支持并协助市场部对代理商进行市场支持。
4、代理商管理
第五条:代理商的管理职责部门为公司市场部。市场部应有专人负责代理商管理事宜。与代理商相关的所有事务均属其管理范畴,至少应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
2)代理商开发。
3)代理商资格审查。
4)代理商市场活动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协调。
6)代理授权手续的办理。
7)代理商支持。
第六条:代理商资格的取得
代理商资格获得的条件
代理商资格的获得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企业,经营范围含盖代理销售的相应产品,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用于转子变频调速产品代理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办公场所良好且相对稳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完整、经营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完整的财务账目,专职的财务人员。
3)有专职该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有直接有效的转子变频器销售渠道及稳定的客户基础。
4)正式代理商至少完成了一个销售业绩。
代理商资格获得的程序
1)有意成为代理商的组织,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提交《代理商资格申请表》。
2)市场部根据发展计划,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状况,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
3)市场部对《代理商资格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给予申请组织书面答复意见。
4)代理商资格获得批准后,市场部和代理商签署《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进入代理商资格考察期,考察期一般控制在6个月内。考察期代理商享受上述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书规定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约定的考察期间,考察期代理商至少需完成一个销售业绩方可完成考察。
5)实现了销售业绩的考察期代理商即可结束考察期。此时市场部应向主管总经理提出结束代理商考察的申请,主管总经理签署并向代理商颁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商许可证书》,该组织开始正式享受代理商的一切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代理商资格的取消。
第一款:代理商资格取消的条件
1)代理商自愿要求取消代理资格。
2)代理商丧失从事我公司设备或服务销售的资格。
3)代理商在代理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有关协议。
4)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5)未经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擅自将代理资格转移给第三方。
6)代理商销售业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第二款:代理商资格取消程序
1)代理商自愿申请取消代理资格的,由代理商填写《代理商取消申请表》或提出其它形式的书面材料,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取消代理资格。经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2)获悉代理商丧失从事相关设备或服务销售的资格后,代理商资格自动取消。经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后并报送主管总经理,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3)满足第一款第3、4、5、6而被取消代理资格的,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代理商。经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第七条:代理商的权利。
代理商享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所约定的所有的权利。这些权利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按照相关约定行使市场开发的权利。
2)代理商在针对其代理的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进行的广告、宣传、培训等活动中能够使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产品的标志。
3)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对代理商带给包括主要业务人员免费培训、专业指导、技术方案编写等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可持续发展服务。
4)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应对代理商市场开发带给必要的支持。
第七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承担《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这些义务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相关的代理合同、协议和约定等。
2)根据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市场开放计划。
3)对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价格策略和商务信息进行保密。
4)定期及时将市场拓展、客户交流等信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反馈,并配合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5)代理商直接和客户签订合同的,代理商应将该合同的一份复印件交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备案。
第八条:代理商享受的权利超过代理协议书所约定的范围时,需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代理商利益协调
1)代理商应定期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通报其市场活动信息。
2)在销售时,如代理商和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代理商遭遇相同客户的状况,本着“先入为主”的原则来避免竞争,即:根据信息交流纪录,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确定最先与该客户接触的一方代理商进行下一步的市场活动。如该代理商未能在1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其他销售组织有权跟进该客户。
第十条:销售管理人员应注意搜集整理代理销售的有关记录和文档并及时存档。所有的合同、重要协议等文件公司应保留两份,分别在资料室和市场部存档,其它有关的记录和文档在市场部存档。
第十一条:个性地,代理商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公司应保留两份分别在市场部和资料室存档。
5、其它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施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扬,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扶植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职员,有固定的业务场所,良好的资信本领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本领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当地批发、批发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经由过程
第五条代理商权利和任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公司产品。
(2)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扬、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版面定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代理和谈签订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注销表代理政策切实其实认及代理级此外谈判业务执行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申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敌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水平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大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题目。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纳年关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关查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第七条价格、串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和谈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串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串货与被串货双方协商解决串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歹意串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勾销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和谈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保守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觉将庄重处理。形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令责任。
第九条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①年关汇总清理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紧张客户赞扬,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他代理商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和谈的规定勉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查核的一个目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延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斟酌勾销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当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赞扬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和谈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公司会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定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和谈进行供货,由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准绳上经由过程银行转账领取。货款的缴付以财政部收到为期限。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形成质量不及格,或货物发运型号、种类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一条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赞扬情况。
③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④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⑤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及格者连任,不及格者撤销。
(2)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③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④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⑤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⑦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⑨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当中,采纳不合作态度大概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版面警告,直至勾销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失密任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失密任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勾销其代理资格并交由群众法院裁决。(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大概水平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和谈的附件,与代理和谈具有一律法令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公司提出版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代理商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本着携手双赢的理念,加强对各区域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卓越”的XX产品在各个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代理区域分为A、B、C三类城市及其下属地区。城市类别:
A类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B类城市:A类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各级城市。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当地礼品渠道运营和零售卖场的营销。,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根据代理区域交纳一定数额的品牌保证金
5、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于推进当地XX产品事业的发展,并具备必要的专业销售人员和卖场。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代理商资格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卓越”。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1、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产品必须为本公司现有XX产品以及在合同期间内本公司推出的XX最新产品范畴,各级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开发其他XX产品,具体业务内容以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各级代理商不得做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或者冲突的业务范畴,否则,公司有权撤消其代理商资格。
3、代理商购买的XX产品在项目实施的前三个月期内,在保证产品完好时可进行30%换货,三个月后换货额不得超出10%
第六条、代理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公司的市场管理。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积极宣传和推广XX产品,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必须按月向本公司提交销售业绩报告,市场分析调查和市场反馈信息。
4、一级代理商对于本公司业务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30万,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10万,前三个月可适当降低任务要求。(具体按照区域,单独签署协议)
5、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代理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代理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但设立零售店、专柜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开店资料进行备案,报批后方可进行。
7、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销售价格及保证金
1、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价格如发生变更,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对价格予以调整实施。
3、授权一级代理商从”卓越”直接购买XX产品,”卓越”不直接对授权一级代理商所辖区域内的二级代理商直接销售。深圳嘉鸿大客户部直接发展的终端客人可以直接从总部购卖产品用于促销活动,深圳嘉鸿不进入代理商所辖区域的终端卖场。
4、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直接支付代理区域内品牌保证金。代理合同解除即行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诺
1、本公司只与一级代理商进行业务来往,不与一级代理商所辖二级代理商发生业务受理关系。
2、本公司对代理执行统一的优惠价格体系。
3、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专卖店与专柜设计。
4、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及客户资源协助整理与维护。
5、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
6、将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单。
第九条、代理商评估
1、计划目标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据总体营销计划、代理区域市场状况等制定年度市场开拓指令性计划,公司将计划目标分解到月,分解为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将未完成部分转入下月任务中。对于连续六个月都没能完成计划任务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一级代理商将年销售额分解为所在区域的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销售额的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有权视其情况做出最终决定。
3、代理商应按时向公司递交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总结,对于不交报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代理商,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
资格。二级代理商连续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一级代理商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4、协作情况。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代理商若违反本制度中的业务原则、管理办法,进行恶意竞争,公司将酌情给以罚款,性质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十条、代理商奖惩
奖励
1、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业务额,公司给予相应的奖金及其实物奖励,奖励由公司具体实施。
2、如果二级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一级代理商完成的销售额,那么则由二级代理商取缔原一级代理商成为本地区新的一级代理商,原一级代理商则降为二级代理商。
3、对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额外奖励。
处罚
代理商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取消代理商资格等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的影响;
2、泄露公司秘密;
3、把向客户索要回扣、介绍费的;
(来自:小龙文档网:代理商管理制度及规范)4、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名誉;
5、严禁代理商以公司名义做与本公司无关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商资格,并处于五万以下的罚款;
6、连续六个月完不成公司任务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此代理资格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第十三条、招商区域
诚征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的各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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