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1 21:31:46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压试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1

  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技术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损失的重要措施,有助于设备安全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根据我公司目前状况,结合华北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程序及职责

  1.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应试设备计划。

  2.各单位将试验计划报机动部电力科,经平衡、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需试验设备按以批准的试验项目若需外委由对外业务部门联系电力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试验。

  4.预试申请经处领导审定批准后,由电力科与相关单位协商试验日期。

  5.在各单位试验时,各单位要派出相关技术人员配合试验人员做好该工作。

  6.试验人员做好试验记录并填写好试验单。

  7.各单位根据试验结果评价设备状况制定修理计划,试验报告由资料室统一保管。

  二、应试设备试验周期及标准(6000v及以上)

  1.应试设备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电力电缆、电机等。

  2.试验周期及标准周期及标准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1996年)中预防性试验相关规定进行。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条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高压试验室管理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和试品的安全。

  (二)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 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三)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dl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和机械部分)。

  (四)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九)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五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六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如抽湿机)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通往试验区域(以下简称“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应定期检查户外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八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九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十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一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二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必要时试验室可设专人进行管理,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留有完整的记录。以便查询,做好状态跟踪。

  第十三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十六条 试验室的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卫生;每周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 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高压验室。

  第三章 组织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高压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担任监护工作。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的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试验方案的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 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的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 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因故必须离开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或暂停试验工作。大型或危险性较大的试验任务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可由试验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试验操作人或从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第四章 技术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安全距离与遮拦

  (一)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误闯入试区。

  (二)高压试验设备及带电引线至安全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数值。

  (三)当交直流试验电压(有效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xxkv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室观察室或金属屏蔽遮栏(高度不低于2m),以防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

  (四)在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工作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七条 接地保护方面

  (一)高压试验设备试品和动力配电装置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应采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不得小于4mm2。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线上。

  (二)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三)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和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

  (四)试验室闲置的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五)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和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六)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第五章 试验开始、间断与结束

  第二十八条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试验设备的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

  第三十条在加压前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设备和试品,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的开始状态,检查试验设备高压端接地线是否已拆除,检查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检查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均正常无误后方可加压。

  第三十一条 升压试验

  (一)试验人员离开试品和高电压试区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切检查无误后由试验负责人下令加压,操作人员应复诵“注意合闸!”,并鸣铃示警。

  (二)升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在高压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与工作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复诵,口音清晰,严禁用打手势。并有专人监视试验设备及试品。

  (三)在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试验,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容性试验设备和试品只有经充分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检查,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才能恢复试验。雷雨时应停止户外试验场的高压试验。

  (四)加压结束后电压降至零,由加压人员或指定的专人断开电源,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经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线或结束试验。

  第三十二条 容性设备和试品的放电

  (一)对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应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接地线与人体的距离应大于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绝缘长度,接地操作棒的绝缘长度按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但总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绝缘部分700mm 握手部分300mm。

  (二)对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的放电,应确保接地线可靠接地。对电容较大的直流试验设备、试品以及直流试验电压超过100kv 的设备和试品进行放电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的接地操作棒放电,再直接短路接地放电,变更冲击电压发生器波头和波尾电阻或直流发生器更换极性前,必须对电容器逐级短路接地放电或启动短路接地装置。

  (三)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在进行高压试验前后的放电时间一般不短于5min,对大容量的直流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时间应在5min 以上,放电后将接地操作棒挂在高压端接地线上保持接地状态。

  第三十三条试验间断时应断开试验电源,电源回路应有明显开断点并在刀闸负荷侧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恢复试验时应重新检查试验接线和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试验结束后应拆除自装的临时短路接地线,清理现场。

  第三十五条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改接线及设备维修等工作时,应在断开的电源开关的负荷侧装设接地线,并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或低压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必要时应加锁。试验人员必须在确认设备已停电,电源开关负荷侧已装接地线,验明设备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十六条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前应切断有关电源,对于必须继续使用的电源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相应的标示。

  第六章 其它有关方面

  第三十七条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的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第三十八条 起重和运输

  (一)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上岗的人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二)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三)每年至少进行1 次技术检查,应检查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动装置和固定物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四)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五)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 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六)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业和起重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第三十九条 高处作业

  (一)凡在离地面2m 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三)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四)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五)在消防方面,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六)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七)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八)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3

  高压大厅是高压班从事高压试验工作及存放试验仪器的重要场所,为了安全、有效、合理、科学的利用高压大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1条高压大厅内布局要合理,仪器设备安置要整齐。凡需要在高压大厅进行设备试验或借用场地,应向高压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条需要使用高压大厅时,请到高压班班长处登记,拿钥匙进入高压大厅。

  第3条任何人进入高压大厅都要遵守高压班的规章制度。

  第4条外单位人员和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高压大厅参观或拍照等。

  第5条进入高压大厅后要注意四防,即防火、防盗、防水和防事故。对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妥善存放,安全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确保水电设施安全。

  第6条要爱护高压大厅内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高压无关的仪器和其它物品;不得擅自挪动高压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不得随意将高压班的物品带出高压班。

  第7条应保持高压大厅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与本高压无关的东西一律不准带入高压大厅,保持高压大厅整洁。

  第8条严格按照各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果是初次使用仪器,必须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9条在仪器或设备运行过程中,高压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第10条在公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仪器管理人员排除,不得自行盲目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若故障消除不了,高压班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厂商前来维护。

  第11条试验完毕,请按照仪器操作规程关闭仪器设备,并切断相关的水源、电闸和气源,清洁高压台面、仪器设备以及高压大厅。

  第12条关灯、关窗、锁大厅门,把大厅钥匙交回高压班班长处,并进行登记。

  第13条高压班的每一位成员,当在高压中或平时发现高压大厅的基本设施(比如水管漏水;电源开关、插座损坏;灯管不亮等)损坏,有义务及时的通知高压班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维修。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4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高压、热备电机的盘车操作过程。

  二、管理主体及职责

  (一)生产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单位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设备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定期对《关于部分高压供电设备热备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设备动力部负责对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运转设备盘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电气车间负责制定《高压电机设备停送电操作票》,并对停送电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热备电机的现场挂牌和标识,确保停送电过程中人、机、物的安全。

  (四)所在车间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盘车安全危险危害因素的'定期辨识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高压电机、热备电机盘车工作的落实,督促员工严格按照《高压电机设备停送电操作票》的要求执行。

  (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高压、热备电机盘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管理规定

  (一)停电方面

  1、操作工对高压、热备电机设备盘车时,必需联系电工到现场确认盘车设备或到电气车间值班室办理《停电盘车操作票》。

  2、操作工和电工必须在盘车操作票上停电栏签字确认。

  3、电工对盘车电机停电时必须确认设备名称,确认断路器在断开位置。

  4、停电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监护人需具备操作监护资格权限。

  5、经监护人确认同意后,先关断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再将操作机构把手打在“分断闭锁位置”并挂牌。

  6、操作完毕后即通知操作工可以盘车。

  7、盘车期间不得安排该处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8、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按照《运转设备检修作业票》和《高压停送电操作票》执行。

  (二)送电方面

  1、操作工盘车完毕需送电时,必需联系电工现场确认之后送电。

  2、操作工在盘车操作票上送电栏签字确认后,电工需按以下程序送电:

  (1)送电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2)合上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后将操作把手打在“工作位置”;

  (3)送电结束后即告知操作工盘车电机已送电。

  3、盘车电机送电后不得再次盘车,否则按以上程序重新执行。

  4、对kyn系列开关柜操作时除按程序外,还需关断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即可。

  5、热备电机由于一直处于供电状态,为确保维护设备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每次由岗位人员联系电工断电后方可进行盘车,待盘车结束后由电工将该设备送电让其处于热备状态,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启动备机时,操作人员可以直接按启动按钮,确保生产稳定。

  6、对于非热备状态(即设备处于断电状态)的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正常的盘车程序进行盘车,让其处于完好状态,当遇在用设备跳闸或出现故障需要倒开时,操作工要及时联系电工送电后方可启动。

  四、检查与考核

  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凡未按以上规定要求执行的,按每次200元/次考核车间负责人。

  五、编制依据

  为预防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设备因线路或按钮故障引发开关柜自动性合闸,避免造成电机盘车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根据《用电安全导则》、《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5

  1、加强对高压设备的定期维护

  所有设备在使用时,其可靠性不但受到制造水平和设计水平的影响,还会受到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影响。也可以说明机器是否可以正常运行,与维修工作息息相关。给设备进行维护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免产生不可估计的事故。在高压设备运行时,涉及的维护工作也包括修理和维护两个环节,但是在实际工作常常会因为工作人员某方面的疏忽,而导致高压设备的故障无法及时解决,因此只有加强对高压设备的定期维护,才能使高压设备得以顺利运行。

  2、分落实责任制度

  为了维持设备的顺利运行,要对设备的检查、维护、操作等岗位实行责任制度,正确划分每台设备的操作内容,对存在故障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如果是因为维护不当、人为操作导致的损坏,要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负责人员合理处罚,从而促进业务操作的'规范度。另外也可以实施绩效考核,对于设备运行状态、生产情况稳定的操作人员、检查人员、维护人员给予合理奖励,促进负责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维修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企业的支持,更需要维修工作人员的自觉的自我修养,企业可以通过举办工作之余的比赛,并设立奖项鼓励员工提升自我修养,从内外改变维修人员的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水平,保障维修工程的质量。

  3、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

  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不但与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息息相关,也会受到负责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影响。所以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重视检查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定期教育的方法,培养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自觉主动的提高自身的维修能力,从而促进维修工作的发展。提高维修水平也从维修工作的细化,维修技术的提升,人员管理的细化等方面进行改变。同时鼓励维修工作人员在个人上也要通过自己的文化知识、技术能力、维修水平、维修经验以及个人素质等方面的能力。电气维修单位也可通过提供深度培养人才的方法,促使维修工作人员更专业化。

  4、完善的设备维护程序

  在电气设备的日常运作时,对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实施程序化管理,确定完善、合理的书面记录制度、交接班制度,以此强化、巩固设备维护工作的标准。在维护的时候,对于电气设备的养护、维修、检查,不能由同一人进行负责,因此需要全面考虑设备运行时间、型号以及数量等情况,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分配不同的人员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维护和检查,可以有效避免麻痹心理、消极情绪的出现,促进设备操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各岗位人员交班时,应该要把故障处理进度、业务操作事项、设备的运行情况等情况使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记录、交接,可以促进整体工作的完整性以及后续工作的有效性,促进设备的正常运行。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6

  1、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回路至少有明显的断开点。

  2、验电时必须用电等级、合适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行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3、当验电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体接地并相互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按装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截面不得少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值班工巡视监护人员都必须穿绝缘鞋。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配室,必须随手将门窗锁好。

  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和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6、施工和检修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严格遵守验电、接地规定,任何用电设备、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要采取相应防触电措施,方准许作业;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标志牌,会同作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安全后方可操作。

  7、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卸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己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固定位置做好记录,在交接时要交待清楚。

  8、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地点的刀闸和开关,操作把手应采取安全措施,作业地点附近要挂标志牌。

  9、线路或用户因修理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作业并进行登记,送电时必须接到对方负责人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严禁随便停、送电。

  10、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电器设备的电源迅速进行抢救,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11、作业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人员问清楚后再作业。

  12、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工作帽,不得穿着短袖衣服,严禁穿高跟鞋。

  13、进行设备检查巡视时,要严肃认真,并做好记录。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7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科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8

  1、高压氧室承担全院门诊、住院患者的高压氧治疗任务。

  2、高压氧室承担本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并应认真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任务。

  3、高压氧室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学习制度、病案讨论制度及三级查房制度等按医院18项核心制度执行。

  4、高压氧室应特别注重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治疗安全管理以及患者的安全管理等,并应分别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每一项工作、制度、设备要具体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高压氧室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

  6、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高压氧治疗区和机房、氧气房等处。

  7、高压氧室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患者。对于抢救生命的`危重患者,不得以经济等原因延误患者治疗。

  8、高压氧室负责全院住院患者和急诊室的会诊工作。一般患者会诊应于接到会诊通知单后3天内完成24小时内完成会诊,急诊会诊应于接到通知后20min内到达急救现场急会诊15分钟内到达。

  9、健全各级医护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培养制度,并定期考核。

  10、加强对进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并应于结业前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鉴定。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9

  1.全体氧舱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充分做好高压氧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医护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对待患者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工作严谨,一丝不苟,确保高压氧治疗的安全。

  3.非本科人员未经同意严禁进入氧舱工作区。

  4.遵守《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gb/t 12130-200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医学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则》(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1.08)、《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4.08)、《关于加强高压氧舱临床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4]3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遵守各仪器、各操作项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

  5.氧舱工作区域,如治疗室、压缩机房、储气间等,均须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随时、有效地使用。严禁吸烟。

  6. 值班医师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判断掌握患者能否进舱治疗,监督患者在加压阶段的情况,处理其他相关医疗问题,确保患者的安全治疗。

  7.陪舱医务人员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与值班医师、操舱人员沟通,了解陪舱重点人员情况和其他注意事项,确保在舱内及时、正确地处理有关情况。

  8.操舱人员须熟悉高压舱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保证各部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操纵台上所有仪表、开关、音视频系统未经操舱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触动。

  9.操舱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随时与舱内保持联系,询问病情变化,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应急处理。

  10.患者进舱前须进行宣传解释工作,助其消除恐惧心理,掌握“捏鼻鼓气” 等调压动作和舱内正确吸氧步骤。

  11.舱内人员严禁携带如手机、手表、打火机、火柴、钢笔、电子钥匙、电玩具等易燃、易爆、电子类和其他影响氧舱安全的危险品入内。

  12.禁止在舱内打闹、来回走动及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其杂物,严禁未经允许乱动舱内设备,及用重物敲击舱壁等行为,以免发生意。

  13.氧舱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舱内消毒及舱内外的清洁卫生。

  高压试验管理制度 10

  1.0目的

  高压室是安装高压设备的.重要场所,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严格管理。

  2.0适用范围

  高压配电室。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工程主管。

  3.2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工作.

  4.0内容

  4.1未经工程部相关主管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高压配电室,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由值班电工或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出入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平时机房门应加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

  4.2值班电工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入遮栏以内,特殊情况需进入时,须有专业人员监护,且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4.3进入高压室维修、保养、操作必须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并使用绝缘工具,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格按高压配电柜操作程序及保养规程进行。任何人酒后,或不清醒时禁止进入高压室。

  4.4值班电工单人巡视高压配电室时,不得进入遮栏以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非紧急情况不得私自进行任何操作,

  4.5高压室禁止气焊、电焊;当必须使用喷灯等进行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并配置灭火器,且应遵守相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4.7高压室遮栏,标示牌,高压柜资料卡等设施禁止任何人移动、改动。高压室每月清洁一次,室内照明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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